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纲要》是我国高等院校中必开课程,它对当代大学生整个思想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它能够引导当代的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中国近代史纲要论文精选,希望大家喜欢!
《浅析五四时期的妇女运动》
【摘 要】20世纪不仅是五千年古代文明历史的中国迈向近代文明的转折点,也同样拉开了近代妇女解放的幕帘。随着新文化运动带来的启蒙,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的进一步传播,中国妇女逐渐找到了自身发展解放的道路。到五四运动时期,妇女解放运动开始蓬勃发展,使得妇女从传统的束缚里解放出来。所以说这样一个在近代妇女运动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和最有影响力的时期,有必要对其原因背景、表现特点及其影响进行更深一步的研究。
【关键词】五四时期;妇女;解放运动
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中指出:傅立叶“巧妙地批判了两性关系的资产阶级形式以及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的地位。他第一个表明了这样的思想:在任何社会中,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 在五四运动这样一个在近代妇女运动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和最有影响力的时期,有必要对于其原因背景、表现特点及其影响进行更深一步的研究。
一、原因背景
众所周知,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妇女这样一个群体,始终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等这样一套封建主义的意识形态长期压迫和束缚着她们。在没有被教育的情况下,政治方面失去自由,经济方面不能独立,妇女仅仅成为了男人的附属品,生活苦不堪言。
近代以来,我国许多有识之士在探求救国救民的真理上进行了不屑的努力。辛亥革命时期,我国妇女就已经参加一些解放运动,但是这个阶段的运动总体来说比较零星分散,没有找到真正解放的道路,只是有了朦胧的初步认识,使得五四时期的妇女解放运动与中国革命相结合有了一定的基础。虽然辛亥革命失败了,却使得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
接着新文化运动伴着“民主”与“科学”的浪潮掀起,新文化运动的战士们开始对旧的伦理道德做出猛烈的抨击,这中间就有对于压迫和束缚妇女的关于旧有观念的批判,陈独秀发表于《新青年》的《一九一六年》一文中指出:“妻子不是丈夫的附庸品,号召女青年通过奋斗来脱离附庸品的位置,恢复独立自主的人格。”?战士们同样不惜笔墨,将西方关于女权运动的迅猛发展详细地介绍给中国的妇女,希望她们能够更好地树立人格,打开自己的眼界学习西方,摒弃自卑的心理,投入运动,更好地肩负起自己的责任。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们,热情地呼唤着广大妇女们思想觉醒,“现代民主主义的精神,就是令凡在一个共同生活组织中的人,无论他是什么种族、什么属性、什么阶级、什么地域,都能在政治上、社会上、经济上、教育上得到―个均等的机会,去发展他们的个性,享有他们的权利。
二、表现特点
经过一系列的发展,妇女的思想和行为从传统束缚中得到解放在五四时期尤为明显,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打破男女授受不亲观念
包括在校的女大学生在内的广大妇女,之前所受到的思想教育都是“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男女授受不亲”等旧有的思想观念,束缚着妇女对于自身幸福的追求,使得她们的身心无法得到更好的发展。五四运动的爆发,上海女学生在听到北京学生上街游行却有学生被捕的消息后,务本女子中学、勤业女校等在内的6个女校的女生积极参与起草了上海学生致北京政府的电文,表示坚决支持北京学生的爱国行动,并呼吁北京政府“本公理人道,将被捕学生释放,以安人心,以弥祸变,毋任感祷。”部分女大学生忍耐不住心中的烈火,在当天晚上不顾学校的规章制度一齐冲出学校,在监狱外面示威甚至表示出了可以与男学生一起坐牢的态度,以此向当地政府做出反抗。这便为打破“男女授受不亲”观念迈出了第一步,激起了妇女的爱国情操。在此同时,新民学会和觉悟社勇敢地破除封建陈规,在男女之间建立了一种平等互助互敬的关系,这种创举也有力地冲击了“男女授受不亲”的陈腐观念,鼓励了青年的男女走出家门到社会上进行锻炼,进一步恢复了妇女正当的交际权利。不可否认的是,五四时期的打破传统男女观念,男女社交公开是极其有限的,不管是在地域方面还是在人的阶层方面都是有限的,但封建的藩篱一经冲破,封建礼教再也不可能恢复它无所不至的权威地位了。
(二)反对妇女传统的贞洁观念
1918年5月,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4卷5号刊登了周作人翻译日本谢野晶子的文章《贞操论》。《贞操论》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激起千层浪,在封建社会规范的严密控制下,为生活在底层的妇女争取应有的权利。女人是半边天,如果妇女没有解放,用李大钊的话来说时“半身不遂”。李大钊同样号召妇女解放,尤其是在鲁迅1918年7月所写的《我之节烈观》中通过提问的方式表达了“表彰节烈”是在“女应守节男子却可多妻的社会里”形成的。胡适也认为中国法律关于贞操问题的规定都没有成立的理由,他说:“以近世人道主义的眼光看来,褒扬烈妇烈女杀身殉夫,都是野蛮残忍的法律,在今日没有存在的地位。”⑧我国传统社会“三纲”中有“既嫁从夫”这样的一种观念,所说的“嫁”就是指女子与丈夫结婚以及女子与未婚夫去订婚,这样情况下,女子成为“人家之人”。据此,胡适提出了几条引申意见:“男子对于女子,丈夫对于妻子,也应有贞操的态度;男子做不贞操的行为,如嫖妓娶妾之类,社会上应该用对待不贞妇女的态度对待他;妇女对于无贞操的丈夫,没有守贞操的责任,社会法律既不认嫖妓纳妾为不道德,便不该褒扬女子的‘节烈贞操’”。
