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李刚”现象剖析
“我爸是李刚”,这一官二代最雷人话语,正受着民众的鞭挞与鄙视。“我爸是李刚”,被李刚之子李启铭无意说出来了,说出这样的“衙内”狂语,不是个例,而是表现在时下社会上的一种普遍现象。在一些官二代的心目中,正不知酝酿着多少个“我爸是孙铁”、“我爸是赵石”之类的官二代理念。“我爸是李刚”的 话语出现于现在,可它的历史却可追溯到中国的封建社会,当年清八旗子弟们,不都是如此表现的吗?谁也不会想到,社会发展到今天,还会出现清八旗之弟那种以官宦之弟来毁灭一代王朝的悲剧。对于今天官二代们对中国未来的危害,从这一事件已可见端倪。之所以说“我爸是李刚”是一种现象,是因为,这句话的背后,体现的是中国现代的官场文化。它是官场文化的衍行物,是在官场文化这块土壤上滋生出来的毒瘤。它的毒菌在官场文化的滋养之下,不断漫延、扩散,使这一文化成了生成官二代一切恶行的源泉。
在中国这块土壤上,这一准官场文化之所以能生存并得到发展,是与已形成体系、主宰整个官场的官文化分不开的。官场文化虽被广大人民群众所反对、鄙视与抵制,但因其有着权力的支撑,所以正以更快的速度发展并完善着。官场文化为什么衍生不出“我爸是雷锋”、“我爸是焦裕禄”这样的官二代语言,
一、是因为官员的权力没有得到限制。
二、是民众对官场文化的认可。中国人有着根深蒂固的“官好”理念。多少年来,人们看到的是只要当了官,就会带来光宗耀祖的荣耀;就会有花不尽的钱财; 就会享受妻妾成群的快乐;就会成为驾驭万众的人上人;就会享有刑不上大夫的特权。因此,一切正常的人,都以能当官并且当大官为荣,以攀扶大官为荣。对于官 员们享受的不受法律保护的特权,也采取了认可的态度。这种认可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对官场文化的支持、纵容。因为官场文化没有着深厚的民众基础,所以其发 展便采取了无所忌惮的态度。
三、是对官场文化缺乏有效的制约。在体制上没有对官场文化的规范,在制度上没有对官员行为的有效监督。而官员们呢,却利用手中的权力极力回避、抵制社 会对官场文化的反对。比如当某地出现违反党的政策、法律等劣政的时候、民众闹事的时候、重大事故的时候,他们首先想的不就是对舆论的封锁、对知情者的封口、对反对者的压制吗?“我爸是李刚”,正是从官员们的上述行为中领悟出来的。一个大学的领导者们,不也顺从了一些官员的意志,对学生们封口了吗?
文化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特别是时下的官场文化,更具有了不可战胜的优势。在官场文化的熏陶、浸染、影响之下,是什么劣等文 化都可以出现的。如果不从根本上剔除官场文化的糟粕,那么什么样的雷人之语、“衙内”之语都可以出现,受官场文化的影响,什么坏事也都可以出现。
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 我国学术界也称为
“苏联哲学教科书体系”、“斯大林教条体系”或“传统
体系”等, 从这些提法中我们不难看出人们对该体系
的反思和试图冲破它的理论努力。这一切当然是建
立在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到底指什么的理
论思考基础上, 但同时, 也是更为根本的原因是: 我
国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直接来源于苏联马克
思主义哲学体系。这样, 我们对苏联哲学界关于马克
思主义哲学体系问题的讨论作一梳理就具有十分重
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了。
一、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形成
通常人们把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和斯大林
的名字联系在一起, 原因是: 斯大林的《辩证唯物主
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构
造的理论体系, 影响了一整个历史时期。实际上, 斯
大林的思想并不是理论的“空中楼阁”, 而是直接来
源于列宁和普列汉诺夫等人的思想。
普列汉诺夫这位被列宁称为“从彻底的辩证唯
物主义观点批判过修正主义者”“滥调”“的唯一马克
思主义者”[ 1 ] (P31) , 以其《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
(1895 年)“对辩证唯物主义做了极其完美的有价值
的阐述”,“培养了整整一代俄国马克思主义
者”[ 2 ] (P67) [ 3 ] (P308) , 他的思想无疑会对后来列宁和斯大
林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普列汉诺夫是较早的正式使用辩证唯物主义这
一科学术语来概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哲学家。
他认为, 最新的唯物主义即辩证唯物主义真正科学
地解决了哲学基本问题, 因而是唯一彻底的和最先
进的哲学体系。他说:“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主义世
界观⋯⋯既包括自然界, 也包括历史。无论在自然界
或是历史方面, 这种世界观‘都是本质上辨证性的’。
这个形容词不是说明唯物主义的特征, 而只是表明
应用它去解释的那些领域之一。”[ 4 ] (P311) 普列汉诺夫
在其他场合也用其它不同的说法来表达这个意思,
说历史唯物主义不过是以“宇宙”为出发点的唯物辩
证法在社会学方面的应用。为此, 他强调说“存在的
收稿日期: 200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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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个‘体系’——辩证唯物主义体系, 在这个体
系中既有政治经济学, 也有对历史唯物主义过程的
科学解释, 还有别的许多东西”。[ 4 ] (P106) 这样,“辩证
唯物主义”就几乎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代名
词。他的这一思想直接影响了列宁。
1909 年发表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
列宁在批判马赫主义过程中阐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
