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明自己的感想,即自己的观点。围绕观点写出能支撑观点的事实,展开联想。一篇简单的论文就完成了。正文:
对于事物的必然性和偶然性有些感触。因为人的有机体需要能量输入,所以人要吃饭。要吃饭,那是“必然”的;吃什么饭,什么时候吃,吃多少则是偶然的。同样,因为人是有机体生命,而有机体生命总会经历生长、成熟、衰弱、死亡这样的过程(自然法则),所以人总是要死的。
人要死是必然的,什么时候死,以什么方式死则是偶然的。今天起来发现路面是湿的,我们推测昨天晚上可能下雨了,但是也有可能是被人用水浇的(偶然);假如昨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我们会用肯定的语气说今天早上的路面一定是湿的。
我们习惯在一件事情上找出原因,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找到最终的原因。人本性上有一种对事情穷根究底的求知欲望,古希腊人面对纷繁芜杂的世界想找出这个世界的最终解释,从泰勒斯的世界起源于水到柏拉图的理念,人们不满足于对事件的经验解释,希望找到一个最终的必然的并经得起理性考验的解释。
辨证法大师黑格尔对偶然和必然及其关系的演绎达到了辩证逻辑的顶峰“偶然的东西正因为是偶然的,所以有某种依据,而且正因为是偶然的,所以也就没有依据;偶然的东西是必然的,必然性自己规定自己为偶然性,而另一方面,这种偶然性又宁可说是绝对的必然性。
”马克思主义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成为自身哲学的方法论基础。对偶然和必然的认识自然也有了更加纯熟的解释。但是有一点不足之处是,在历史观领域,经济决定论的思想也时常为世人所诟病。
经济决定论的思想,给人一种宿命论的历史主义印象。经济无疑是强有力的推动历史前进的物质基础,但是历史事件的发生充满了不以物质多寡为条件的变数,心理的,外在因素的,传统习俗的',伟大人物的个人作为都是相当不可忽视的因素。历史必然性的说法往往会引起人们的厌恶之感,因为必然性漠视了个体的作为,个体的意义。
人类社会正在走向全球化,这是后现代的一种趋势。人类开始从狭小的个人空间中走向一种彼此交往更加密切频繁的信息化时代。偶然性的因素正在增多,必然性的说教越来越得不到认同。
在必然性居支配地位的时代,人们谈理想,谈人生意义,所指向的是一个永恒的必然领域:真理的,价值所在的世界,必然性起支配作用的理念世界。
现在的人还相信这样的永恒世界恐怕不多了,那么人生到底怎样才有意义呢?我的回答是:活在真实的偶然中,并用自己的全身心去体验那偶然向自己昭示的那个世界的样子。
没有必要去相信这个世界必然要发生什么——因为那是虚假不可信的——,也没有必要去追求一种所谓永恒不变的真理——因为根本没有不变的、永恒的真理——,必然的真理只是偶然的事实而已,在生活中被偶然的揭示出来而已,并没有什么大不了。
明天对我意味着什么,我不能肯定,我也不需要肯定知道是什么样会发生什么。但是我确信的是,明天对于我一定是新的一天,一定不同于今日和昨日;对于别人也一样。马克思说的好:解释世界的不如改变世界的。
——实践思维在设定实践目标时,尽量满足人的利益、理想要求,这很像幻想性形象思维;但实践思维想象的目标,却必须是可经实践造作而化为现实存在的意象,而不是仅供观照以求心神娱乐、无法实现也不打算实现的意象。这又不同于形象思维。由此可见,实践思维既具有综合性,更具有独立性。我们不能因为实践思维中包含其他思维方式而取消它。将这样一种与人类历史同样悠久、与人类实践同样普遍、人类养育自我的思维方式作为一类独立的研究对象列入思维科学,正无可非议。
说明实践思维具有无可替代的独立性,还不是本文此节的目标,它不过是进而探讨这种思维方式系统规律的立足点;我们需要实践思维的系统规律去理解马克思思想的整体结构,去据以审订他的思考结论。
即使马克思的研究过程不是采用实践思维,或者偏离了实践思维,我们也必须用实践思维去读解和批判他的著述,因为这是解决他的“改变世界”这一思想课题唯一正确的思维方式。如果马克思偏离了实践思维,那就说明他的思路出了问题,错的是他,而不是我们。正如面对一份数学答卷,人们只能以正确的解题思路去审阅它一样。
面对马克思的思想课题及其研究成果,实践思维的系统规律问题无可徊避;人类也实在早就应该有这方面的系统知识。奇怪的是,人类建立了逻辑学去研究逻辑思维规律;人类也有许多关于形象思维规律的研究专著;可是,我们这里提出实践思维,却不知去哪里引录经典定义;我们需要实践思维系统规律,却不知去哪里参阅专门资料。
好在实践思维是凡人皆有的切身经验。因为人类实践是个体赖以生存的根本手段,也是人类活动区别于动物活动的根本特征;而实践思维不过是筹划现实实践的心理活动而已。因而关于它的性质与内容,即使缺乏权威的研究结论,我们自己的实践经验也可以作为言说和判断的切实根据。
只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个人实践活动,有许多是无需多加思考的习俗、习惯或模仿性活动;有许多是片断的不完整的活动(如工厂里的分工劳动);实践思维在这类实践活动中难以体现其固有的全面性与系统性。系统性实践思维存在于整体目标的实现谋划之中,尤其是在新创性目标的实现谋划之中。例如,创建一个工厂,修建一条铁路,制造和发送一艘宇宙飞船,乃至打一场战争,变革国家体制等,每一项具体目标的实现都会有一个系统的实践思维过程。
对于这些大型的实践目标,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和物力,需要组合复杂的实践活动,花费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人们通常把这种实践系统称为“工程”。实践思维在对工程的运思活动中最具有系统性的特征。
三、工程思想的问题系统
工程思想是一项有效实践的全部思考和研究,其思考和研究的课题是由有效实践的必要性联系在一起的。那么,一项有效实践或工程,有哪些必须解决的问题要求于思考呢?
工程作为人类自觉的实践活动,是有目的、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的。这种活动得以有序进行,思考必须提供两个直接的依据:一是工程目标,二是实施方案。有目标,知道做什么;有方案,知道如何做;实践活动于是可以进行了。但是,工程目标与实施方案的制订决不是盲目的、任意的,必然各有各的依据。人们制定工程目标虽然也要考虑实现的可能性问题,但确立目标的主体内在动因则是人们自身的利益需要。工程效益是工程目标的价值所在,是工程构想和工程实践的目的,在工程思考程序上应是最先成熟的。工程的施工方案也不会冒然制定。
人们必须在预想中彻底排除失败或无效劳动的顾虑之后,才肯付诸实行的具体考虑和行动。这就要求对整个实践过程所涉及的诸多方面作一番可行性研究。
由此看来,有关工程思考的必要内容就由这几个方面构成:
(一)工程目标;(二)目标效益;
(三)可行性研究;(四)施工方案。
这四个方面的问题都解决了,工程才得以确立,才能付诸实施。这是对工程思考的普遍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可以把这个“四位一体”的问题系称作——工程思考的范围结构。
工程思考的范围结构虽然是一切工程思考都必须遵循的,但它的内容却并不一定都成为每项具体工程的研究课题。这是因为研究课题的设立是为了解决未知任务的,而人们在不同的实践领域所具有的知识、经验基础不同,因此,研究的任务也就有多少繁简之别。一般说来,常规工程中研究工作可省略的方面要多一些,而首创性工程的研究任务就全面而繁重。
工程策划中研究课题的省略与增加,并非工程思考范围的缩小或扩展。研究上的省略,只是由于思考所需要的内容已经确知,可以直接进入工程构思与运作。而研究上增设的课题,则不过是共同完成工程思考范围结构的某一方面问题。工程思考范围结构是固定的,而工程研究的课题则是随具体工程而变化的。
