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物关系的变化:从物权法到环境资源法 ——鱼虾苗增殖放流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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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鱼虾苗放流大海是传统法律解释不了的事件。这使得环境资源法浮出水面来。反映了人与物的关系从所有、利用和限制到所有、利用、限制、保护和涵养的变化历程。从物权法到环境资源法反映了人与物关系的变化和人类的反思。物权法不是万能的,而环境资源法也不是万能的。在私法中过多地加入环境资源法的内容,会搞得物权法不伦不类;反之,过分强调公权力在环境资源法中的作用也同样会使得环境资源法的目的难以达到。要正确认识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的关系以及公民个体对于环境改善的作用。
关键词 物权,环境资源法,放流增殖
据报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捕捞船只的增加,捕捞新技术的应用,海洋环境的恶化,莱州湾渔业资源日渐减少,经济鱼类在渤海基本形不成鱼汛,产量越来越低,已严惩威胁到全市的渔业水产和沿海渔民的生存和发展。面对严峻形势,莱州市从1994年开始利用人工育苗技术对日本车虾、海蜇进行增殖放流,收到明显成效。据了解,这样的放流,莱州市每年都要进行。[1]类似的放流在广东也每年进行。[2]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和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工作人员在深圳东部海岸大鹏湾海域举行粤港联合增殖放流行动,将600万尾对虾苗、10万尾红鳍笛鲷鱼苗、1000万粒扇贝和30吨花蛤苗放流到大海中。粤港两地渔业主管部门希望这次大规模的放流行动,能缓解渔业资源日益衰退的危机。[3]
在物权法上,很难解释象鱼虾苗放流这样的行为。其是民事行为吗?其是民事法律行为吗?其行为的物权法律性质为何?
第一,增殖放流这不是抛弃。抛弃是弃之不要,而放流的目的是为了增殖,恢复生态,提高渔业产量;第二、增殖放流不是养殖。养殖是养殖人在固定的可控制的水域里进行的生产活动,而人工放流不是可以控制的,一旦放流,任其生长繁衍,自由流动;第三,增殖放流不是遗失。遗失是非处于本人的意思而脱离占有,而这些鱼苗虾苗是人们故意放入大海的;四、增殖放流不是埋藏。埋藏是认为地将一物隐藏于另一物,而以上的放流增殖显然不是。这是一种新型的人与物的关系,这是传统物权法无法解释的问题,这是人与物关系的新发展,是一种对自然资源进行涵养的关系。
人与物的传统关系及法律反应
人是大自然中力量最为强大的。人的力量强大表现在:(1)人是有组织的动物。一个人力量单薄不可为的,在强大的组织面前,任何庞大的物也会土崩瓦解;人类组织了公司、政府、社团等等组织,这些组织的力量之庞大显然是单个人的力量所不及的;(2)人是有智慧的动物。人可以做出许多发明创造,高度组织加上高度创造,人可以在地球上上至太空,下达地下;足迹便两极,身影现深海;遇山炸山,遇水搭桥;截大江,钻山洞;平天堑,填鸿沟;天空中庞大的铁飞机轰鸣飞行,空气中无线电波乱窜。人的力量可谓大矣!是故,在庞大的人力面前,鱼虾捕捞殆尽,山野鸟兽无踪……从前不能为之的今日可以为之:例如对电磁波的利用;从前人类获取的能力较弱,今天则能力较强:比如捕杀鲸鱼,可以动用现代武器,捕捞规模巨大;从前人类反作用于自然界的效果较小,今天则效果巨大:比如修建大坝、大江截流,建设核反应堆等;从前物的利用中污染较小,今天则污染严重:海水受到油污和大陆排放水的污染,天空则有大气污染、二氧化碳过度排放产生温室效应等等。
随着人类对自然的利用能力增大,物的形态状况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起初,人类利用的物为自然物,如牛、羊,而现在物的形态也是今非昔比变化莫测。比如小到看不见之微生物,大到万吨巨轮、摩天大楼、千里石油管线;长久者有黄金、土地,短暂者有性质易变之化合物;有自然者如牛、羊,但也有制造者如汽车、机器。利用方式也有重大差别。有自然利用者如用牛耕地,也有组合才能利用者如电灯和电源、汽车与汽油。
随着人类对自然反作用力加大,自然的面貌打上了人类活动的深深印记。大山穿洞大江截流;森林砍伐,青山变秃山;掘地三尺,深地里钻石被开采、石油被吸出;波涛万顷之中建立石油钻井平台;烂泥滩上树起钢筋混凝土大厦。按照现代社会的速度,人类的组织能力加上强大的科技能力,长城恐怕不到一个月就能建成。
人类社会之初,总认为大自然提供了无穷无尽的财富。肆意向大自然索取。结果大自然不但资源耗费殆尽,而且引起了气候变化。台风暴雨、山体滑坡、赤潮等等,无不是大自然对人类行为的一种惩罚性的回应。
反映在法律之中,初始阶段,人类仅仅在物权法之中,对于过分索取的行为加以限制。例如,法国基于三种理由对所有权加以限制,其中分别是根据所有物的性质加以限制;根据滥用权利禁止的原则加以限制;根据法定的理由加以限制。例如,《法国森林法》L.311-1条第1款规定:“如无特别的行政授权,任何个人不得行使拔除或开发其树木的权利,或行使终止其土地用于森林业目的的权利。”[4]根据“所有权承担义务”这一新时代的立法精神,德国法院从1987年以来的几个案件中对不动产所有权创立了“情势限制性”(Situationsgebundheit)理论,或者称之为不动产所有权的“情势义务”理论。该理论的基本含义是:每一块不动产都和它的位置、状况、地理环境、风景、大自然等因素、也就是它的“情势”密切联系在一起。因此,不动产所有权人在行使其权利时必须考虑到这些情势,必须遵守因情势限制性而产生的社会性义务,并只能在其特定情势下从土地取得收益和为处分。一个理智的人总会根据其不动产的位置与公共福利的关系作出如何正确地行使其权力的判断。该理论强调不动产所有权的享有和行使必须服从于社会的平等和公众的利益。[5]中国传统法律中也有对于鱼网的密度进行的限制。但是,总的来说,当时的法律主旨仍然在保护所有和利用的阶段。对于自然界的万物,人类总认为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所以许多物进入不了物权法调整的视野之中。例如海洋是共用物;水是共用物等等。[6] 人类对限制人对物的过分利用的法律(限制所有权、限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等)仅仅开始在传统法律中修修补补地进行。当时,在人与物的利用关系中,物权法居于核心的地位。
人与物的现代关系及法律反应
但是现代阶段,人类已经意识到危机的存在,人开始对人与物的关系的反思,并且随之发生了人类行为方式的变化。2005年日本世博会结束以后,所有最坚固的钢架或最漂亮的展馆都将无一例外被拆得片甲不留,甚至因建设而被移动的土石、树木也将在展后的一年中被原样移栽回去。从展馆上使用的可解体再利用的钢铁构架、废纸再制成的馆墙外壁与孟买麻材料制成的内部结构,到为展览提供的风力发电机,整个展馆建筑在拆除后都会再次销售和利用,废弃物为零。[7]