(三)争取男女教育平等权利
五四运动以前,中国传统社会一直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所以很少有女子去读书识字接受教育的机会。根据这样的一种状况,1919年邓春兰、谢楚祯作为进步女青年先后用书信告知北大校长蔡元培,代表妇女要求解除女禁,实行男女同校,表达自己的愿望。胡适也为此专门写下《大学开女禁的问题》,文中具体阐述了男女同校的种种好处,这样一种男女教育平等的思想,实际上是要提高妇女的自身素养,使男女平等受到现代化的教育和充足的知识滋养,从而完善半边天,在社会上谋取自己的职业。在这样强大的舆论攻势下,女子争取教育平等权利初见成效。1920年春,北大招收了9名审查合格的女旁听生,开了男女同校的先例,课程内容同样实现了平等。此后,各地纷纷效仿,一些相对进步的社团也打破男女界限,开始吸收女性成员。可能这一时期能接受教育的女性总体来说依旧微乎其微,但这一阶段性的成果为男女职业平等、女子经济独立开创了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一妇女解放运动中表现出来的反抗中国传统,争取教育平等的行为是一种既对自己也对社会的挑战,再现了五四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
三、五四时期妇女运动影响
五四时期的妇女运动,解放了中国传统思想,充分体现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关于妇女运动的方向,同时进一步深化了人们对妇女解放的理解。不仅仅是在少数的上层知识妇女中产生了一定影响,也是帮助一批知识女性自觉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观作为理论武器,从而武装了我国早期出具共产主义思想的领袖,更为广大下层妇女所接受,为妇女解放运动朝着更为正确的轨道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在当今社会下,也为促进整个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行,实现女性与男性、社会、家庭的协调一致的共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参考文献:
[1]彭明.五四运动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618.
[2]彭明.五四运动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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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商务印书馆.1937:376.
[7]郭秀文.五四时期的妇女解放思潮[J].学术研究(历史学版),1999(6):7.
[8]彭明.五四运动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629.
[9]陈文联.“五四”思想界对封建贞操观的批判[J].南通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17(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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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条约》签订后,中国完全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这主要是指( )
《中国近代史纲要》
——论中国共产党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关键词:鸦片战争 十月革命 马克思主义思想 中国共产党
《中国近代史纲要》主要讲授中国近代以来抵御外来侵略、争取民族独立、推翻反动统治、实现人民解放的历史。其主要目的是帮助学生了解国史、国情,深刻领会历史和人民怎样选择了马克思主义,怎样选择了中国共产党,怎样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如何把“80后”大学生的思想带回到近代,让他们从历史中有所感悟,接受先进思想,激发爱国之情,成了任课教师肩上的重任。
通过对《中国近代史纲要》的学习,我更加深刻了认识了中国近代的这段血写的屈辱和抗争史。这是一段有关民主生死存亡的整容抗争岁月,无数的仁人志士抛头颅、洒热血,为了中华民族的自强和复兴做出了艰辛的努力和巨大的牺牲,我们应该牢记历史,牢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通过对中国近代史的学习,我也明白了今天幸福生活得来之不易,所以我们要倍加珍惜,珍惜历史的人民的选择。以下我将就中国共产党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谈谈我的认识。
