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引用文献书写作者的名字规则是很简单的,通常我们只需要写出第一作者的姓(last name)就可以了。比如以下的例句:
Hiemer et al. (2015) observed that the transcriptional regulator YAP abnormally accumulated in the nucleus in pre-malignant oral tissues 1.
大多数文章都有多名作者,所以要在第一作者的姓之后加et al., 表示其他作者的名字没有列上。这里的“et al.”可以写成斜体,也可以不加标点,所以会有下面四种写法: “et al.” “et al” “et al.” “et al”。选择哪种写法首先要看小伙伴们准备投稿的目标期刊在这方面有没有规定,如果有的话就按照期刊的要求来写;如果没有,那么我们可以任选一种,但要注意的是一篇文章的前后要保持一致,通篇只能用一种写法,不要在中间换来换去。另外要注意不要用etc来代替et al.,因为etc一般用来罗列事物,而et al用来代表作者;当然如果只有一个作者,就不需要et al了。如果小伙伴们引用的文献有两个作者,普遍接受的写法是两个作者的姓都要写上:Smith and Zhang (2008) reported… 三个或更多作者的时候,除非期刊关于列出几个作者有特别规定,否则只需要写出第一作者 + et al.
从上面的例句我们还可以看出,如果我们引用文献时提到了作者的名字,还要加上发表的年份,不论文献的格式排版如何。
中国的留学生在这方面容易出现的一个错误是用全名,尤其是在提到中国作者的名字时。当我们用中文写论文时,这种写法是普遍能接受的,但是我们要记住用英文写论文的时候只要写出姓就可以了。另一个常见错误是姓和名混淆,这其中的原因可能是英文里名在前,姓在后,这和中文的习惯相反。比如John Smith,John是名,Smith是姓,但是有时也会写成”Smith, John”,这样中间有个逗号,那就变成前面是姓,后面是名了。所以当我们查阅文献的时候,如果看到的是文献的全文,且作者名字是完全显示出来的,那么一般就是名在前姓在后了;如果我们在数据库,比如Pubmed里检索到摘要,这种情况下通常姓是全拼出来的,而名字只剩下缩写(Smith J)。其实,引用文献不一定要提到作者的名字。如果每句话都加上作者的名字,那势必会影响到文章阅读的流畅性,所以我们应该尽量少用或不用,这样既节省了字数,又不用担心写错作者的名字,反而是更值得推荐的做法。因此,只要我们正确引用了文献,作者的名字就不一定非要出现在论文中。
关于写作英国论文引用文献时书写作者的名字是非常简单的,只要遵循了上面的这些规则就很容易的能够进行写作了,同学们在平时的留学生活中如有遇到类似于此类的英国论文写作小问题,如无法及时的解决可以咨询一些国内较为知名的留学服务网站,例如:51Due、留学府都是非常不错的留学服务网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撰写论文时,如有引用英文文献,末尾处则需要按照首字母的顺序添加英文参考文献,有的文献作者不止一人,则需要写上所有的作者姓名。
英文参考文献必须要把所有的作者列出来。在撰写论文时,如有引用英文文献,末尾处则需要按照首字母的顺序添加英文参考文献,有的文献作者不止一人,则需要写上所有的作者姓名。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被反复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号标示。
各国(或民族)在姓名书写上有很大的差异,有的姓前名后(中国汉族、日本、朝鲜、越南和匈牙利等),有的名前姓后(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法国、原苏联、捷克、丹麦、芬兰、意大利、挪威、波兰、瑞典、荷兰、葡萄牙、西班牙、埃及、巴西、泰国等),著录时应予注意。
著录姓名示例如下:
英、美、加拿大人。如J.C.Smith应写为Smith J C;连姓如E.C.Bate-Smith应写为Bate-Smith E C;父子、几世如F.W.Day,Jr(小)应写为Day F W Jr,A.B.TollⅢ应写为Toll A B Ⅲ。
法国人姓前有冠词le ,la,les或前置词de,du,de la,des,文献著录时放在姓前。如Jules le Goff应写为le Goff J;Guy de Maupassant应写为de Maupassant G。
德国人和荷兰人姓前有词头、词组或缩写词,应写在姓前。如Paul von Hindenburg应写为von Hindenburg P;Hans zur Horst-Meyer应写为zur Horst-Meyer H。
葡萄牙人和巴西人姓前有词头do,da,dos,das,应写在姓前。如Silvio do Amaral应写为do Amaral S。
西班牙人名常包括其父母姓,书写时父姓在母姓之前。如Casimir Gomez Ortega应写为Gomez-Ortega C;Juan Perez y Fernandez应写为Perez y Fernandez J;Gonzalo Ley h(higo,"其子"之意)应写为Ley G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