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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的论文500字

2023-12-07 08:3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有关法律的论文500字

关于法律作文600字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律作文600字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倘若没有纪律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每一个公民必须要做到的,而对于公民来说,惟有能自觉地做到遵纪守法,才可能获得最大的生存自由。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有的同学不遵守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

某小学五年级学生王某,成绩优秀,还是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有同学提议他拿这10钱去打电子游戏机,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了,怎么办呢?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有一次,他去一家超市偷东西,没想到在超市出口处被一位老太太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权益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权益和义务是一致的,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律是每个人都要遵守的,正所谓“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意思是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法律的存在就是用来规范我们的行为,从而使这个社会变得井井有条。

人人都知道触犯法律是要接受惩罚的。虽然如此,但是还有许多人去触犯法律。

几年前,一个仅有七八岁的小男孩被他爸爸的两个好朋友骗到山坡上,原来那两个人早已染上了,在无可救药的情况下,他们想利用这个小男孩得到一笔金钱来吸毒,于是他们就向小男孩的家里打电话,叫家里拿钱来赎回儿子,但是,小男孩的父母还没赶到,他们就用绳子活生生地勒死了一个无辜的生命。当小男孩的父母和警察赶到现场时,小孩已经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只见小男孩的两手深深地抓在泥土里,并且带有鲜血的指甲都向上翻了起来,绳子还紧紧地勒在他的脖子上,看到这种残忍的情景,他的母亲晕了过去。由此,许多家长都心惊胆战,生怕自己的孩子也受到如此遭遇。虽然这两个人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但是他们这种恶劣的行为,却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他们犯下的错误,警示了我们这些正处于青春年华的少年朋友,并且告诉了我们从小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做一位社会的好公民。

犯罪是一棵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就像面对一样,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好奇,想尝一口,然后,又想尝一口……慢慢的,就陷入了吸毒的深坑。先是用自己的零花钱买,零花钱用完了之后,就开始偷家里的钱,长大之后,就开始偷。抢别人的钱。一个人就这样犯罪了。所以我们应该远离,以免触犯法律。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我们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骂人,打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下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里根深滴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犯罪率呈上升趋,便是证明。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是经常发生的:某市一个成绩本来很优秀的学生,受了一帮坏朋友的引诱,在街上玩了一个通宵:泡酒吧,喝酒,抽烟。从些就渐渐的消沉下去,不能自拔。后来经发展到结伙抢劫!最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应有的制裁。这不是有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吗?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货,诗样的年龄,谁愿意在失去人身自由的地方度过本该美好的日子呢?

小学生太多数时间在学校,所以往往我们受到伤害都是因为同学之间的。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人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这样一定会树立起一个文明的集体,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怎么还会受到他人伤害呢?

这次法制讲座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纪律,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小学生。

想信说起法律大家都不陌生,一般都是回答:那个谁伤害人家了,被判了几年;那个谁杀了人,然后被枪毙了;那个谁,偷了好多钱,被叛了几年可是大家都是对法律一知二解,不知道法律到底是什么东西,其实法律是人道德与品质的最后底线,但是,在那些犯罪的背后,都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那么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一位少年的犯罪故事。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他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这就是我们故事的主人公——小刚(化名),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他憧憬、妄想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这样妈妈一好我们就可以开开心心的过日子了,就像其他同学一样”。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小学同学:家里很有钱的明明(化名)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由于他还年少,明明的父亲一抓就将其制服,而在当场呆若木鸡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于是,这两个正处于金色年华的少年就因为一场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一年半。

读了小刚的故事之后,你是不是感到心酸:明明一个很好的孩子,他明明有个很好的出发点,但却因为抢劫,让金色年华变的灰暗。如果小刚要赚钱救妈妈可以另辟蹊径啊,赚钱的方法有千万种,非要抢劫吗?不管你有多么充足的理由,多么丰富的借口,也不能触犯社会的、世界的道德底线。不能以损害别人的利益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我坚信小刚只是一时被钱冲昏了头脑。这世上犯法的人有千千万万个理由,但是大家要记住,千万不要触犯法律,不然会毁了你的前途,你的眼睛将看不到光明,世界将变得灰暗!

