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推动着我国上层建筑,尤其是政治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在政治体制改革背景下,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
1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
1.1 改革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
近几十年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而成功的经验就是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立足实际,走中国特色的改革道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添砖加瓦。我国当前的实际是社会发展处于转型时期,各阶层的矛盾突出,这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改革既要符合我国政治体制的总体要求,又能协调好各方的利益,解决好各种矛盾。这就要求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必须结合我国的国情,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宏观上把握我国国情的整体“大数据”,将大数据与改革的政策相融合,并运用于指导改革的过程,推动改革的发展与完善。
1.2 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兼顾
党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领导者,更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坚力量。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改革的大方向不动摇,将改革稳步推进。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对政府机构进行合理配置,对政府部门的职能进行科学分配,加强政府运营制度的建设,革新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作风建设,共同推进政府体制的整体改革。
1.3 重视民主的基础性作用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政府出台重大改革决策前,必须发扬民主的基础性作用,要深入到群众中,深入到基层,将来自群众和基层的创新思路和改革方法实践到改革中。忽视甚至反对民众的心声,闭门改革是注定会失败的。同时,要约束政府改革的权力,严禁个人和部门的利益影响改革政策,保证改革过程的规范化和改革成果的制度化。
2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方法
“劈柴不照纹,累死劈柴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仅需要与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更需要注重科学的办法,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要想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就要在方式方法上注重以下4个方面的统一。
2.1 统一系统思维与问题意识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改革各项行政管理的方式方法,更妥善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这就要求改革筹划者具有统一的系统思维与问题意识。规律是客观的,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必然要求。而行政管理体系的发展规律就是一种矛盾论,是一个问题与另一个问题的衍生与解决,将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推动行政管理体系改革的发展。改革筹划者在筹划整个改革体系时,应当将在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或即将遇到的问题进行规划,同时也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和思维,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看表面不看实质地去解决问题。
2.2 统一近期重点目标与长远目标
行政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又需要坚持的任务,贯穿于整个社会化进程的始终。因此,明确的目标与方向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非常重要,只有将目标明确、把方向把握好,才能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少走弯路。同时也应注意到,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也不同,改革具有阶段性。将每一个阶段五年一规划,十年一计划,将每一个规划与计划完成好,一步一个脚印地使改革有序推进,最终实现改革的深化。
2.3 统一量的积累和质的飞跃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由量变到质变,只有注重量的积累,才能实现质的提高。行政体制改革更是如此,每一届政府都是我国行政管理体系中的一颗螺丝钉,看似渺小,却是必不可少。只有每一届执政者针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出一定的举措,才有为改革最终的成功作出保证,否则只能是保持不变甚至是向更糟糕的方向变化。值得注意的是,行政体制改革并不要求执政者大刀阔斧地改革,声势越大、动作越大,可能会适得其反。因为改革是一个持续变化的过程,需要有一个缓慢的适应阶段,而“大改革”恰恰只注重了改革这个行为,并没有将成果进行巩固,最终可能导致旧习、陋习卷土重来。
2.4 统一上下的参与和推进过程
纵观古今中外,每一次改革的成功都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推进和百姓的积极参与。行政体制改革不仅需要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时也需要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只有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与参与性,使被动改革变为主动改革,减少改革的阻力,将鸡蛋由内打破爆发出新的生命力,这样的改革才能成功,才能使我国的行政体制更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为百姓做更多的好事与实事。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变化和完善的过程,并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相协调,最终推动整个政治体制改革的完善,实现政府管理体制的规范化。
电大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
浅谈服务行政
摘要: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这就决定了行政管理的服务性质。21世纪,服务将是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为公民服务,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将是行政服务的主要对象;而效率与效益,将是行政服务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判断行政服务的标准,则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最终依据将是用“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
关键词:行政管理,服务,衡量尺度
21世纪,以服务为方向的中国政府职能选择将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政府将按照企业化的方式努力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并自觉把“效率”和“效益”作为自身服务水平的内在评判尺度,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外在的评判尺度。
一、服务: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职能设计
管理在本质上就是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
1.管理就是服务 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包括国家),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务。
2.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 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这种服务性质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而不是相反。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
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行政管理陷入信任危机,引起了国际性的公共管理改革,要求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设计。西方各国通过多方面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中心”的转变。中国的行政管理,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殊性,更何况中国政府本身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方向性选择,就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
3.转变观念:“小政府”与“大服务”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取舍。但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面干预,强调行政管理。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各级领导行政人员及公民本身还没有意识到政府就是服务机关,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能”角色,不该管的也要管,结果什么都管不好。我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习惯于政府的全面干预和行政控制,不仅不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对政府过分依赖。公民更是“势单力薄”,一味指望政府能“为民作主”。一方面权力主体没意识到自己的权力,自然也不对政府提出什么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忽视了权力主体的权力。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政府树立新的行政理念,从制度和体制及运作机制上,使行政管理为公共利益服务。其次,还要求权力主体观念也要有所转变,要认识自己的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力,限制政府的权力,主动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最终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理想格局。
二、政府该为谁服务
既然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那么,政府到底该为谁服务呢?
1.为公民服务 从政治学角度理解:“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上的,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能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充当公民的忠实“奴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否则,公民有权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的政府。众所周知,政府机关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它们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交纳的赋税支持,公职人员靠纳税人来供养,公民是公职人员的“衣食父母”。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的意愿,为公民利益尽心工作,完全是应有之义,应有之举,而非政府单方面的“恩赐”。
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理解模式。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管理过程就是基础设施、治安、政策、法律等公共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公民则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以尽可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服务争取消费者的支持〔1〕。 按照这种理解,政府不仅要为公民服务,而且要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否则,就难以赢得公众的支持,从而失去存在的基础。
各种理论虽然理解的角度不同,但它们都证明了这样一个观点:政府必须为公民服务。
2.为国家服务 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它通过自身的管理活动来发挥、实现国家的职能,执行国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活动都服从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并为国家的利益开展活动。
任何国家都有安全的需要〔2〕,从内外两个方面表现出来。 内部安全是统治阶级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防止政权丧失,保持国内稳定。政府为实现内部安全,维护统治,一方面要代表国家利用暴力工具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另一方面则采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协调和缓解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保护内部的安全和稳定,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外部安全就是要保证主权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它国侵犯,维护国家的尊严。政府代表国家通过外交、战争等方式实现国家的这种安全需要。
在内外安全和稳定的政治环境下,统治阶级还要努力发展本国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事务,以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政府通过执行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为国家经济文化等发展服务。当然,政府代表国家与它国开展经济和科技等方面的竞争,进行综合国力的较量,也是政府为国家服务的应有之义。
3.为社会服务 政府职能除了为国家服务和具有强制性的一面之外,还具有为社会服务的非强制性的一面,这是由国家和社会关系决定的。专
制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现了颠倒,国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对社会超常控制。现代民主社会,才真正体现了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按照社会的指意运作的内在涵义。国家与社会的这种关系“具体化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权组织与社会、国家机构与社会民众的关系。一句话,是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关系”〔3〕,所以, 国家要为社会服务。政府则代表国家执行这种服务职能,这种服务具体表现为政府为市场服务,如“培育市场体系、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进行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缺陷”等;为企业服务,即“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为社会良性行为服务,如:环境保护、治理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法律和制度、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公民服务,如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公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