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文化软实力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国民的精神状态、意志品格和内在的凝聚力,而这一切主要来自于人们对社会核心价值的认同。所以我们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提高我国国家软实力的首要任务,坚持不懈的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最终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全体社会成员普遍理解和接受、自觉遵守奉行的价值理念,成为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1)大力实施文化产业空间战略。鼓励和支持我国东部地区,也就是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和海南等地优先发展高科技的文化创意产业,完善专业化、富有创新活力的产业集聚,加快创新型城市的升级和功能再造,建设世界性的文化创意中心城市。为又好又快的实现这一目标,政府应重点扶持文化产业的高端部分,促进高科技和创意结合的新兴数字化文化产业的发展。对于我国中西部地区,政府应促进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涵养文化生态,重点发展依托于独特地方文化的文化旅游、文艺演出和文化产品生产。
(2)借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结合之机实施我国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战略。虽然这些年来我国政府积极致力于文化产业的技术改造,将网络技术、信息技术、智能化技术、数字化技术等诸项新技术引入文化产业,但是这种行动并没有上升到战略高度,人们并未意识到这些高新技术为我国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迅速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甚至超越世界先进水平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会。这种认识上的不足,势必体现为对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结合的投入不足,体现为投入行动的无系统性。为此,我国政府应该尽快制定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战略,以战略引导文化产业的技术升级。
(3)设计科学高效的财税信贷支持体系。
第一,提高政府对文化消费的财政支持力度。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证明,文化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常常离不开政府对于文化消费活动的补贴。文化产业本身的发展,没有文化市场的发展是不可能的;而且文化市场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政府补贴是拓展文化市场的重要手段。我国文化市场空间受制于民众有限的购买力水平,难以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提高文化消费的财政补贴已经成为我国文化界的一致认识与心声。
第二,鼓励文化内容出口,建立文化内容出口退税制度。
第三,对文化企业、文化园区和文化基地实施优惠性的土地政策。
第四,鼓励金融机构为文化企业提供贷款支持。
(4)深入推进文化产业的行业结构优化工作。大力推动以市场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产业兼并重组,提高市场集中度,打造规模大、专业化、实力强的文化企业集团,促进龙头企业的形成;以政资分开、政企分开为手段,促进文化企业的跨地区并购和经营,改变文化产业和市场的地域分割和地域垄断的局面。
(5)针对不同产权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实行不同的政策。具体而言:
第一,加大对中小型文化企业的支持力度,将扶持中小型文化企业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战略措施来抓。近几年来,我国以制造“文化航母集团”为目标,将大量资金投放在大型国有控股企业上。但是,正如德国的经验所显示的,在文化经济中,中小企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主要部门。不仅如此,文化产业还有其特殊之处。由于文化产品和服务既有标准化、规模化、大众化的要求,也有区域性、差异性、小众化的特点,比起一般产业,文化生产单位更为丰富多样,文化企业、社会组织、个体都能成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而且相互不可替代。那些为不同的受众群体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文化企业,小而精干反倒是其优势所在。此外,文化产品对独创性要求很高,很多情况下一些文化生产单位常常以个体或人数很少的创意团队完成。在我国,大学生就业难在当前乃至未来若干年里都将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但是对于第三产业——尤其是文化产业而言,大学生正是产业发展的巨大资本,是我国的优势所在。不过,想要发挥这部分人力资源的巨大潜力,政府必须加大对于中小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为这类企业的创办和发展保驾护航。倘若政府能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那么不仅能显著缓解我国的就业压力,而且将会化负担为优势,借机迅速实现我国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和文化的大繁荣。就这个取向而言,国际经验和我国香港地区的经验都证明,企业孵化器是达到扶持中小企业成长的有效方式,借孵化器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财政资助和服务资助。因此,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应该尤其关注中小型文化企业,首先要赋予中小型文化企业以合法地位,然后通过建立企业孵化器的方式,向这类企业在政策、资金配置和服务方面给予广泛和有效的支持。另外,政府可以通过建立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制度来鼓励文化小企业发展。具体来说,我们建议,对于雇员5人以下,或者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下的文化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第二,在财政扶持上打通体制内外。政府要跳出国有、民营的界线,不再将做大做强文化企业的目标仅仅寄托于国有文化企业,而是从更广阔的范围内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只要具备做大做强的实力,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政府都可以扶持。民营文化单位其实是中国文化产业包括文化市场培育的最基础的群体,面对垄断的渠道,民营企业的议价能力非常弱。在财政对产业资金进行分配的时候,应该有所倾斜。为此,政府应该改变扶持对象遴选标准,一方面不再强调产权的国有属性,另一方面强化对企业实力的要求。由于目前一方面国有企业集聚了大量优势的资源,另一方面民营企业更具活力和发展潜力,作为一项临时的平衡性措施,在“十二五”早期,政府还应该适度偏向民营企业,给予民营企业更多的支持。也就是说,在设计扶持对象的遴选指标体系时,给予民营企业更高的权重。