这样,人和物关系的就从第一个历史时期过度到了新的历史时期,即从人对物的所有、利用和限制时期到所有、利用、限制、保护和涵养时期。在法律的反应上,从仅仅是在物权法刑法中进行支离破碎的规定,从私权救济和私权限制的角度保护环境到产生新的法律门类——环境资源法。
所有+利用+限制(民法、刑法等传统法)
所有+利用+限制+保护+涵养(环境资源法、城市规划法等现代法)
在人与物的关系发展史上,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都居于重要地位。环境资源法与物权法相比有许多共同点,都是调整人与物的关系;从对所有权的限制和相邻权的保护来看,环境法在内容和功能上与物权法的承继关系。但是环境法是物权法所不能为的情况下产生的,就象劳动法和劳动契约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侵权法、产品质量法和民法买卖法的关系一样,前者的产生都是由于后者的功能不足以完成现代社会的需要。
但是,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物权法的核心仍然是“所有+利用”;而环境资源法的核心是“保护+涵养”。两者的区别主要可以概括为:
1、物权法为传统法,而环境资源法为新兴法。物权的产生有几千年的历史,而环境资源法更多地是工业社会以后环境状况严重恶化以后产生的。
2、物权法为微观法,而环境资源法为宏观法。物权强调的是一个一个的民事主体的利益,关心的是“相邻通风采光”、“逾界自落果实所有权归属”、“典物维护修缮”等这样个体的、特定化的物的问题,而较少关注诸如“地壳”、“生物圈”、“生物多样性”、“大气质量”等这样宏观的问题;[8]而环境资源法较多地关注这样的宏观问题。
3、物权法为私法,而环境资源法为公法。物权法关注的私权利;而环境资源法关注的是公权力为主;两者出发点不同。一个人受到邻地工厂噪音影响睡不着觉,可能对于国家、社会、大自然都算不上什么大事,但是,对于这个个体的私权利来说却是天大的事。
4、物权法为个体效益法;而环境资源法为社会效益、自然效益法。物权法要关注个体追求财富的愿望,以及保护合法财富,保护财富的安全流转;环境资源法更多关注社会和自然的效益。
5、物权法为个体权利和全体义务;环境资源法为全体权利全体义务。[9]
要正确认识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的关系
物权法不可能包罗万象,物权法的生存空间要受到限制,但是不能否认物权法的重要性。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两者都要强调。环境法是约束力,而物权法是扩张力。物权主体作为私权主体,尽可能想扩大自己的权利。例如捕鱼的时候,肯定想提高鱼的产量,于是,如果没有约束力,捕鱼者利用炸鱼、毒鱼、电鱼、强光照射鱼等无所不用其极。
环境法的约束力
物权法的扩张力
一个和谐发展的社会中,是必须强调物权法的扩张力;同时要强调环境法的约束力。一方面要鼓励保护人们去追求财富、创造财富、利用财富;同时要防止为了追求财富破坏环境和破坏人类生存空间的现象。
环境法的约束力要起作用。在法国现代社会,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的限制越来越多。尤其是针对不动产权利的行使(危险或有害健康的工业的限制、城市规划的规则、风景的保护等等)。[10],
这种限制目前正在从传统的地役权、相邻关系所达到的环境效果[11]转化为基于环境资源法、城乡规划法等公法的限制。这就是物权的扩张力和环境资源法的约束力的体现。同时也正是人与物的法律关系的反应由传统法中对人的行为的部分限制到现代法的全面监督和控制人对物的利用行为的转变。
两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一,认为环境保护等仅仅是公权力行使的,而忽视私权在环境保护中的重大作用。政府的重要作用必须要肯定。但是也不能过分强调。有的学者提出,面对那由以构成“以无数方法和在空前规模上改造其环境的能力”的权利能量,人类唯一的选择是动用他们建造的政治大厦,用权力控制权利。如果说人类曾经因采用了以权利制约权力的办法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那么当这种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已经超过了人类生存环境所能容纳的范围的时候,人类便不得不更多地倚重权力,给权利以必要的限制。[12] 对此,笔者认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政府在治理环境的时候有重大作用,在污染的时候也时常有大的作为。事实上,许多污染正是权力不受约束造成的,例如,许多城市政府的亮化工程,给天空带来了“光污染”,[13]导致候鸟迁徙出现偏差;因此,现在更加应该用公民的政治参与权利来约束公权力,防止公权力的滥用破坏环境;当然,同时以合法权力来限制权利的不当使用。浙江宁波海洋局执法部门查处部分渔民非法电鱼毒鱼即是一例。
我国农业学大寨,又造了多少梯田;而今又退耕还林还草。当年东北大砍森林,造就了一系列“劳模”,而后又成为了“造林劳模”;当年大张旗鼓地鼓励生育,狠批马寅初;而今又计划生育。在纲领性的法律中可以谈人类,而操作中制度化建设的时候,环境资源法不能空谈人类。人类是由一个一个的个体的人组成的,不关心个体的人而空谈人类,那连人类也关心不了。[14]
要防止政府借口环保等公权力来对私权利进行不正当的约束。例如微型车排放超标问题,有些厂家即使已经达到了排放标准,有关市政府也不允许销售,这就是借口环保来干涉正常的经营活动,以达到地方保护的目的。
二,认为要赋予物权法以过多的职能,认为物权法应适应时代发展,强调物权的“绿色性”,甚至要制定“绿色”的民法典,更有甚者,要规定环境民事权。[15] 笔者认为,一个民法典或者是物权法典不可能承载这么多的内容。民法典和物权法是保护私权的,但是已经形成了其固有的结构模式和权利体系。即使其中有限制所有权行使的部分内容,还有民法侵权法目前可以承载一部分环境侵权诉讼保护的职能,但是其基本的出发点也不是为了保护环境,而是保护另一个私权人的利益。如果非要在民法典中或者是物权法中加上“环境民事权”之类的东西,只会使民法典或者是物权法不伦不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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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陈冬。小鱼与大坝的对话[J].济南:法学论坛。 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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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关涛。作为生存法的不动产物权法[J].北京:中国法学。1999.
