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意见》提出,要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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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朱凤平
摘要: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涉及到每个人,主要作用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我国
目前收入分配相差比较悬殊,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还很弱。另外我国个
人所得税税款流失严重,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因此我国
急需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制度,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改革,以提高调节个人收入的能力,
从而缩小居民收入的差距,缓解分配不公的矛盾。本文就我国应加强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存
在的问题及完善策略做出分析。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分类课征模式’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中存
在的问题
(一)分类课征制模式的个人所得
税税收效果有失公平
我国目前实行的分类课征制个人
所得税有失公平。分类课征制个人所得
税是在二十多年前制定的,对于当时信
息不够流通,个人收入的来源相对单一
等情况时是比较合理的。但随着时问的
推移、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及国家经济
形势的变化,个人收入来源变得多元化,
而分类所得税的弊端就日逾严重。就累
进制度的累进程度来看,如果有两个不
同的纳税人每月有相同的收入5000元,
其中一个只有一个来源,而另一个却又
多个来源,但按照分类所得税的规定,
前者需要纳税,而后者就有可能不用交
税,显然有悖于公平原则。
(二)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缺乏科
学性
从个人所得税立法以来在费用扣
除方法上一直采用的足综合扣除方式,
并采用定额扣除与定率扣除相结合的方
法,在实际应用中容易出现弊端,主要
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是费用扣除标准不科学。世界上
大多数国家的4-人所得税主要针对净所
得征税。而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没有区分
为取得收入所必需支付的必要费Hj及生
计费用,在费用的扣除上没有考虑到不
同家庭的不同情况,没有考虑到特殊情
况,一律统。‘定额或定率扣除,欠缺合
理。二是扣除标准缺乏指数化机制。未
能与物价指数挂钩,忽略了物价变化因
素对个人纳税能力的影响因素,费用扣
除标准长期固定不变难以适应经济状况
的不断变化。
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过程
中存在的不足
(一)纳税申报体系不够健全
当前个人收入来源多种多样,个人
收入形式更加多元化及隐蔽化。我国现
行个人所得征收方法实行分项计税、分
项扣除的征收管理方法,纳税人的诸多
收入难以纳入征税范围,各种避税手段
函
层出不穷。国家尚无有效的、可操作的
个人财产登记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比较欠
缺,国家对个人除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
难以查实。在短期内税务部门无法掌握
个人全部收入信息并据以征税。
(二)我国公民纳税意识仍然比较
淡薄
纳税人纳税的积极性征收管理工
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由于历史原
因和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等原因,我
国公民税收法制观念及纳税意识普遍淡
薄。在公民中,真正清晰了解个人所得
税税收制度的人微乎其微。对纳税原因
及具体纳税方法等一系列实际问题了解
及正确操作折人更是少之甚少。
(三)个人所得税管理制度不健全
具体表现为:一是个人所得税的
代扣代缴制度未能得到严格执行,代扣
代缴义务的法律责任落实的不够明确。
许多单位财务不履行应尽的代扣代缴义
务,对职工各种应税所得项目难以掌握。
二是自行申报制度缺乏应有的配套措
施,没有切实可行的税收稽查的手段。
三是一些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账务不全,
有些根本没有建账或者不向税务机关提
供账目,地方税务部门定率征收方法具
有很大随意性。四是税务机关缺乏现代
化检查、征税手段,征税成本高、效率
低,对偷漏税行为惩处不力。
三、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
的建议、策略
1、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几点
建议
(1)制定合理的费用扣除标准。
在制定费用扣除标准时要充分考虑到纳
税人的保险、医疗、住房、教育、养老
生计费和赡养人口、儿童、老人、残疾
人等扣除项目及其标准,并视物价、工
资、汇率等方面的情况适时地对各类扣
除标准予以以调整。(2)选择分类综
合课征的税制模式。选择分类综合税制
模式是对较强连续性、经营性收入列入
综合所得的应征项目,实行累进税率:
对其他所得仍按比例税率进行分项征
收。这样既有利于解决征管中的税源流
失问题,又能体现税收公平原则。这种
税制模式比较适合我国FI前情况。(3)
推广税收指数化,建立弹性税收制度。
