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褚天舒 班级:国贸101 经济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在西方可以追溯到亚里斯多德时代,在我国则可追溯到孔夫子那里。但如果以亚当·斯密1776年《国富论》的发表作为经济学诞生的标志,则经济学至今也不过只有200多年的历史。 什么是经济学呢?对这一概念的界定有各种各样的回答。如经济学探讨生产什么物品,如何生产这些物品和为谁生产这些物品。在名著《经济学》中萨缪尔森写道:“经济学研究社会如何使用稀缺资源来生产有价值的商品,并把它们在不同的人之间进行分配。”我在《管理经济学》一书中从公平与效率、生产与分配的角度出发,指出“经济学是研究如何有效配置经济资源和如何公平分配国民财富,以满足个人或社会目的的一门社会科学。”种种说法归结起来,总离不开这样一种思考,即经济学是使有限的资源被用于最合理的方面以便增加社会总的财富,使社会变得越来越富裕。 这种对经济学的理解,大致具有三方面的含义:第一,个人或社会的目的或欲望是永无止境的,而经济资源在绝对量上来说是有限的,稀缺的。由于人口的急剧增加,工农业的调整发展,污染的日益严重,森林和地下水等可再生的资源及矿产等不可再生资源日渐匮乏,甚至就连以往认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空气和江河之水也因污染而变得稀缺起来。第二,稀缺资源虽然有各种各样的用途,但一旦用于某一用途就不能再用于其他用途。因此,人们的各项经济活动都牵涉到选择问题。在这里,效率意味着一国经济应将它的生产和消费单位组织得使社会能够得到最大数量的所需要的物品和劳务,而且,在现行习惯、法律和制度的范围内,经济资源应得到最充分的利用。第三,在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下,可通过“机会均等”或“结果均等”等制度来寻求公平分配方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机会均等的公正游戏规则,将实现由竞争带来的繁荣。 在短暂的200多年中,经济学按照科学的规范建立了自己的语言、文字的逻辑系统。一组初始概念,一套公理体系,精确的定义,严密的逻辑,以至如果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很少有人能够读懂经济学论文,特别是如果没有一定的数学功底,人们不要指望能看懂那些权威的经济学学术刊物上的论文。经济学已成为人类社会的“阳春白雪”而难以普撒寻常巷陌人家。 世纪之交,经济改革成为全球性流行思潮。而随着原计划经济国家大幅度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这一思潮日益成为广泛的社会行动。学习、研究、传授和应用经济学则成了这一社会行动的一个重要方面。经济学人认真钻研经济学、大胆实践经济学、不遗余力地传播经济学,为经济建设提供了大量经济管理人才,他们已经或正在成为跨世纪的市场经济主体。国内近百所大学开设经济管理专业,为市场经济建设提供了大量的人才。各级各类的研究机构对经济理论的潜心研究和深入探讨,极大地丰富了经济理论宝库,为我国经济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理论依据。
如何认识经济研究中数学方法的运用在学术界历来争议很大。自从1969年首届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将数学和统计方法应用于经济分析的荷兰经济学家丁伯根以后,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一股经济研究数学化的热潮。经济研究中这种倾向性的风气,对我国经济理论界产生了很大影响,一些经济理论文章出现了大段大段数学公式的推导,个别学术性经济类杂志(并非是计量经济学或统计学杂志)此类文章甚至占了1/2到2/3,对此不少经济学家产生了疑惑:难道这就是经济理论研究的方向,这类研究可以解决或阐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些现实问题吗?