[11] 尹田。法国物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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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孙宪忠。德国当代物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14]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15] [意]彼得罗·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M].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16] [德]耶林。为权利而斗争[C].胡宝海译。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2)。北京:法律出版社。1994
注释:
[1] 中国渔业报,2003年6月16日
[2] 信息时报,2003年06月09日
[3]《南方日报》,2004年6月11日。
[4] 参见尹田:《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133-134页。
[5] 参见孙宪忠:《当代德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90页。
[6] 参见[意]彼得罗·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9月第1版,第204页。
[7] 青岛市一些做法和这种思路是反其道而行之。青岛市为了美化香港路,从海边挑选大的怪石堆放在路边,以制造“野趣”。笔者认为这些石头应在它本来的地方。另外,许多城市广泛引种国外草种,大面积搞草坪也是和自然背道而驰。参见韩彦:移动梦想与均衡社会,载《:经济观察报》2005年1月10日。
[8] 这就是笔者对关涛先生观点不敢苟同的重要原因。参见氏著:《作为生存法的不动产物权制度》,《中国法学》1999年第1期。
[9] 参见徐祥民:《对 “公民环境权”的几点疑问》,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2期。
[10] 参见尹田:《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133页。
[11] 参见关涛先生对地役权对环境保护所起的作用的论述。见关涛:《作为生存法的不动产物权制度》,《中国法学》1999年第1期。
[12] 笔者认为,公权力限制私权的不当行使;同样,私权利也要约束公权力,这些在环境资源法中都是必要的,不能片面强调某一方面。参见徐祥民:《对 “公民环境权”的几点疑问》,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2期。
[13] 郝洛西:《中国城市亮化工程的若干问题》,清华大学学报,2000年第40卷第s1期。
[14] 对于公权力对于私权利的侵犯和干涉,德国民法学者耶林有精彩的论述。参见[德]耶林:《为权利而斗争》,胡宝海译,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4年第1版。
[15] 相关论文见吕忠梅:《绿色“民法典的制定——21世纪环境资源法展望》,《郑州大学学报》,2002年02期;吕忠梅:《关于物权法的”绿色思考“》,《中国法学》2000年05期;曹明德、徐以祥:《中国民法法典化与生态保护》,载《现代法学》2003年第4期;徐以祥:《生态保护的民法学思考》,《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年01期;关涛:《作为生存法的不动产物权制度》,《中国法学》1999年第1期。这些文章都认为要赋予物权法以捍卫环境的职能。反对意见参见孙宪忠:《中国物权法总论》第22页。
摘要:人类在经过漫长的奋斗历程后,在改造自然和发展社会经济方面取得了辉煌的业绩,与此同时,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已构成了现实威胁。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是全人类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因此,环境保护与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一而二,二而一的任务。
保护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只有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保护,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经济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保证。
关键词: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
1可持续发展的实质
可持续发展既是满足当代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可持续发展包含二个重要的内涵:一是需要,指满足人类基本需要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将基本需要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二是限制,指人类的发展和需要应以地球上资源的承受能力为限度,通过人类技术的进步和管理活动,对发展进行协调与限制,要对环境满足眼前和将来需要的能力施加限制,以求与自然环境容量相适应。
没有限制的发展,便不能持续。
生态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保障,经济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手段,社会持续发展是可持续的最终目标。
随着环境问题的出现,倡导可持续发展模式更是迫在眉急的。
当今世界面临着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一系列重大问题。
可持续发展概念是在人类深刻认识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能力基础上提出的。
它是源于环境保护的。
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与自然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人必须与自然协调才能持续生存。
不适当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是地球环境所面临的最严重问题之一。
工业革命以来,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竞相追求经济的高速发展,通过大量消耗不可再生资源,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维持较高消费水平的需要。
工业生产虽然增长了几十倍,但却出现人口膨胀、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生态破坏、贫困加剧和各国发展失衡的社会矛盾。
可见经济要持续发展,社会能够和谐发展,保护好环境是关键可持续发展的思路,不但涉及人类未来的前途和命运,而且发展就是高消耗,高增长的消费经济模式,不考虑自然的承受能力,以大量消耗自然资源来促进经济发展,造成人与自然环境的不协调。
可持续发展是将自然界普遍存在的物质不灭和能量守恒定律,应用到作为有机整体的人与自然环境系统。
满足人类需求是社会发展的中心。
要求人类在尽量减少资源消耗的基础上,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做到少投入多产出,促进可再生资源的增长,使系统内部在相互协调的情况下,物质能量的转化率达到最佳效果,以满足人们的需求。
同时要求人们在消费时,尽可能地多利用少排放,以减少自然的负荷,使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保持良好状态,成为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
2环境功能和环境问题
人类社会的发展不可能脱离周围环境而孤立地进行。
环境是社会发展的经常必要的条件之一,趁着加速或延缓社会发展进程的作用环境对社会发展所起的促进或阻延的作用体现了生产力不断提高和自然资源不断开发,社会与其周围环境的联系便日益加深。
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
也是开发利用的对象。
主要功能有:(1)提供人类活动所必需的各种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
环境是人类从事生产的物质、能源的源泉,也是各种生物基本重要条件。
人类从自然地理环境中开采煤、石油、天然气等,利用土地资源生产谷物,从而产生一系列的经济活动。
因而环境资源的多寡、优劣决定着经济活动的规模和速度。
当人类索取资源的速度超过自然供给的能力时,便难以维系和持续发展。
(2)消纳和同化人类活动产生的产品,同时也会有一些一时未能被利用的副产品排入环境,成为废物。
而人类新陈代谢和消费活动,也产生各种废弃物归还给周围自然环境。
当废物排放量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时,环境质量会下降。
(3)满足人类生存的精神享受。
环境不仅能为人类提供物质资源,而且还能满足人们对舒适的要求。
清洁的空气和水是农业生产必需的要素,也是人们健康,愉快的生活需求。
优美舒适的环境,使人们心情轻松、精神愉快,有利于提高人体素质,更有效地工作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保护环境的目的在于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面对诸多的环境问题,我们必须加强环境保护。
环境问题是指任何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结构和状态的变化,产生的原因包括人为、自然两方面。
其实质是人类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与环境可持续发展间的矛盾。
环境问题已成为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
主要包括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两大类。
(1)原生环境问题地叫第一环境问题,是由自然环境自身变化引起的,没有人为因素或很少有人为因素参与。
这一类环境问题是自然诱发的,是经过较长时间自然蕴蓄过程之后才发生的,或者主要是受自然力的操纵,且人已失去控制能力情况下发生的,并使人类社会遭受一定的损害。
这类环境问题包括地震、火山活动、滑坡、泥石流、台风、洪水、干旱等。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昼做到预防减少损害。
(2)次生环境问题是人类活动作用于周围环境引起的环境问题,也称第二环境问题。
主要是人类不合理利用资源所引起的环境衰退和工业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
①环境破坏,环境破坏又称生态破坏。
主要指人类的社会活动引起的生态退化及由此而衍生的有关环境效应,它们导致了环境结构与功能的变化,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环境破坏主要是由于人类活动违背了自然生态规律,急功近利,盲目开发自然资源所引起的。
因过度砍伐引起的森林覆盖率锐减,因过度放牧引起草原退化,因滥肆捕杀引起许多动物物种濒临灭绝,盲目占地造成耕地面积减少因毁林开荒造成水土流失和沙漠化,地下水过度开采造成地下水漏斗,地面下沉,因其他不合理开发利用,造成地质结构破坏,地貌景观破坏等。
②环境污染与干扰,环境污染指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性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或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
主要是指人类活动导致环境质量下降。
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放射性污染等。