首先,历史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是历史和人民的必然选择,中国要独立和自强就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是人民的选择和历史的必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选择的符合国情的唯一正确道路,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唯一正确道路。
鸦片战争,打破了长期封闭的中国社会,使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自然经济开始解体。在中华民族危难之际,一代民族精英觉醒: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龚自珍“智者受三千年史氏之书,则能以良史之忧忧天下”。林则徐、魏源的“师夷之长技以制夷”;洪秀全领导的反清农民起义;康有为、梁启超的“变法图强”;孙中山的国民革命。正是他们在民族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挺身而出,为反对外来侵略,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同仇敌忾,英勇奋斗,前赴后继,拼搏不息,谱写了中国近代史上可歌可泣的悲壮篇章。
这让我们看到了民族的内部团结和力量凝聚是抵抗外辱和实现复兴的基本前提。中国共产党就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应运而生的。
共产党最初登上历史舞台时就是无产阶级(即工人阶级)利益的代表。鸦片战争,打破了长期封闭的中国社会,但是,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和国内封建势力的压迫,中国没有走上独立发展的资本主义道路,而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这就决定了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因而,要完成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在中国反动统治的任务,就不能不经过一个长期的艰苦奋斗过程。
从鸦片战争到1919年五四运动前夕,中国人民进行了近80年的不屈不挠的英勇斗争。其中包括太平天国革命、洋务运动、义和团运动、戊戌维新等,这些斗争不同程度地打击了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统治,但最终都失败了。 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但辛亥革命没有把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进行到底,最终以同旧势力妥协而告终。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失败,给人们以重要的启示: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都不能领导革命取得最终胜利,要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在中国的反动统治,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任务,必须有新的阶级领导和新的思想指导。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一批先进的知识分子,迅速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从激进的民主主义者转变为共产主义者,开始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武器来考察中国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五四运动后马克思主义的进一步的传播和工人运动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两者走向结合的初步实践,表明建立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和思想基础已经具备,促进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他与以往任何政党不同,一开始便旗帜鲜明地表示自己是中国工人阶级利益的代表,也是中国广大人民和整个中华民族利益的代表。他为中国革命指明了方向,在长期斗争的实践中找到了使革命走向胜利的道路,并且把被外国列强视为“一盘散沙”的中国人民团结在一起,最终取得革命的胜利。
选择共产党的必然性:中国共产党的成立,给因辛亥革命失败而迷茫的人民群众带来了光明和希望,为他们的斗争开拓了通向胜利的新航道。从此,领导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振兴中华的伟大使命,历史地落到了中国共产党的身上。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貌就为之一新.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从此以后,“中国改换了方向”。