为了减少物价指数对税收的影响,我国
应实行税收指数化。对于费用扣除、税
率的确定方面,在适用中要随物价的变
化而不同,确定可以灵活应用的标准与
制度。这样就避免了通货膨胀等物价因
素对个人实际收入的冲击,从而保障工
薪人员最基本生活需要,减轻工薪人员
税收负担。(4)提高起征点。普通人
的收入比较低,扣除物价指数后,生活
水平不高,个人所得税应针对高收入阶
层征收,应在现行起征点3500元的基
础之上再提高‘些。
2、加强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方面的策略
(1)逐步实行个人财产实名臀记
制度。对个人的存款、房地产、金融资
产以及汽车等重要财产信息实行实名登
记制度,使纳税人收入“显性化”,防
止个人将财产分割而偷税。(2)实行
非现金收入结算制度,减少现金流通。
广泛使用信用卡及个人支票。工资外发
放的各种补贴及其他各种福利计入工资
中,以使真实收入“透明化”。(3)
建屯纳税人“个人经济身份证”制度。
将居民身份证号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税务
编码。个人从事的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
各种活动,不论收入还是支出,均应在
此编码下反映,使税务部门能掌握准确
的纳税人的收入状况信息。(4)建立
有效的稽核制度。提高征管人员的业务
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队伍的自身建设,
并且要加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
化税务部门的执法地位,形成重罚轻管
的征收模式。(5)建立税务代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税务代理制度,发挥社会中
介组织的作用。通过加强注册税务师及
注册会计师等专业税务代理队伍建设提
高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水平、税务代
理水平,是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
朱凤平1958年,女,长春市人,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务处会计
万方数据
一、转变观念,深化对征管改革的认识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前提。从当前情况看,要突出强化以下四种观念:一是要强化改革观念。充分认识深化征管改革对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防止税款流失、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的重要作用,消除对深化征管改革的等待观望思想、畏难发愁情绪,进一步提高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强化依法治税观念。改变传统的保姆式的管理方式,按新的征管模式履行职责,按章办事,依法征收,体现执法公正。三是要强化服务观念。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深化纳税人对征管改革的理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配合的支持。四是要强化全局观念。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 二、优化要素,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优化征管要素,即优化纳税主体、征收主体和服务主体,其实质就是健全税收服务体系,为征管改革的全面深化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一是积极改进税收宣传的途径和办法,优化纳税主体。建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除设立办税服务场所外,还要建立税法公告制度,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收信息。因此当前加强和改进税收宣传,关键要健全和延伸税收公告制度,为纳税人提供现行有效的税法信息、纳税指南,对政策法规的变动、变更及时公告,促进纳税意识的提高。可采取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税法咨询窗口”、开通公开咨询电话、建立定期信息发布会制度等形式,传达辅导税收政策,以畅通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二是深化“文明办税,优质服务”活动,优化征税主体,明确服务主体。税务部门征税的对象是纳税人,服务对象也是纳税人。要在强化税务人员的服务观念和服务意识的同时,重点简化办税手续、环节,建立科学、规范的办税程序,养成文明、热情的办税行为,营造良好有序的办税环境。通过快捷、准确、规范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务事宜办理等服务工作,加深征纳之间的业务交流和情感交流,增强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另一方面,要适应改革需要,下大力气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突出稽核查帐技能、计算机应用能力、税收会计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强化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增强税收聚财职能和监控能力,确保国家财政收入。衡量征管改革的成败得失,也主要以能否有效地组织税收收入为标准。因此要以新的征管模式为依托,不断强化税收聚财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1、巩固和完善纳税申报管理机制,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一是要完善纳税申报管理制度。