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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师评高级职称论文要求

2023-12-10 00:2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福建省教师评高级职称论文要求

教师评高级职称认可的刊物有:《中国教育研究》,《中国教育书刊》和《教育科学》等。

选择的期刊等级分为普刊(省级、国家级)和核心期刊,一般的评定文件上分都会有着注明要求,显示需要期刊的等级是普刊还是核心。根据文件要求,对应的选择级别相同的期刊。有期刊投稿目录的,需要在期刊目录里面选择投稿期刊。

若没有任何要求,则可以根据自己论文质量,选择适合的期刊。论文方向须与期刊要求一致:不同的教育期刊的登刊范围都是不同的,并不是所有的教育期刊都是可以接受各个教育论文的主题方向。

扩展资料:

教师评高级职称介绍如下:

不同地区不同地点的职称要求不一样,教师们需仔细观察职称文件做好相对于的准备。有要求需要在万放或者是在知网上有收录的,建议选择已被收录的期刊。

在选择已被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会比在没有被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收录率大。不能选择增刊、套刊与论文集等,这些是在期刊上被磨灭的不会被认可。例如期刊的级别专业方向等都需和职称文件一致。无法与文件匹配的刊物是不能进行职称评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职称评定,走到尽头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教师职称评聘要回归本真

评审高级职称条件

论文和课题研究证明,公开课证明,优秀证书。
一学历达标。评高级职称需要有大专以上学历,目前绝大多数老师学历都达标。二普通话等级达标。评高级职称需要有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对于评中小学语文的高级教师,需要有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当地教育局的文件为准。三教师资格证书。只有取得教师资格的老师,才能评职称。在职教师应该都有教师资格证。四计算机等级证书。针对城里学校老师评高级职称,需要计算机等级证,针对农村学校老师评高级职称,可以不需要计算机等级证书,但需要信息技术能力提高培训合格证以当地教育局的文件为准。五优秀证书对于本科学历的老师评高级职称,需要任现职以来的一个优秀证书,对于专科学历的老师评高级职称,需要任现职以来的两个优秀证书。六公开课证明。评高级职称的老师,都需要有公开课证明。这里的公开课是指任现职以荣获县区级二等奖以上的公开课。七论文和课题研究证明。很多老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也发表过论文,不过,评高级职称需要的论文是指省级以上正规刊物发表的专业性论文,正规刊物是指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的刊物。
职称简单说是技术职务称号,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在某个领域的专业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标志,它反映着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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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评职称论文的期刊要求

一、期刊的级别要求

职称论文发表的刊物级别一般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刊物以及核心刊物。通常情况下,高级职称论文发表一般是会选择核心刊物进行发表。

因为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会对评审更有优势,所以很多评高工的人才认为选核心期刊去发表是最好的。然而情况却并不是如此,盲目投稿可能会适得其反。作者最好是根据职称文件里的级别要求或者咨询单位的意见后去选择最适合的期刊级别进行发表。

二、期刊的正规性

评高级职称论文的期刊要求中,正规性是一项很重要的标准,要知道论文可不是随便找本期刊发表就完事了,如果投递到假刊、套刊上发表是无效的,一定要记住了。

如果说你不确定自己发表的期刊是否正规,建议作者去新闻总署的官网上查询,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其网站首页左部开辟有“新闻机构查询”窗口。在该窗口输入期刊名称,选择“媒体类别”为“期刊”,如查询不到任何信息的,那么一般为非法期刊,面对这种期刊就要多留个心眼,慎重进行选择。

三、期刊的刊号

刊号也是评高级职称论文的期刊要求之一,一般高级职称评审的论文是要发表在刊号为CN、ISSN的专业期刊上。什么是CN、ISSN刊号呢?不熟悉论文发表的人员可能对这个方面不是很清楚。其实ISSN、CN刊号就是国际刊号、国内刊号的意思,这两种刊号缺一不可。