这威胁着人类的健康。
环境干扰指的是人类活动所排出的能量进入环境,达到一定程度产生对人类不良的影响。
环境危机之所以引起人们的普遍不安与广泛关注,是因为环境危机不仅影响了当代人的生活质量,也威协后代人的生存。
这必须与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可持续发展鼓励经济增长,它不仅重视增长数量,而且要求发送质量提高效益,节约能源,减少废物,改变传统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
是以保护自然为基础,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减少生态破坏,保持地球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以持续的方式使用可再生资源,使作类的发展保持在地球承载力之内。
是以消除贫困,改善和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为目的,要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虽然未来人对幸福的理解也许会与我们有所不同,但作为人,他们的某些基本需要(如清洁的空气、干净的.水、健康而稳定的生态系统)必须首先得到满足。
因此,在分配地球上的有限资源时,我们必须要用代际主义的原则来处理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
我们不仅要给后人留下一套先进的生产技术与成熟的经济发展模式,还要给他们留下一个稳定而健康的生态环境。
3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一种文明如果把掠夺和征服自然视为自己的价值实现,那么,环境污染与生态危机的出现就是必不可免的;人为目前所面临的环境危机,不是源于科学技术提供资源的速度慢于人类消费资源的速度。
与以往的历史相比,人类目前所掌握的技术无疑是最先进的,但是,环境危机正是在我们拥有如此空前的技术力量的背景下产生的。
因此,环境危机不能通过单纯的技术手段来解决,承认技术手段在保护环境方面的局限性,并不是要否认科学技术在保护环境方面的局限性,并不是要不论科学技术在保护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而是要求我们突破技术决定论的局限,把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放在文明转型和价值重铸的大背景中来加以思考。
承认大自然的内在价值,把人与自然视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尊重并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美丽和稳定。
无论以全球范围,还是以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人类文明都发展到了保护生态环境阶段。
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经济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保证。
要实现保护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我们需要做的事情非常多,我们要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以及当代人之间关系。
要真正解决环境问题,首先必须改变当前人类的发展模式和道路。
发展不能仅局限于经济发展,不能把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割裂开来,更不应对立起来。
发展应是社会、经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上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或为人类环境保护工作的转折点,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环境污染问题。
从全球来看生态环境破坏此环境污染更严重。
冲破了就环境的狭隘观点,把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协调人类与环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才能从整体上解决环境问题。
当代人之间能否公平地分配环境保护的成本与利益能否建立一套鼓励人们的环保行为的制度安排,这直接决定着人与自然和谐这一目标的实现;如果当代人之间尚且不能实现某种最低限度的公正,那么,我们就很难指望他们会真正关心遥远后代的利益,因此,当代的集体努力与人人选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
《我们共同的未来》把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需要“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
这是由于使人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这是人作为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
贫困是对这种权利的剥夺,它使人作为的价值得不到实现。
同时,贫困与破坏环境往往是互为因果的。
因此,消除贫困,减少贫富差距是实现代内平等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综上所述,要达到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要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必须保护好环境。
人有权利利用自然,通过改变自然资源的物质形态,满足自身的生存需要,但这种权利必须以不改变自然界的基本秩序为限度;人又有义务尊重自然的存在事实,保持自然规律的稳定性,在开发自然的同时向自然提供相应的补偿。
当然,如此确定权利和义务的范围,是以人与自然之间原本存在着和谐为前提的,可持续发展针对的则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已经遭受严重破坏的现实。
在这个事实中,人对自然的权利和义务的范围必须相应调整。
在达到新的和谐之前,人对自然的开发方式,开发深度应当受到严格的限制;人在改变自然资源的物质形态的同时,应当更多地向自然提供补偿,以恢复其正常状态。
使人与环境协调发展,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和宏伟工程。坚持不懈地搞好生态环境保护是保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为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努力实现祖国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特制订本纲要。
一、当前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状况
(-)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1.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绩。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加大了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使我国一些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改善。主要表现在:植树造林、水土保持、草原建设和国土整治等重点生态工程取得进展;长江、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全面实施;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开始启动;建立了一批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生态农业试点示范、生态示范区建设稳步发展;环境保护法制建设逐步完善。
2.全国生态环境状况仍面临严峻形势。目前,一些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破坏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剧,危害在加重。突出表现在: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源头的生态环境恶化呈加速趋势,沿江沿河的重要湖泊、湿地日趋萎缩,特别是北方地区的江河断流、湖泊干涸、地下水位下降严重,加剧了洪涝灾害的危害和植被退化、土地沙化;草原地区的超载放牧、过度开垦和樵采,有林地、多林区的乱砍滥伐,致使林草植被遭到破坏,生态功能衰退,水土流失加剧;矿产资源的乱采滥挖,尤其是沿江、沿岸、沿坡的开发不当,导致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沉降、海水倒灌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全国野生动植物物种丰富区的面积不断减少,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环境恶化,珍贵药用野生植物数量锐减,生物资源总量下降;近岸海域污染严重,海洋渔业资源衰退,珊瑚礁、红树林遭到破坏,海岸侵蚀问题突出。生态环境继续恶化,将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生态环境安全。
(二)当前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
3.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是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一些地区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重开发轻保护,重建设轻维护,对资源采取掠夺式、粗放型开发利用方式,超过了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一些部门和单位监管薄弱,执法不严,管理不力,致使许多生态环境破坏的现象屡禁不止,加剧了生态环境的退化。同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投入不足,也是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切实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与问题,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4.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区推进,加强法治,严格监管,坚决打击人为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保护和改善自然恢复能力,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努力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为实现祖国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5.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在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的同时,必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彻底扭转一些地区边建设边破坏的被动局面。
