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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文章短文

2023-12-06 03:3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情感文章短文

爱情是包容的,两颗心的同频共振是感情的起点,也是爱情战胜漫长岁月的绝密武器。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经典情感短文,希望大家喜欢。

前几日,偶尔看到一句话,“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一袭感动,驰骋而过,无需更多的语言表白,无需更多的色彩点缀,默默的陪伴,亦是世间最好的真情告白。一如《最浪漫的事》歌中所唱“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上, 收藏 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鲜花铺陈,浪漫花事,一句海枯石烂,再句地老天荒,那么多信誓旦旦的诺言,炫彩夺目。须知,无论多么艳丽的花,总会谢的一天;怎样多情的风花雪月,也只是一季的风景;一句话怎抵一辈子,一句海誓山盟,终经不起风雨来袭,经不起岁月蹉跎,经不起谁来考验,终有一天,那些诺言,也许只是年少的一句感动罢了。唯有那一成不变的守护,屹立不倒在光阴,倚靠着温暖,终归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拾忆故去的誓言,苍白无力,遮挽着前方的路,时而迷失在烟雾缭绕的花言巧语里,真心不需要太多语言,不需要美酒与咖啡。人生的路漫长而坎坷,若始终有一双手握着,左手握着右手,一起慢慢变老,那便是一生的幸福,一辈子的浪漫。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择一人终老,遇一人白首。这样的陪伴,许是长情的告白。

一句话,一辈子,一世情,从此喜着你的开心,悲着你的忧愁,陪伴在阳光灿烂下,让一把大伞,遮蔽了一城风雨,暖意了一窗的明月。岁月有陪伴左右,瘦风冷雨,也只是一霎那的光景。陪伴丈量着相依相伴的光阴,见证了一份坚持,无需诺言篇篇,倚靠着岁月的臂膀,相依相惜陪伴左右,便是最好的表白。

我们生活在平凡中间,许是生活方式不同,但最归是要油盐酱醋,酸甜苦辣的过着。各种况味,都是这生活的一部分,一一品过,一一尝过,渐渐淡于其中。生活本是如此,咖啡与茶,只是闲暇时,摆放的一件花瓶,一首歌曲,唯有那一瓢如镜的清水,两人携手慢慢品味,不厌,不烦,不离不弃,陪着岁月慢慢变老,它回馈的,却是清香的回甘!

执子之手,相依相惜,陪伴岁月一句长长久久,不悲不怨,安然在一杯清水时光里,品味两人执手的过程,让阴霾的萧暗,掩埋在无痕的水里。珍爱身边的,珍惜眼前的,十指相扣,在掌心中,暖意阑珊的晚霞,让那缕青丝在泛白的刹那,总有一双手陪伴岁月左右,那便是最美的告白。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走在一起,便是上天的恩惠的缘份,彼此多些包容理解,是长长久久相处的基石。少些猜疑,多些理解;少些埋怨,多些体谅,在退一步的天空里,远离生活的羁绊。相携陪伴彼此,不论风霜有多大;不论海浪有多高,只要左手不离右手,再多的坎坷不平,也会风雨同舟,一一共济度过。

握着彼此的手,走过浪漫的夏,静静地轻扣秋冬,拂过霜白天色,依然如故微笑着,面对岁月留下的一次次课题,不离不弃,把盏光阴,留香生活。对方不是最美的,却是最好的,最适合自己的。鞋子自己选的,穿对与否,合脚与否,自己最清楚,所以珍爱这双合脚的鞋子,走起路来,才会轻盈翩翩。

生活的路漫长,有陪伴在,再远,再久的岁月,都是快乐的事情,都是幸福的步伐。始终有一双手握着,堪那寒雪冷漠,萧暗冰霜,都是外加的节奏,有那么一个人,站在身边,陪伴相识的光阴,已是最暖,最美的告白!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这一伴便是一生一世,这一陪便是岁月不离,宛如细水长流的绵绵,永远的青山不老,永远的日不落。陪伴一树的花开,陪伴一隅花落,始终如一,把一扇风景,相伴看透!

