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通过税收得到的金钱可以用于各项事业,如维持政府运作(包括供养统治者和他们的仆人)、战争、保证法律实施、维持社会秩序、保护财产、基础设施建设、维持经济体系(法偿、保障合同)、公共服务、社会工程、社会福利、偿还国债和利息。
常见的公共服务包括建立教育、医疗、养老、失业救济、公共交通、能源供应、供水、废物废水处理系统。殖民地时期宗主国也用税收将附属地的经济货币化。
政府设置不同的税种和税率,对公民的各种活动收税,从而实现资源在不同个体或阶级之间的再分配。历史上很长时期,贵族要靠下层阶级的税收来供养。现代文明社会中,政府向工作的人收税以建立社会福利体系,来帮助穷人、残疾人、老人。
税收也用于对外援助和军事打击,刺激或调整经济(属于政府的财税政策,包括税收减免、退税、多课税)、调整消费结构、就业结构。
扩展资料:
国家的税收往往体现了国家或当权者的价值。通过调整税收种类、起征点和税率,政府有意识地实现了资源再分配。在民主国家,权力机构受民众选举的制约,因此税收能体现公众的共同愿望。在极权国家等非民主国家,民众没有发言权,因此税收一般只反映当权者的意愿。
在现代税收系统中,税以金钱的形式缴纳。征税和政府开销(政府支出)是现代国家政治和经济事务的核心。
税收由专门的政府机构负责征收和统筹支配,如中国的国税局/地税局、美国的美国国家税务局(IRS)、英国的税务海关总署(HMRC)。欠税的纳税人会受到法律制裁,如罚款、没收财产、刑事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收
所有的增值税的最终负担方都是个人消费者,买东西、吃饭发票上都写着税款收到的工资收入,都是已经扣缴了个人所得税的
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 论我国实现税法制度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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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现税法制度现代化的基本目标
从税收法律制度来说,现代化的目标是:1.在全社会确立税收法治的观念,增强民主平等的纳税意识。2.建立和健全统一的反映现代税制结构要求的税收法律,完备税收法律体系。3.建立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平等的法律地位,提高纳税人的主人翁地位,切实保护纳税人的权利。4.形成严格统一的税收执法,做到依法行政。5.实行征管手段和组织的现代化,实现公平与效率。6.在全社会建立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二、实现税法制度现代化的主要途径
首先,要实行税法观念上的现代化,树立四个现代化的基本观念:
1.“企业者国家”向“税收国家”的转变,树立税收国家观念
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国家分为所有者国家、企业者国家和税收国家。建国后,我国通过计划分配的形式,即国家凭借所有权来取得国营企业上缴的利润为主的财政收入,基本上是属于企业者国家类型。以后通过改革开放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现在我国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比重超过了90%,已经转变成了税收国家。
2.树立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观念
税收的开征与停征、税收的加成和减免以及其他基本要素均由法律来规定。现代税收国家法治的核心之一,体现为既是民主的,又是监督的,税法的制定也必须要贯彻民主立法权和民主监督权的思想。纳税人对税款的用途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并有权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3.树立税收征管“三服务”的价值取向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税收征管的最终目标是对纳税人的监管和完成税收任务这种单一型的价值取向。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税收征管工作的价值取向应当是“服务于经济发展,服务于纳税人,服务于全社会”这种复合型的税收目标。为此,征管工作的理念应当是“法治、科技、服务、管理”。
4.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税法是一种义务性规范。但从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来看,必须实行由单一的义务观念向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转变,树立平等的权利义务统一观。这就不仅要求征税机关要依法征税,而且要树立起为纳税人服务的良好风气;树立起纳税人权利的意识。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税收制度上的现代化。要始终强调税负公平和公平税负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并且要在税收制度的各个要素中得到体现和落实到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1.税法现代化在宪法上的保障制度
我国宪法对税法现代化,包括对税收法定原则、对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和权利的统一,规定的比较简单。在适当的时候,对我国税法制度的基本结构和方针原则应在宪法中得到体现。
2.对1994年开始的我国现代税收制度的改革所迈向的税法制度的现代化的重要里程,必须完善和发展 首先,税法的现代化与国际化需要在制度上有所创新并与国际接轨。增值税和所得税由于其自身的优点及特性,成为中国税收制度的主体税种。(1)对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实行普遍调节的增值税,必须创造条件,实行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过渡。(2)对商品经营与服务行业实行普遍调节的营业税。(3)完善对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实行普遍调节和特殊调节相结合的关税制度。(4)尽快统一目前存在的内资和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法的做法,按照税收公平原则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改变目前外资实际上享有超国民待遇的做法。
其次,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实行由分类所得税制向分类与综合所得税制转变;简化税率,并降低最高边际税率;统一减免项目规定,从严界定减免扣除权限;统一提高生计扣除800元的基础扣除标准;在税率和减免税项目、扣除标准方面与企业所得税协调等等。
完善农业税制。进一步把在部分地区取消征收农业特产税及对取得农业特产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试点的经验推广到全国范围,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以缓解入世对我国农产业的冲击。
另外,还要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等。
所得税法有利于推动我国税制的现代化建设。税法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借鉴国际经验,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和促进我国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降低法定税率,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增加反避税条款,建立了统一、科学、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部公平规范透明科学的企业所得税法,必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