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侵犯行为产生的原因
摘要:侵犯行为是社会心理学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一,各学派的学者们对侵犯行为产生的原因也提出不同的理论,本文对学者们提出的各种理论的论述行进了综述,并根据侵犯行为产生的不同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减少和预防侵犯的社会心理学的途径和方法。
关键词:侵犯行为 原因 预防侵犯
一、侵犯及侵犯行为的概述
侵犯行为是心理学尤其是社会心理学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一。对于侵犯的定义各学者的定义也不相同:侵犯:亦称侵犯行为,指有意图的伤害或危害他人的行为。侵犯行为的定义:侵犯是有目的、有意图地伤害他人的行为;侵犯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事物,它包括了造成的伤害的行为,破坏性的影响以及社会标定的过程。侵犯的定义绝大多数心理学家在定义侵犯时基本赞同如下的描述: “侵犯, 是在违背他人意愿的情况下, 以伤害他人的肉体或心灵为直接目标的行为方式的总和。”笔者认为凡是以伤害他人身心健康为目的的任何行为都是侵犯行为。
二、侵犯行为产生的原因
现在虽然还没有关于侵犯行为起因的统一性理论, 但是已经产生了许多观点,纵观各观点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本人综合一定代表性的观点对我们能够观察到的侵犯现象作出比较合适的解释。
1、是关于侵犯是人类的本能还是习得反应的问题
心理学成为独立的学科始于19世纪后半期, 那时候的理论家受到达尔文学说的影响, 普遍把人类的动机归因于先天的禀赋。威廉•詹姆斯认为“侵犯是人类天生的劣根性, 是人人都有其残余的好斗本性, 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对他人的仇恨”。在20世纪20年代, 精神分析学派的侵犯研究得到了各国学者的重视。弗洛伊德把侵犯行为与“利比多”联系起来, 认为侵犯行为起因于被异性侵犯后受压抑的记忆所产生的困扰状态。后来, 弗洛伊德逐渐修正了他关于侵犯起因的观点, 最终把侵犯行为与死亡本能联系在一起。在20世纪早期, 社会生物学对于人类侵犯行为的研究主要倾向于使用比较明确的概念来表达内在的生物机制, 当神经学研究发现侵犯行为伴随着某种形式的脑反应时, 这种研究倾向就被进一步加强了, 并且直到今天还保持着一定的影响。当前心理学关于侵犯行为的解释通常都是使用挫折、消极情感和愤怒等概念来加以描述的。
2、是侵犯行为的社会生物学解释理论
大多数社会心理学家都认为生物学因素只是人类发生侵犯行为的调节变量,但无可否认的是许多生物学因素在人类发生侵犯行为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经常被用来解释侵犯行为的生物学因素主要有四种, 即
(1)以洛伦兹为代表的动物行为因素;
(2)以Wilson和Paly为代表的生物进化因素;
(3)遗传因素;
(4)荷尔蒙因素。
3、挫折侵犯理论
挫折侵犯理论是由多拉德和米勒等人在1939年首次提出的, 其产生与发展过程一直受到精神分析理论和学习理论的双重影响。该理论是把侵犯行为系统地定义为人类对环境条件反应的第一次尝试。多拉德认为个体的侵犯行为是由他所受挫折而引起的, 侵犯行为是个体受到挫折的后果, 其发生总是以挫折的存在作为前提。该理论在其后的发展过程中得到了一些修正, 现在的理论共识是: 受挫可能使个体产生多种行为结果, 侵犯行为就是其中之一, 但一般情况下侵犯的产生都以受挫作为前提。
4、认知新联想理论
该理论认为:诸如挫折之类不利条件不会直接引发侵犯行为, 它们首先会产生不断积累的消极情感, 这种消极情感作为一种中介调节过程, 最终有可能表现为两种直接的结果:侵犯行为和逃避行为。也就是说, 所有能够引发消极情感的环境都可以看作是侵犯行为或逃避行为发生的先行条件。
5、认知情感互动理论
认知情感互动理论是针对认知过程在什么时候,以及如何影响侵犯行为发生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理论观点, 其认为愤怒是调节外界环境刺激和侵犯行为之间关系的必要中介变量。而所谓愤怒是持续唤起的消极情感过程和说明、理解这种这一过程的认知过程相互作用的结果。