选择共产党的正确性:中国共产党一开始便旗帜鲜明地以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观点来观察和分析中国的问题,并且深入到工人中做群众工作,它作为最先进的阶级——工人阶级的政党,不仅代表着中国工人阶级的利益,而且代表着中国广大人民和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是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根本对立的;它掌握着马克思主义这个锐利的思想武器,正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为中国人民对于中国社会问题的解决指出了一条基本线索,指明了走向胜利的道路。中国共产党破天荒地第一次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人民指示了明确的斗争目标。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它的全部活动都是为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是为他们的解放事业服务的,它就敢于相信、发动和依靠群众。中国共产党采取群众路线的革命方法,这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政党和政治派别没有也不可能采取的。这个情况表明,它能够胜利地担当起领导中国革命的历史。
毛泽东说:“中国产生了共产党,这是开天辟地的大事。”“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了。”由此可见,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中国人民选择了共产党的领导,走上社会主义的道路,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社会主义是中国历史道路是中国的必然出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选择什么样的社会制度,都是与其历史发展走向密切相关的,都有其历史决定性。
总之,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巩固和发展,体现了中国近现代社会运动的客观规律,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变革。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一百多年来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得出的必然结论。此外,社会主义制度有着无比的优越性。作为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是针对资本主义的弊病而产生的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现实社会主义发展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无比的优越性。第一,社会主义的产生,彻底改变了人民群众受压迫受剥削的社会地位,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从根本上保证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一切爱国人士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权力和他们的民主权利。第二,社会主义不是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而主要是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发展生产力,从根本上解决了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从而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第三,社会主义提倡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方式,不断扩大社会福利,实现社会平等,避免两极分化。第四,资本主义的发展,建立在对内剥削、对外掠夺的基础上,并用低价商品摧毁弱小国家的民族企业,用坚船利炮把它们变为自己的附属,尤其是对第三世界国家实行不等价交换。而我们的社会主义,主要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通过充分利用本土资源,不断完善和发展自己。
如今拥有中国共产党已经拥有7000多万名党员的共产党员,中国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在总结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我们党提出了适应新的时代要求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把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落实到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来,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努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问题上来。