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应充分考虑区域和流域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规划,同步实施,把城乡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经济发展必须遵循自然规律,近期与长远统一、局部与全局兼顾。进行资源开发活动必须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绝不允许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的和局部的经济利益。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制度。要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权、责、利,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护生态环境。
(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
6.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是通过生态环境保护,遏制生态环境破坏,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科学利用,实现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近期目标。到2010年,基本遏制生态环境破坏趋势。建设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力争使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的源头区,长江、松花江流域和西南、西北地区的重要湖泊、湿地,西北重要的绿洲,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及重点监督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得到保护与恢复;在切实抓好现有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的同时,抓紧建设一批新的自然保护区,使各类良好自然生态系统及重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使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重点资源开发区的各类开发活动严格按规划进行,生态环境破坏恢复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加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县建设,全国部分县(市、区)基本实现秀美山川、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远期目标。到2030年,全面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使重要生态功能区、物种丰富区和重点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各大水系的一级支流源头区和国家重点保护湿地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部分重要生态系统得到重建与恢复;全国50%的县(市、区)实现秀美山川、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30%以上的城市达到生态城市和园林城市标准。到2050年,力争全国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实现城乡环境清洁和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全国大部分地区实现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
三、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
7.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的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监督区、江河洪水调蓄区、防风固沙区和重要渔业水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在保持流域、区域生态平衡,减轻自然灾害,确保国家和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对这些区域的现有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应严加保护,通过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实施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生态功能的退化。跨省域和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建立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跨地(市)和县(市)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建立省级和地(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
8.对生态功能保护区采取以下保护措施:停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停止一切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工程项目建设;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区内人口已超出承载能力的应采取必要的移民措施;改变粗放生产经营方式,走生态经济型发展道路,对已经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要结合生态环境建设措施,认真组织重建与恢复,尽快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9.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立,由各级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同级政府批准。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可由省级政府委派的机构管理,其中跨省域的由国家统一规划批建后,分省按属地管理;各级政府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应给予积极扶持;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保护与建设的监督。
(二)重点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
10.切实加强对水、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矿产等重要自然资源的环境管理,严格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资源开发重点建设项目,应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否则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11.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全流域统筹兼顾,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综合平衡,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建立缺水地区高耗水项目管制制度,逐步调整用水紧缺地区的高耗水产业,停止新上高耗水项目,确保流域生态用水。在发生江河断流、湖泊萎缩、地下水超采的流域和地区,应停上新的加重水平衡失调的蓄水、引水和灌溉工程;合理控制地下水开采,做到采补平衡;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划定地下水禁采区,抓紧清理不合理的抽水设施,防止出现大面积的地下漏斗和地表塌陷。继续加大二氧化硫和酸雨控制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大气水资源;对于擅自围垦的湖泊和填占的河道,要限期退耕还湖还水。通过科学的监测评价和功能区划,规范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口管理制度。严禁向水体倾倒垃圾和建筑、工业废料,进一步加大水污染特别是重点江河湖泊水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力度,鼓励畜禽粪便资源化,确保养殖废水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氮、磷严重超标地区的氮肥、磷肥施用量。
12.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土地承包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冻结征用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草地、林地、湿地。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生态用地的,应严格依法报批和补偿,并实行“占一补一”的制度,确保恢复面积不少于占用面积。加强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建设线路和施工场址要科学选比,尽量减少占用林地、草地和耕地,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加强非牧场草地开发利用的生态监管。大江大河上中游陡坡耕地要按照有关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并加强对退耕地的管理,防止复耕。
13.森林、草原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林区、草原,应划为禁垦区、禁伐区或禁牧区,严格管护;已经开发利用的,要退耕退牧,育林育草,使其休养生息。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发挥好森林的生态效益;要切实保护好各类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特种用途林等生态公益林;对毁林、毁草开垦的耕地和造成的废弃地,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限期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病虫鼠害防治工作,努力减少林草资源灾害性损失;加大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的封山育林育草力度,加速林区、草原生态环境的恢复和生态功能的提高。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减少樵采对林草植被的破坏。
发展牧业要坚持以草定畜,防止超载过牧。严重超载过牧的,应核定载畜量,限期压减牲畜头数。采取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方针,严格实行草场禁牧期、禁牧区和轮牧制度,积极开发秸秆饲料,逐步推行舍饲圈养办法,加快退化草场的恢复。在干旱、半干旱地区要因地制宜调整粮畜生产比重,大力实施种草养畜富民工程。在农牧交错区进行农业开发,不得造成新的草场破坏;发展绿洲农业,不得破坏天然植被。对牧区的已垦草场,应限期退耕还草,恢复植被。