据我所知,随着社会的发展,医患关系从20xx年到20xx年是特别紧张的,20xx年9月24日,新华社报道医生在抢救急救病人时将其衣物内的500元现金以及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丢失,家属要求索赔1500元人民币,这件事情猛然看来实数于家属的不对,生命诚可贵,为了抢救病人,医生将你孩子的衣物鞋子等财产遗失,至于要报警吗?网友众说纷纭,有人说医生的做法是不对的,又有人在指责家属,医院医务人员弄丢病人的贵重财产,是医生的大意所致,国际上在处理急救病人的贵重物品时应该将其交给陪同人员,所以病患家属的做法要求赔偿是正确的,但这件事似乎怎么看大家都觉得家属的做法不顺眼,试想一下如果病患者身上所带的现在不是几百元,而是很多呢?你是不是还会站在医生的角度认为家属蛮不讲理。道德对一个人绑架往往会让人们的观点不是那么明确,它在很多时候也会抹杀掉正义。

道德在很多时候,会限制一个人的行为,让一个人走向正确的道路,它在社会上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但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道德与法律又是相违背的。一个人做的不道德的事会在社会上引起舆论,而舆论所发挥的作用是强大的,他足以限制很多人的行为。但少数人做了这样的事是不违法的。

这件医患纠纷,之所以会引起大家的重视的关键就在于患者家属做了一件看起来不道德却受法律保护的事情,而当道德和法律发生冲突的时候,国家正义永远是站在法律这边的,只是道德在很多时候会绑架一个人,在道德的绑架下大众看起来这件事似乎又不是怎么光彩。