落梅雪舞原创

等一场雨,浸湿一段馨香的记忆,让凝心的过往,沿着岁月流逝的方向,在一首诗的韵律里徜徉。那里有清丽环绕的烟雨湖畔,有风轻雨柔的云水长天。或许,没有浩瀚星空那么璀璨,没有辽阔山川那么耀眼,可在我心里,却是心灵栖息的牧场,是烟火熏香的花房,只因,纵横交错的 故事 里,有你。

盛夏的雨,纷纷扬扬,仿佛去年的雨,下在了今夜,打湿了记忆中的伞。我深藏在一滴雨里,用温热的呼吸,轻触每一寸笑意,每一抹泪滴。简单的念,早已被岁月的雪雨风霜,打磨成亘古绵长的厚重。叠加的心事,沉寂如风,唯有在百转千回,被温柔的曾经唤醒,那个雨天,伞下滴落多少滚烫的雨点,打湿多少记忆犹新的画面。

我曾用心的收集,收集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每一次翻阅,都是如初的心动;每一次触及,都是情不自禁的欢喜,任无尽的思绪,在每一个聚散离合的路口,寻找昔日那双身影,记忆里那张笑颜,或许,幸福只不过是路过的风景,在烟花般的余温里,与岁月一起虔诚皈依。

抬头仰望,谁把颜色涂在了云端,让缤纷的花期落在素色的季节里,没人会在意,心底那份珍惜,没人会疼惜,为何倔强执迷。我问天,该以怎样的深情,将云水长天的期盼,在半亩花田里圆满;我问情,该以怎样的情愫,将云淡风轻的期望,在时光辗转中沉淀;我问心,该以怎样的执念,将花好月圆的心愿,在炊烟缥缈中永远。于是,我情愿,用一生笃定一个诺言。

一个人的时候,常常流连于海边,喜欢光脚走在沙滩,让浪花亲吻我的脚尖,抬头仰望海的另一边,想问问海鸥那里有多远?多想,乘着海风去看看,那里是否还有我的期盼,是否还有往日的缠绵?浅浅地走,轻轻地看,脚下踩出了一串又一串对你的思念。倚海回望,美丽的风景,似乎都在远方。

时光深处,总有些无端的心绪,在月下禅音中,跌宕于时光左岸,若一些心事,还可以舒展成随遇而安,我愿,将朦胧的光影点亮成心灯,在你往来的巷口,用一弯深情的目光挑灯凝望;将一滴晨曦的清露,温润成一湾醇香的甘泉,在你踏香而来的柳岸,递上一盏可以安暖的茶香。

记忆,如同岁月里一堵老墙,罅隙间长满曾经的厚重与沧桑;记忆,像是一缕陈年恒久的檀香,穿过烟青色的过往,始终能嗅到那绵长的迷香。有时,记忆是一段云水别过的空巷,在日复一日的年轮里,寂寞的青苔爬满了青砖老房,在记忆泛白的过往,你依然那么清晰,那么贴心,那么柔情……

世间的缘,总是扑朔迷离,难以捉摸,上一秒的幸福甜蜜,或许,下一秒就变成了痛苦的回忆。不管爱得有多深,有多真,分手时总是如此的简单,一句话便把爱情了断。从此,相隔遥远,不再有任何相关。若不能相濡以沫,就只能相忘于江湖。爱情真的太极端,要么一生,要么陌生。

人生,是一程艰难跋涉的远行,是一场禅意清宁的修行,只愿,在一页光阴里,将遗落的情怀搁浅在流年风中。也许,一生太短,来不及多想,已是物是人非的清凉。或许,一生太长,不知道该怎样去遗忘,那些悲喜交加的吟唱。多少美若花开的欢喜,早已散落在时光深处的尘埃里;多少怡人醉心得往事,早已隐落在烟雨深处。只有,用风雨人生,感怀一个风和日丽的约定。

席慕蓉说,“我将不再见你,只为再见的已不是你,心中的你已永不再现,再现的只是些沧桑的日月和流年。”是的,再见,早已是不堪回首,物是人非。唯有将心中那份美好,留在青山绿水间,沉淀于时光深处,镌刻在记忆里深藏。面对昨天,我无法改变岁月的轮回,或许,放开手,是最好的选择,愿彼此没有束缚,没有羁绊,从容走过,就好。