那么,人类一般工程思考范围结构,在马克思所选定的工程中,即在改变世界的工程中,必然具体化为一些什么样的研究课题呢?这需要弄清改变世界工程所涉及的领域和这些领域的已知状态才能确定。
马克思所欲改变的“世界”,其实指的是整个人类社会。把整个人类社会的改变作为工程目标,其涉及面则广矣:
第一,由于人类社会是整个人类共同的生活环境,因此对它的改变涉及到全体人类的利益。而且这利益不是以经济数字衡量的利益,而是不好衡量、不好论定优劣的生活方式、生活质量问题。
第二,由于人类社会是人类唯一的生活环境,所以,新社会不能在另一空间重建,而只能在现有社会的基础上“改变”。因此,工程牵涉的客体就有旧的即现存的社会,和新的即未来的社会。后者是工程建设的最终目标,前者是工程实践的前期对象,两者都是工程的客体对象。
第三,工程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甚至发动和组织工程队伍的这个前期阶段都须投入大量的人力。而在旧社会的解体工作时期,只有剧烈的斗争,并不产生任何经济效益。
这三点说明改变世界工程在利益主体、实践客体、实践主体几方面牵涉之广。而从知识基础上看,人间幸福之主义,异说纷呈而未有确论;现存社会与理想社会之考究,思理万千而未有实践真知;改变世界、解放人类的社会运动,徒有空想而迄无成例。马克思的工程研究,几乎全在昏暗的知识地界起步。
面对这苍茫昏暗的未知界,“需要探讨的题目丰富多样。”[12]我们只有在工程思考范围结构要求与工程实践所涉领域的未知状态之间往返勾联,才能获得工程思考的具体课题。
按工程思考范围结构的要求,首先应确定工程目标。在这里也就是要确定未来社会的形态。然而,要确定未来社会形态,先须弄清一系列问题:
⒈现存社会为什么不好而须加以改造?这好与不好根据什么标准?这个标准能被全人类接受而贯彻到未来的社会中去吗?这一串问题的焦点是
人生、社会价值问题,它关系到未来社会即工程目标的效益确定。
⒉现存社会是如何不好?是通过怎样的机制导致不好的?其最终的根源是什么?改变其根源能够改善人类生活的性质吗?这一串问题的焦点是
社会形态性质问题,它关系到未来社会形态本身即工程目标的确定。
由此可见,在改变世界这项工程的研究内容中,工程目标的确定,必然连带着工程效益问题和现存社会的形态与价值批判问题。这当中现存社
会批判是基础性工作,不是工程思考范围结构直接需要的资料。但确定工程目标过程中必然连带解决的工程效益问题,却是范围结构的直接内
容。从研究上来说,现存社会批判、社会效益论定、社会理想目标确定,这些相互牵涉的问题难以绝然分开,我们结合工程思考范围结构的要
求和研究工作的必然联系,可以将这个系列研究的课题综合为:理想社会及其合理性问题。这就把工程思考范围结构所要求的工程目标和工程
效益两项问题,结合成了一个研究课题。
按工程思考范围结构的要求,接下来应考虑的是工程的可行性问题。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其功能或宗旨只有一个,就是澄清顾虑,确定信心。整个工程从实现的前提、条件,到实践的过程和结果,凡有疑虑的地方都必须细加考察研究。因此,可行性研究就其工作内容来说,不是一个研究课题就能解决的。按照构成工程实践的主体与客体两个方面来看,可行性研究可以分为客体被操作的可行性和主体操作活动的可行性两个方面。客体被操作是可行的,人们就可以放心的制订主体的行为计划或施工方案了;施工方案明确以后,才可能产生主体操作可行性的问题
用马克思主义视角看待当前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大学生就业问题一直都是全国性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个突出的经济问题,是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的难点,在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就业不足的困扰。在我国,随着知识经济发展引起的经济结构调整的展开和改革的深化,大学生就业问题已成为经济发展中的特点问题和经济理论研究中的难点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化对知识经济发展条件下就业理论的研究,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如今,社会经济条件已发生了巨大变化,马克思关于就业方面的理论体系也面临着新的挑战。目前在知识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如何正确地把握马克思的有关经济理论,并结合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创新就业理论,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2011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现状与往年大学生千军万马挤向大城市的现象有所不同,大学生就业出现了一股“回流”潮,中小城市开始受到了大学生的青睐。而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的数量几乎都是供过于求,大学生毕业后,几乎都不具备相关工作的胜任力。针对这一现状,我国现阶段就业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主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一是加速户籍改革以实现要素充分流动;二是大力发展教育以提高劳动者人力资本素质;三是强化市场就业保障以降低劳动力失业风险。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当中,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联系和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事物是普遍联系,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新事物的发展是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必然会战胜旧事物,用发展的观点看待事物,把握这一规律对于我们再现代化进程中创新、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我们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要弄清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阶段;同时,要有创新精神。
因此,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首先,我们应该以联系的观点看分析为何会出现大学生就业困难的问题。
(一)联系是具有客观性,事物的联系时事物本身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从大学生教育方面来看,高校普遍扩大招生,扩招后优质办学资源被快速稀释。各校的办学定位被快速模糊,加上培养模式的僵化,学校责任心的下滑,致使人才培养的质量、结构与社会需求严重脱节。过快的教育规模扩张速度影响了大学生的培养质量。这也是大学生在社会上竞争力不足的原因之一。从大学生本身来说,大学生本身的就业观念出现错误,一大部分认为,大学生的工作应该是比普通的工人的工资、待遇还要好才符合他们的学历,他们把自己的学历看成了是高人一等的门槛,不愿意去从事那些本身是劳力的工作。