法律方面论文

城乡二元中国的法治背景和前景

用意识流式样的文学语言恣意叙述关于法治和法律的学术,似乎是朱苏力教授的一个爱好和习惯。这一点,在他最新出版的作品《道路通向城市》再一次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使我不得不相信他在考入北大法学院的时候原本就是一个热情洋溢的文学青年了。
这本书于2004年5月由中国法律出版社出版,洋洋洒洒写了30万字左右,除去引论以外,大部分是作者近几年来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者讲演稿的汇集。但是,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尽管这些论文是分别撰写和发表的,却大致是按照我的统一规划进行的,并且在最后编辑本书的时候,为了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我也对许多论文做了文字修改,增补了部分文献。”①这表明了作者的一种负责的学术态度以及该著作学术思想的形成与集中过程——所谓“统一规划”也罢“统一整体”也罢,都是作者对中国法治进路和法社会学问题的以往思维瓷片的一种“考古式”粘合。
首先引起我特别注意的是该书的书名,很有意思地与苏力过去的一部作品《送法下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的书名形成了高调的反差。关于这个书名,作者解释说它是来自凡尔哈伦②的一句诗,是一个关于中国当代社会转型的隐喻,同时也作为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的背景和基本制约。我倒是从中看到了隐喻中的隐喻,表明作者对中国法治实践所进行的考虑已经从农村折返到了城市,也许还意味着苏力本人学术思想和立场的折返与转型。因为在前一个书名中,比较明显地反映出苏力把中国法治实践的主要战场设想到了农村,而现在则设想到了城市。这种设想的转移,我认为是科学的与合理的,理由在于,传统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社会正在发生变革和解构。在过去十多年以来,中国的农村、农民和农业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量的青壮年农民被先进的农业生产力所解放成为了新兴的和现代的中国体力工人阶级,并逐步在数量上和法律权利需求的不满程度上呈正比例地增长着,相对于原来的市民阶级而言,他们对于法治产品的供给有更多的诉求和渴望,他们将成为中国法治进程的战略性推进力量或者成为战术性破坏力量。中国的乡村被从城市中发射过来的无线电波所包裹和诱惑,也被章鱼般的城市日益吞噬或者压迫,从而对二元中国发出了要求社会平等的城市化或者城镇化诉求,这将导致法律上的地方自治权利要求的增大乃至于联邦主义法律思想的萌芽。中国的农业已经从自给自足型经济转向对城市的资源供给型经济,使得中国辽阔乡土社会中的田园牧歌被契约和货币的嘈杂所哽咽或者替代,这也在不断地提醒着立法者、执法者、司法者和苏力等法学家们:大家族式的宗法社会已经彻底雪融,城乡一体化趋势导致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正在占四分之一地球人口的商土中国开始进行,这将使中国的城市(镇)化的乡村和“乡村化的城市”③产生大致相同的法律供给需要。如此,便是城乡二元中国法治实践的切实背景,起码现在越来越清晰和明朗。这样一来,如果苏力的学术视场不及时伴随社会的转型而转型,就要落后于时代了。
而后引起我注意和阅读的,是该书的目录。如果说一本书的名字是“龙的眼睛“,那么书的目录一般就是“龙的骨架”了。分析龙睛看到的是作品的重心所在,而领略目录则可以窥探作者学术思想的脉络和间架结构。该书从目录上看,主要由四个板块组成,第一板块由《你看到了什么?(代序)》、《致谢》和《引论——现代化视野中的中国法治》三篇文章组成,其中《你看到了什么?》是作者以第二人称方式为自己这本书所写的一个“段落大意”,也是一个“他我批判自我” 式样的书评,比较中肯和客观,尤其是对于喜欢文学的法律学术人而言,看完了这个代序,除非你继续对苏力观点后面的论据和语言过程依然很感兴趣,否则,该书其余的文字基本上就用不着看了。当然,法律职业人和非法律专业的普通读者可以在好奇心或者求知欲的驱动下,到后面那些具体的书页里去浏览浏览作者的论据和行云流水般的法(文)学笔触。至于《引论——现代化视野中的中国法治》是作者已出版过的作品的再次复写,这篇文章也许是作者终生学术思想的灵感之源,它主要探讨了中国社会变迁与中国法治实践的互动和交叉,建立了作者“任何法律的合法性都要从社会中取得”的法治理念。这种理念被作者一再声张与喧哗的目的,是要对中国现在的法治实践进行不断地提醒,让法治回应或者满足社会生活的种种需求;另外一个重要的目的,苏力一直想对主流法学派别也就是规范性法学研究进行“纠偏”,或者是争夺中国当代法学的话语权与公共传播的制高点。
第二板块,是该书的第一编,被作者命题为《宪政与立法》,其中第一章的标题是《中央与地方的分权》,第二章的标题是《当代中国立法中的习惯》, 第三章的标题是《最高法院、公共政策和知识需求》。第三板块被命名为《司法制度》则是第二板块中第三章的自然延续或者说深入细致论证,作者用长达四章文字的篇幅谈论了中国的法院、法官、司法考试等似乎是琐碎和细小的问题

法律作文600字

关于法律作文600字集合10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律作文600字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现在的社会对每个人都非常严厉,如果你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就会受到批评。

我们的学校环境非常好,种了很多的花草树木。也把每个班级的外墙上贴的漂漂亮亮,老师对我们说谁都不可以破坏学校的环境,也不可以随手乱扔垃圾,更不可以摘学校种的花。我们都听在了耳边,可是老师的话不在心里,我们做不到的是有同学乱扔垃圾,老师严厉的批评了扔垃圾的同学,我们学校的规矩就像是法律。老师对我们说,学校刚建了个水池,但却有两个同学把水龙头弄坏了,校长说,他们要以三倍的价钱赔给学校,还要受到严厉的批评,太严了。简直就像法律做事一样。