时光与心事相望,记忆的天空泛起沉香,若干年以后,谁在光阴深处仰望?用温热的记忆,将错落杂乱的思绪梳理,谁在月下独自聆听?聆听无法传递的 心语 。花开半朵,却无法解读未写完的诗篇,若把思念藏在风里,当花絮纷飞,风舞蝶跹,只为,你能够听见。

人生,是一场行走中匆忙的交错,当光阴飞逝,年华向晚,我们是否还会修复残雪纷飞的断桥?是否还会留恋一别康桥的雨巷?多年以后,让前世的风,穿越今生的悲喜,在最美的年华,遇到更好的自己,待到花开烟雨时,还能深深地把你想起。

光阴无言,一程时光如此这般惊艳,风吹过的,是沉淀在生命中的一份坦然;心遇见的,是留存在心湖里一抹圣洁的念。你若懂得,将不负你我一场盛大的遇见。

文字/聆听心语

穿过树林,听见那阵歌声,我知道,我离那木屋近了。

每天下午太阳映得这山头满是红光时,我就会到这个地方,只是想听到这歌声。

我时常在想,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子,才能唱出这样美妙的歌声,歌声穿透我的耳膜,只是听上一次,就让我坠入爱河。

或许我应该推开这道木门,它并没有上锁,只是虚掩着,好像在等待我推敲。

我的手指敲打着树干,发出哒哒的声响,每一下,都好像敲在我的心头一样,我很焦灼,脚向木屋走去。

岁月赋予了这木屋生命,绿色的滕蔓攀附在木屋上,交织在一起,黄色和红色的花蕾如夜空中的星光一般点缀着绿色的滕蔓。

左右两边都生长着一些不知名的植物,只需些许风吹动,就会发出稀稀疏疏的声响,在欢迎谁的到来?

太阳快要看不见了,天些许暗了下来,霞光却还留有些许,洒在木门上。

刚刚下过了一场雨,木门上有着潮湿的水渍,我踏上了木质的阶梯,站在了木门前。

些许用了点力,木门发出咯吱声,歌声也一并停了下来,我有些后悔打扰了这美妙的时光。

门里就是一条长长的楼梯,通往二楼,一头白发的少女从楼梯上缓缓的走了下来,她的笑有魔力,让人感觉这白色的头发,也是一样的美丽。

她的脸上有些雀斑,不多,和她的发肤,产生了差异美,我想在这一瞬间,我找到了爱。

“请问....我能认识您么?”

我颤抖的问道。

最后一点霞光,透过打开的木门,挥洒在少女的脸上,她只是抿了抿唇“你这人真有意思。”

情感作文100字

我5岁那年,外婆家养了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狗,取名叫“来福”。意思是希望它的到来能给我们带来福气。

每次我去外婆家的时候,还没进大门,来福老远就会对我不停地摇尾巴,蹭我的身子,好像在说:“我好想你哟!”

来福是外婆从路边捡来的。刚来时身上脏兮兮的,一双眼睛布满了恐惧,一见到人,就想躲起来。它肯定很饿,我想了想,立刻从背包里拿出一根火腿肠。小狗看见我手上有火腿肠,怯怯地走到我跟前,一下子就把火腿肠吃完了。从那天起,来福就开始亲近我了。我每走一步,它总是调皮地跟在我的身后,巴望我随时给它一点什么吃的。

我和来福经常做游戏。虽然它听不懂我说的话,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交流。记得有一次我和它“捉迷藏”,我故意装作要外出的样子,来福就悄悄地跟在我身后。我快走几步,趁它不注意,闪身躲藏起来,谁知转身就被它找到了。外婆说,谁有本事能逃开狗鼻子?狗鼻子灵光哩!

还有一次,我们玩追赶游戏,又是来福赢了。它赢后就得意地站在我前面,调皮地盯着我,耸耳朵摇尾巴,还打响鼻。我故意生气,干脆不跑了,索性席地而坐。这时,来福就回头小跑到我身边,舔我的手,咬我的衣角拉我起来。看它讨好的样子,我忍不住把它抱在怀里。

我很喜欢和来福玩。和它在一起的日子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后来,我回城里上学,和它见面的机会逐渐减少,每次想起它,什么烦恼都没了