一、经济研究离不开数学
一部科学史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凡属“科学”范畴的各个学科,都是在人类社会活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学科的划分和不同学科各自特征的归纳都是“人为”因素作用的结果,就内在本质而言,各学科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关联性极为明显,不惟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各自内部的学科,就是两类学科之间也是如此。
经济学是研究社会资源配置及社会经济关系的一门科学。基于资源存量与流量的可度量性,为了使资源配置更加公平、效率更高,经济学有必要借助于数学这一严密、精确、实用的思维工具。基于在资源配置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涉及到经济制度、社会心理、价值观念等难以量化的因素,经济学作为一种以思辨定性分析为主的实证性科学,不可能以数学作为经济研究中基本的或者说万能的工具。
关于数学方法在经济学中的作用问题,在理论界历来争议就很大,这种论争至少已有100年之久。从“反对数学的蒙昧主义”,到断言没有数学就没有任何科学,见仁见智,意见可谓大相径庭。
作为实际经济活动的理论概括和抽象的经济学,从其萌发到形成始终没有离开过数学。一方面,数的概念是在漫长的生产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另一方面生产活动也总是需要经济类的不同学科,诸如人口学、市场学、劳动工资学、价格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等无一不与计数、计量、计算有关。离开数的概念,离开算的方法,可以说就不会有这些学科。
经济活动的实践决定了经济理论的研究也离不开数量,并且在经济学中运用数学的程度与数学本身的发展密切相关。纵观数学的历史,其可分为有质的区别的四个基本阶段。第一阶段,计数、算术时期(终止于纪元前5世纪);第二阶段,初等数学即常量数学时期(终止于17世纪);第三阶段,变量数学时期(终止于19世纪);第四阶段,现代数学时期。现代数学时期突出的特点是,多种多样的数学分支不断成长,数学的对象和应用范围大大扩展,并且以更高的理论抽象和概括揭示出了数学中最一般的统一的概念。
尽管数学的概念和结论极为抽象,但是它们都是从现实中来的,并且能在其他学科中、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得以广泛应用,这也许是数学不仅具有无限的生命力且对于各个学科都有巨大影响和吸引力的根由所在。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说,应用数学来研究现实世界的这种可能性的根源在于:数学从这个世界本身提取出来,并且仅仅表现这个世界所固有的关系的形成部分,因此才能够一般地加以应用。
经济学对数学的应用范围伴随着数学的发展在不断扩大。在19世纪之前,经济学主要运用的是初等数学。从威廉·配第的《赋税论》(1662)、《政治算术》(1676),到魁奈的《经济表》(1758),都是利用数字、图表和简单的计算去描述分析国民财富的状况和变化。从19世纪起,经济学的研究引入了变量和函数的概念,数学方法的运用更为普遍。其中,考纳德的《财富理论的数学原理研究》(1838)是一本有意识地运用数学公式来说明经济问题的著作。此后,屠能的以实际数量为根据的经验公式(1850)、瓦尔拉的均衡交易理论(1874)、哈罗德的经济增长模型(1948)、丁伯根的包括48个方程式的大型经济增长模型(1939)、刘易斯的“二元经济”模型(1954)、托宾的中值—变量模型(1958)以及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索洛和罗曼的经济增长模型等等,一大批运用数学方法研究经济问题的论著纷纷问世。这些著作的共同特点是既使用了一般经济概念和传统经济方法,同时又使用了从最简单的数学符号到最新的数学方法。
从经济学与数学形影相随的发展历程可以获知,数学能为经济学提供特有的、严密的分析方法,它同定性分析中常用的逻辑学一样,是一种认识世界的工具。但是数学的应用只有与具体现象的深刻理论和严格的“质”的规定性相结合才有意义,否则经济研究会陷入毫无实在内容的公式与数学的游戏之中。
二、经济研究中运用数学方法出现的偏差
现在关于数学在经济研究中运用问题的争论焦点,不是经济学要不要运用数学方法,而是如何运用数学方法问题。对于前者,经济活动中对数学广泛应用的实践和经济理论运用数学方法研究成果的不断推出已经作出了肯定回答,而对于后者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由此使得经济学在运用数学方法时出现了严重偏差,影响了研究效果,发展下去有可能使我国经济研究步入歧途。