在马路上也有重要的规矩,过马路时一定要左看看右望望,司机要认真的开车,不能东张西望。“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送给所有开车的人,这是法律的规定。如果有人喝酒也开车,法律就要他罚款,我有一次和妈妈去阜宁,看见一辆白色的小汽车开过,警察叔叔就走过去,手一招,叫他停车,也不知怎么了,警察叔叔就叫他出示驾照,然后罚款500元,接下发生的事我就不知道了。大家一定要切记马路上的规矩,不能违反规矩,一旦违反,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在电视上看到了法律的做事,有一个频道叫《法律讲堂》,有很多法律故事,有一次我看见有一个人为了钱去偷学校电脑里的一个东西,他在屋顶上挖了一个大洞,然后爬到教室里去偷东西,这个学校损失了大概八万九,都被小偷偷了,警方全力捕捉这个小偷。最后,终于在一家宾馆把这个小偷捉住了,他身上有很多电脑中的重要东西,警方说他在很多小学偷了东西,不止一个小学,这个栏目叫《屋顶有个洞》

法律是助人为乐的英雄,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

近年来,在法律面前蠢蠢欲动的人可谓是逐年增长,按数字统计,20xx年的犯罪率比20xx年时增长了几十个百分点。难道如今犯法也是社会上一大“时尚”吗?如果是的话,那只能说人们的法治观念相当薄弱了。

一、现象

“A君昨日被抢包,B君家昨天被小偷关顾了!”诸如此类话语,你可以从邻居Z大妈唠嗑时听到,亦可以从报刊、杂志上瞟见。这种现象就已经直接表明了当今犯罪现象是多么地“普遍”啊。

诶,为什么那黑恶势力就这么猖狂,我们的公安人员就整治不好吗?!

恩,这就又涉及了个犯罪――受贿,黑恶势力用钱买通我们的公安人员来保全自己,这才是个真正的大问题啊,如果再不加以整治,那再让他过个几年,那这个问题就会变得非常棘手了。

二、根源

“拒绝不良诱惑。”“不以小错而不改。”这样的宣传话语在我们生活中不可谓不多,为得就是想以此来整治一些不良的社会现象。可这让我很不解,难道就这寥寥几句话就能起到什么作用吗?当然不能!不过这却可以警示人们防微杜渐,警告不要任自己的不良习惯得到发展,从根源治起,从而减少犯罪率。

因为,人的恶性不是从下就有的,就是因为不注重一些小细节从而发展致成。例吸烟――吸毒――贩毒,偷窃――抢劫――伤人。如果在他们吸烟和小偷小摸时就杜绝了它们的恶习,那犯罪就从根源杜绝了。

三、措施

“世界上解决问题的方法永远比问题多。”现象出来了,根源找到了,措施当然是雷厉风行的“打前阵”了,想各地开的法律讲堂,提高着民众的法律意思,各地的反黑活动,抓捕了那些社会的蛀虫。还有像我一样的人,用作文的方式诠释着法律的重要性,如果这一切的一切能让法治观念能走进群众的心里,那么我想我写着篇文章,也不为徒劳了。

我们身边处处都有法律,而法律帮助我们在一个良好的环境里快乐成长,如果有人违反了法律,便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可是人民的法宝。例如,在五福家园社区,便发生了一件事。有一个老人跟他的子女住在一起,由于家中房子小,便让老人在阴冷潮湿的地下室睡觉,老人受不了了,便去找儿子,儿子非但没良心发现帮助老人结局问题反而把老人大骂了一顿,邻居们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一个老人大半辈子都是为了儿女辛勤劳作,而老人老了,便把自己的父母像垃圾一样丢在阴冷的地下室太不应该了。最后,经过邻居们调解,终于让老人回到了家里,可儿子本性未变,还是经常辱骂老人,邻居们看不下去了,终于拿起法律的武器警告老人的儿子,如果儿子不赡养老人,便告上法庭。这场风波才得以结束。

听了这件事,我气愤急了,老人老了但她大半辈子的辛勤劳作是为了儿女,而那位儿子呢,居然做出这样的举动。父母无时不刻不在关心你,“儿行千里母担忧”,妈妈那么爱子女。大诗人孟子也写过一首诗“谁言寸草心,报的三春晖”成了千古流传的名句,因为,它写的很好,我们一点点孝心哪能报答母亲对我们广如大海的关爱?哪能偿还母亲对我们的付出?如果一天我的母亲老了,我一定会用自己的爱去善待她报答她。而这一次这位儿子是由于法律威严下照顾了母亲,看来法律在我们身边,无时不刻地存在,法律是好公民的大活宝,而又是无恶不做坏人的克星。

法律在我们身边,有法律的世界是美好的,看来我们是离不开法律的,法律帮助我们快乐的成长!

