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论文盲审是指一种组织专家组评审的制度,就是匿名送审,意味着评阅导师不知道论文作者是谁。这样打出来的分数作假率低,高校阅卷一般使用这个方法。
盲审制度,就是将不署作者名的学位论文送给作者不可能知道的专家审核,这样打出来的分数,应是最为客观。一般高校,特别是研究生院,均有对学位论文进行定期盲审的相关规定,多为随机抽取一定数目的论文进行盲审。
硕士论文审核过关的技巧:
1、格式严谨的论文首先肯定是没有错字的。错字连篇,无脑复制的论文,被毙的可能性最大,所以一篇文章格式看上去没有硬伤肯定更容易通过。
2、选题适中的论文选题真的太重要,一个好的选题会从论文开题开始一直伴随到最后答辩,很多同学就是选题不重视,最后写不下去了,推倒不愿意,放弃又觉得可惜。明明论文存在明显的硬伤,最后却束手无策。所以,敲定选题一定要与导师充分沟通,尽早规划。
3、标题吸引人的论文好的标题一定可以一眼就就抓住你的眼球,甚至点名本篇文章的创新点。一个切题的标题绝对能将通过率提高一半。
4、框架让人一眼就能看懂的论文框架就好比论文的脸面,框架不行,大概率也会被毙。框架的东西无非就是摘要、目录、关键词、所以一定要重视。当然还有很多标准,比如论文工作量是否达到要求,有无理论或方法上的创新等。
硕士盲审的老师一般原理性的东西不可能看的很细(他们没时间)他们重点看的就是论文的格式。这种情况多半要修改,加紧时间修改,不要影响到答辩的。
盲审是指一种组织专家组评审的制度,就是匿名送审,意味着评阅导师不知道论文作者是谁。这样打出来的分数作假率低,高校阅卷一般使用这个方法。
盲审制度,就是将不署作者名的学位论文送给作者不可能知道的专家审核,这样打出来的分数,应是最为客观。一般高校,特别是研究生院,均有对学位论文进行定期盲审的相关规定,多为随机抽取一定数目的论文进行盲审。
扩展资料:
盲审工作要求
(一)论文盲审人员全部由校外同行专家承担,由研究生部负责在专家库中抽取。
(二) 为了保证学位论文盲审工作正常进行,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生必须提前30天、博士生提前45天提交学位论文(扣除寒暑假时间)。
(三) 参加盲审的论文,要在盲审结果确定后方可组织答辩工作,盲审结果应作为答辩资格、论文成绩评定的依据。
(四) 评审论文一般不退回。
盲审结果处理
(一)论文送审意见全部收回,评审意见有效,若不能全部收回,缺额份数必须追加送审。
(二)论文送审意见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全部收回,研究生部可根据已收回的评审意见,决定是否让研究生先进行论文答辩,再根据缺额份数收回情况及评审意见确定答辩的处理意见。
(三)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中若出现一票否决的,则追加二位评阅人重审,如再出现否决意见,则该论文评审定为不合格。若出现二票否决,则该论文评审即定为不合格。硕士学位论文实行盲审意见一票否决制。
(四)通过盲审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导师及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定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研究生本人及导师,进行论文的修改;如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对盲审结果有异议,可填写“复审申请表”申请复审。
(五)责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接到“复审申请表”后,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分委员会成员对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及盲审意见进行评议,如认同盲审结果,则应责成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其盲审费用由导师或研究生承担。
(六)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修改期限,博士不超过二年,硕士不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仍必须参加双盲评审,原则上由原评审人员重新评审。论文若再次被否决的,则取消该论文作者学位申请资格。
(七)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所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参加下一轮双盲评审或评议,且费用自理,同时提高所在学科双盲评审比例。
(八)研究生指导教师若累计有两次(不同届)
学位论文盲审中出现不合格,则限制招生两年,若一届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取消其导师资格。
(九)若一个二级学科点一届研究生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对该学科予以警告、整顿及减少招生计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盲审
一、盲审的原则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原则和规定;有利于客观地反映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真实状况;有利于加强学位点建设,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和监督机制。
二、盲审结果处理
1. 论文送审意见全部收回,评审意见有效,若不能全部收回,缺额份数必须追加送审。
2. 论文送审意见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全部收回,研究生部可根据已收回的评审意见,决定是否让研究生先进行论文答辩,再根据缺额份数收回情况及评审意见确定答辩的处理意见。
3. 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中若出现一票否决的,则追加二位评阅人重审,如再出现否决意见,则该论文评审定为不合格。若出现二票否决,则该论文评审即定为不合格。硕士学位论文实行盲审意见一票否决制。
4. 通过盲审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导师及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定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研究生本人及导师,进行论文的修改;如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对盲审结果有异议,可填写“复审申请表”申请复审。
5. 责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接到“复审申请表”后,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分委员会成员对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及盲审意见进行评议,如认同盲审结果,则应责成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其盲审费用由导师或研究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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