第三,加强对国有文化企业的监管。国有文化企业是行业垄断的主力军,因此加强对这类企业的监管,构成在文化产业避免垄断、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重点。对于“事业体制,企业运营”的国有文化事业单位,坚决剥离其经营性业务,使其转变为纯粹的事业单位。
(6)设立创意产业扶持基金。建立国家和省市三级文化发展基金,文化发展基金占政府支出比例的1%~3%左右。鼓励企业、机构和个人设立文化发展基金,按非赢利机构进行注册和管理。鼓励文化风险投资。研究和建立促进文化投资的税收和融资机制。
(7)延续《“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纲要》的措施,继续促进数字技术、网络技术、智能化技术在文化产业的应用,提高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
(8)针对不同的文化产业领域,除了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工作之外,我们还建议:在电影和舞台表演领域,应尽快打造中国自己的全国票务网络系统,尽快制定和实施电影分级制度。建设覆盖国内大中城市的票务销售网络,可以把对国家文化安全具有战略意义的终端市场把控在我们自己手中,有利于中国文化产业链的健全与发展,有利于扶持国有院团增强市场能力、扩大市场份额,有利于整合集成中国的文化资源和文化生产力,从而形成中国文化产业的强大国际竞争实力。电影分级制度的实质是对电影审查标准化、透明化的期待。长期以来,我国都没有实行电影分级制度。虽然已经多次有人提出应该建立这样一套机制,但是这一制度迟迟不见出台。我国对电影的审查就是通过对电影中某些镜头的删减以达到让所有年龄观众都可以观赏的目的。所谓“众口难调”,这种“老少咸宜”的要求对电影创作构成显著的制约。由于目前电影内容的贫乏直接导致观众对影院的冷淡态度,如果分级实行,则电影创作会有更大的空间,毕竟分级制度能照顾到更多层次观众的口味。
二是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提高我国文化的总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我们要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开拓发展思路,拓宽发展途径,充分发挥我国文化企业的骨干作用,壮大文化产业规模,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品牌,推动我国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三是提高文化传播力,不断扩大我国文化的影响力。在当今信息高速发展的社会,文化的传播力已经成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决定性因素。我们一方面要不断丰富和创新文化内容形式,另一方面必须花大力气提高文化传播力。要把提升主流媒体影响力作为提高文化传播力的战略重点,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扶持政策,壮大总体实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四是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支持文化建设,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力。提高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营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让一切文化创造的活力竟相迸发,让一切文化创造的源泉充分流涌,让一切有志于文化创造的建设者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
在提升文化软实力的战略体系中,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是其重要根基。从根本上讲,国家文化安全是基于文化安全对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而提出的重要命题。维护文化安全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维护文化主权、维护国家利益。对于传统文化的扬弃与继承、对待国外文明成果的吸收与借鉴、构建适应时代特征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在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战略选择中必须考虑的三个问题。文化对于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来说,是一种能够凝聚和整合民族和国家一切资源的根本力量,这种力量的任何形式的丧失,都将危及一个民族和国家的生存安全。正因如此,文化安全就成为能否确保一个民族和国家生存安全的一种战略安全。维护和捍卫本民族的文化传统,进而实现社会发展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更可靠的安全保障。优秀的传统文化对民族国家内在的认同性、凝聚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一个民族国家不仅有领土、领海、领空的范围,还有民族意识认同范围,这种认同和遵从来源于共同的语言、风俗、习惯、观念、制度、信仰、科技、教育等文化构成因素,并且经过不同时代的丰富与历史的积淀而形成。这种认同和遵从正是支撑一个民族国家存在和发展的全部价值观体系的核心。吸收外国先进文明成果是对传统文化的丰富、补充、完善、强化,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辩证取舍、择善而从,积极吸收借鉴国外文化发展的有益成果,更好地推动我国文化的发展繁荣”。继承传统文化,吸收国外有益文化,目的是要开创出新的适应时代发展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而这也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长远保障。从外部环境看,全球化一方面带来全球性文化的交流、互补、融合、吸收,另一方面也在加剧不同文化之间的竞争、激荡、扬弃、碰撞、改造,两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为了应对文化全球化环境下的激烈竞争,世界上很多国家都从政策、制度上提出了保持民族文化的特色、确保自身文化安全的战略措施。例如新加坡政府于1991公布了《共同价值观白皮书》,提出了5大共同价值观: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植,尊重个人;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俄罗斯于2000年批准实行了《俄罗斯联邦信息安全学说》。日本提出“新文化立国”的口号,等等。在维护民族文化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应当借鉴世界各国的有益方法,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以政策、法律、规范、准则等形式,建立起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屏障。