经济研究中应用数学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运用范围过泛过滥。数学运用的界域是可以量化的事物,经济研究的视野是人类一切经济活动和社会关系。并非所有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都是可以量化的,尤其是社会经济关系,它受到制度的、道德的、文化的、历史的诸多社会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几乎大部分是无法量化的。如若硬是将不可量化的因素用数学公式将它们的关系表达出来,似乎怎么说都有道理,因为它们根本不存在运算关系,也无法运用数量的计算去考证对错。尽管数学也是反映人的思维的一种语言,但并非所有的科学都能转化为数学的语言。像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这些与数学紧密关联的学科也是如此,有些问题即使将其转化为数学关系式,也不一定具有可解性。而以人类社会活动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对数学的运用所受的限制就更多了,试图将经济学非人性化,以至将经济活动中的人“机械化”,将人的活动程序化、公式化,这无疑是经济研究的一种自我毁灭。
不看对象、不问条件、一门心思运用数学方法去求解经济问题,很容易使经济学沉湎于方法论的探寻,拘泥于微观经济体的研究,而对于涉及宏观经济体制变革、机制设计以及社会关系调整等全局性的问题有所轻视和忽略。正如理查德·布隆克所说,现代经济学越来越热衷于复杂的数学计算,沾沾自喜于美妙的数学模型,玩弄神秘。其结果是导致经济学逐步地与每日生活的丰富性、复杂性和非理性相脱离。近几年的经济研究动态已显露出这方面的一些令人忧虑的迹象。
2.对数学模型约束条件的取舍过于随意。几乎所有的理论都是在设定若干前提和假设条件的基础上确立的。如会计学中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期间和货币计量等四个会计假定,西方经济学中“经济人”及“完全市场化”的假定等。数学方法逻辑严密性和计算准确性的性质决定了任何一个数学模型都要受到若干条件的约束,只有假定这些条件满足,该数学模型才能成立。方程越复杂所受的约束条件越多。现在一些经济学家建立数学模型对于约束条件,一是根本不去考虑,二是过于简化,三是约束条件的确定十分随意,仅从模型本身的需要出发而不考虑是否符合客观实际要求
以宏观经济学原理分析税收政策对普通消费者的影响
按:本文仅以曼昆《宏观经济学原理(第三版)》(Principles Of Macroeconomics, Third Edition, N. Gregory Mankiw)中有关税收归属(Tax Incidence)和弹性系数(Elasticity)的最基本原理来为大家分析当前中国税收(广义税收)政策对普通消费者的影响。主要分析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商品房政策的影响。
弹性系数(Elasticity):它是指商品的供应量或需求量根据其决定因素(首变因素)的改变而作出反应的程度。其数学计算公式为:
弹性系数 = 商品数量的变化百分率 / 决定因素(首变因素)的变化百分率
一般情况下,商品数量可分为商品供应数量和商品需求数量,而决定因素(首变因素)可以是商品价格等因素。我们都知道,商品的供应数量和商品的需求数量都是与商品价格相关的。价格升高,供应数量就相对变大,因为供应者觉得有更大的利润可图,所以加大生产量,但需求数量会越小,因为需求者觉得难以负担;价格降低,供应数量会相对减少,因为供应者认为利润比较低,减小生产规模,但需求数量会增加,因为需求者认为划算。那么供应和需求就是必须以价格为核心内容,找准一个价格平衡点,使得在这个价格点上,供应数量和需求数量相等,这样某种特定商品,其社会所生产量正好等于社会消耗量,就达到了供需平衡。这也就是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最经典的经济学著作《国富论》(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中提出的“看不见的手”(Invisible Hand)起的作用。那么根据以上这个公式,我们又引申出来两个概念:
1、供应价格弹性系数 = 商品供应数量变化百分率 / 价格变化百分率
2、需求价格弹性系数 = 商品需求数量变化百分率 / 价格变化百分率
如果,某种商品的供应价格弹性系数大于1,也就是说供应数量的变化百分率大与价格变化百分率,那么说明这种商品的供应数量对价格变化非常敏感,小额的价格变化会导致大额的供应数量变化,这种情况下,我们把这种商品的叫做弹性供应。如果小于1,也就是说供应数量的变化百分率小于价格变化百分率,那么说明这种商品的供应数量对价格变化不敏感,即使比较大额的价格变化也只能导致小额的数量变化,这种情况下,我们把这种商品叫做非弹性供应。
同理,我们可以根据商品的需求数量对价格的敏感程度。如果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大于1,则需求数量变化对价格变化敏感,则为弹性需求。如果小于1,则需求数量变化对价格变化不敏感,则为非弹性需求。
那么,哪些商品是弹性供应或非弹性供应呢?哪些商品是弹性需求或非弹性需求呢?