14.生物物种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物种资源的开发应在保护物种多样性和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依法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杀、采集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活动。严厉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的非法贸易。严格限制捕杀、采集和销售益虫、益鸟、益兽。鼓励野生动植物的驯养、繁育。加强野生生物资源开发管理,逐步划定准采区,规范采挖方式,严禁乱采滥挖;严格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取缔一切发菜贸易,坚决制止在干旱、半干旱草原滥挖具有重要固沙作用的各类野生药用植物。切实搞好重要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回游通道和重要水生生物及其生境的保护。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建立转基因生物活体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对引进外来物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加强进口检疫工作,防止国外有害物种进入国内。
15.海洋和渔业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海洋和渔业资源开发利用必须按功能区划进行,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切实加强海岸带的管理,严格围垦造地建港、海岸工程和旅游设施建设的审批,严格保护红树林、珊瑚礁、沿海防护林。加强重点渔场、江河出海口、海湾及其他渔业水域等重要水生资源繁育区的保护,严格渔业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加大海洋污染防治力度,逐步建立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海上油气勘探开发、海洋倾废、船舶排污和港口的环境管理,逐步建立海上重大污染事故应急体系。
16.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严禁在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内采矿。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区域采石、采砂、取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严格规划管理,开发应选取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期、区域和方式,把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矿产资源开发必须防止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在沿江、沿河、沿湖、沿库、沿海地区开采矿产资源,必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已造成破坏的,开发者必须限期恢复。已停止采矿或关闭的矿山、坑口,必须及时做好土地复垦。
17.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明确环境保护的目标与要求,确保旅游设施建设与自然景观相协调。科学确定旅游区的游客容量,合理设计旅游线路,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加强自然景观、景点的保护,限制对重要自然遗迹的旅游开发,从严控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开发,严格管制索道等旅游设施的建设规模与数量,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建设的设施,要限期拆除。旅游区的污水、烟尘和生活垃圾处理,必须实现达标排放和科学处置。
(三)生态良好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
18.生态良好地区特别是物种丰富区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要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保证这些区域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不被破坏。在物种丰富、具有自然生态系统代表性、典型性、未受破坏的地区,应抓紧抢建一批新的自然保护区。要把横断山区、新青藏接壤高原山地、湘黔川鄂边境山地、浙闽赣交界山地、秦巴山地、滇南西双版纳、海南岛和东北大小兴安岭、三江平原等地区列为重点,分期规划建设为各级自然保护区。对西部地区有重要保护价值的物种和生态系统分布区,特别是重要荒漠生态系统和典型荒漠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应抢建一批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19.重视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在城镇化进程中,要切实保护好各类重要生态用地。大中城市要确保一定比例的公共绿地和生态用地,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城市公园、绿化带、片林、草坪的建设与保护,大力推广庭院、墙面、屋顶、桥体的绿化和美化。严禁在城区和城镇郊区随意开山填海、开发湿地,禁止随意填占溪、河、渠、塘。继续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和工业污染源治理,切实加强城镇建设项目和建筑工地的环境管理,积极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和环境优美城镇创建工作。
20.加大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县建设力度。国家鼓励和支持生态良好地区,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快县(市)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县建设步伐。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努力推动地级和省级生态示范区的建设。
四、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协调,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
21.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要把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的责任制落到实处。明确资源开发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对于严格履行职责,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失职、渎职,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纳入各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审计制度,确保投入与产出的合理性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22.积极协调和配合,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保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与监督工作,计划、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和建设等部门要加强自然资源开发的规划和管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在国家确定生态环境重点保护与监管区域的基础上,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辖区的生态环境重点保护与监管区域,形成上下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体系。西部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搞好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放在优先位置,确保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
23.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支持能力。各级政府要把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纳入科技发展计划,鼓励科技创新,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在生态环境保护经费中,应确定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含量和水平。建立早期预警制度,加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预测预报。
24.建立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各地要抓紧编制生态功能区划,指导自然资源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制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计划时,应依据生态功能区划,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影响问题。自然资源的开发和植树种草、水土保持、草原建设等重大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不利影响的项目,必须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与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检查验收。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应严格评审,坚决禁止。
(二)加强法制建设,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5.加强立法和执法,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治轨道。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抓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制定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健全、完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和监管制度。
26.认真履行国际公约,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湿地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国际公约,维护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权益,承担与我国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国际义务,为全球生态环境保护做出贡献。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发展。