简化申报手续,建立科学、简便的申报程序。归并统一申报表格式,设计简便易行、填写方便的申报表,方便纳税人。二是对外强化申报制约机制。试行分类管理的申报管理办法,把纳税人按申报情况分为A、B、C三类,与日常税务稽查工作相结合,对财务制度不健全、纳税申报不正常的纳税人,加强日常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促其尽快走上正轨。同时,强化“以票管税”,对不能按期申报的纳税人严格发票使用控管。三是提高申报准确性。加强对零申报、负申报等异常申报现象的稽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四是积极推行电话申报、邮寄申报、远程电子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手段,方便纳税人,提高申报质量和效率。 2、建立严密科学的税务稽查体系,突出稽查的地位和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税务稽查是组织收入的重要保证,也是建立新的征管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根据“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健全稽查工作制度,规范稽查行为,提高稽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坚持分类稽查制度,提高稽查的针对性。按重点稽查、日常稽查(调帐稽查和实地稽查)、专案稽查等方式实施税务稽查,加大申报稽核力度,增加调帐稽查的比例。三是科学地考核稽查工作,提高稽查工作成效。在考核查补收入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更加科学合理的质量指标的考核,如人机选案的准确率、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率、案件审理的规范率、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的准确率、重大案件结案率等等,促进稽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继续充实稽查力量,改善稽查手段。充实稽查人员,并在财力上向税务稽查作必要的倾斜,尽快实现以计算机手段为基础,以快速便捷的交通、通信手段为支撑的税务稽查手段的现代化。 3、适应征管改革的新形势,积极探索新的税收计划管理办法。在税收计划的编制中,应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比例,逐步淡化计划,使组织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力求改变以往那种基数加增长比例、按支出来定计划的做法,使税收计划管理更趋科学合理。 四、夯实基础,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效率 夯实征管基础工作,是提高征管质量的基础,也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 1、以强化监控为重点,尽快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体系。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是深化改革的先行条件。在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上,要坚持做到正确处理硬件投资与软件开发以及开发与使用的关系。一是要根据新机制的要求,加强计算机软件开发,确保统一、共享、正确的税收征管软件的正常运作。二是要突出监控重点,积极运用计算机对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真正体现计算机网络在新的征管运行机制中的依托作用,把计算机全方位应用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发票管理、会统核算、数据分析、税务稽查、税政管理、综合查询等税收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并依托计算机对其进行全程监控管理,体现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实效。三是要健全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制度,加快实现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共享,提高计算机综合利用效率。 2、加强征管基础管理。内部进一步健全各项征管制度,规范征、管、查业务流程、工作程序和衔接、协调制度,提高征管各环节的整体效能,形成以效率为中心,网络为依托,稽查为重点,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和促进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对外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和制度,调动一切社会积极因素,加强对漏管户和重点税源户的管理,有效地控管税源。 3、规范征管资料管理,提高征管资料的利用效率。当前要在征管资料档案化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把工作转移到对档案资料的简化、规范、提高利用效率上,可按照“按岗收集,按类整理,按期归档”的原则,以计算机管理为主,部分手工为辅,减轻手工劳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搞好配套,为深化征管改革提供保障 适应新的征管模式的要求,要继续深化两项配套改革: 1、深化机构改革,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征管机构体系。以“精简、效能”为原则,调整和理顺机构。