总的来说,党的性质、宗旨,坚定了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以党为领导核心。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但也不是一劳永逸的。长期执政是所有政党追求的目标,共产党也不例外.面对新世纪新阶段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中国共产党已经在适应执政环境,加强执政能力方面,做出了相当的努力,而且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面对新世纪、新阶段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中国共产党站在时代和战略高度,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鲜明地提出来,自觉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是与时俱进的先进的政党。
由此可见,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一个不可争辩的事实,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摘要:生产工具和劳动力占有的不均衡以及生产要素的投入在劳动密集型农业中的重要性,促使近代山东中小农户自发地建立起了广泛的劳动互助关系。同时,在雇工经营发展不充分,租地经营成本过高的情况下,户际互助也获得了发展的空间。在具体的土地经营中,受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的限制,这种自发式的互助合作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仅是一种维生的手段,还无法真正扩大农业的经营规模。但它却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农户缺乏的劳动力和生产工具,节约了他们的生产经营成本,有利于维持和发展农民的小土地经营。而且,从山东各阶层农户对劳动互助的“选择”来看,中农是开展劳动互助的主体,随着近代山东农民的“中农化”,劳动互助在农民土地经营中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
关键词:土地经营;互助合作;劳动集约型农业;雇佣关系;租佃关系
中图分类号:F129 文献标识码:A
劳动互助是农民土地经营中一种重要的生产关系的表现形式,它不仅是农民生产力水平的体现,更重要的是表现了农民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以及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在以往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史研究中,人们都将视线集中在租佃关系与雇佣关系上,而对农户之间自发的劳动互助关系重视不够,甚至完全将其排除在分析视野之外。因此,本文拟将土地占有与土地经营有机联系起来,以生产力和所有制关系为中心,就近代山东农民在土地经营中自发的劳动互助作一番考察。
劳动集约型农业的发展与生产要素的分配不均同时并存
近代山东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为在有限的土地上养活更多的人口,山东农村开始普及两年三熟制的耕作模式,同时配合引种高产的美洲作物,经过农作物种植结构和种植次序的合理调整,山东土地的复种指数和农作物产量大大提高。一些地区的平均复种指数达到了152左右的高水平,这就相当于原有的耕地面积扩大了0.52倍。甘薯、花生等美洲作物的引种也将农作物的亩产量提高了几倍,民国时期山东全省的统计数据显示,甘薯单产平均达到1289斤/亩,折干后(三斤折一斤)还是其他作物的2-3倍,花生单产平均达到274.5斤/亩,而同期的大豆平均单产只有131.8斤/亩。[参考文献
[1] 章之凡,王俊强.20世纪中国主要作物生产统计资料汇编[M].王宝卿著.明清以来山东种植结构变迁及其影响研究——以美洲作物引种推广为中心[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1](p148)
近代山东农业种植结构和耕作模式的调整,是在农业技术停滞的条件下,依靠劳动力和资本的大量人投入实现的。这种劳动集约型农业的发展,增强了小土地分散经营的能力和中小农户的经济实力,同时也催生了中小农户对生产工具、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大量需求。然而,在近代山东农村,生产要素分配不均的状况十分普遍,广大中小农户都不同程度地面临着生产资料短缺的窘境:
耕畜和农具的拥有程度是农民阶层区分的重要标志。大部分富农拥有比较完备的农具和牲畜配置,而中贫农户的生产工具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乏。卜凯调查表明,华北的小农无役畜比重达62%,中等耕地的农户无役畜者占40%,大农户只有4%无役畜。[[2] 王建革.传统社会末期华北的生态与社会[M].北京:三联书店,2009.][2](p195)在即墨县浮山后村、胶州湾口薛家岛的大洼村一带的中、贫、佃农只能用构造简单的三角“铁铲”耕地或播种。解放前后浮山村350户人家只有四架耧,而统统归地主富农所有,一般中、贫农户“土地少(只有三至五,七至八亩),不值得买,也买不起”。[[3] 李景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1933.][3](p305-p306)在山东惠民县,耕地规模在10亩以下的小农户拥有的役畜换算成马仅有0.038,经营耕地在40-30亩的农户拥有的役畜换算成马有0.53头,经营耕地50亩以上的农户拥有的役畜换算成马由0.8头。[[4] 满铁北支经济调查所.北支农村概况调查报告(一)——惠民县第一区和平乡孙家庙[M].昭和14.][4]