只有国家文化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才能确保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因而我们一定要立足中国文化传统与实际,着眼全球文化态势与格局,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角度来思考中国文化的建设,在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进程中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本文章为我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研究”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文章作者均来自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化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来源论文发表
1.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提升国家形象的国际亲和力
国家形象的国际亲和力,是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直接体现。我国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全方位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特别要重视国内政策和外交政策的统筹协调。
2.结合传统智慧和现代文明,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的一个基础性工作就是弘扬中华文化。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不仅具有历史文献和文明遗产的价值,也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并以包容性的特征彰显其全球性价值。我们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与创新性。
3.推进文化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创新是文化的灵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提高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文化领域的创新,首要条件是形成一个使尽可能多的人们竞相迸发创新智慧、使各方面创新人才大量涌现的制度环境、文化环境和教育环境。
4.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提高国民综合素质
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着眼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提高国民的精神状态、意志品格和内在凝聚力,构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实的文化根基。
中国文化“软实力”现状及发展
一直以来,我国政治、经济、军事建设等各项国家“硬实力”水平得到了不 断提升和发展。而国家“软实力”,特别是文化“软实力”的发展相对缓慢。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的身份。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 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在历史上曾经占据过重要地位,对世界产生过深远影响。由 于受近代战乱所致,中国文化的自身实力和影响力一度跌至谷底。近年来,随着社 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我国的文化软实力提升很快。
但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我 国在这一方面起步晚、基础弱、经验少,同样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去关注。
首先, 文化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人们对文化资源的重视不够。在国家大 力主导经济发展的时候,人们对文化发展的注意力明显下降,对文化是一种“软实 力” 的认识也明显不足。 这就导致大量优秀的文化资源被我们主观所忽略,潜在的 文化软实力没有被发掘。
其次,文化逆差现象严重。文化逆差,是指中国的文化贸易出口少于进口,中 国的对外文化交流和传播存在“赤字”的现象。其实,在中国深厚文化的孕育下, 不乏许多优秀的文化艺术产品,然而传统文化的背景不同以及民族文化的差异性 给我国对外文化交流和竞争造成了巨大的阻碍,使得我们的文化没有占据有利的 条件,没有发挥其所具有的潜能。
中国文化“软实力”发展最关键的问题是,文化人才缺失,竞争力不强。现在 我国文化软实力还不够强的一个原因,不是我们缺乏形成软实力的文化资源,而是 在对外文化交流中我们不了解海外受众的需求,不了解国际文化市场的需求,不善 于运用国际经验和惯例来传播中国文化。
中国文化“软实力”的发展应从多方面共同入手,加强民众对文化软实力的 认识, 提高对文化软实力的重视程度。
文化软实力的发展是一个长期漫长的过程, 应从以下几方面重点抓起: 弘扬民族精神是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的内在动力。在发展我国文化“软 实力” 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大力弘扬和倡导民族精神中优秀的、 积极向上的优良传 统,摒弃那些带有封建迷信色彩、 趣味低级、 违反社会发展和科学规律的不良成分, 这样,民族精神才能真正在提升文化“软实力”的进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打造民族品牌是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的强大武器。面对国外文化的强大 攻势,打造属于我们民族、我们国家的品牌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应当大力发掘我国 文化当中的优秀因子,利用本国的资源优势,结合自身日益成熟的产业发展模式, 强势推出民族品牌,努力减小文化逆差现象,真正实现从“引进来”到“走出去”, 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转变。 发展人才教育是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的坚实基础。 目前,我国从初级教育到高 等教育都开设了文化艺术领域的相关课程,并且还成立了专门的艺术院校培养专 业文艺人才。文化人才的培养为我国文化的长期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水平提 供了后备军。 我国文化 “软实力” 的发展还处于初始起步阶段,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进一 步解决。 在目前取得了一定成果的基础上,我们应该牢牢抓住这个难得的发展机遇, 推动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更快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