要按照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规四个系列科学设置机构、岗位。在此基础上,健全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执行管理程序,使征收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新的征管机制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当前关键要建立健全三项机制:一是竞争机制。二是激励机制。三是监督制约机制。结合征管改革,在税务登记、票证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环节和重要岗位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以制度规范和约束干部的行为,确保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这次由漳州税务学会承办的“税务机构和队伍如何适应新的征管模式研究”课题研讨会,是省税务学会确定的2012年第三个重点税收调研课题,共收集到论文33篇。有10篇论文在会上交流发言,其它23篇通过书面形式交流。现将研讨课题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关于新征管模式的研究 武平地税的作者认为,武平目前建立了“一个制度三个体系”的新征管模式,即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一体两翼”的集中征收体系、监督机制健全的税务稽查体系、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税收监控体系,提高了税收征管的监控能力和干部的计算机应用水平。 尤溪地税的作者认为,新征管模式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依法办事着手,明确各岗位职责,权限范围,形成征管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体系,从源头上杜绝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税收信息化成为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纳税服务、防范税收风险的重要支撑;新模式使税源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纳税评估进一步完善新征管模式,以纳税申报管理为中心,实现税源管理的有效监控。 邵武地税的作者认为,现阶段税务机构和队伍的现状不利于新征管模式进一步贯彻实施;征管流程复杂、混乱,影响征管效率和责任追究;税源管理和监控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税源管理和监控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税源日常管理和监控科学化管理水平有待改进;税收执法刚性存在缺陷,不利于新征管模式的发展;纳税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罗源地税课题组认为,当前基层税务机关不适应新征管模式的要求表现在:机构设置和税收资源配置与税源分布不协调;税收管理被动,征管基础不扎实;征管机制协作衔接不畅;对优化服务理解片面,服务不到位;税务稽查不规范;计算机的依托作用未得以充分发挥。 屏南国税的作者认为,屏南国税局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存在管理措施仍有待加强,税源管理分局的工作职责不明确,评估工作开展不顺畅。建议进一步转变观念,统筹协调,对办税服务厅进行标准化改造,重点做好改革方案设计,科学划分管理职责,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抓好管理机制体系建设,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进一步深化风险管理理论在专业化管理中的应用。 莆田的作者认为,现行征管模式没有上升到完善、规范的税收法律制度层面;强调征收、管理、稽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出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办税服务功能应用方面存在问题;出现大量漏征、漏管户;外部环境不完善。同时,组织机构效率不高,时效性很差,管理层级太多;部门之间制衡不力,省级政府对省地税局税收征管干涉力度过大,稽查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独立性不强,缺少内部工作监管部门;机构人员精简不到位,人员配备缺乏科学性。 晋江国税的作者建议进一步推进创新社会管理:一是要更新观念,发扬创新精神,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和税收管理理念;二是既要坚持应收尽收,为国聚财,保证充裕财政收入,又要坚持应惠尽惠,最大限度地发挥结构性减税措施的“挤出效应”和“乘数效应”;三是以方便纳税人办税和税务人员办公为出发点,发挥税务部门应用信息化的率先和引导作用;四是要抓好制度保障,促进纳税服务的规范化和税收管理的制度化,形成上下通畅、部门联动的专业化管理组织体系,逐步健全专业人才激励机制。 芗城地税的作者认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模要求机构设置及运行效率的最大化,既要降低征税成本,又要降低纳税成本;机构职能分工专业化,以税收征管现代流程为主要内容,对税收事务在上下级之间进行合理分解,在不同的部门和岗位间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机构服务效能的最大化,以最方便的办税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地保证纳税人权利、义务的实现;管理人才的专业化,加大干部队伍的建设力度,培养和建立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要求的人才队伍。 