(二)联系是具有普遍性,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的相互联系之中。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从社会的大背景来分析,这几年来雪灾、地震、全球金融的次贷危机等一系列的重大事件交织发生,这些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格局,并构成了当前就业面临着紧张、急剧的局面。现在我国是处于经济的转型期间,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市场竞争产生了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加上,高校毕业生越来越多,更是冲击着整个市场的容纳能力。接着,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东西部差异;产业发展不平衡,第三产业的发展部充分,相当限制了就业的机会。
以上的原因可以说是分别体现了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其次,我们应该用发展的观点看待大学生就业困难的问题。其实,用发展的观点来看待的话,会发现:这是大学生利用自己的优势为自己在当今的竞争激烈的社会上创新的一条出路,我们可以长久观察发现,大学生做的这些工作并不只是单纯的一份生计,而是利用自己的知识,创新能力发展了一家一家的连锁,实现自己的理想。
所以,用马克思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来看待问题,会发现事物的产生都有其存在的原因以及发展的因素。由联系的观点我们可以了解到大学生就业困难原因是由时代的客观性以及影响的普遍性造成的,再次在发展观点的指导下,大学生就业困难另辟蹊径更是具有对社会的发展的创新。因此解决问题的对策也应该从联系、发展的层次出发。
事物是普遍联系和发展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过程的集合体,是在永恒发展的,大学生就业困难是我们的现实问题,但是,不会永远是社会问题。
(帮下你地,哈哈,仲有一篇已经比左人拉,剩低里篇啦)
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现在国民 教育 、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因此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在传统的观念里,民生就是单纯指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没有任何附加的社会价值。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提升,民生这一概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已经扩大到老百姓生活的各个层面--从物质生活到精神世界。解决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建设中的首要任务。研究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的分析,就是要从思想理论层面强调民生问题的重要性,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探究马克思主义对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指导。
一、民生的基本内涵
民生,简言之就是关系人民生活的问题。民生包括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等。民生是所有生活细节的总和。民生问题是伴随着人类发展全过程的。只要有人存在,就必然有民生问题存在。民生一词自古有之,民生是各朝各代、各个国家的核心问题。国民生活的稳定进步是国家稳步前进的基础保障。民生既属于社会范畴,也属于历史范畴。民生代表着国家对人民生活的重视程度,代表着国家的发展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解决民生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民生问题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整体。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标准中,民生要素占据重要比重。正确认识民生概念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把民生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心位置,也是我国促进民生问题提升的体现。
二、马克思主义对民生思想的认知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中民生思想的体现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民生概念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对"人"的概念给予了明确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核心,人处于社会整体活动的中心。人是社会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民生问题的中心要素就是人,人是民生问题的核心作用力。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唯物史观,认定了人的本质,人对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提出了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活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对思想世界是一次重大的飞跃。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认定是公正客观的。民生问题就是要解决人的生存与发展,与马克思主义能够达到概念范畴的统一。
(二)唯物史观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认知。唯物主义诞生以来,人的思想发生了重要的深刻变革。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在中国已经经历了四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新时期,我国领导集体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创造历史的因素,也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主宰历史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正确认知人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能够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主观能动性。唯物史观对于民生的重要理解就是能够正确认知人的作用。