从各阶层农户土地经营所需的劳动力来看,劳力的需求与土地经营面积有很大的关系。从理论上来说,富农的经营面积“超出了每个家庭的劳动标准(就是说每个家庭能靠自家劳动耕种的土地数量)”,对劳动力有一定的需求。而中小农户的拥有的土地有限,家庭劳动力充足甚至过剩。但随着近代山东劳动集约型农业和农作物商品化的发展,农田耕作的劳动强度增大,尤其是劳动密集型经济作物的种植,需要较多的劳动人手,中小农户也出现了自有劳动力不足的情况。1935年,在山东每亩小麦一年用人工15个,大豆12个,高粱18个,小米21个,花生24个,棉花60个,烟草135个。[[5] 方行.清代山东农村的劳动力市场[M].中国社会经济史论丛[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5](p389)经济作物的用工量明显高于粮食作物。棉花和烟草是近代山东大力发展的两大经济作物,是劳动节约化程度较高的作物。棉花每亩人工投入在二十个左右,在鲁西北棉区,中耕除草的次数达六次,间苗一次,摘心作业达两次。烟草种植不需要畜力,所需的人力更多。在山东,种烟的人工一般约为种玉米的四倍。[[6] 胡德琳等.济宁直隶州志,清乾隆50年(1785年)刻本.][6](卷二,卷三十二)随着山东二年三熟制的发展,复种指数的提高,农民的劳动强度是很大的,尤其是五月和九月的“双抢”季节,对劳动力的需求也是很大的,许多即使平时家庭劳力充足的中等农户,在农忙季节也缺乏劳动力。据抽样调查,华北个农业区“与收获时劳力不足者,约占三分之二,栽种时劳力过少者,占四分之一,灌溉时缺乏劳力者,约占八分之一”。[[7] [美]卜凯.中国土地利用[M].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1941.][7](p405)
生产工具和劳动力占有的不均衡以及生产要素的投入在劳动密集型农业中的重要性,促使中小农户之间自发地建立起了广泛的劳动互助关系。
二、雇工经营、租地经营对户际互助的影响
农户的雇工经营主要是为了补充劳动力的不足。近代山东农村的雇工经营发展得并不充分,富农和中农多以自耕为主,雇工为辅。莒县三个区13个村的典型调查,在富农经营中家工占劳动总数的64.7%,雇工占32.88%;中农雇工占劳动力总数的1.52%,家工占98.48%。这大致是山东地区雇工经营的一般水平。[[8] 华东局政委员会土改委员会编.华东各大中城市郊区山东省农村调查[M].1952.][8](p32)在一些雇佣关系不发达的地区,富农连长工也不雇佣,如流坡坞村富农主要生产是自己劳动,农忙时才雇短工。在雇佣关系发达的地区,富农的家工与雇工的数量大致相当,如海阳泊村,战前富农自有劳力19人,雇工16名。由于雇工经营发展的不充分,农户所拥有的劳动力常常不能满足实际生产需要量。如1937年以前,盐山魏桥村富农的人力,以户平均计算,则缺一半以上,……虽然劳力不足,但二十四户富农仅有五家雇佣长工,有的还雇的是半长工,共雇入三个半长工”。[[9] 唐至卿.近代山东农村社会经济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9](p751)胶东的海阳泊村,富农的土地实需劳力46.7人,其自有劳力和雇工加起来共35名,还缺11.7名劳力;中农阶层尚缺劳力5.7人。鲁北的北隋村,中农劳力盈亏相当,富农缺少劳力29.5-45.5个[9](p753)。所以,在雇工经营还无法充分满足劳动力需求的情况下,劳动互助就成为补充劳动力的有效办法。
随着近代山东农业耕作环境条件的恶化,分散的小生产无力抗拒和防止灾荒,为了保证小农的“生存权利”,分成租制逐渐兴盛起来。《获邑审编册》统计,1930年代,山东的分成租制比例占到40.27%。[[10] 获邑编审册[J].平淮学刊,1985,(1).][10]另据国民党主计处统计局统计,在1935年分成租制的比例达到50%左右。[[11] 国民党主计处统计局.中华民国统计提要[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11](p538-p539)由于佃农贫困,许多分成租是由主佃双方共出农本的,所以说分成制也具有调剂生产资料作用。山东分成租的种类相当复杂,有的是牛具、种子、肥料均由地主出,佃户必须吃份子粮,吃一斗在公堆上还三斗至四斗,其余粮食按对半或佃四业六分劈,草全部或大部归地主,是为佃种地;有的是牛具、种子、肥料由佃户出,有的地主也出一部分农本。有的份子粮,粮草多为平分,牛草归牛,是为分种地。由此来看,在分成租下,除了土地条件之外,农本是决定主佃双方分成比例的重要因素。佃种地中,佃户所出农本较少,所受的超经济剥削很重;分种地中,佃户所出农本较多,超经济剥削就较差或没有。因此,为减轻对地主所出农本的依赖,佃农之间也开始开展互助合作,调剂生产资料的余缺。
三、近代山东农村户际互助的形式与规则
(一)经济状况基本对等条件下的劳动互助协作——合伙使用生产工具和搭套
合伙使用生产工具,是指有的农户之间采取共有农具、共同饲养役畜的互助形式弥补生产工具的不足。在潍县,小农为了配齐役畜、车和犁,往往几家联合,共同购买,共同使用。张姓买牛,王姓买马,李姓买农具,赵姓买大车,在生产中形成合作关系。在山东惠民县孙家庙村,地主阶层不负担任何大牲畜的饲养,自耕农和半自耕农只能在耕地充分的条件下才能单独饲养牲畜。孙家庙村有9户自耕农单独拥有牛,3户自耕农单独拥有骡,3户自耕农单独拥有驴。自耕农单独拥有牲畜达15户,3户半自耕农拥有牛。由于役畜的不足,牲畜共同占有的习惯在自耕农中十分盛行。半自耕农多3户共有,自耕农多2户共有。[4](p124-p129,p146-p149,p167-p196)合伙喂养牲畜的农户一般是平摊购买和饲养牲畜的费用,轮流饲养和使用牲畜,如历城县路家庄的陈姓叔侄每人各出资七十五元,购买耕牛一头。平时两户轮流饲养、使用耕牛,十天一换;农忙时,则改为一天或三天一换。在恩县后夏寨村还有另外一种平摊“伙养”费用的方式,如有三家共同拥有畜役,其中2人出购入费,1人担负饲养费[[12] 中国农村惯性调查刊行会.中国农村惯行调查[M].东京:岩波书店,1955.][12](第四卷,p460)。