漫画里,一位家长挺直了腰板,用手直指孩子,训斥其“笨得像猪!”而身手敏捷的“法律小伙”挡住了其中间善意地提醒家长,“不要违法哦”,其要旨不言而喻:青少年教育要依法而行,法律为青少年保驾护航。

家风之学说在中国文化历史中源远流长。古有《曾国藩家书》中的“看这山,望那山,便一事无成”的殷切告诫,今有傅雷写给儿子的肺腑之言,无不传达了父母对子女的关怀与期许。但并不是每一个孩子的父母都是大文豪、读书先生,急切有时甚至粗鄙的批评和教训会伤害还未成年的幼童,更严重者会导致孩子丧失其独立的人格与尊严,成为这个社会隐形的伤疤。即使长大成人,内心也会还有悲观的阴影,家长的恶语相向,拳脚相加无意之中扼杀了一朵幼嫩的花。

孩子们需要法律。

我国宪法规定,监护人对未满18周岁的孩子具有抚养权、监护权、教育权,但这就代表了家长可以无视法规,肆意辱骂孩子吗?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孩子根本不懂得拿起法律来保护自己。因此,健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给位重要。去年,一则15岁的女童自杀于家中的新闻让人痛心。这个女孩因为多次上网,母亲对其拳打脚踢,还将她送进教管所,最后女孩终于丧失了生活下去的勇气和希望,带着无尽的.屈辱自杀离世。女孩的母亲也绝望大哭,后悔自己曾以非人的方式教育女儿。但谁又后悔药卖呢?如果女儿的惨烈遭遇被邻居看到,有人向相关部门举报,根据相关保护条例,能对这位母亲的教育做出警告、严惩的话,悲剧就不会出现了。女孩不懂得为自己的生命做出保护措施,那么法规的实施更加必要。

家长们需要法律。

大多数中国人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处于不知情的状态,则也就造成了家长不管不顾,唯我独尊的教育理念。凭借其经验之谈和“我都是为了你们好”的理由肆意伤害孩子。“法令者,治之具”唯有家长知法,合理管教孩子,像上文的悲剧才不会重蹈覆辙。

只有点亮法律这根火柴,光明才会照耀孩子的明天。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倘若没有纪律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每一个公民必须要做到的,而对于公民来说,惟有能自觉地做到遵纪守法,才可能获得最大的生存自由。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有的同学不遵守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

某小学五年级学生王某,成绩优秀,还是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有同学提议他拿这10钱去打电子游戏机,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了,怎么办呢?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有一次,他去一家超市偷东西,没想到在超市出口处被一位老太太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权益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权益和义务是一致的,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律,调整社会关系,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大到国家的政治生活,小到个人的家庭生活,处处都有法律的身影。

法律的作用也很大,没有语言,人和人就无法顺畅地沟通;没有规则,人和人便无法正常的交往。作为社会的基本规则,法律为我们设定了行为准许,提供了外部保障,维护着我们的正常生活。

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例也有很多。那一天,我和妈妈一同去乐家超市买菜,路上到了十字路口,我看了看红绿灯,发现还是黄色,便大声地对妈妈说:“冲过去啊,我还等着吃排骨呢。”“不行,无论有多么要紧的事,都不能闯红灯,不然会造成不堪设想的事件。”妈妈一下子拒绝了,斩钉截铁地说。