一般而言,奢侈品是非弹性供应并且弹性需求的。因为奢侈品(如2万美圆的天价手机、钻石戒指、劳斯来斯的汽车等)利润比较高,而且奢侈品的供应商不容易转型,所以奢侈品的供应数量对价格的变化相对不敏感,大额的价格变化也只能引起小额的供应数量变化,即供应价格弹性系数小于1。但奢侈品对需求者而言,不是生活必需的,是可有可无的,并且很容易找到替代品。比如当劳斯来斯的汽车猛涨价的时候,其消费者很可能就不买劳斯来斯,转而去买奔驰或宝马。钻石戒指猛涨价了,可能消费者就转而去买红宝石的戒指了。故奢侈品的需求数量对价格变化非常敏感,小额的价格变化可能引起需求数量上大额的变化,即弹性系数大于1。
而生活必须品与奢侈品相反,是弹性供应并且非弹性需求的。因为生活必须品(大米、衣服、房子等)是人人都需要的(供应者和需求者都需要)。如果生活必须品的有价格上的变化,供应数量会有更大的变化,比如农民是大米的供应者,如果大米的价格跌了,那么农民会认为卖掉自己辛苦种出来的大米不划算,再加上大米对他自己也是必须的,那么他很可能把大米全部留在自己家里供自己吃,这样供应量就急剧减少了;而如果大米涨价,农民认为赚的钱多,那么很可能他连自己的口粮也要卖掉一部分。这样来说,生活必须品的供应数量对价格的变化相对敏感,小额的价格变化可能引起供应数量上大额的变化,即供应价格弹性系数大于1。但生活必需品确是非弹性需求的,因为人人都要吃饭、穿衣、住房,没有这些人就会饿死冻死,所以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数量对价格的变化相对不敏感,大额的价格变化也只能引起小额的需求数量变化,即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小于1。
弄清了弹性系数(供应价格弹性系数和需求价格弹性系数)以及那些商品是弹性供应而非弹性需求,哪些商品是非弹性供应而弹性需求之后,我们再回顾一下税收归属(Tax Incidence)的基本原理。
曼昆认为,经济学十大原理之一就是,政府行为能够改变市场收益。税收显然是一种政府行为。在本文中,我指的税收都是广义的税收(把社会保险费、商品房的登记费、过户费、贷款利息等都算进税收范畴)。那么税收最终是由谁来负担呢?
我们举一个卖冰淇淋的例子。现假设有这样一个市场环境,由若干个冰淇淋的供应者和冰淇淋的消费者组成。如果冰淇淋价格是10元一个的时候,供应者愿意生产的冰淇淋是1000个,需求者愿意购买的冰淇淋也是1000个,这样就达到了供需平衡。但是突然政府出台了一个政策,要在每个冰淇淋上征收1元的生产税,由供应者完税。那么供应者为了保证相同的利润,不得不把冰淇淋的价格由原来的10元抬高到11元(其中1元是完税的,实际销售额还是10元一个,保证了与原来相同的利润。)这样在相同的利润刺激下,供应者愿意生产的冰淇淋是1000个,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但需求者却因此而为每个冰淇淋多支付1元,所以需求数量会减少,由原来的1000个需求数量降低为800个了。这样供需就失去了平衡,生产出来1000个冰淇淋只卖出去800个,冰淇淋剩余了。显然,供应者和需求者双方都受了损失。供应者因为产品剩余而受损失,需求者因为产品涨价而受损失。
为了避免损失,供应者和需求者都会想办法。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使供需重新达到平衡。于是供应者将冰淇淋的价格又由11元降低到10.5元(注意,根据政府的税法,其中1元要完税,供应者的实际销售额是9.5元一个,利润与原来10元一个相比较降低了0.5元),那么在利润降低的情况下,供应者的生产积极性受挫,只愿意生产出来900个冰淇淋了。而对需求者而言,10.5元的价格,比最开始的10元(在这个价格点上,需求量是1000个)要多一点,但毕竟比11元(在这个价格点上,需求量是800个)要少一点,相对于最初的10元一个的价格,需求者要多付出0.5元,我们就假设在10.5元的价格点上,需求量也是900个吧。这样供应量与需求量相等,冰淇淋又重新达到了供需平衡。
有意思的事情出现了:当供需再次在10.5元这个价格点上达到平衡的时候,供应者和需求者还是双方都受到了损失,只不过这种损失要比11元价格点上的损失小一些。在10.5元价格点上,供应者的利润比原来降低了0.5元,而需求者的负担比原来又多出0.5元。那么双方的损失之合,即1元,就被政府以税收的名义征用了。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来,虽然政府是面向供应者征收的生产税,但经过市场调节,最终税收归属却同时落在供应者和需求者头上。
如果政府征收的不是生产税,而是消费税,情况会如何呢?再来看看吧:
在同样的市场环境下,我们可以再举例,还是当冰淇淋价格是10元一个的时候,供应者愿意生产的冰淇淋是1000个,需求者愿意购买的冰淇淋也是1000个,达到供需平衡。这时政府出政策了,要在每个冰淇淋上征收1元的消费税,由需求者完税。那么对需求者而言,10元买一个冰淇淋,还要再完税1元,相当于冰淇淋的实际价格涨成了11元。11元的价格点上,供应量不变(因为供应者卖出的实际价格还是10元,利润不变),但需求量降低到了800个,供需不平衡,供应者和需求者双方都受了损失。供应者因为产品剩余而受损失,需求者因为产品“涨价”(实际上是多负担1元的消费税)而受损失。
于是供应者不得不被迫将价格由10元降低为9.5元。在利润降低的情况下,供应者的生产积极性受挫,只愿意生产出来900个冰淇淋了。而需求者除了每个冰淇淋要负担9.5元之外,还要多负担1元的消费税,所以实际消费价格为10.5元,相对于最初的10元一个的价格,需求者要多付出0.5元,,需求量由1000个变为900个。这样供需又平衡了