“搭套”也叫“合犋”,“插犋”等,是农户以一定的人力和畜力与其他农户的人力、畜力共同组成二牛或三牛犋,共同耕种的劳动组合形式。这种搭套的劳动互助组合是“华北平原农作的普遍现象”,清代《登州府志》载:“耕者有春耕,有秋耕,用牛四,谓之一犋。穷民有至四五家合一犋者”[[13] 施闰章修,杨奇烈\任浚纂.登州府志[Z],清康熙33年(1694年)刻本.][13](卷八),《莱阳县志》也说:“民有三四家合一犋者耕”[[14] 万邦维修,卫元爵等纂.莱阳县志[Z],清康熙17年(1678年)刻本.][14](卷二)。在《华北的小农经济和社会变迁》一书中,作者也介绍过类似的情况,他说:“小农有时两、三家‘搭伙’合并牲口和劳力来耕田”[[15] 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和社会变迁[M].北京;中华书局,1986.][15](p155)。
上述两种劳动互助都需要互助双方在经济条件和土地经营规模上大致相当。这种经济条件上的对等原则在上述两种互助形式中是十分必要的。因为,随着近代山东农村的经济状况日益恶化,小农的生活不像过去那样宽裕了,这使他们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中不得不斤斤计较。搭犋时,如果两家的经济条件相差太远的话,那么条件较差的一方会因自己“吃亏”而心生不满,这时互助关系往往就会出现问题。正像后夏寨村民的李令义说的那样:“大体是土地相当的人家合犋。这样相互间没有不满,要不然土地少的人家就有不满了”。当然,所谓的“经济条件对等”,也不是绝对的相等。后夏寨的王廷章说:“有同等数量土地的农家才能进行合犋。土地差个二三亩也没有事”,李令义说:“有十亩的农家与只有两亩地的农家不可能一起合犋,这差距太大了。如果我有10亩地,你有5亩的话,你就不想合犋。因为我地里的活很多,比你多出了一倍”。当被问起为什么他和王廷章家各有30亩和20亩土地,仍然在一起合作和很多年,李令义解释说:“双方间的性格、秉性合不合也是很重要的。感情很好,就不在乎土地亩数的差距的事例也有,但很少。比如两家差7、8亩地,也可以。主要是双方没意见,两家人很对脾气,觉得背点理,吃点亏,就不论了。计较这些就不在一处干了”。[[16] 张思.近代华北村落共同体的变迁——农耕结合习惯的历史人类学思考[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16](p170-p171)可见,在劳动互助中,农民心中对彼此之间的“经济差距”都有一个心理上的承受范围,合具双方彼此的感情好,可能他们所能接受的“差距”就越大;而一旦双方之间“差距”超过了他们“合理计算”的范围,即使双方感情再好,互助关系也不能成立。
从参与上述两种互助协作的农民群体来看,大部分地区的富农拥有齐备的农具和牲畜,参与劳动互助的相对较少;较为贫困的贫农和雇农缺少参与互助的条件;只有中农,既有合具的条件,也有合具的必要。如在历城县冷水沟村,拥有、耕种大亩约20亩以上土地的农家,一般都有齐备的役畜、农具,没有和别人合具的必要。另外不到五亩的农家,因为没有足够的农具和役畜,够不上合具的对象。所以一般是拥有10亩左右耕地的农家寻找合适的对象从事合犋”。在路家庄“没有牲口的人家不能合伙”。[12](第四卷,p257)不过,由于山东各地农村的经济条件不同,各阶层农民的富裕程度也不同,山东有的地区的富农和贫农也参与“搭犋”或“伙养”。1943年,在莒南、赣榆两县13个村落的调查中,调查者就注意到抗战之前贫农参与搭犋和“伙养”的情况:“地主、富农的耕畜多为大牛大驴,而中农、贫农则多系小牛小驴,同时多是数家一个牲口或各有一个不成牛犋的牲口,因此农民之间就产生了简单的变工互助组织,如搭犋、或养牛,或以剩余劳力来换取地主、富农剩余畜力”[10](p27)。在社会分化程度较低的惠民县文化区于韩村,甚至是“地主”也要与别家进行互助合作。在村中占地10亩以下的农户一般无力饲养耕畜,一般的中农占地在10-20亩之间者,大多不能独立养一头牛,有的只能自家养一头驴或两家甚至四家伙养、伙使一头牛。全村仅有的两户地主中,只有韩友奎家拥有全套大农具,一牛一驴的搭配也可以组成独立耕作的耕犋;另一个所谓的“地主”韩太臣家,虽拥有一头牛,但仅拥有大农具的一般,显然要与别家搭套耕种[[17] 于韩村土地浮财分配登记表[M].张佩国.地权分配·农家经济·村落社区:1900-1945年的山东农村,济南:齐鲁书社2000.][17](p154-p155)。
(二)带有雇工性质的劳动互助——换工和帮工带地
“换工”简单的说就是“以人力换牛力”,那些贫困无耕畜户,常用这种方式向富裕地主换取役畜的使用权。根据《中国农村惯行调查》的资料,山东地区的换工只在农忙期进行,持续的时间不长,且规模不大,只是两户农家之间的农耕组合。村民在换工过程中,秉持着“对等交换”的公平原则,在“合理地计算”田亩、劳力和牲畜之间换算关系的基础上进行交换、互助活动。虽然这种计算不是很精确,但最后的结果都能令双方满意。不过,在人力与畜力换工的场合,这种所谓的“公平”背后隐藏的是畜力占有者对借用者的劳动剥削。而且在“换工”过程中,无耕畜户不但要以劳力来换取役畜的使用,而且在耕种时还要受制于役畜的主人,往往是满足了牛主家的土地耕作需要后,才能耕种自家土地。在莒南县的官地村“一个十二亩的农户用人家的牲口耕地,除支付自己所产全部牛草、帮六个工以外,自己地的耕种还要在牛主之后”[[18] 山东分局调查研究室.官邸村农业劳动合作调查[M].1944年11月.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C],第13辑.][18](p190)。“帮工带地”的互助形式在近代山东农村也是普遍存在的。“带地佣工系农民耕地不足,人工有余,又不愿或不能将其耕地出租于人,而自己专当普通长工,乃与居住附近之较大农户商订,为其长年雇工,附带耕种自己所有之田地,而享有其出产。其每年工资之多少与其所带田之多少成反比例。带地佣工的民间惯行在各县又有细微差别,“博兴县雇主对于庸工所带田地之耕种,一如其自己田地之耕种。雇工所带田地出产,全为庸工所有。雇工长年工资照最高价付给,惟扣除其所带田地之全年耕种费。嘉祥县之雇主所扣除之全年耕种费,大约每亩一元五角,所带田地之耕种费达到其工资限度,则不另支付工资。肥城之佣工以不耽误雇主之工作为原则,饮食须自备。清平县雇工所带之田地一切作业概由雇主负担,所出粮食归雇主所有,惟柴草须随所用耕畜为转移。若用雇主之耕畜,柴草归雇主,若非雇主之耕畜,则不归雇主所有。该处壮农每年能耕二十九亩,雇工带地耕种不能超过 10 亩,高唐县之情形与此相仿。东平县佣工所带地之作业亦同于雇主之地,带地多者不要工资。莱阳县、恩县亦有此带地佣工之办法,莱阳县俗称此种庸工为 ‘打裏’”[[19] 陈正谟.各省农工雇佣习惯及供需状况[M],中山文教馆,1935年.][19](p37-p38)。