上杭国税的作者认为,优化纳税服务是构建我国现代税收征管新格局的首要环节,建议强化公正执法和宣传教育,把纳税人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提升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改进纳税服务手段,深化“电子税务局”建设;丰富纳税服务内容,开展多元化服务,注重纳税人权利保护,延伸服务内涵;完善纳税服务机制,实行公开办税、阳光执法,加强纳税信用制度的建设,健全工作质量考核。 延平国税课题调研组认为,新征管模式下,办税服务厅人力资源配置不够合理,队伍轮岗机制失于落实;干部思想观念个性化、价值取向多元化;服务岗位设置难度大,目标考核机制不合理;个性需求呈多样化,服务手段更新缓慢。提升纳税服务途径,要以纳税服务需求为引导、注重分析服务供给,以优化税收环境为目标、加强税收宣传力度、提高税收遵从度,以加强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促进机构与业务扁平化,以发挥税收代理业作用为张力、推动社会中介服务能力的纳税服务体系。 南平高新区国税的作者认为,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一要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调整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二要建立各部门协作管理机制、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管理各环节之间的互动平台、专业化管理考评机制;三是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纵向互动和横向联动、外部协作和综合管理的运行机制;四是完善内控机制,带动税源专业化管理高效运转。 建阳国税的作者认为,基层税务办税大厅延伸点在新形势下适应征管方式变革,要建立协作协调机制,理顺内部衔接运转流程发挥基层税务办税大厅延伸点功能效应的最大性;基层税务办税大厅延伸点施行国地税联合办公方便纳税人处理国地税涉税业务;完善纳税服务弥补CTAIS系统与金税工程的相关缺陷;加强基层税务办税大厅延伸点硬软件及人员配备,适应新时期征管变革。 政和国税的作者认为,税务机构和队伍适应新征管模式,应整合资源配置,成立相应的户籍管理分局、纳税评估分局、管理服务分局即办税服务厅;要完善服务体系,积极探索个性化纳税服务方式;要理顺管理流程,实现部门间有效的信息传导、业务衔接;要深化信息应用,搭建应用平台,研发分析工具;要强化税收分析,从微观、宏观、纵向、横向等方面对税源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分析;要突出纳税评估,探索主辅评竞争机制,组建评估保障团队,加强评估考核;要集约税务稽查,重组管理资源,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税收风险管理。 二、关于国外税务机构设置的研究 漳州国税的作者认为,美国、日本、法国税务机构设置,基本上只有三个层级,最大限度地缩减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美国的联邦税务机构工作任务都与税收事务密切相关,很少安排大量人力、物力用于上下级内部管理或承担过多的社会活动,人力资源主要用于纳税服务和税务审计;从美国、日本的内设机构设置看,纳税评定是税务管理的重要内容,税务机关的工作重心放在申报审核、案头审核和实地核查上;国外税源管理多采取或按规模或按行业或按特定对象的分类分级管理模式;美国的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到税务管理各领域,从税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受理传递、罚款利息计算以及案件选取都是通过网络技术处理;美国还从立法层面推动个人信息报告制度,明确第三方如银行、信托公司等的申报涉税信息义务;美国每年对风险识别参数进行修改,保障税收风险管理和税务审计的效果。 邵武地税的作者认为,美国税收征管模式是执法服务型,机构设置科学化,级次少、层次少;征税成本低,约为我国十分之一;征管手段现代化、信息化、专业化;税收执法刚性强,税务部门有冻结查封违法者银行存款、财产的权力;税源监控严密,除小额交易外,其他交易都要通过银行转账;税收征管社会化,普遍推行税务代理制度;纳税服务优良,官方和民间有十分发达的纳税服务体系。 省税校的作者根据对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税源管理机构及其专业化职能配置进行比较研究发现,这些国家的税源管理专业化职能是趋同的。主要表现在税源专业化管理流程逻辑的趋同性、税源专业化管理职能配置的趋同性,这种专业化职能的趋同源于各国税收管理及程序法律设计构架逻辑的趋同。 芗城地税的作者认为,国外税务机构的设置,管理层级少,管理机构扁平化,如美国税务机构分为联邦、州和地方三级,英国税务机构最高层及一线机构之间是2~3个层级,法国税务机构层级少,人员精简;以税源分类为标准设立管理机构,并单独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机构设置均体现为纳税人服务的原则;机构设置中均设有税务审计(稽查)机构。 云霄地税的作者认为,国外税务机构变革是按经济区域设置税务机构、围绕纳税人需求设置税务内设机构、税务职能机构设置采用混合模式。对我国税务机构变革的启示:一是按经济税源设置区域性征管机构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可考虑依照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集状况、税源分布情况以及其他经济社会情况设置税务机构。二是根据纳税人需求设置服务机构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可考虑根据纳税人需要,增设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有效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注重税务职能机构的分离与制约,在各职能部门间正确划分职权,建立起合理的分工协作制度,以避免职能的重叠、分隔。 