短篇浪漫爱情文章

我们都了解爱,也能够去诠释爱,但我们并不能真正的懂得什么是爱情,爱情不只是浪漫,还有责任。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短篇浪漫 爱情 文章 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短篇浪漫爱情文章篇1:为你,千千万万遍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娇玫万朵,独摘一支怜;满天星斗,只见一颗芒;人海茫茫,维系你一人。 -----题记

喜欢这么一个人,他比你大不了多少,你却只爱叫他一个人大叔;喜欢这么一个人,他吻你时,空气中弥漫着都是甜甜软软的果冻味;喜欢这么一个人,他看你时,你会忍不住的心跳加速。你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我说:“娇玫万朵,独摘一支怜。”

不知不觉喜欢大叔已经一年多了,喜欢他什么,我不知道,仿佛一切都来的那么刚刚好。即使他对我没有感觉,我还是会义无反顾的喜欢。我想有时候,人的一生应该要疯狂一次吧,无论是为一个人,一段情,亦或是一场旅行。

我每天都会忍不住的找大叔聊天,因为喜欢一个人真的藏不住的,就像日出日落,海涨海退,那是很自然的事,大叔有时候也会理我一下,有时候忙起来也会无暇顾及。我们谈论着各种各样的话题,有些更不应该是从女生嘴里说出,但在我看来,只有面对他的时候我才能把话说的那么坦然。

可又有时候喜欢一个人,真的会把自己活得很委屈,你看着他在微信跟别人调侃,却没有即时给你回复,内心的失落他不懂。有时候看着他每个周末出去与人聚会喝酒,而你却不能跟他一起,这时候,你会胡乱嫉妒在他身边的每一个人,也许是同事,也许是朋友,哪怕是一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你也会心生的嫉妒,只因为他们能遇见他。而有时候,看着他喝醉酒难受的样子,比知道他不爱你更难受。

有人曾说我:“你怎么那么傻,世界不缺一个他,何必要为了一个不爱你的人拒绝那些爱你的人呢。”我想这世界上的傻姑娘不只我一个吧,聪明的姑娘因为爱情都会变得智商为零,何况我还是一个不聪明的姑娘。我知道有一天他会喜欢我的,只是还没到那个时候而已,我知道他会在三十二号喜欢我,星期八喜欢我,在二十五点喜欢我,在六十一分喜欢我,我可以等,哪怕等不到,但我还是会喜欢他。

大叔,你知道的,放狠话的是我,没出息的是我,放不下的还是我,在那些能回头的日子里,你一定要多回头看看我哦。为你,千千万万遍。

短篇浪漫爱情文章篇2:那些以玩笑说出口的话,往往是最真的表达

作者:不倾城

有人说世上从来没有所谓的玩笑,所有的玩笑都有认真的成分,多少真心话在玩笑中说出口,只是不想让懂的人,怎么都不会懂。

是啊,有多少想要真心表达的话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无奈说不出口。

很想念一个人,清醒的时候放不下矜持,隔绝不下彼此之间的距离,于是会在某一次大醉过后借助酒劲把所有想说的话诉之于他,然后第二天酒醒过后,身边有人说起,你矢口否认,把它解释成酒后胡言乱语,可是你心里最清楚酒后的胡言却是最真的真言;

很喜欢一个人,却害怕得不到想要的回应,最后连朋友的位置都没办法保留,可是心里却有隐隐的不甘心,或许知晓心意彼此会有另一番可能,抱着这样的侥幸,于是会选择在 愚人节 这样的日子里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若被拒绝,还可以笑着说:你竟然当真了,我和你开玩笑呢,哈哈哈。然后转身后便是长久的失落。

你是否也是这样的人?那些倔强又违心的话,总是可以轻易地说出口,而那些甜言却总是找不到合适的机会表达,怕一片真心被辜负,怕得不到回应,反而会打破之前关系的平衡,于是很多真心话便以玩笑的口吻说出,一边期盼着他能够给予回应,一边又打着哈哈,我和你开玩笑呢,以此来掩盖心底的失落。

叶子是一个性格大大咧咧的姑娘,喜欢打打闹闹,喜欢开玩笑,身边有很多关系很好的哥们,文轩就是其中一个。已经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渐渐地对他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愫,等自己意识到之时,早已深入骨髓。