来看看吧:同样的市场环境下,第一次政府征收1元的生产税,是由供应者负担,结果最后造成供应者和需求者各负担了0.5元。第二次政府不征收生产税了,征收1元的消费税,是由需求者负担,结果最后还是造成供应者和需求者各负担0.5元。这就是税收的真正归属问题,即不论政府是向供方还是向需方征税,最终税收必定会由双方承担,谁也讨不了好!(这里顺便说明一下,前段时间有人在天涯经济论坛上发的帖子《谁在为增值税买单》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你可以用公式推导出来增值税最终是由消费者承担的,但根据本贴所论述,实际上还是生产、流通、消费三方共同承担了,只不过承担的比例不一样而已。)
那么我已经用了那么长的篇幅,帮助大家复习了一下弹性系数和税收归属的基本定义和原理,下面我们可以就具体问题展开论述了。
第一、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我们把这些看成广义的税收):
目前国家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仅城镇户口)、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仅城镇户口)和生育保险(男女都交)五种。全国各地的缴费比例不一样,一般而言,劳动者个人缴费比例是其工资的11%左右,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该劳动者工资的30%左右(有地区差异)。一般的老百姓可能就认为,国家的政策这是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因为单位缴费是个人缴费的3倍左右。同样,住房公积金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负担,但最终都存如劳动者的帐户。所以又有人认为住房公积金也是国家政策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个人占了单位的便宜。但根据我们已经论证过的,税收不论是向用人单位征集的还是向劳动者征集的,最终都会由双方承担。在自由市场中,哪一方也占不到便宜。而且根据我下文的论述,你会发现,问题简直会更加糟糕。因为实际上是用人单位占了便宜,而劳动者没有得到丝毫的好处。
把劳动关系看成一个商品市场,我们有两条思路来进行分析。
第一个思路是在这个商品市场中,认为劳动者是供应者,用人单位是需求者,那么很显然,商品就是劳动力(即劳动者提供的智力、体力方面的劳动),货币就是单位提供的工资加福利。劳动力这种商品,对用人单位而言,其实不是必需品,而是具有奢侈品的性质。奢侈品有哪些性质?我们再回顾一下,奢侈品的供应者不容易转型,在本例中就表现为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力的质量在短期内不容易发生改变,比如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短期内可能只能提供法律方面的劳动,你让他提供IT方面的劳动,他得经过长期转型(培训或上研究生)才行,而一般的工人,只能提供力气活的,你让他成为技术蓝领,他也要经过长期培训。奢侈品还有对需求者而言还有一个性质就是可有可无,并且有替代品,我们看看劳动力对用人单位是不是可有可无的呢?如果雇工人成本(工资、保险、公积金等)太高,工厂完全可以不雇佣工人,它可以买全自动化的生产线,只请几个高技术的管理人员。反之,如果雇工人成本低,低于全自动化的生产线,那么工厂也许就会实施密集型劳动力的发展路子。这也正是中国成为世界工厂的最主要原因。
那么在这个思路中,商品市场上的商品——劳动力,是奢侈品,也就符合我们讨论过的奢侈品的性质,是非弹性供应并且弹性需求的。当劳动力的价格(工资、保险、公积金等)有一定变化的时候,其供应量变化不大,但其需求量变化会比较大。所以国家政策是强制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买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这相当于国家强制提高劳动力的价格,这样在市场上,求职的劳动者数量不会有太大变化,但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的需求就会相对大幅度地减少。劳动力形成供大于求的局面,于是乎就通过社会平均工资大额降低的方式来降低劳动力价格(工资只是劳动力价格的一部分,因为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广义的税收,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社会平均工资降低的情况下,劳动力价格也相应降低,劳动力供应数量不会有大的变化,但用人单位读劳动力的需求就会大幅度增加,于是就形成当今这种“人人有口饭吃,但工资都不高”的局面。更有甚者,工资过低、劳动力需求过大的情况下,形成民工荒的局面。
所以从第一个思路分析来看,广义的税收(社会保险、公积金)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负担的,而且劳动者负担的份额更多!劳动者丝毫没占到用人单位的便宜,用人单位也丝毫没为劳动者多付出工资外的福利,反而承担了美名!