理论体系, 尤其是它的认识论体系, 列宁指出, 马克
思主义哲学整体是由“一整块钢铁铸成”的, 其中“决
不可去掉任何一个基本前提、任何一个重要部分, 不
然就会离开客观真理”[ 5 ] (P332—335)。1913—1917 年, 列
宁在其《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组成部分》、《卡尔
- 马克思》中总结和概述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
清楚地阐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几个组成部
分: 唯物主义、辩证法、唯物主义历史观以及阶级斗
争。后来在《哲学笔记》中, 列宁提出了一些哲学体系
的纲要, 其中《辩证法的要素》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
哲学体系的雏形。[ 6 ] (P276) 他第一次明确提出,“在《资
本论》中, 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不必要
三个词: 它们是同一个东西] 都应用于一门的科
学”。[ 6 ] (P290) 这就给我们提供了构建马克思主义哲学
体系的基本原则——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
识论是“同一个东西”。
可见, 普列汉诺夫和列宁都强调了辩证法在整
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重要意义; 都把历史唯
物主义看成是辩证法在历史领域的应用。不同的是,
前者更强调唯物主义方面, 而后者更强调辩证法方
面。此外, 列宁更强调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整体性,
并没有像普列汉诺夫那样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直
接称为“辩证唯物主义体系”, 而是提出了建立马克
思主义哲学体系的任务, 并为此作了大量的理论准
备工作。这些都为斯大林建立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
提供了条件。
20 世纪30 年代, 斯大林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
史唯物主义》一书, 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内容上分为
辩证法(概括为四个特征)、唯物主义(归纳为三个方
面) 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
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的推广和运用) 三个部分, 并采
用单调的叙述方法: 一律先叙述基本原理, 然后用具
体的事例对原理加以说明。这本书, 原是作为《苏联
共产党(布) 历史简明教程》第四章第二节的内容。后
来因加上上述书名, 以单行本的方式发行, 而立即被
誉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顶峰”, 以后, 苏联大多数哲
学教科书的编写都以此为蓝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
史唯物主义”也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代名词。
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以此为标志正
式形成。
考察它形成的过程, 尤其是其理论来源——普
列汉诺夫和列宁的思想, 不难发现:
首先, 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在内容上划分为
三大部分, 即辩证法、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并
不是斯大林的首创, 列宁在写作《马克思主义的三个
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以及《卡尔- 马克思》等哲学
专著时, 也明显地排列出了: 哲学唯物主义、辩证法、
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次序, 后来的苏联哲学家基本上
沿用了列宁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方法, 撰写
了不少有分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和专著。斯
大林写于1906 年的《无政府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就
已经包括三个部分:“辩证方法”、“唯物主义理论”、
“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 从体系上与《辩证唯物主义
与历史唯物主义》是相似的。
其次, 斯大林在分别论述辩证法的四个基本特
征(联系、运动变化、发展和矛盾说) , 也是与列宁对
辩证法的论述思想分不开的, 只是将列宁的“辩证法
是核心”的思想片面地理解为“辩证法是方法”; 而将
唯物主义概括为三个基本特征, 则直接来源于列宁
的《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的前三章, 在这里, 列
宁分别讲了唯物主义的三个基本问题: 物质和意识
何为第一性, 物质的可认识性, 世界的本源。这三个
问题恰恰是斯大林概括的唯物主义的三个基本特征
的全部内容, 所不同的只是次序的改变。
再次, 在具体论述历史唯物主义时, 斯大林下了
一个定义:“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
理推广去研究社会生活, 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应
用与社会生活现象, 应用于社会, 应用于研究社会历
史。”这种“推广说”也是斯大林后来遭到批判的热
点, 但是, 我们必须知道, 这种推广说是来源于普列
汉诺夫和列宁的应用说的。普列汉诺夫在《论一元论
历史观之发展》和《唯物主义史论丛》等书中多次讲
到应用说; 而列宁在1913 年的《马克思主义的三个