27.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开展环境国情、国策教育,分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能力。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教育、专业教育,积极搞好社会公众教育。城市动物园、植物园等各类公园,要增加宣传设施,组织特色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进一步加强新闻舆论监督,表扬先进典型,揭露违法行为,完善信访、举报和听证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民间团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为实现祖国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关于保护环境的调查报告
内容摘要:(日前,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棘手问题,大家常谈的问题,正因如此,我们小组决定开展以保护环境为主题的小论文。我们小组的同学采访了多位市民,他们耐心地回答了我们提出的问题。综合了大家的建议,我们小组得出了以下结论:1希望大家能同心协力,尽量少使用一次性物品,保护地球资源。2提倡市民上班、出行尽量少使用私家车,多使用公交车,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保护大气资源。3对随意乱破坏环境者,政府处以严重惩罚。我们小组从书籍、网络等渠道搜索到了环境趋势恶化对人类生存所造成的害处。例如:1水是生命之源,现在的河流小溪被污染,我们以后的用水就成了问题。2我们依靠空气维持生命,现在空气质量那么差,我们的肺就容易受到伤害。所以大家要保护好身边的一草一木一花,创造蓝天绿水的美好明天。)
关键词: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是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的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目前,我国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污染物排放量还相当大,远远高于环境的自净力;工业污染治理任务仍相当繁重,有些经过治理的地方又出现反复。在推进现代化建设中,我们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同时,必须把环境保护放在突出的位置。我们应该认识到:保护和改善环境也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我们应该保护环境,否则人类会加速灭亡!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始终面临和解决的问题。生态环境道德的总体要求是:热爱自然,保护生态,改善环境。青少年要率先珍爱生灵、节约资源,植绿护绿、抵制污染。青少年既是生态环境道德的重点教育对象,更是生态环境道德建设的积极推动者。与和谐与共的人与自然关系理想状态和境界相适应,生态环境道德要求人们热爱自然、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对于青少年来说,要首先做到:珍爱生灵。多植一棵树、多种一片草、多养一盆花、多增加一些绿色,都是青少年应尽的义务。不乱扔垃圾、不用或少用难降解和难再生的物品、不焚烧秸秆、制止污染等都是抵制污染。
一、全球10大环境问题1、气候变暖2、臭氧层破坏3、生物多样性减少4、酸雨蔓延5、森林锐减6、土地荒漠化7、大气污染8、水体污染9、海洋污染10、固体废物污染
二、我国环境状况1、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以尘和酸雨危害最大,污染程度在加剧。2、酸雨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青藏高原以东地区及四川盆地。华中地区酸雨污染最重。3、江河湖库水域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除部分内陆河流和大型水库外,污染成加重趋势,工业发达城镇附近的水域污染尤为突出。4、七大水系(珠江、长江、黄河、淮河、海滦河、辽河、松花江)中,黄河流域、松花江、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5、大淡水湖泊总磷、总氮污染面广,富营养化严重。6、四大海区以渤海和东海污染较重,南海较轻。7、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并呈加重趋势。8、城市环境污染呈加重趋势。9、城市地面水污染普遍严重,呈恶化趋势。绝大多数河流均受到不同程度污染。10、全国2/3的河流和1000多万公顷农田被污染。
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电磁波)固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如沙漠化、森林破坏、也会给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有时这种间接的环境效应的危害比当时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难消除。例如,温室效应、酸雨、和臭氧层破坏就是由大气污染衍生出的环境效应。当然,环境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后果是使人类环境的质量下降,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
自然资源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森林资源。森林资源是林地及其所生长的森林有机体的总称。这里以林木资源为主,还包括林中和林下植物、野生动物、土壤微生物及其他自然环境因子等资源。林地包括乔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林中空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国家规划宜林地。森林可以更新,属于再生的自然资源,也是一种无形的环境资源和潜在的“绿色能源”。反映森林资源数量的主要指标是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森林资源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资源之一,是生物多样化的基础,它不仅能够为生产和生活提供多种宝贵的木材和原材料,能够为人类经济生活提供多种物品,更重要的是森林能够调节气候、保持水土、防止和减轻旱涝、风沙、冰雹等自然灾害;还有净化空气、消除噪音等功能;同时森林还是天然的动植物园,哺育着各种飞禽走兽和生长着多种珍贵林木和药材。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森林:包括乔木和竹林;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覆盖在大地上的森林,是自然界拥有的一笔巨大而又最可贵的“财富”。目前,世界森林面积约有38.6亿公顷。其中针叶林占总面积的1/3,阔叶林占总面积的2/3。现在世界森林面积随着人口增加正日益减少,每年约减少1130万公顷。
土地资源。土地资源是指已经被人类所利用和可预见的未来能被人类利用的土地。土地资源既包括自然范畴,即土地的自然属性,也包括经济范畴,即土地的社会属性,是人类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 土地资源指目前或可预见到的将来,可供农、林、牧业或其它各业利用的土地,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资料和劳动对象,具有质和量两个内容。在其利用过程中,可能需要采取不同类别和不同程度的改造措施。土地资源具有一定的时空性,即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历史时期的技术经济条件下 ,所包含的内容可能不一致。如大面积沼泽因渍水难以治理,在小农经济的历史时期,不适宜农业利用,不能视为农业土地资源。但在已具备治理和开发技术条件的今天,即为农业土地资源。由此,有的学者认为土地资源包括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两个方面。导致很多人无家可归!土地资源是在目前的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被人类利用的土地,是一个由地形、气候、土壤、植被、岩石和水文等因素组成的自然综合体,也是人类过去和现在生产劳动的产物。因此,土地资源既具有自然属性,也具有社会属性,是“财富之母”。
食物资源。仅位于近海水域自然生长的海藻,年产量已相当于目前世界年产小麦总量的15倍以上,如果把这些藻类加工成食品,就能为人们提供充足的蛋白质、多种维生素以及人体所需的矿物质,海洋中还有丰富的肉眼看不见的浮游生物,加工成食品,足可满足300亿人的需要,海洋中还有众多的鱼虾,真是人类未来的粮仓。
海洋资源。海水能源。海水不但可以通过其热能和机械能等给我们电能,从海水中还可提取出像汽油、柴油那样的燃料——铀和重水。铀在海水中的储量十分可观,达45亿吨左右,相当于陆地总贮量的4500倍,按燃烧发生的热量计算,至少可供全世界使用1万年。海洋药物。鲍可平血压,治头晕目花症;海蜇可治妇人劳损、积血带下、小儿风疾丹毒;海马和海龙补肾壮阳、镇静安神、止咳平喘;用龟血和龟油治哮喘、气管炎;用海藻治疗喉咙疼痛等;海螵蛸是乌贼的内壳,可治疗胃病、消化不良、面部神经疼痛等症;珍珠粉可止血、消炎、解毒、生肌等,人们常用它滋阴养颜;用鳕鱼肝制成的鱼肝油,可治疗维生素A、D缺乏症;海蛇毒汁可治疗半身不遂及坐骨神经痛等。另外人们还从海洋生物中提取出了一些治疗白血病、高血压、迅速愈合骨折、天花、肠道溃疡和某些癌症的有效药物。海滨砂矿:从矿带分布的特征上可以看出,金和锡石等比重大的矿物的分布,离海岸较近,锆石、独居石、钛铁矿、磷钇矿、金红石等比重较小,沉积的地点较远,而耐磨性很强却又较轻的金刚石被搬运到几百公里远的地方,然后沉积成矿。海底石油:据科学勘察和推算,海底石油约有1350吨,占世界可开采石油储量的45%。目前,世界上公认,举世闻名的波斯湾,是世界上海底石油储量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而我国的南海、东海、南黄海和渤海湾,都先后发现了油田。海底有大量的金属结核矿,其中锰2000亿吨,镍164亿吨,铜88亿吨,钴58亿吨,相当于陆地上储量的40~1000倍。
我们小组对很多人进行了采访,年龄包括60多岁的老人到10岁左右的小学生。受访者都耐心接受了我们的采访,并就采访问题做出了认真的回答,其中对我市环境保护提出许多建议:
(1)政府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来进一步加大宣传环保力度,使企业、民众的环保意识得到提升加强。
(2)加大对重污染企业的处罚力度和方式。目前来说,对一些重污染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污染环境的代价较低,这就使得这些企业宁愿被罚,也不愿意在企业内部采取治污措施。对这类企业就要加大惩罚力度,责令限期整改。
(3)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一些企业并不在乎罚款,但是有些企业很注重企业声誉和对外形象,针对这种“爱面子”的心理,特别是那些既爱面子又属重污染的企业,要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并且要定期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4)加大执法力度,对乱扔垃圾,对乱吐痰的人给予重罚。
(5)保护资源,节约水电;提倡垃圾分类,废品回收,废物利用,保护再生资源。购买商品要选购“绿色包装”物品,拒绝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包装过度商品和一次性筷子,尽量少用纸木制品。
(6)降低噪音,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使用收录机、电视机、手机时,音量要适中,不影响他人的工作、学习与休息。提倡以步行代车和骑自行车,杜绝机动车尾气污染。
(7)不猎杀、使用珍稀动物和受保护的动物,关爱与保护野生动植物;植树造林,爱护我们身边的每一寸绿地、每一株花草、每一片树木。 看了上述报告,相信你已经明白了保护环境有多么的重要!如果环境被破坏掉了,那么我们人类还有什么生存可言呢?所以,我们要保护地球环境,千万别“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你可绝对不能轻视了个人的力量,不要以为“不就是随手扔了一次垃圾吗?”你的这一个垃圾,就有可能会给全人类带来灭亡!!!我们要“保护环境,从身边做起,从我做起”!