三、关于税务机构及其岗职体系的研究 蕉城国税的作者认为,征管模式变革应完善相应的制度建设,实行科层制扁平化,依据征管环节设置内部机构,明晰职责划分,完善具体工作流程,对人力资源与科室职能进行相协调的合理分配。 荔城地税的作者建议坚持法定原则,职能优先、完整统一、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相适应、职权责相一致、精简与效能并重;依托信息技术,构建扁平化组织机构;整合办税服务中心功能,调整服务功能,适当增设如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税法咨询中心、纳税申报辅导站。 漳州国税的作者建议适当缩减组织层次,取消地市级税务管理机构,整合县以下税务机构,完善县级税务局的职能配置;合理整合内设机构,适当地压缩、整合行政科室,压缩下来的行政人员充实到基层;突出纳税评定管理,按照纳税人规模、行业,兼顾特定业务和风险管理流程,对税源和人力资源实施分类分级管理;通过国家层面制定和完善涉税信息法律法规,构建信息交换平台;将税源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分工,实施风险应对和日常管理服务;满足个性服务需求,适当增加自助办税网络,考虑纳税服务社会化,发展税务代理行业。 尤溪地税的作者认为,完善税务机构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合理配置征管资源,在机构的设置上要减少管理环节,提高集约化程度,讲求程序化作业;要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合理归并一些业务部门,增加基层税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充实基层力量;增强获取纳税人信息能力,提高征税人自身素质和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加强监督,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建立以信息化和专业化为核心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大幅压缩行政管理人员比例,大量增加执法服务人员。 邵武地税的作者建议着手税务机构和队伍改革,机构合并,人员优化,可先在稽查、征收进行,然后在管理系列逐步实现合并;采取相应优惠措施鼓励老龄化人员自愿提前退休,优化人力资源;强化信息化管理队伍建设,成立专业化税源管理和监控机构,建立税源日常管理扁平化机构,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重视纳税服务专业化机构和队伍建设。 省税校的作者建议对现有机构进行变革创新,健全各岗位职责体系:调整税务机构设置,建立以各层级对本级管辖纳税人直接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为主、以层级间专业化分工管理为辅的现代税收管理机构;划分税务机关职责,逐步将省市县三级管理层转化为直接从事遵从管理为主的实体化税源管理机构,将大企业、国际税收管理、跨区纳税人管理等实体化管理职能上收至省市局管理层,属地税务机关逐步转化为中小纳税人的管理机构。 罗源地税课题组建议机构设置要精简有效,明确管理体制,理顺工作关系;要建立多元化、动态化、科学化的税源监控体系,强化税务基础工作;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严格推行执法责任制,制定基层税务机关岗责体系和工作规范;提高税务人员素质,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把干部的教育培训成绩与管理使用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强化税务稽查,要建立统一完整的税务稽查机构,充实稽查力量,制定稽查要则;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的依托作用,要提高基层税务人员计算机水平,创建涉税信息交换平台。 霞浦国税的作者建议推进税务系统组织结构优化,撤销机构分设,将国、地税合并,优化税务资源配置,明确岗位职责,适当调整征管模式;实施税源管理机构扁平化改革,统一以县(市、区)局为基层征管单位,收缩分局布局,调整税源管理职责。 寿宁国税的作者建议实现机构扁平化,成立新的税源管理分局,撤消原来具有全能型性质的税务分局,对原有的税务分局进行适当的减缩收编。 莆田国税的作者建议建立精简、高效的税务机构,合并国地税两套组织机构,建立单一垂直管理的税务机构;科学界定组织职能,明确征收、管理、稽查部门的职责。 涵江国税的作者建议对现有的业务结构进行配套改革,整合业务部门的税源监控分析和征管质量监控职能,设立征管数据监控中心、税源管理局、若干个评估检查局,纳税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中心和完善市局一级管理机构。 洛江国税的作者认为,构建专业化组织,要以推进现代税收管理为总体导向,工作理念和实践要与推进现代税收管理保持同质、同向性的协调,以提高组织效能为主要目的,以“逻辑扁平化”为基本准则,以“基层”为重点,取消市、县机关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一律改由市、县机关内设机构直接分类管理税源,以税源科学分类为基础,以税源管理主流程节点,要以“遵从”、“满意”为目标。 芗城地税的作者建议整合基层税务机构,县(区)一级的行政科室可精简为管理决策科、监督考核科及行政后勤科,机关科室压缩下来的税务行政人员要配置到一线管理和服务部门;成立独立的纳税服务机构,将纳税人找税务机关的所有办税事项都集中由办事服务厅统一受理,在省或市一级的税务机关成立专门的纳税援助机构,专门负责解决纳税人遇到的重大纳税困难;科学设置税源管理机构,优化税源管理机构内部职能,完善专业化管理分工体系;健全激励机制,完善培训机制,提升人力资源整体配置效率,建立专业化人才库和健全竞争激励机制。 