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中, 就明明白白写道:“马克思
加深和发展了哲学唯物主义, 使它成为完备的唯物
主义哲学, 把唯物主义对自然界的认识推广到人类
社会的认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思想中
的最大成果。”[ 5 ] (P443) 对照斯大林和普列汉诺夫及列
宁的论述, 可见他们之间无多大原则差异, 可见斯大
林对两位前人的继承性。
最后, 也是最重要的是, 斯大林直接把马克思主
义哲学体系由“辩证唯物主义”体系演变为“辩证唯
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 也是来源于普列汉诺
夫和列宁。因为, 1906 年在写《无政府主义还是社会
主义?》时, 斯大林还深受普列汉诺夫的影响, 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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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哲学体系, ⋯⋯这个哲学体
系叫做辩证唯物主义。”“为什么叫做辩证唯物主义
呢? 因为它的方法是辨证的, 而理论是唯物
的。”[ 7 ] (P274) (后面一句话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
物主义》中的说法相同。) 又由于普列汉诺夫和列宁,
尤其后者多次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完整性
(如前所述) , 作为学生辈的斯大林当然就会继承前
人的思想甚至论述的方法, 于是就提供了《辩证唯物
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体系模式: 把马克思主义哲学
明确地分成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大部
分, 分成辩证法、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几大块。在
这样的“板块结构”中, 辩证法是方法, 唯物主义是理
论, 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
的推广。
综上所述, 斯大林提供的体系模式的最大特点
是“推广说”和“板块说”, 而这些都是在不同程度上
来源于普列汉诺夫和列宁的思想, 只不过, 其中有斯
大林对他们的误读。
实际上, 综观20、30 年代苏联哲学界, 由于机械
论和德波林学派的两次论战, 几乎所有的哲学专著
和教科书都是专题性的, 此时的辩证法、唯物论、历
史唯物主义都是分块论述就不足为奇。从最早的布
哈林的《历史唯物主义》(1921 年)、希洛可夫《辩证
唯物主义》(1931 年) , 到米丁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
史唯物主义》(上册, 1932 年)、罗森塔尔《唯物辩证
法》(1936 年) , 这一时期的苏联哲学家的确都是把
辩证法、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分成独立的研究课
题而著书立说。斯大林1938 年撰写的《辩证唯物主
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不能不受这些专著的影响。后者
只不过把各个组成部分综合在一起, 以完成列宁所
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一块整钢”的理论体系建构任
务, 并揭示“一块整钢”各个组成部分的内在联系。只
是, 现在看起来, 这个任务完成得并不圆满, 甚至可
以说问题颇多。
二、苏联模式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演化
我们常以斯大林的体系模式代称苏联体系模
式, 是为了说明它的影响之巨大和深刻。尔后, 几乎
所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都是按斯大林体系的
标准来编排的, 而且这种状况并不因为斯大林的逝
世和后期对他的批判而终止。但这正如苏联哲学家
叶夫格拉弗夫在他的《苏联哲学史》中所说,“不能
说”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实
际上, 在这期间和以后都有许多哲学家, 极具勇气地
指出了斯大林体系的不足和缺陷, 并试图从不同的
方面去建构新的他们认为更为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哲
学体系, 他们的理论活动构成了苏联马克思主义哲
学体系的演化空间, 如果我们把他们“排除在理论界
限之外, 从历史角度看, 那将是不公正的”。[ 8 ] (P135)
这一演化过程从20 世纪40 年代一直延续到
70、80 年代, 其中能够突破斯大林体系的是以凯德
洛夫和科普宁为代表的“认识论派”。前者从斯大林
的论述方法和具体论述内容出发反对斯大林的体
系; 后者甚至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不是辩证唯
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而是认识论。
早在1947 年, 凯德洛夫就开始反对斯大林的
“原理加例子”式的体系论述方法。1955 年, 他在题
为《论自然科学中的几个基本哲学问题》的报告中再
次指出:“现有的辩证唯物主义著作的缺点, 在于没
有深刻领会列宁⋯⋯的指示⋯⋯这种例子堆砌的错
误做法不是别的, 正是对待问题的教条主义态
度”。[ 9 ]1977 年, 在题为《论辩证法的叙述方法——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报告中, 他指出, 哲学体系(尤
其是辩证法体系) 的学术方法应该是首先找出其“细
胞”, 然后以这个“细胞”为起点, 研究其最高级、最发
达的形式, 最后形成理论体系。他的这一思想当然遭
到了苏联大部分哲学家的反对, 包括米丁、亚历山大
洛夫和康斯坦丁诺夫等人的激烈反对, 他们编著的
一系列教科书基本上都是严格按照斯大林所提供的
体系叙述方法, 即先叙述原理, 然后加上例子。但是
在凯德洛夫看来, 这没有严格而彻底的遵循列宁关
于辩证法、逻辑和唯物主义认识论三者一致的思想,
所以也就无法完成列宁提出的将唯物辩证法乃至整