6、社会学习理论
社会学习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 它对挫折侵犯理论简单地把侵犯行为看作是一种受挫反应的观点提出了深刻的批评, 虽然它并没有否认挫折或其他环境刺激是诱发侵犯的重要影响因素, 但它把研究重心放在了个体是如何获得并保持侵犯行为的问题上。社会学习理论认为基因与天赋规定了侵犯的潜在可能性, 挫折和其他刺激只是侵犯发生的环境条件, 而个体侵犯行为的对象、形式、强度和频次等细节都是个体在经验中获得的。
7、社会信息加工理论
社会信息加工理论认为:人际冲突行为受到个体对冲突认知的指导, 因此在很大程度上, 侵犯行为的发生取决于个体的社会信息加工过程。如果某人缺乏正确处理社会暗示和做出适当反应能力的话, 他就有可能对社会信息表现出不适应或者不恰当的行为, 这种不适应行为会使他受到周围人的排斥, 进而可能会使他变得消沉, 或使他养成一贯的侵犯性。
8、侵犯的互动理论
长期以来, 美加两国的心理学家所从事的侵犯研究典型地集中在个体行为上, 其中有些研究倾向于把侵犯视为稳定人格的必然结果, 这种理论观念基本上都是来自于临床心理学的研究实践。不过多数心理学家, 尤其是社会心理学家更愿意从社会环境中寻找侵犯行为的发生原因, 他们往往把侵犯看作是社会条件的必然结果, 而认为侵犯与个体自身的关系并不显著。以上两种侵犯研究视角很少关注侵犯对侵犯行为主体的影响以及受害者在侵犯过程中的反应, 也就是说, 他们都没有把侵犯行为作为一种互动的过程来加以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的侵犯行为研究逐渐把注意力投向了侵犯的互动过程, 并把这种互动过程视为侵犯行为发生的真正原因。
9、兴奋转移
由于敌意性的侵犯行为总是伴随着情绪的激起,所以心理学家想知道由于其他刺激所引发的生理上的激起是否会转移到侵犯性冲动之上。泽勒曼等人在研究爱情行为的时候发现,由其他刺激诱发的情绪性激起会转移到爱的对象之上,他称这一心理过程为兴奋转移。
10、侵犯性线索
侵犯性的线索也会引发侵犯行为。柏科维兹发现,情境中与侵犯相关的一些线索,如刀、枪、棍等器械往往会成为侵犯行为产生的起因,他把这种现象称为武器效应除了刀、枪等明显的侵犯性线索,与死亡、邪恶等相联系的黑色也是引发侵犯的线索。比如,弗兰克等人就发现,在职业棒球和橄榄球比赛中,穿黑色服装的一方经常受到的惩罚比浅色一方的多。实验研究也证明,穿黑色衣服的赛马选手也表现出更高的侵犯性。卡尔森对23项研究所做的分析发现,与侵犯有关的线索不仅可以引发侵犯,并且能够使已经愤怒的人的侵犯性加强。
11、去个体化行为
去个体化是由心理学家津巴度和费斯汀格等人提出来的。实际上早在19世纪90年代,法国社会学家黎朋在研究群体行为的时候就发现,在群体中,个体的情绪会很快传给团体的其他成员,从而使得处在群众中的个人表现出一些独处时不敢表现的野蛮与毁灭性行为,并把这种现象叫做社会传染。
12、温度
早在十九世纪初,一些社会哲学家就发现天气变化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而近二十年来,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更多。比如罗特姆的一项档案研究发现空气污染与暴力犯罪有关。在巴龙的研究也发现犯罪与温度有关,他通过研究发生在夏天的城市暴乱与气温的关系,发现其呈现出倒U曲线,在华氏81—85度时,暴乱的数量最多,当温度较低或很高时,暴乱发生的数量较少。但是由于他们没有考虑不同温度的持续时间,使得这个结论受到卡尔斯密斯和安德森等人的批评,其中安德森用概率论对这一曲线加以修改,指出在特定的温度范围内,暴力事件的发生与温度呈现线性关系,也就是说,在摄氏38到41度以内,随着气温的升高,人们的暴力倾向增强,但是在超过这个温度之后,由于人们外出的机会下降,所以暴力行为产生的机会也较少。
13、性别
人类学和社会心理学在侵犯行为的性别差异方面有四个重要的发现: 首先,在各种人类文化中, 男性通常比女性更具有侵犯性; 其次, 在有差别的社会化形成之前的生命早期, 男性比女性更具有侵犯性; 再次, 侵犯的性别差异不但表现在人类身上, 在进化程度低于人类的灵长类动物中, 雄性动物比雌性动物更加具有侵犯性; 最后, 侵犯行为与性荷尔蒙相关, 也可以通过注射性荷尔蒙等物质来加以改变。