果然,我们才刚走过几米。突然,耳边传来一阵震耳欲聋的碰撞声,我听了,好奇地回过头。这时,妈妈似乎也听见了,与我一样回过头,朝声音来源的地方看去。只见两辆一百一红的汽车相撞在一起,红色的汽车驾驶员在安全气囊的降压下,平稳地坐在位置上,由于冲击力太大,那个人头破血流。

再向白色汽车看去,更加惨不忍睹。白色汽车驾驶员虽然也在安全气囊的保护下,但冲击力太大,安全气囊直接爆掉了,驾驶员竟笔直地从车窗破窗飞了出来,坠落在对面红车子的车顶上,红色车子的车顶被压出了一个大坑。而那位车顶上的人流出的血没过一会儿便把红色汽车的车顶弄得全是血,红色在血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刺眼。远看,仿佛车顶上是一片血泊。

不一会儿,救护车来了,抬走了那两个人。人们也渐渐散了,但印在地上的血却更红了。

每每想到这个场景,我都会心头一震:真是太恐怖了,从今以后,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发生事故。

从我懂事开始,我看得最多的不是中央少儿频道,而是中央十二套的社会与法频道。一开始,我看法律频道完全是被逼的呀!一个四五岁的天真小女孩,每天都在看不是这个年龄段的法律频道!真不知道我是怎么熬过那段日子的?

我常说:“妈妈,我要看动画片啦!”

妈妈倒一点儿也不顾我,头头是道地说:“动画片有什么好呀?想我小时候呀!在农村里头,哪有什么电视可看啊……总之呢,你呀,从小就要学好法律,长大了,我可要你当个律师!受人尊敬又能保护好自己!”

不过,那是我并不知道所谓的“法”是什么,便又去问妈妈去了。妈妈的回答至今我还记忆犹新:

“这个嘛,哦!法律就是真人版的柯南捉坏人,法律呀,就是好老师教育坏学生……”哦,明白了。

我纯真美好的童年呀!就这么被法律给“侵略”了!

我六岁时,过新年了,爸爸给了我两百元的红包,让后又说:“馨馨,你还小,这钱就我帮你保管吧!”老爸肯帮我保管,我当然满口答应呀:“好呀好呀!”于是,我的压岁钱便在我“年少无知”下,被“万恶”的老爸给“骗”没了!当我明白这场骗局时,我便立马跳上床,拿了根筷子对爸爸大叫道:“老爸!你已经犯了中华人民压岁钱法第123条中的第4例‘骗压岁钱罪’!”

我这突然的一说呀,可让一旁的小姑笑的合不拢嘴:“弟弟呀!你可‘犯了大罪’了呀!呵呵!”

老爸一听,也是哭笑不得的。而我,认为有小姑给我撑腰,便也是自信心满满的,十分骄傲!

上小学后,我用电脑一查,才知道: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它的实施就由国家来保障。法律是人民盾牌,用以保护该国的生命财产等,使其能够平安自由幸福地生活。看完后我真是大跌眼镜呀!这和好老师教育坏学生好像没什么关系吧!

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执迷不悟的人呀!快快清醒吧!大家一起联手创造一个美好社会吧!

说到法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总感到很神秘很威严,好像跟我们毫不相干。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和约束我们大家的行为。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法律法规的存在,才让我们的社会变得和谐有序。

做为一个当代的小学生,法律也在一直保护着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安全法》等等,都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前几天看今日说法这个节目,有一期专门讲未成年人受到家庭暴力的案子。有一个小男孩龙龙,今年9岁,龙龙的爸爸在他4岁的时候不知去向,龙龙的妈妈从5岁开始经常打他,每次都是因为一些小事情把龙龙打得遍体鳞伤,最严重的一次是拿剪刀把他的耳朵剪下一块。看着电视里的龙龙哭泣的样子,挨饿的场景,我很同情他,觉得这个妈妈太可恶了。最后因为屡教不改,法院剥夺了龙龙妈妈的监护权,把龙龙送到了SOS儿童村。在那里,他有学上,有新衣服穿,整个人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每天开开心心的生活。法律对于各种侵害我们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都会让他受到法律的严惩。让我们始终处于被抚养、被保护、被教育的地位,让我们都能快乐的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童年。

大河报上还有这样一则新闻,妈妈因为出门去做头发,把才四岁的女儿独自留在家中,谁知道家中失火,把小妹妹活活烧死了,看到这个新闻,我和妈妈心里都十分难受,不该消失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只因为她妈妈的监护不到位,难道她不知道不能把才四岁的孩子一个人留在家里吗?