因为彼此关系很亲近,所以什么样的玩笑都开过。曾说过如果找不到心仪之人,干脆俩人凑合过;也曾说过未来的那个他要按照文轩的标准找,一样的帅气逼人,一样的幽默风趣,一样地懂得照顾别人的情绪。或许从那个时候起自己便已经对他产生了超越朋友之间的感情吧。

后来的他们依然保持着之前的关系,一起吃喝玩乐,开各种各样的玩笑,可是叶子知道有些东西正在悄悄改变。

会更加关注他的一举一动,会忍不住地把目光停留在他身上,有女生的搭讪会忍不住试探。

也会想要找一个合适的机会表明自己的心意,可是却鼓不起勇气。

因为太过于熟悉,所以她一直都知道文轩喜欢的女子的类型,而自己大相径庭,她也一直知道文轩心中住着一个求而不得的人。她害怕自己的表白会让彼此间滋生间隙,再也回不到当初。

清醒的时候尚且能控制住自己的情感,但是酒醉之后却再也难以控制。

那天是自己的生日,然后一大群朋友为自己庆生。只记得喝了很多酒,记得说了很多话,然后便断片了。直到第二天听朋友说起,才知道原来所有的心事都已表明。

可是他们却认为你只是酒醉后的胡话。你鼓足勇气,决定彻底摊牌,你说如果我说的是真心话呢?他们却一致认为你还没有彻底清醒在开玩笑。看吧,习惯开玩笑的人,你唯一的一次认真都会被认为是玩笑。

一群人喧闹,然后你笑的比谁都大声,是啊,我真是喝糊涂了,我怎么会喜欢他呢,他长的那么丑,脾气又那么臭。哈哈哈,可是其实只有你自己知道这些才是违心的话。

你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习惯于伪装自己的情绪,装作一副百毒不侵的样子;

你会说很多狠话,很多违心的表达,却从来不肯透露自己的一点软弱;

你表面像一块石头一样坚硬,只是不希望把自己的悲伤暴露,宁愿自欺欺人,装作不在乎,也不愿承认(⊙o⊙)哦,我是真的喜欢。

所以你对酒精情有独钟,因为只有酒醉你才能把自己心底的秘密袒露出来,以不清醒的方式,以可以为自己留一丝防线的余地,即使失败,你也可以以醉后的胡言来掩饰;

所以你才会在很多次说过的话后加上一句:哈哈,你当真了,我是开玩笑的。只有这样,你才能够保有最后的一点尊严,不至于一败涂地。

你就是这样一个倔强的人,倔强地为自己构造一个屏障,可以随时随地保护自己。

可是也只有你自己知道那些玩笑的背后才是最真的表达,而很多时候你说的很多脱口而出的话:比如不喜欢,比如你走吧,比如不想念,这些可以轻易说出口的话却最违心。

我们总是这样,不善于表达情感中最柔软的部分,却可以把那些坚硬轻易地表达。我常常在想,如果我们都可以少一点口是心非,多一点坦诚相待,是不是我们会过的更简单一点?

其实我们终其一生也都在寻找那个懂你的人,他可以看透你所有的口是心非,也可以读懂你玩笑背后的表达。懂你的沉默不语,小心翼翼地呵护你的孩子气。

我希望这样的他早日来到你的身边,让你能够放下所有的伪装,无需再以玩笑来掩饰真心,无需借助酒精来表达感情,尽情地活出自己。

短篇浪漫爱情文章篇3:暗恋,是最纯净的告白

来源:网络

暗恋,是学校午睡的时候偷偷看他一眼,就能进入甜蜜的梦乡;

暗恋,是做课间操时用眼睛到处搜寻他的身影,又担心被发现的小心翼翼;

暗恋,是写遍满满的 日记 本,是写下烦忧甜蜜的诗词,是偷偷地在落叶满地时的想念。

在我们的青春中,总会有这么一个人出现,他就像青春岁月中的一道阳光,划破了黑暗,永远闪耀地存在于我们的心中,专属于那段青葱岁月。

赵梓曜就是我青春里的一道光。认识他那年,我初二。

我们的学校坐落在离乡镇很近的村落里,四周全是麦田原野,对面是一条河沟,夏日的时候,开满了荷花,煞是好看。每次经过的时候,悸动的心里都会涌起一种莫名的感觉。

学校里汇集了四里八村的孩子,我第一次到这样的学校读书,内心充满了好奇与不安,小心翼翼地生活,又探头探脑地张望外面的世界。

赵梓曜就是这个时候来我们班级的。据说,他是因为打架而被别人开除了。我不以为然,他看起来白白净净、斯斯文文,总是穿着格子衬衫,一双无辜的眼睛看起来很有欺骗性,虽然读书的时候不怎么专心,但沉默的时候很多,也从未捣乱过课堂,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打架呢?