国内统一刊号:是“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简称,即“CN号”,它是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分配给连续出版物的代号。有了这个刊号,这本刊物才算是在国内公开发表的正规刊物。国际刊号:是“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简称,即“ISSN号”。有这个刊号,这本刊物就是国外公开发表的正规刊物。

虽说正规的期刊都具备这两个刊号的,但是一些套刊、假刊有的也是具备双刊号的,与正规期刊一样,很多这样的期刊用自己的刊号弄一些其它的期刊,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正因为这样很多作者在选择期刊投稿的时候可能会入这个坑里面,因此在选择期刊方面一定要擦亮双眼去辨别清楚。

教师职称评定论文要求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教师职称评定论文要求有哪些呢?

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学校教师

(20XX年,作为过渡,在教育教学类CN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经专家鉴定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可视为符合教科研课题要求)

(二) 教研人员

1、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

2、并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

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具备条件:

(一)学校教师

1、在教育教学类CN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经专家鉴定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可视为符合教科研课题要求

(三)教研人员

1、省教研员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教科研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市、县教研员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教科研论文2篇,乡镇中心学校从事教研工作的人员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教科研论文1篇。

申报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学校教师

1、 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参编过经国家、省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3万字以上的`教师指导用书,同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

(二) 校(园)长

1、 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参编过经国家、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3万字以上的教师指导用书,同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

(三) 教研人员

1、 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参编过经国家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同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

2019年福建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省属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16]142号),现就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具备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教师职称。

评审条件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其中,继续教育要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规定执行,人社部令第25号出台前的继续教育要求仍按原人事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规定执行。鉴于今年是改革第一年,全省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一级职务评审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至12月31日。待改革平稳实施后,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一级职务评审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至申报上一学年度8月31日。

上一次参加评审未获通过,本次评审又申报的,应有新的教育教学成果。

二、评审办法

参照福建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闽人社文〔2016〕142号)执行。学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组织竞争推荐。推荐人选中已具备相应资格与晋升评聘的人员比例由设区市研究确定。

三、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推荐人选

各地在推荐评审对象时要坚持标准、严把质量,注意推荐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真正把教育实践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对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人社部函〔2016〕64号),国家核定我省正高级教师人数为82名,经研究,我省推荐参加评审正高级教师人数控制在90名、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人数控制在800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推荐评审程序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人社厅和教育厅负责组织评审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其他等级教师职称评审由市、县(区)组织实施。省属学校(单位)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按原规定执行。

(一)各地、学校(单位)应将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及任职标准条件、评审办法等文件向教师公开,组织教师申报。

(二)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人事部印制)、《福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职务评审简明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申报表》等(见附件2、4、5、6),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填写内容应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三)学校(单位)要认真核实教师申报材料,填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担教学及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将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内公示,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申报表》公示情况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称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同时将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分别送县(市、区)教育局或设区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厅(局)。

(四)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部门负责对所属学校(单位)申报人员的师德、履职表现、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推荐人选经当地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报送设区市教育局。

(五)设区市教育局组织辖区内推荐人选进行说课讲课(《说课讲课评议情况表》见附件3)后提交相应评委会评审;省属中小学、幼儿园、教研机构推荐人选说课讲课由省教育厅组织。

五、工作要求

(一)我省今年在全省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且职称评审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地应认真学习、掌握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内容和要求,抓紧时间、合理安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年度推荐评审工作,规范评审程序,提升评审质量,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地及有关学校(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进行网上检索,登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确认申报人员提供的刊物是否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发行,并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标准确认是否为本专业、本学科论文。发表在非法刊物或在相应期刊上检索不到的文章不能作为论文成果。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应提供核心期刊刊物索引。

(三)省属中小学、幼儿园和教研机构申报评审材料请于6月30日前送达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职改办);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申报正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评审材料请于7月15日前送达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职改办)。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地区视为放弃本年度职称申报资格。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学校(单位)报送材料的同时须提交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及正高级教师基本情况摘要(见附件8、9),并附电子版。

(四)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执行。

本《通知》及有关表格可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教师工作处职称申报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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