14、饮酒与侵犯行为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酒精能使人变得易于被激怒及好斗,许多相关研究支持这种假设。比如布什曼和古斯塔法森就用实验研究也证明,过量饮酒的人易于被激怒,从而表现出高的侵犯倾向。那么,为什么喝酒能使人们变得好斗呢?一些研究者认为是酒精给侵犯行为提供了直接的生化刺激,使得喝酒的人的激起增加,我们俗话说的“酒壮人胆”就是这个意思。而大多数的研究人员则认为酒精降低了人们对侵犯行为的控制,霍尔和斯蒂勒等人称之为“去抑制”,强调这种抑制对暴力行为的影响。
三、减少和预防侵犯行为的途径和方法
不同的社会心理学者对于如何减少和预防侵犯行为,提出了不同的途径和方法,以下就是本人综述各学者对现实社会中侵犯行为进行控制需要考虑的几个因素。
1、建立公平的分配制度
常言道“不平则鸣”,由于利益分配的不公平引起个体的挫折体验,进而导致侵犯行为的现象在现在社会生活中屡见不鲜。因此,建立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帮助人们树立科学的公平观,可以有效的减少由于挫折而引起的侵犯行为。
2、惩罚
人们预期自己的行为可能遭受惩罚,则会避免表现侵犯行为。但对儿童的惩罚往往使受到惩罚的儿童比平常儿童表现出更多的侵犯行为。比如史特劳斯等人(1980)系统地研究了家庭暴力的社会影响,发现惩罚能使受惩罚者更具侵犯性,不论是因模仿还是由于受惩罚者愤怒的增加。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个家庭中,这种侵犯性可由上一代传递给下一代。在一项研究中,史特劳斯等人发现,已婚而且曾看到过父母相互攻击的男性,有35%的人在过去一年中打过自己的妻子;而从未见过父母有暴力行为的人中只有10%的人在过去一年中打过自己的妻子。女性的比例也基本类似:(27%,9%)。因此,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儿童期曾受过惩罚的人,长大成人后更可能以暴力行为对待家人,父母可将其暴力倾向传给下一代,史特劳斯等称之为“家庭暴力的社会遗传”。
3、说服教育
说服教育的作用在于提高人们对侵犯行为后果危害性的认识,说服教育是转变人的态度的重要手段,要通过说服教育防止侵犯行为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说服要及早进行。让儿童从小辨明是非,懂得侵犯行为对他人和自己的危害。2、说服时要提供受害人痛苦的线索。
4、降低挫折
由于侵犯行为与挫折有着紧密的联系,所以通过降低挫折来减少侵犯行为也是一个较好的方式。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常常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成为他人的挫折制造者。
5、学习抑制自己的侵犯行为
我们要学习对自己的侵犯行为加以抑制或控制,我们可以设身处地地从对方的立场出发,看看自己的行为到底会给他人造成什么样的危害。体验一下他人的痛苦,并通过自我意识反省自己,都能够有效地减少自己的侵犯行为。
6、宣泄
早在20世纪初,弗洛伊德在治疗神经症的时候就发现,当病人向自己诉说了积压在内心深处的一些欲望之后,病人的病情会得到好转,他把这种现象称为宣泄。后来,其他的心理学家把这个原则用在处理侵犯行为方面,他们认为人之所以表现出侵犯行为,是因为他们遭受挫折的缘故。所以只要提供场合或机会,让那些遭受挫折的人把自己的愤怒和挫折发泄出来,他们进一步侵犯的动机就会减弱。
7、控制暴力电视
大众传播媒介特别是电视是现代儿童获得侵犯行为的重要来源,限制儿童看暴力节目,以减少接触电视暴力榜样的机会。事实上,现代媒介的发展,使人民对传播内容的控制越来越困难,所以根本的方法是要提高儿童对暴力节目的正确认识能力和自觉抵制能力。研究者发现,通过简单的教育过程提高儿童的认识以减少电视暴力对他们的消极影响是可能的。
参考文献:
朱启臻 张春明《社会心理学原理及其应用》,中国社会出版社,第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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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恩界 乐国安《社会心理学关于侵犯行为的理论探析》,《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3期
中国心理学家网《人类的侵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