杜青林: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
非常高兴参加世界经济宣言组委会主办的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并与大家一起解读中国经济发展问题,在这里我就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向大家做一些简要的介绍。介绍三个问题,一,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成就。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有13亿人口,多数在农村,人多地少是基本国情,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始终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坚持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强调把三农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国农民长期的艰苦奋斗实现了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到有余的历史性转变,农民生活从温饱向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中国以占世界不到9%的耕地解决了全球近21%人口吃穿的问题,不仅为中国改革发展奠定了稳定的基础,也为人类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2003年下半年以来中国政府针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作出了加强宏观调控的决策和部署,把加强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实行了一系列更明确、更直接、更有力的措施,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一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明显提高,粮食水平有所恢复,去年早稻、夏粮增长,主产区、非主产区大多增产,粮食总产量、单位面积产量同步增加。粮食总产的增量和单产平均的水平创历史最高水平。当前秋冬种粮食面积,特别是小麦的种植面积又比上一年有所增加。二是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去年是1997年以来中国农民增收形势最好的一年。重量农民的收入明显增加,同时也是近五年来农村贫困人口数下降最多的一年。三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的新的进展,四大粮食作物优势产业带已初步形成,三大优质棉区,使棉面积和总产占全国的99%左右。两大优势苹果产区的面积和产量占全国的80%以上,东北地区牛肉的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66%,西北等四个肉羊产区占全国总产量的81%,沿海长江中下游地区水产品出口量占全国出口量的98%,农产品的品种和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优质农产品快速发展。畜牧业产值首次突破了万亿元的大关。防禽流感取得了重大胜利,订单农业持续发展,初步形成多层次农业产业化发展格局。农产品进出口和农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出全面增长的良好势头。四是农业科技进步明显加快,超级稻研究取得了新成果,产品优、抗病强的新品种。去年在科技提升行动示范区,水稻平均亩产提高了10%。冬小麦亩产提高了15%,农业作业水平明显提高。五是农村改革迈出了重大步伐。农村的税费改革进入了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免农业税和配套改革的新阶段。农业税收制度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土地专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业市场化进一步加快。市场机制对农业配置机制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六是农村社会作业取得重要进展,各项投入开支越来越多地向农村倾斜,农民享受公共服务的状况有了积极变化,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加快。农民的素质有所提高。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好形势为稳定国民经济全局作出了好的贡献,成为这次国家宏观调控的突出亮点。这些新成就的取得最关键、最具决定性因素的是中央出台一系列扶持农业措施的巨大效应。中央出台的这些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预见性、根本性,务实管用成效显著。特别是各地农业部门在认真贯彻中央各项措施的过程中,进一步深化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取得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和深刻启示。主要表现在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经济全局,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在工作的全过程。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全面落实中央扶持农业的政策为发展动力,通过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坚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围绕这两大目标来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坚持创新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思路和机制。适应农业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要求。更新观念、转变思路、改进方法、方式,切实增强各项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时效性。增强解决农村工作新矛盾、新问题的能力,及时根据形势的变化研究新情况,强化法制手段,推动上下连动,全力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包括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二,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面对农业的市场化和国际化,中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的任务还很艰巨,中国耕地资源、淡水资源十分匮乏,耕地面积扩大的潜力有限,粮食播种面积增加的潜力有限,粮食生产的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在很大程度上还是“靠天吃饭”,粮食科技短期内难有突破性、重大成果。单产提高的潜力有限,粮食产量波动较大。去年粮食总产与1998年历史最高水平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短期内难以根本奏效。进一步扩大粮食生产的难度很大。二是农民持续增收的机制尚未建立。农产品价格上升的空间有限,城乡二元结构严重制约各种要素在城乡间的合理流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有限,农民就业渠道难以拓宽。总体上来看,资源增收持续增长的障碍还没有消除,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难度很大。三是农业发展面临着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中国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最薄弱的环节,某些方面还不适应经济快速增长和人们消费快速变化提出的更高要求。农业投资投入不足,农村资金短缺,生产要素持续外流,农业推广体系和动物防疫体系薄弱,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都不完善,特别是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后过渡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市场资源约束机制加剧,国内外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进一步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难度很大。解决好上述这些问题是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第三个问题,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目标和重点,中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阶段,也处在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新阶段。胡锦涛主席指出纵观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在工业化初期阶段工业支持农业带有普遍的趋向,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正处在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深刻贯彻胡锦涛主席两个趋向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方略,大力加强农业综合能力生产建设,深入推荐农业农村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继续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基本目标是粮食产量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具体有以下几项工作,一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大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继续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用地养地,构建耕地质量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快国家优质粮食产业的建设。重点抓好主产区的生产,稳定加大粮食面积,努力提高粮食单产,进一步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增强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二深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优秀产品结构,重点发展生态、高效、安全的农产品。加快发展特色农业,全面推进优质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大力发展畜牧水产业,促进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进一步改善农民外出务工环境,促进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三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大力增强农业科技的市场作用,加大技术研究,重点搞好超级稻的攻关,推出一批有主导技术。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的工程,组织重大科技推广的行动。在粮食主产区建设主导品种及配套技术的示范区,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和农业机械化等推广,围绕主要品种、主要技术采用多渠道的培训。四,大力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扶持龙头企业,继续发展订单农业,健全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有效利益连接机制,按照民办民营民收益的原则,积极推进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加强农产品的营销,建设绿色通道,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逐步建立起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出口基地建设,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全面开展质量监管。突出抓好种子市场、农药饲料市场的监管。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农业发展的支持、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市场信息、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业社会化服务于管理等农业七大体系,构建一个结构合理、功能完备、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新兴农业保障体系,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七,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确保农业税的减免落实到户,推动粮食生产体制的各项改革,发展农村新兴医疗,在加强农村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推动农村先进文化发展、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我们坚信经过中国政府和亿万农民的不懈努力,中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将稳步提高,中国农村社会将更加繁荣,中国农民生活一定会更加幸福,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