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系统化的任务。
凯德洛夫还对斯大林体系的具体结构提出了批
评。他说, 应该放弃斯大林的小册子结构, 系统阐述
辩证唯物主义这门科学的书,“绝不能按照先讲辨证
方法的四个特征、后讲哲学唯物主义的三个特征的
结构”来安排, 如果这样做, 辩证唯物主义的许多重
要内容和范畴就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如否定之否定
规律的长期被忽视)。他在《“否定之否定”规律》一文
中详细论述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在唯物主义辩证法中
应占有的地位。这实际上是对斯大林体系的“板块结
构”的简单性提出了批评, 并试图冲破这种板块, 填
补新的内容。
在对斯大林体系的单调的叙述方法和简单的分
块“体系”结构提出反对意见后, 凯德洛夫进一步指
出, 斯大林体系的严重缺陷还在于: 把辩证法和唯物
主义割裂开来、以虚无主义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以前
的哲学和“过低估计列宁的哲学遗产”, 他认为, 按照
列宁辩证法、逻辑和认识论三者统一的思想就意味
着: 不能撇开认识论问题而从纯方法论角度提出哲
学问题, 也不能完全撇开认识方法问题而从认识论
·3·
上提出问题。这就提出了他一贯的观点: 不能否认辩
证法是逻辑和认识论。
凯德洛夫的这一思想得到了科普宁的支持和发
展。1962 年, 科普宁就在一个哲学讨论会上批评了
对科学认识论问题研究甚少的现状; 1971 年, 他在
《马克思列宁主义认识论与现代科学》一文中, 提出
必须把唯物辩证法看做开放的体系, 适应新的条件
改变其形式。问题不在于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体
系中做出个别改动, 而在于“对现代科学知识做出更
基本、更全面的哲学综合, 其结果是发展和丰富唯物
辩证法的全部规律和范畴”, 其中也包括提出新范
畴。他在1973 年出版的《作为逻辑和认识论的辩证
法》、《辩证法、逻辑、科学》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导
论》就是从分析现代自然科学认识的范畴结构方面
着手, 制定唯物辩证法的体系。他说:“马克思列宁主
义哲学既是世界观、方法也是认识论。”“世界观作为
方法和认识论而起作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全部规
律和范畴都是如此, 它们具有客观的内容并作为认
识现实的现象的方法和理论。”“作为世界观、方法的
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 也是认识论”[ 10 ] (P37—38)。科普
宁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把自然界的规律搬到
社会, 也不是相反的把社会的规律搬到自然界⋯⋯
不是把社会规律搬到自然界而成为普遍规律, 而是
社会规律的知识是发现自然界和社会的普遍规律的
必要前提”; 辩证唯物主义“也不是直接地研究存在
及其形式, 而是把它们看做人的感性的、物质的、革
命批判的实践活动的客体, 所以它也是研究社会发
展的规律, 因此它同时也是历史唯物主义, 它从理论
上论证了作为社会思想的共产主义”。这样, 科普宁
就在认识论的意义上把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
义看成是同一的东西了, 它们本身是关于存在规律
和形式的学说, 即“大写字母的逻辑”。这显然是对斯
大林体系的“推广说”的突破, 更是对“辩证唯物主义
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的重大突破。难怪他的反对者
米丁和康斯坦丁诺夫等人指责他想把马克思主义哲
学只归结为逻辑和认识论; 没有强调马克思主义哲
学的世界观意义。
但是科普宁并没有被他的反对者所吓倒, 他和
凯德洛夫一样, 尽管遭到无情的批判(尤其是在早
期) , 但他一直坚持自己的观点。由于共同理论旨趣,
二人多次互相支持, 共同对有关马克思主义哲学体
系的许多重大理论问题提出了不同于斯大林体系的
观点: 比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问题(是否是“整
个世界”? 科普宁等持反对态度, 参见凯德洛夫《论
“整个世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的这一提法》;
莫斯科1979 年) 以及与之相关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与
自然科学的关系问题(科普宁等认为如果自然科学
没有给哲学提供必要的材料, 那哲学只能用自己的
手段即抽象的思维去臆造。参见科普宁《科学的认识
论基础和逻辑基础》莫斯科1974 年, 第387 页)、实
践和认识的问题(科普宁认为实践与认识是统一的,
实践本身是认识的要素, 而认识又是实践的活动的
组成部分, 这就与把实践定义为人类改造周围世界
的物质活动是很不相同的)、人的问题(科普宁是最
早重视研究人的问题的苏联哲学家之一, 他说“世界
观的对象是‘人和周围世界’的关系, 它力图解决处
在周围自然界相互关系之中、处在同对自然界运动
的普遍规律的理解的紧密联系中的人的问题”, 世界
观包括哲学的基本问题、发展观和历史观, 这些问题
的解决“归根到底服从于人及其存在的问题的解
决”。参见科普宁《科学的认识论基础和逻辑基础》第
21、27 页)。
由于对这些问题的不同于斯大林体系的回答,
使得凯德洛夫和科普宁被认定为“认识论派”的代表
人物, 但是, 必须指出的是, 在斯大林体系的演化过
程中, 起着“突破”体系作用的哲学家不只是认识论
派的人物, 如早在60 年代, 鲁特凯维奇就以自己的
观点反对斯大林体系中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仅仅
看成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相加, 而后者
是前者在社会历史领域的推广说, 对马克思主义哲
学可以做广义的解释, 即它是由各门哲学学科组成
的体系。这一体系包括: 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
义、自然科学的哲学问题、逻辑、美学、伦理学、科学
无神论和哲学史。到了70、80 年代, 阿列克谢耶夫的
《辩证唯物主义的对象、结构和职能》(1978 年) 和杰