有一天晚自习,有一个男生——身高一米八,是我们班最高的男生,我作为班长收作业的时候,他不耐烦地推了我一下。

赵梓曜仗义地出言,一字一顿:“你不该对女孩子动手的。”

“关你屁事?”那个男生用很大的声音说,有些吵闹的晚自习顿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看着赵梓曜。

赵梓曜脸色如常,没有搭话,继续沉默。

所有等待看笑话的人都有些败兴,有些嘲笑地看着赵梓曜。

只不过,当那个周末,所有人都回家的时候,据说,赵梓曜叫来了两卡车的人,和那个一米八的带来的不足十人,展开了碾压式的斗殴,至于场面有多血腥我是不得而知,因为当时我正在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家赶。

我家距离学校有20里路,每个周末放学后,我都穿过一个又一个村落,绕过一条又一条河,河边是黄色的野菊花,我摘了一朵,戴在耳朵上,也无人看见。

等到我回去的时候,一米八的座位已经空了,据说他手下的几个小喽啰也被赶回了老家,从此,赵梓曜就奠定了他学校老大的地位。

我的心一刹那就潮湿了,尽管不全是为我,尽管他只是仗义出手,尽管刚转学过来几天的他可能不认识我,但我的心,还是忍不住悸动了。

我第一次尝到了被保护的滋味。

但我从未对他有非分之想。他当时和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关系很好,那个女孩,跟我一个村,是从小嘲笑我最厉害的人。林倩倩,从小就很漂亮,家境良好,每天像洋娃娃一样穿着漂亮的衣服,小时候有一次带着几个小女孩来找我。

“你要是亲你的羊一口,我们就不揍你。”

我很喜欢我的羊,于是我很快在羊身上亲了一口。

她们哈哈大笑:“不行,要亲嘴哦~”

我艰难地看着自己的小羊,深绿色的草汁沾满了它的嘴巴,这有点困难。

“快亲,不然打你哦。”她扬了扬手里的柳条。

我忍着恶心,亲了一口。

哈哈哈哈,她们笑的花枝乱颤,蹦着笑着跑了……

长大了以后,她更漂亮了,皮肤洁白,身材高挑,总是穿着白色毛衣,蓝色牛仔裤,这才是青春的模样。

他和她很般配,我如是想。

他们是前后桌,每天都会聊天,青春正好的女孩有一头乌黑的长发,落在耳边,在阳光的照耀下很是好看,男生爱意满满,额前的碎发落在黑色的眼睛里,就像树叶落在湖水里。

画面美好,不忍打扰。

可是,突然有一天,他说:“老师,我要换位置。”

“你要换哪里?”我们的老师,一直很宠他。

他指了指我后面的位置,我的心咚咚直跳,脸红的可怕。

他如愿以偿地坐在了我的后面,班里有传言说,他们因为吵架了,所以赵子曜才申请换座位。可是,跟我有什么关系呢?他坐在我后面,我就觉得很幸福了。

从那以后,我上课的时候背挺得更直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有一种如芒在背的感觉。直到有一天上课的时候,他突然用笔捅了捅我的背,我差点叫出来,不敢回头,然后就看到一张纸条递了过来。

“班长,你成绩那么好,帮我补补课呗。”能想象出他写下纸条的时候痞痞的样子。

我的手紧张得出了汗,浸湿了纸条,没有回复,怕暴露自己太紧张的心情。

下课后,他又用笔捅了捅我的背:“班长班长,这里我没听懂,你能给我讲一下吗?”我回头,是他眨巴着双眼无辜的样子,嘴角翘起,痞帅痞帅的。

我低下头,用蚊子般的声音给他讲了一遍,他听完后:“班长班长,你讲得真好。”