(三)历史唯物主义的认知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与社会具有内在的统一。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主体。社会的一切活动都靠人的行为完成。人的本质属性就是社会性,人是 社会实践 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社会活动由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构成。社会要发展,必然要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社会的进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关系的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人也会跟随着社会发展的角度进步。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协调者和参与者,社会进步的标志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活动力有明确的认知。因此,可以推论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民生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
民生问题是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性任务。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科学经营。民生问题涉及的范围是广大的、具体的。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举措上贴近现实,在保障工作上严谨。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可以从思想上提供智慧源泉,可以为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思维提示。解决民生问题就要树立坚定的信念,从思想上、实践上统一,把民生问题当成党的中心工作对待,让民生问题不再没有明确的思想和统一的行动。
四、结语
社会越是快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就要越细化。人民是构成国家与社会的主体,民生是关系到国家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马克思主义中的民生思想是指导我们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性思想。中国的民生问题必须要采取中国式的方式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最好检验。
一、前言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 方法 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的主体法律不仅对整体的法律世界作出理论概括和解释,而且为理解法律的世界和实践主体提供了一套方法。为了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以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论为指导,深入探讨了法理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方法和前沿问题。它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学范畴论、法律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法律 文化 论、权利义务论、人权论、法治论、法律责任论、法律程序论、法律全球化。研究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将有助于扩大研究生的法律理论视野,也有助于引导学生研究法律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运用法律学原理去解决重大现实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概念
(一)如何理解法理学
法理学被称为“法哲学”,指的是意识形态,又指法学的学术领域。在思想体系的意义方面,法学是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价值的概念、信仰、认知和评价体系,也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学术领域或学术意义上的法学概念指法律制度理论的涵盖性、抽象性和普遍性。[1]
(二)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它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一切利益,解释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法律的现象,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实践法律思想、想法和概念,也包括在广泛而深刻的知识。
(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所有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揭示了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法律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法律理论。20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出现,使法学领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科学、最有活力的法理学。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诞生的重要标志。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革命是政治思想起源,西方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和强大的生命力的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法律本体论是任何法学理论建构其体系和学说的基石。中国哲学的历史上,本体论又叫“本根论”,是指探究万物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依据的学说。
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法律本体论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包含一系列重要问题,如法律的定义、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等。
