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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首相承认硕士论文抄袭

2023-12-11 07:3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卢森堡首相承认硕士论文抄袭

前新竹市长林智坚硕士论文确定抄袭,此事造成了哪些恶劣影响首先是不利于学术氛围的行程,其次就是会导致很多的后来者效仿,再者就是违反了对应的社会公平制度,另外就是会影响到政府部门的形象。需要从以下四方面来阐述分析前新竹市长林智坚硕士论文确定抄袭,此事造成了哪些恶劣影响。

一、不利于学术氛围的行程

首先就是不利于学术氛围的行程 ,对于大学而言学术氛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好的学术氛围可以使得对应的一些学生更好地学习,因为再好的环境下他们会更加愿意主动投入到学习当中。

二、会导致很多的后来者效仿

其次就是会导致很多的后来者效仿 ,对于很多的后来者而言之所以会效仿对应的行为就是对应的当事人通过了这种行为顺利进入了政坛,并且获得了人生巅峰,但是这样子是错误的,影响了社会的秩序。

三、违反了对应的社会公平制度

再者就是违反了对应的社会公平制度 ,对于社会的公平制度而言存在的意义就是可以让对应的一些人群主动获得一个更加和谐的环境,这是非常必要的一个制度,有利于社会环境的建设。

四、会影响到政府部门的形象

另外就是会影响到政府部门的形象 ,对于一些政府部门而言之所以需要主动清除这类的人群就是这类人群是害群之马,不利于政府的长期工作安排,这样子是非常危险的。

新竹市应该做到的注意事项:应该主动让对应的当事人付出严肃的代价,这是非常必要的,可以让其充分的明白自身的行为是非常错误的,并且应该让其主动交代一些犯罪的过程。

林智坚论文抄袭情节严重,他的事业是否会因此受到影响?

林智坚论文抄袭情节严重,他的事业很有可能并不会因此受到影响,但是它的学位可能因此而被台湾大学撤销。

一、林智坚论文抄袭情节严重

目前台湾省民进党的桃园市长参选人林智坚出现了学术论文争议,台湾大学认为他的论文抄袭情节严重,并且坚持要撤销他的硕士学位。按照这种情形来看,其实不少人都是暗爽的,但回归到现实,目前我们不少的学术抄袭并不仅仅是台湾省的,某些人具有而已,连大陆都有人抄袭,而且什么处罚都没有,这也就意味着其本人影响不大。

二、他的事业并会因此受到影响

按照目前声势浩大的讨伐来看,不仅我国大陆的学术抄袭有可能并不会受到影响,连台湾省的这些官员的抄袭也不会有什么严重的情况,按照台湾大学目前对外宣传的消息来看,台湾大学很有可能由教务处核定撤销他的硕士学位,但实际上并不影响他在台湾相应党派的利益。

三、总结

虽然我们总是觉得论文抄袭这种行为很可耻,同时也觉得学术造假应该被严厉惩罚,但是对于更多已经在学术领域获得了相应利益的人来说,他们获得的利益已经足够大,就算目前事业直接被砍断,那么他早就已经获利离场。林智坚的论文抄袭也就告诉我们千万不要觉得目前的市场是比较公平公正的,更加需要我们坚守自己的原则,同时对这些抄袭的事件要进行严厉指责和举报,这才能进化市场同时也会最终让相应的抄袭者获得应有的下场。言归正传,就算他的抄袭并不会影响到他的事业,但这也可以告诉我们目前台湾大学对于他的这种行为是比较反感的,而且也可以看出台湾大学的立场在何方。

透过“徐剑博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聊聊论文抄袭该如何认定

转自沈阳在线  2021-12-23 13:10

2016年12月,一篇题为《从韩春雨联想到东北大学徐剑博士的学位论文抄袭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成果的不端》的网络匿名举报贴在某论坛上发表。文章发出之后,随之而来的是诸多网友对东北大学及沈阳工业大学的热议,同时任职于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的徐剑教授本人也面临了博士学位的撤销及名誉纠纷当中,对于此事是否属于抄袭事件,网络上有着不同的声音。

细究事件本身,争议的是徐剑的博士论文《企业动态联盟的风险管理机制研究》引用了“企业动态联盟的风险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徐剑在2001年至2006年,作为第二参加人全程参加了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张青山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企业动态联盟的风险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研究(70172042)”的研究工作。该项目研究过程中培养出4个硕士和1个博士(徐剑)。2006年3月项目研究成果作为专著《企业动态联盟风险的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ISBN:7-5017-7365-3/F.5922)公开出版,徐剑为第2著者。项目培养的四个硕士的硕士学位论文作为本课题的共同研究成果都汇入到了2006年3月出版的专著中。在2003年至2008年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徐剑将课题研究成果的一部分作为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进行了后续研究工作,其中很多研究成果又汇入2006年出版的专著中。在学期间共发表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6篇,专著1部,获政府科技奖励2项(第2获奖人)。在6篇学术论文中,发表在专著出版前的有2篇,发表在专著之后学位论文答辩之前的有4篇,这些研究内容和一些专著内容融入了徐剑本人的学位论文中。

上述事实是否构成“抄袭”,学术界产生了不同的观点,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中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并依法享有改编权和汇编权。参与该项目的张青山教授及其他参与人,认为徐剑的行为不构成抄袭;沈阳工业大学和东北大学5位教授也认为不构成抄袭,并联名发表了《关于研究生使用课题组共同研究成果的部分内容撰写学术论文的学位论文必然性和普遍性》。而与此同时,有一部分人士认为徐剑博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的拼凑抄袭行为,博士学位论文要求独著,要求独立完成。

近年来,关于“论文抄袭”的事件频繁发生,例如“于艳茹案”、“翟天临案”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而举报论文抄袭是否需要实名?论文抄袭的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该怎么定义值得我们深思熟虑。孰是孰非,网友可以自由争论,但中国学术成果的借鉴与剽窃之间如何界限及学位论文采用课题组成果,课题组成员在项目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再创造是否合理合法应交给法律去审判。希望借此争议事件让知识得到真正的尊重,保证教学质量,严肃学术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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