我的脸又红了。

从那以后,每天都是“班长班长”的声音,犹如天籁。

我们已经培养出了默契,他用笔捅我的背,我就背过手去,一定有一张纸条塞在我手心里。我们什么都聊,什么都说,比如“数学老师讲题的时候总是一股大蒜味,熏死人了,你以后别问他题了。”“你更适合长头发,以后留长吧。”“中午的时候帮我带饭吧,我好困要先睡一觉。”稚嫩的笔迹,一张又一张,我都保存了下来。

他最喜欢的偶像是周杰伦,每一首歌都会唱。很多时候周末放学的时候,我都不走,他也不走,就留下来 唱歌 给我听。

“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我想带你回我的外婆家,一起看着日落,一直到我们都睡着。”

“一壶漂泊浪迹天涯难入喉,你走之后酒暖回忆思念瘦。”

每一首歌,他都唱的很像原唱,在录音机是奢侈品的青春里,他就是我的神。

因为他每天的“班长班长”,所以我可以忍受回到宿舍被以那个漂亮女孩为首的孤立;

因为每个周末听他唱的周杰伦,所以我可以忍受漫漫长夜才走回家后被父亲的责骂;

因为他每天的笑容和言语,所以我可以忍受衣服被子上莫名的污渍和女生的冷言冷语。

我从未想过和他在一起,他在我心中,是仰望的存在。能够在心里默默喜欢,就已经很满足了。

可是,连这份满足,都要被人夺走。

一天晚上,我被教导主任叫进了办公室。那个胖胖的男人用冷酷的语言说:“林倩倩丢了一百块钱,在你的床上已经被找到了,你被开除了,现在收拾收拾东西走吧。”说完,就让我回宿舍收拾东西。

我蒙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泪流满面,我想大声解释,可是我发不出声音来,我想吼,想叫,可是我怎么也说不出来话。

几个老师过来,推搡着我,让我回宿舍收拾行李。

“我,我没有啊,我一直在班里啊,老师,怎么回事?你告诉我啊1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声音。

教导主任推了推眼睛,用不屑的目光看着我:“学校看你贫困,才免了你的学费,让你来读书,现在出了这种丢人的事,你还有什么理由留在学校?赶—紧—滚—蛋,别闹得全校学生都知道了,这也是我给你最后的体面。”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阵仗,我不善与人争吵,总是忍让,我不善与人交流,总是孤独。我一直退退退,可是,哪里是我的退路呢?

绝望在心里蔓延,我无话可说,教导主任也是我们村的,还是林倩倩——那个漂亮女生,那个让我跟羊亲嘴的女生的叔叔,是最后的体面吗?还是假公济私,以权谋私陷害我呢?

我从来不与人耍心机,可不代表我不懂人情世故。越小的地方,越是充满了关系,而我,什么都没有,我争不过。即使我抗争,也争不过。

我去教室收拾自己书本,班级里的学生已经知道了,不用说,一定是林倩倩说的。就连他,也用不屑的目光看着我,好像我是什么脏东西一样。

我没有哭,也没有说话,没有跟任何人告别,就这样,离开。

我背着自己的行李,抱着自己的课本,一深一浅地走在回家必经的路上,马上就要到冬天了,玉米地里已经只剩下光秃秃的杆子了,被火烧过的野草散发出奇特的味道,竟然格外好闻,野花已经要枯萎成了灰色的模样。夕阳落在了田野上,温暖已经消失,只留下莫名的悲壮。

回去之后,告诉父亲,父亲苍老的脸上落下了大颗大颗的眼泪,他一下子倒在了厨房的地上,不停地哭,却没有一丝声音,我呆呆地站着,面无表情,不解释,不辩解,不说话。

后来,我病了大概有半年的时间,那是抑郁症初期的征兆,却被当时的医生误诊了。

直到现在,我再也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同学。

初三那年,几个月来,我都是每天两个馒头,不吃菜,攒了26块钱,给他买了一本周杰伦的书,寄给了他,请同学代笔写了几个字:

再见,赵梓曜。

我的暗恋,就这样无疾而终地告别,后来,我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一次也没有,我不知道他是娶了谁家姑娘,生了几个娃娃,是否还记得,曾经走过的校园操场,曾经漫步的林荫大道,还有,是不是偶尔,也能想起那个土土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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