云霄地税的作者建议转变税收理念,通过组织机构变革,实行机构“扁平化”设置,逐步实现“征、管、查”职能三系列与机构同步分离,构建县级税务机构“机关基层一体化”;减少基层税务机构数量,整合县级以下税务机构,逐步取消税务分局(所);完善内设业务机构设置,重组业务流程,变革业务机构,健全纳税服务机构,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改革税务稽查机构,引入税务辅助机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构建包括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工资福利、交流转任等税务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管理体制,打造完善包括能力管理、职务管理、福利管理、职业发展管理、培训管理等的管理平台。 东山国税的作者建议优化机构设置,重建岗责体系,实现团队专业化管理;科学划分税源,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分类管理标准,对税源实施分类管理;细分管理事项,明晰设置岗位职责,将日常性基础管理事项和一般程序性审批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强化信息管税,加强情报采集和数据应用,开发应用税收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信息加工、分析和任务推送机制;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建立以能力和和业绩为导向的国税队伍评价机制。 武平国税的作者建议重视县级税务内部结构、职能划分、运行方式的高层设计,调整基层机构设置,按纳税服务(含征收职能)、风险预警(县级)、风险应对、税务行政审批、税务稽查、税务信息化应用等环节来设置相应的机构;合理配置岗位人员,加强县级税务机关领导机构的工作分工、工作领导与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全面剥离税源管理机构目前承担的各种非税源管理工作职责。 省税校的作者建议按照经济区划设置税务管理机构,在市税务局统一设立数据处理中心,将现行办税服务厅设立为纳税服务中心,设立全职能税务局,取消按行政区划设立的税务机构;加强征管信息化建设,整合业务软件,运用信息技术加强税收管理,与相关社会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强化专业人才培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分类建立人才库,注重人才的梯队开发;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加快电子税务局建设,免费提供税法宣传资料和纳税所需各项表格,规范纳税服务项目及其标准。 四、关于专业化队伍建设的研究 厦门国税课题组建议构建以人为本的激励机制,一是尊重人性本质,把握干部需求,把人作为组织中最主要的资源,施予尊重加以开发;二是遵循管理规律,建立健全激励制度,将激励因素融入各项具体人事制度,立足于工作分析、选拔、职业生涯开发、绩效考核、培训等人事管理职责,建立全面的激励制度和科学的工作分析制度,完善公正的选拔制度,构建客观的绩效考核制度,开拓职业生涯管理;三是优化体制,创新方式,理顺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对人事工作职责职权进行重新配置,对人事工作者角色进行重新定位;要创新激励方式,包括注重参与管理的激励方式、改进强化激励方式、注重文化管理的激励方式。 蕉城国税的作者认为,当前基层税务部门的组织文化滞后于环境的变化,缺乏创新,呈现弱化的趋势,应当强化基层局班子建设,形成有效的初级行动团队,制订系统的组织文化发展战略,详细规划制定各个阶段所要达到的目标和主要工作安排;解决激励机制问题,应从物质激励和发展途径两个方面采取措施。 丰泽国税的作者认为,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在选人环节上要高标准、严要求,在用人环节上要注重合理配置,干部调配适当向基层税务倾斜;变主观性考核为客观性考核,变定性考核为量化考核,变统一考核为分类考核,变片面考核为立体考核,考核结果要与薪酬挂钩;完善福利激励机制、竞争上岗机制、文化激励机制,引导干部树立“终生学习”理念,建立多层次、多途径的动态教育培训体系;明确权责分配,实现分权制衡式防控,实施思想引导式防控。 武平地税的作者建议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从细微处做起,从解决干部职工的实际问题做起;强化班子建设,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注重文化建设,以行为文化、管理文化、制度文化建设引领绩效评估。 省税校的作者建议打造专业化的税源管理队伍,逐步建立起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的税源专业化管理队伍;建立专业化人才激励机制和专业等级、职位晋升的评价系统,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健全薪酬福利制度,创新专业人才职位设置;建立专业培训跟踪评价机制,对培训内容、对象、方式手段和效果等方面进行样本跟踪,评估培训效果。 霞浦国税的作者建议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行按事设岗,分岗管事,鼓励55岁以上,工龄达到30年的干部提前退休,将有限的人力资源投入到最能产生效益的领域,在实践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质量;要推行信息管税,实行梯式教育,优化税务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的活力。 寿宁国税的作者建议尝试税务部门准司法制度,创新铸造富有魅力和生命力的税务文化品牌,创新人才培养、学习培训机制,拓宽人才的激励机制和非领导职务的晋升渠道,对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对税务干部子女的招聘给予适当倾斜政策,适当提高欠发达山区县税务干部在职人员的福利待遇,注重疏通人们的心理健康。 