明娜主编的《作为体系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
( 1981 年) 等, 也都表达了同鲁特凯维奇相似的观
点。哲学家麦柳欣直接说: 不应当把马克思主义哲学
仅仅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等同起来。可
以看出他们对体系的理解既不同于斯大林体系, 也
不同于认识论体系。就是那些坚决拥护斯大林体系
的哲学家, 随着斯大林的逝世和苏联后期的非斯大
林化运动, 也开始认识到了斯大林体系的弊病, 并作
出程度不同的反应, 如康斯坦丁诺夫主编的《历史唯
物主义》在1953 年出第二版的时候, 在内容和结构
上已比过去有较大改动(如有关人民群众和个人在
历史上的作用等, 体现了反对个人崇拜的精神) ;
1958 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在体系上的
改动更大, 其中把意识论与认识论结合起来, 在辩证
法部分采取先讲范畴、后讲规律, 而规律又分别各用
一章加以论述, 这种结构与斯大林的论述方法是不
同的, 而且全书各章节都有自然科学方面的材料论
·4·
证, 这也是以前所没有的; 1971 年出版的《马克思列
宁主义哲学原理》(仍由康斯坦丁诺夫主编) , 则被公
认是70 年代以后苏联的经典哲学教科书和对马克
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最新理解, 因为它把现代资产阶
级和社会批判作为单独的一大部分同辩证唯物主
义、历史唯物主义并列论述, 还专门增加了“人的认
识的性质”一章, 关于认识论部分, 开宗明义就提出:
“唯物主义辩证法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认识论”, 可
见, 苏联哲学界已经开始接受科普宁等人的体系思
想。
此外, 从40、50 年代以后, 尤其是60 年代以后,
哲学界关于认识论问题、实践问题、人的问题(以及
与此相关的异化问题、主体- 客体问题和价值问题
等)、自然科学哲学问题(如系统论等)、全球性问题
等等, 在对这些问题的探讨过程中, 丰富了对马克思
主义哲学体系的理解, 有人甚至从各自的研究角度
试图重新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 比如试图以人
的问题为中心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作出新的解
释, 格里高扬就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其全部组
成部分的统一中是彻底的和鲜明的人的哲学”。这显
然是与科普宁关于人的思想是一致的。
这些都共同构成了苏联模式哲学体系的演化过
程。在这一过程中, 有许多的哲学家从不同的方面和
角度对斯大林体系提出了质疑和建构新体系的理论
设想, 但由于现实的政治气候, 使得他们建构新体系
的工作充满了艰辛和曲折。但是还是出现了像凯德
洛夫和科普宁这样的一贯坚持自己观点的理论家,
他们对斯大林体系的突破是意义重大的: 它不仅告
诉我们, 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并不仅仅指斯大
林体系, 而是有更多的内容; 而且这种突破在一定程
度上奠定了苏联哲学以后的发展思路。
三、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评价
斯大林逝世后, 尤其是苏共二十大以后, 各国马
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都从不同方面指出了斯大林模
式的不足: 德国的哲学家利辛指出, 马克思主义哲学
体系是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之中的自我完善的体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和叙述方法不可能一成不变,
它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所以他提出用
“辨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一词代替苏联的“辩证唯
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表述方法, 以便更确切地
反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不可分割
性”; 柯尔施、卢卡奇、列非弗尔、阿尔都塞等西方马
克思主义者则认定苏联哲学体系是教条主义、公式
主义和形而上学, 进而从结构主义、存在主义、人道
主义等各方面重新研究和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体
系。有人提出了“实践哲学”体系、有人提出了“社会
批判”哲学体系、有人提出“人学”体系。可见, 对苏联
哲学体系的评价直接涉及到如何构建新体系的工
作, 于是, 评价苏联哲学体系的问题, 成了理论界的
一个热点。
但它同时又是一个难点, 因为苏联马克思主义
哲学是苏共领导的整个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的重要
组成部分, 苏联哲学在70 余年间的发展时期里直接
受到政治变动的冲击, 导致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体
系主要就是斯大林体系; 这使得人们在评价苏联模
式时, 长期习惯性地以为苏联模式马克思主义哲学
体系只包括斯大林模式, 而无视苏联哲学家对这一
体系的改良和突破, 仿佛整个苏联哲学体系是一贯
一致, 毫无变化的; 或者即使承认有变化, 也是无足
轻重的, 所以他们在评价苏联哲学模式时, 实际上就
是在评价斯大林模式。这些, 给我们正确评价苏联模
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带来了困难: 要么是一味
的鼓吹它的“首创性”和“体系性”甚至“科学性”, 只
是象征性地指出一些不足和缺陷; 要么彻底将之打
翻在地, 甚至吐上唾沫, 骂得一无是处。这些失之偏
颇的做法使得我们直至今天仍然没有给苏联模式马
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一个理性的认识。而要做到对它
的正确而公允的评价, 就必须对它的形成和演变过
程有一个正确、清楚的认识。