还有就是过年的时候,总是有许多小朋友自己去放鞭炮炸伤手的,炸伤眼睛的,还有把鞭炮扔进窨井盖里被炸飞的……这都是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不强,也没有大人的陪护造成的。安全是和我们紧密相连的,不注意安全随时都可能出事故。即使平时我们上学放学的路上都要遵守交通法规,不争不抢,不闯红灯,不能只顾自己的方便而去不遵守交通法规。我们一定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在人的一生中,有着许多互相对立的力量: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美善和丑恶的交织就有了法律。提起法律一定有许多人会觉得它是多么的威严、崇高、公正。但是我却认为法律还有些缺陷。

例如:有一个走在路边的人,他用头撞车自杀,这明明一点都不关车主人的事,但是车主却要对此负责。我觉得这非常不公平,明明就是那个人自己要自寻短见,车主只是把车停在路边,他自己用头撞着自杀,又不是车主开车去撞他,可车主却要给他的家人赔偿。可能有人会说:“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如果车主不把车停在路边,还会有事吗?”但是我却会反驳他们:“车停在路边的临时停车场天经地义。而且这位车主不把车停在路边,就不会有其它车吗?凭什么让车主负责?如果是你,你会怎样?”我觉得这条法律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还有一条法律是:有精神病的患者,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觉得这条法律非常荒唐,精神病的患者竟然可以随心所欲,杀了人还可以若无其事的度过。精神病患者真的不用受法律的制裁吗?这场辩论也持续了很久。我同时也认为,精神病患者需要法律的制裁。如果是并不是有意杀人可判1年以上20年以下;如果是无意偷了别人的东西可以判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比较轻微的还可以不用判刑……总而言之,精神病患者是需要法律的制裁的,但要比正常人制裁的轻。

法律真正要做到“法网恢恢,人儿不漏”还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我希望有人能将法律这条网修补好,抓到那些“漏网之人”!只有这样中国才能成为真正的法律之国。

“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千百年来一直警醒着世人。历朝历代都有国民需遵守的法律,经过学校这次纪律大会后,我深刻体会到了法的含义。法律如一盏明灯在我们对社会感到迷茫而无所适从时,它为我们照亮了前进之路;法律如一把锁,锁住了人心的黑暗与险恶,他它让我们看见远方的光明的存在;法律如引路人,把我们从黑暗的世界拉到布满阳光的天堂,它可以净化我们的灵魂;法律如一种镇静剂,可以让人在众多的烦恼中心里变得平静他让我们理性思考。“国有国法,校有校规”,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不可触犯的法律。但在纪律大会中,我听到了许多关于伤害他人的新闻,这些无法无天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因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学习的青少年。他们都说学生就如同一张白纸是纯洁的,没有受到任何的污染,但是现在那张白纸上多了许多黑色的污点,那正是使人走向犯罪道路的罪魁祸首。那些学生可能是因为一句话,一场口角,甚至是一个游戏,但这小小的一件事却酿成大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国家严格的法律就是秩序,而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法律是我们最重要的行为规范,所以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还要自觉遵守法律,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总而言之,生活中不能缺少了法律,它是必不可少的,我们无时无刻都感受到法律无穷大的威力和震慑力。如果在生活中缺少了法律,那么整个社会都会变得人心惶惶,混乱不堪,这是每个人都不希望看到这种结果。你永远不可能实现像《大道之行也》中所说的这“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种景象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们要从生活小事规范自己的行为,应谨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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