莆田国税的作者建议打造有活力、有素质的税务队伍,建立顺畅人事制度,保证能上能下;优化考核奖惩制度,突出奖优罚劣;合理分配福利待遇,避免平均主义;强化学习能力建设,建学习型机关。 莆田地税课题组建议以税源专业管理为导向,整合税务层级机构,全面推行纳税人分类管理;以权力相互制约为导向,整合内部部门设置,把以往权力过分集中的税收管征分为不同管理权力部门;以优化纳税服务为导向,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合理设置工作岗位;以业务发展为导向,加强税收业务培训,培养专业化人才;以工作绩效为导向,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以个人发展为导向,制订细化明确的激励制度;以队伍正气为导向,完善职业道德的教育体系;以数字化发展为导向,完善税务网络系统。 涵江国税的张作者认为,当前基层干部年龄偏大和专业化水平低下,严重制约征管改革的深入,建议统一税源专业化管理思想,建立基层专业化人才队伍,制定税源专业化考核机制,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永春地税的作者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地税事业健康发展的坚实保障,要做好“三导”即理论指导、榜样引导、领导倡导,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导向性;要做到“三个结合”,即思想政治工作与税收工作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与税务文化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要建全“四项机制”,即健全教育机制、健全运行机制、健全政工队伍建设机制、健全考核机制和健全监督机制,提高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 永春国税的作者建议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实施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内部防控体系;成立内控机制运行领导机构,建立内控机制考核办法,按季开展执法检查与执法监察;以高风险等级为重点,以全员教育为主线,以警示教育为抓手,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要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要完善和健全以内部监督为主、内外监督结合的监督运行机制,依托金税三期,将廉政教育、廉政考核、执法监察、行政监察、内控机制以及责任追究等编写入系统中。 武平国税的作者建议强化税收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税源风险识别与应对的能力;强化税收信息化知识的培训;重视基层税务机关公务员的配比;合理分配工作岗位,对新进入的年轻公务员,要尽量安排在税收管理一线从事税收管征工作;重视构建新征管模式情况下对税务机构与人员的评价机制与激励奖惩机制,重视基层税务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问题。 五、其它方面研究(非本课题研究方向) 福清地税的作者建议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以经济发展来带动就业;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抵御失业冲击;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增强第三产业的吸纳能力;促进加快城市化进程;税收政策要向农村倾斜;利用税收政策促进对外贸易增长;拓展税收优惠范围,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就业扶持力度;开征社会保障税,构建就业安全网;构建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加强税务机关自身建设,落实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海沧地税课题组认为,防止滥用税收隐性权力,要减少滥用税收隐性权力的空间,在税收立法阶段实行开门立法,建立纳税人参与机制,推行立法回避制度,加强宣传和监督;税收释法阶段,解释权应收归立法机关,严格限制行政解释范围,设立专门的税法解释监督机构;税收执法阶段,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具体适用的条件和标准,建立健全集体审议、审批制度和税务行政处罚台账;要加强对滥用税收隐性权力的有效监督,引入税收隐性权力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深入查找税收隐性权力,完善各项涉税审批规程、监督审批环节,监督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建立事先防范机制。 综上所述,各地论文作者根据当前税收征管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税务机构和队伍如何适应新的征管模式研究”这个重点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撰写出具有时效性快、针对性强、创意性大、可读性好的论文。这些调研文章大多数能够紧密联系税收征管改革,博采众长,观点新颖,思路开阔,紧紧围绕如何适应新的征管模式这一主题,就税务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进行了充分讨论,创见纷呈,颇具务实性和建设性。因篇幅所限,在此不做一一说明。 由于时间仓促,加上综述者水平有限,观点综述难免存在着遗漏或错误,敬请各位作者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