用马克思主义视角看待当前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大学生就业问题一直都是全国性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个突出的经济问题,是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的难点,在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就业不足的困扰。在我国,随着知识经济发展引起的经济结构调整的展开和改革的深化,大学生就业问题已成为经济发展中的特点问题和经济理论研究中的难点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化对知识经济发展条件下就业理论的研究,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如今,社会经济条件已发生了巨大变化,马克思关于就业方面的理论体系也面临着新的挑战。目前在知识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如何正确地把握马克思的有关经济理论,并结合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创新就业理论,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2011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现状与往年大学生千军万马挤向大城市的现象有所不同,大学生就业出现了一股“回流”潮,中小城市开始受到了大学生的青睐。而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的数量几乎都是供过于求,大学生毕业后,几乎都不具备相关工作的胜任力。针对这一现状,我国现阶段就业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主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一是加速户籍改革以实现要素充分流动;二是大力发展教育以提高劳动者人力资本素质;三是强化市场就业保障以降低劳动力失业风险。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当中,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联系和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事物是普遍联系,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新事物的发展是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必然会战胜旧事物,用发展的观点看待事物,把握这一规律对于我们再现代化进程中创新、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我们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要弄清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阶段;同时,要有创新精神。
因此,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首先,我们应该以联系的观点看分析为何会出现大学生就业困难的问题。
(一)联系是具有客观性,事物的联系时事物本身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从大学生教育方面来看,高校普遍扩大招生,扩招后优质办学资源被快速稀释。各校的办学定位被快速模糊,加上培养模式的僵化,学校责任心的下滑,致使人才培养的质量、结构与社会需求严重脱节。过快的教育规模扩张速度影响了大学生的培养质量。这也是大学生在社会上竞争力不足的原因之一。从大学生本身来说,大学生本身的就业观念出现错误,一大部分认为,大学生的工作应该是比普通的工人的工资、待遇还要好才符合他们的学历,他们把自己的学历看成了是高人一等的门槛,不愿意去从事那些本身是劳力的工作。
(二)联系是具有普遍性,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的相互联系之中。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从社会的大背景来分析,这几年来雪灾、地震、全球金融的次贷危机等一系列的重大事件交织发生,这些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格局,并构成了当前就业面临着紧张、急剧的局面。现在我国是处于经济的转型期间,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市场竞争产生了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加上,高校毕业生越来越多,更是冲击着整个市场的容纳能力。接着,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东西部差异;产业发展不平衡,第三产业的发展部充分,相当限制了就业的机会。
以上的原因可以说是分别体现了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其次,我们应该用发展的观点看待大学生就业困难的问题。其实,用发展的观点来看待的话,会发现:这是大学生利用自己的优势为自己在当今的竞争激烈的社会上创新的一条出路,我们可以长久观察发现,大学生做的这些工作并不只是单纯的一份生计,而是利用自己的知识,创新能力发展了一家一家的连锁,实现自己的理想。
所以,用马克思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来看待问题,会发现事物的产生都有其存在的原因以及发展的因素。由联系的观点我们可以了解到大学生就业困难原因是由时代的客观性以及影响的普遍性造成的,再次在发展观点的指导下,大学生就业困难另辟蹊径更是具有对社会的发展的创新。因此解决问题的对策也应该从联系、发展的层次出发。