换工和带地帮工带有雇工经营的性质。在这两种互助形式下,拥有生产资料的富农或地主处于主导地位,而缺少生产资料的小农则处于从属地位,合作双方之间存在着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上述各种劳动互助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农户缺乏的劳动力和生产工具,节约了他们的生产经营成本,有利于维持和发展农民的小土地经营。但受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的限制,这种自发式的互助合作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仅是一种维生的手段,无法真正实现农业经营规模的发展。这主要体现在:首先,农户之间自发的互助合作,一般只有两三户人家参与,规模很小,且缺乏稳定性。第二,互助协作调配的资源大都仅限于劳力、牲畜、农具等传统的生产要素,缺乏先进的技术因素的支持。在农业技术基本停滞的情况下,农户之间的互助协作只能通过追加劳力和资本来提高农田产量,其发展的方向是农业发展的“过密化”,而不是依靠技术进步实现农业增长的规模经济。第三,农户的互助多集中于生产环节,缺乏农业销售、加工等环节的合作。在经济不发达的时期,较小农地经营规模很脆弱,其承受经济波动的能力非常有限,为抵御经济风险,农民应当开展产前、产后方面的合作。然而,近代山东农户的土地经营较为分散,商品经济意识不强,同时也无法承担农业产业化需要的组织成本和制度成本,这就使他们之间的互助仅限于生产领域,并不可避免地深陷于“自己自足的陷阱”之中。
四、近代山东各阶层农民对劳动互助的“选择”
各阶层农民对在土地经营中对劳动互助的选择,取决于他们经济实力以及建立在经济实力基础之上的经营逻辑。
在土地经营中,富农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者,他们力求在土地经营中选择一种最经济的生产方式,合理地进行劳力和生产工具的配置,以提高农业收入。近代山东的富农生产资料比较充足,但由于雇工经营发展得不充分,他们所拥有的农业劳动力不足。为补足劳动力,富农常“利用互助劳动以提高劳动效率”[24](p756):畜力充裕的富农多与缺乏畜力的农户“换工”,在补充劳力的同时也提高了牲畜的使用效率;畜力和农具缺乏的富农,也多参与合犋、伙养等劳动互助。
中农是追求稳妥地经营者。他们一方面追求利润,积极向富农阶层靠拢;另一方面又要保障生产,防止沦为贫农。山东的中农以自耕为主,拥有的生产资料量介于富农和贫农之间。与雇工经营水平比自己高,生产工具比自己齐全的富农相比,中农更有劳动互助的必要;与严重缺乏生产资料的贫农相比,中农在经济条件上具备开展劳动互助的优势。中农的经济地位还决定了他们多倾向于选择不需要太多资金投入且没有超经济剥削的劳动互助,来补充劳力和生产工具的不足。《惯行调查》资料中提到的冷水沟村和后夏寨村,均是中农占多数的村庄[ 后夏寨村自耕农占86.3%,冷水沟村自耕农91.4%,中农是自耕农的主体,因此,这两个村中的中农占多数]。在这两个村中,搭犋是最普遍的互助形式。后夏寨村“(村民)大部分都合具,一多半。个人解决不了……就得想这个法,差不多90%农家合具”[16](p96)。历城县冷水沟村在20世纪40年代有合具组合八、九十组[12](第四卷,p26)。
对于贫农来说,与追逐利益相比,生存是第一位的。近代山东的贫农拥有的生产资料严重不足,但劳力过剩,他们是雇工和佃农的主体。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贫农参与劳动互助的机会比较少,而且常常是带有救济性互助的受益者或是雇佣性互助下的受剥削者。
随着近代山东小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山东农村结构逐渐呈现出“中农化”的趋势。在1937年以前,山东的富农占总人口的9.5%,占总户数的6.3%,中农占总人口的42.98%,占总户数的36.63%,贫农占41.57%,雇农占2.24%。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富农大约占农户总数的6%,中农约占总户数的20%,贫雇农约占70%左右[[20] 段国卿,岳海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山东农民运动简论[J],山东史学集刊,1983,(1).][20]。总的来看,在山东各阶层农户所占的比例中,中农的比例最大,富农和中农比例均大于全国平均水平[ 20世纪30年代,中国富农大约占农户总数的6%,中农约占总户数的20%。]。土地改革时,中共山东分局对山东274个典型乡村的统计,贫农占总户数的44%,中农占47.8%,富裕中农占0.63%,富农占5.64%,地主占1.35%。这表明山东的中农还在上升。如上所述,中农是开展劳动互助的主体[[21] 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计划司.两年来的中国农村经济调查[M].北京:中华书局,1952.
][21](p224)。所以近代山东农民的“中农化”,更加凸显了劳动互助在山东农民土地经营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