第一,法律的定义是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和最新的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而确定的定义。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属性也要求法律的定义要继续关注法律现象的变化,吸收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第二,关于法律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质是相对于现象的哲学范畴,其理论意义在于揭晓事物固有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有规律的内部联系。法律的本质是法律存在和具有各种表现形式的根据,也是构成法律的各必要要素的内在联系。法律的本质有三个内在联系的层次。一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本质形式,也是法律本质的外在表现。二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初级本质,法律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客观需要。三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的内容。这三个层次的本质最终以国家意志这一法律的本质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法律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现象存在。
四、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决法学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在发展问题上就是发展观。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关于发展的科学。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于其科学有效的方法。因此研究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法律,对法律研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成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阐述、解决法理学中的问题。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基本法律思想武器,讨论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发展过程中具体的法律问题。否认曾在书中出现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点,坚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观点分析和阶级,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功能和价值等。这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系统地说明了法律的主要问题,试图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第二,以中国的国情为出发点,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制实践为基础,在法律发展的过程中与国外进行横向比较。同时,也站在中国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来看待当时的法律,在发展社会的途径问题上,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基本思路:一种是建构论,即破旧立新。一种是进化论,即推陈出新。在法律发展的途径上,法学界也存在建构论和进化论两种理论。站在社会主义的高度,作者认为更生动的方式剥削阶级的一个国家。
第三,关于法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权利和义务是出现在人类社会和有法律的国家。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哲学的范畴,它是人类法律思想的本质。本书把权利和义务同法律联系起来,马克思主义给予说明时论述了西方权利和义务的历史演变以及中国权利和义务范畴的生成和演变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对权利义务进行释义并提出了8种不同的学说,也对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分类。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都有所不同,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在日常的生活中亦是如此,站在特定环境下去看待问题,对有些事情了解得不全面或者非亲眼所见,就不要轻易下结论,这样容易出现错误的结论。
第四,对于移植和继承法律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正确处理同古代以及外国法文化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资产阶级法学则有批判的分析,吸收其中有价值的东西,抛弃无价值的东西,以提高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起点,克服了那种对待古人和外国人的法律时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极端态度。
五、结语
学习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律思想,必须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此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运用于研究和解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深化改革,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难题,促进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逐步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新思想,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还需要中国法律制定者以及法律工作者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