事物是普遍联系和发展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过程的集合体,是在永恒发展的,大学生就业困难是我们的现实问题,但是,不会永远是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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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过了二十多年的经济快速增长,特别是市场经济机制确立以来,商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这是一个伟大的发展过程,它给我国带来的活力、生机、社会进步是前所未有的,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惟利是图、商业诚信缺失的问题得到了充分的暴露。
人们虽然都知道商业要有诚信,中华民族自古就有诚信的美德和诚信的传统以及一些基本的诚信原则,并且都知道诚信的价值和没有诚信的严重后果,但由于利益的巨大诱惑以及没有商业诚信的有效控制机制,诚信原则得不到落实,商业中仍然存在大量假冒伪劣、合同违约、行贿受贿、虚假披露等现象,这些现象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败坏了商业信誉,造成了商业市场秩序的紊乱,商业诚信缺失的危机已严重地威胁着社会的经济运行,影响大众的生活质量,引起了许多严重的后果,如果继续这样发展下去,后果将不堪设想。这种情况引起了社会各阶层的普遍关注。正是基于此种情况,中央有关部门在全国进行了规模宏大的“质量万里行”活动,针对商业部门进行了“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并提出了进行商业诚信建设的一些方案。
对以上问题各方面学者、研究人员也对此进行了调查研究,但从总体看,这些研究主要集中于对诚信原则的探讨、对诚信及诚信机制价值的认定、对市场秩序的关怀等方面,多数是从社会教育和道德的角度予以关注,但考虑如何从机制上克服市场“缺少诚信”的研究就比较少见,有关诚信机制的构建、运行的研究成果较少,而直接涉及商业诚信机制研究的内容就更少,因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很好地阐释现代商业诚信机制的有关机理,也未能很好地研究出现代商业诚信机制建设的完整方案。
而事实上,只有认真研究现代商业诚信机制的有关机理,迅速推出商业诚信机制建设的可行方案,从机制上入手,从根源上入手,保证商业诚信的实行,才是唯一科学的办法。而这也正是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迫切要求,是保障社会广大群众利益的根本要求。但商业作为经济流通的枢纽,是社会交流最大的窗口,涉及到生产、消费的各个方面,其中的关系非常复杂,因此,商业诚信机制的建立不是商业部门单方面的问题,也不是商业部门单方面可以解决的问题,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联系社会各部门,综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才能解决,这意味着健全我国商业诚信机制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工程,需要从多方面着手投入巨大的努力。
法律方面的建设
要在我国社会培养和建立完善有效的诚信体系,必须跳出道德化诚信的传统框架,向制度化诚信迈进。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机制,仅仅依靠道德宣传和良心谴责是远远不够的,而必须在客观上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体系和科学的行政管理体系,对各种非诚信行为要有明确的法律规范、限制和惩处措施,做到有法可依;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司法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只有当社会成员普遍感受到任何不守诚信的行为都必然导致相应的法律后果的时候,竭诚守信才会成为一种风尚,诚信原则才会逐渐深入人心,诚信机制才具有其基本功能。必须强化法律在信用制度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最重要的是物权法与债权法、合同法与侵权法、企业破产法与个人破产法的制定和完善,特别是要制定一部完善的侵权法,以便在确定故意侵权与过失侵权、损害赔偿与损失赔偿、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等方面能够有法可依,并且对失信和侵权行为起到有力的防范作用和震慑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商业信用的有关法律机制。完善信用管理的法律制度,把信用体系建设纳入立法规划,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尽快修改完善与信用管理有关的《会计法》、《公司法》等法律;严惩中介机构的失信行为。应制定更明晰的法律细则,简化有关法律程序,使商业诚信问题的解决能在法律上找到依据,并找到解决的途径。加快对有关投诉、案件的处理,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政府方面的作用
政府在诚信机制建立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首先,政府的诚信是建设诚信社会的基础;其次,政府是经济组织诚信工程的最有力的倡导者或推动者,政府是公众的机构,也只有政府更适合于作为诚信结果公正性的主要监督者;再者,政府及其相关执法、管理机关具有对假冒伪劣商品交易和欺诈性的交易行为及结果进行约束与惩罚的职能,对社会诚信的维护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我国各级政府部门本身还存在各种职能不清的问题,因此未能很好地发挥在诚信机制建设方面的应有作用。如我国各级政府部门都还存在政企不分、缺乏服务意识等问题,信息数据开放度低,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本身不健全,缺乏失信处罚机制等。
因此,首先要分清和履行政府应尽的各项职能。要尽快地使政企分离,政府不能插手、干预商业企业的经营管理,而要把注意力集中于为商业提供服务上,把力量集中于市场环境的管理上,政府应增强服务意识,起好诚信的示范作用。要加强对个人特别是对公务员的信用教育,尽快建设出良好的信用政府形象。