我们也可以用第二种思路来分析劳动力市场,得出的结论也是一样的。也可以认为这个市场中,用人单位是供应者,劳动者是需求者,商品是工资和福利,货币是劳动力。很显然,从这个角度而言,商品就成了生活必须品。生活必须品的性质是我们讨论过,是弹性供应并且非弹性需求的。同样得出劳动者负担广义税收份额更多的结论!(具体分析不再赘述了,原理和方法与第一种思路都是一样的。)
所以,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时,我们以劳动力市场来做分析,通过两种不同的思路(其实是以两种相反方向的眼光来分析问题),得出的结论都是:不论向谁征收,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而且劳动者承担得更多!
二、商品房政策(商品房的登记费、过户费、贷款利息等)
同样,商品房市场上,如果把商品房看成商品,把人民币看成货币,那么对供应者(政府、开发商、炒房者)和需求者(普通老百姓)而言,房子是生活必须品,弹性供应并且非弹性需求的。那么针对房子的一切广义税收,大部分是由需求者(普通老百姓)承担。如果用另一种思路,把人民币看成商品,把房子看成货币,那么普通老百姓就成了供应者,政府、开发商和炒房者就成了需求者。这时的商品——人民币符合奢侈品的特征,能得出同样的结论。
因此,中央银行两次提高住房贷款利息,各地政府出台政策对炒房者征收高额的过户费等措施,表面上看好象是限制房价,实际上经过我们的分析,最终而言还是普通老百姓承担了大头!
通过以上两个市场(劳动力市场和商品房市场的分析),我们都得出老百姓承担税收大头的结论。这个结论可以推导出一条普遍的原理:供应者和需求者共同承担了政府税收,但非弹性的一方承担得更多!这从原理上也很好解释清楚,因为非弹性的一方就意味着数量对价格的变化不敏感,所以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而弹性的一方意味着数量对价格变化敏感,是处于强势地位的。因此非弹性的弱势地位者吃亏就不足为奇了!
那么从这些经济学原理里边,大家也看清楚了,不论国家政策表面上是如何偏向普通老百姓,其实质上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甚至我们可以更大胆地下结论,与普通劳动者无关的企业所得税等企业应负担的税收,本来是企业的成本,实际上最终是由企业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而且由于劳动者的非弹性特点,大部分都落在了劳动者的头上。
顺便再说说我在文中一笔带过的增值税问题。根据我们的结论,表面上增值税是由消费者承担了,但实际上还是生产、流通、消费者三方承担的。把生产房与流通方的供需看成一个市场,再把流通方与消费者的供需看成另一个市场,就能分析出三方承担的结论了。所以大家也不要那么愤怒,认为增值税完全是由我们普通老百姓承担;但大家也更不要有什么欣慰,因为对非弹性特点的消费者而言,承担的是增值税的大头。
把我上一段话中的“增值税”三个字换成任何一种国内的税收、福利、保险、社会公共利益等,这句话都可以成立,哪怕是表面上与老百姓完全无关的
有一句话可以总结数学与经济生活的关系——数学天生不属于经济生活,但经济生活天生能用到数学。数学是一种工具,但也是一种思维。人类在无时无刻的用着数学这一种工具,感受着这一种思维的强大力量,从而创造了现在的经济生活。从早期的人们开始有了剩余“价值”,人们就想着把这些东西转换到使自己更加满足的商品,于是人类开始了原始的交换。从那时开始人类就逐渐发展,到现在的经济生活。好了,既然交换是经济的起点,那么——用通俗的话来说——谁都想在交换当中得到满意,于是人们开始计算,计算做这件事的价值,数学开始发展。随着经济生活的发展,数学也得到很大的发展。举例说明,在英国工业革命时期,人们对于曲面的计算还不是很清楚,但经济生活对他的需求越来越大,人们不得不想办法去解决一些那样的问题。牛顿等人开始发现世界上比较完美的理论——微积分原理,数学得到一次飞跃性的发展,经济生活也因此而得到不小的改善。所以,综上经济生活与数学是相辅相成的,其中任何一个的发展都会导致另一个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