国有银行应真正实现企业化,实现大中小银行并轨,完善国家信用体制和民间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商业机制与国际接轨,让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不管是民营企业、国有企业、自然人,在市场经济活动的关键就是能够独立分配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否则失信的问题难以解决。
在信用管理方面,政府应该有更多的介入,要尽快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制定诚信机制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企业信用记录制度、信用监督制度、信用警示制度、信用激励制度等,要建立信用等级制度,让信用成为企业的通行证,如果等级不好就等于自杀,淘汰出局。要让有不良信用的企业自觉的弥补信用。从而把信用销售作为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最高形式加以推广和普及,引导企业树立信用是品牌、信用是财富、信用是生命的意识,从根本上缩短我国企业与国际先进企业的差距。有关部门应出台科学的管理办法,对商业市场进行科学的价格管理。如规定商家必须明码标价,标明主要产品的厂家或批发商、地址、电话等,以便进行价格查询。同时,政府应与各行业联系,对各类商店的价格进行监督检查。要监督推行理赔制度,各商店要有明确合理的理赔规章,对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进行价格欺诈要有严格的理赔措施。要让商家自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如果商家没有这种措施或不采用这种措施,管理部门就应该采取取缔其营业资格之类的强硬措施,以便确保市场秩序。如果消费者发现这种情况,就可以对商家或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法律部门可以对他们绳之以法。如果这样,市场上的假冒伪劣肯定就没有生存的余地,价格欺诈也不会再有市场,谁愿意给自己找麻烦呢。当然,这方面的管理工作是非常艰巨的,需要调动政府各部门来完成工作,因此,要有一个政府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这类有关问题,以保证市场的和谐有序。
商业行业方面的自律
要健全、完善商业自律的组织运行机制。要禁止不道德行为的出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打击不道德者的恶行,维护商业秩序,建设高度文明的商业环境,从建立、完善商业行业自律机构着手是很重要的,行业对自己的事情是最清楚的,也最有发言权,西方国家在这方面也是这么做的,他们的很多问题都是通过行业内部解决。我们的行业自律机构应建立业内资信系统,设立职业从业记录、经营档案,对业内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出警示或进行有关处理,并及时跟踪备案,这样在业内形成权威,发挥其应有的监督、管理作用。要让有德者得到荣誉,要让不道德者得到应有的惩罚,甚至让他们在商业行业没有容身之地。
就商业企业方面而言,目前大部分企业内部都还缺乏信用管理制度,因此,要加强企业内有关法律知识的教育,进行商业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自身认识水平,充分认识诚信资源的价值,正确选择竞争方式,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管理与监督,提升自身素质。要使商业企业自觉履行其社会职责,自觉建立商业企业的诚信自控机制,做到自觉地诚信经营,更好地服务社会。
社会方面监督管理
目前,在社会方面,一个总的形势是整个社会普遍缺乏信用意识,信用观念淡漠,因此,加强社会各方面的诚信意识也是商业诚信机制正常运行的关键条件,商业诚信是社会问题,因此,建立、完善商业信用信息网络体系并加强全社会的监督管理是必然的举措。各银行、社会中介机构应建立、完善商业信用信息网络体系,对商业企业进行全面的把握、控制,预防问题的发生。新闻媒介、消费者都应该加入到这个监督管理的行列中来,以完善商业诚信机制的运行。全社会对商业诚信的宣传引导应有一个正确的舆论导向,使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这样也将使社会整体的道德状况好转。
西方社会之所以能够形成如此良好的诚信环境,主要应该归功于西方国家长期形成的制度规范的作用。有过西方生活经历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感受: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经济活动中,信用与每一个人须臾不能分离。申请家用电话、管道煤气、电、水、租房等,都需要个人信用。公司贷款、贸易资金往来,更要资信担保。而且,所有的信用表现都会永远记载在每个人的社会保险号底下。人的名字可以更改,但是,个人的社会保险号却是从一而终的。一旦发现作假或欺骗,个人信用便会遭受怀疑,出现信用危机。到那时,个人的前途将会处处受阻,举步维艰。这就是说,让全社会都动员起来,共同维护诚信、建设诚信,才是商业诚信机制成功运行的关键。
诚信机制是个应用型的东西,关键是实际操作,而要使诚信机制具有实际价值,具有可操作性,并非某方面努力就可实现,而要靠多方合作,因此,我们说诚信机制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商业诚信机制的运行需要一种联动机制,它需要有关法律机制、政府管理机制、行业自律机制、企业自控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等的共同作用、配合运行,才能真正有效。针对我国目前的商业诚信机制缺失情况,我们首先要从实际出发,要在深入调查我国目前的商业信用状况的基础上,仔细分析出目前商业诚信机制缺失的症结所在,然后依据我国的基本国情、现存的政治、法律、经济制度体系和社会道德状况等,根据商业诚信机制运行的内在规律,提出相应对策,并着手构思商业诚信运行机制的模式,以使这种机制规范化运转,使之既适应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发展水平,又具有实效、具有真正的可操作性和社会实用价值。本研究是针对我国的现实状况进行的,希望为我国现代商业诚信机制的建设提供一些重要的参考意见,希望这些研究成果能够很好地应用于社会实践,并对我国市场经济的规范运行、对我国现代商业的繁荣发展产生有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