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发表论文>论文发表

优秀毕业论文有几个名额

2023-12-08 22:5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优秀毕业论文有几个名额

省级高校优秀毕业生一般是按百分之二十左右比例,具体的名额要根据辅导员的争取名额来看。要是大学毕业优秀生一般一个班是2到3个名额,一个学院有30左右。只要是每年暑假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参加评选。

优秀毕业生作为毕业班中最优秀的一批学生,必须具备好的品质以及优异的学习成绩。优秀毕业生记录于档案,对以后的工作面试,公务员,事业单位录取都是加分项,给他人的印象更好。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两次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

2、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一次,院级优秀学生两次。

3、基础理论扎实,各学期平均成绩和毕业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毕业论文或毕业答辩优秀。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达到国家锻炼标准良好以上水平,身体健康,体育达标成绩优秀。

优秀毕设一个班一般几个

大学毕业设计优秀每班不超过5个
优秀毕业设计对就业还是有好处的。
本科生的优秀毕业设计是一种荣誉,一般学校教务处规定优秀毕业设计的比例仅5%,一个班也就能评上1~2人,能评上优秀毕业设计也是很不错的了,在就业时,有的公司很关注你的毕业设计题目,毕业设计成绩如何,若你的成绩是优秀会受到公司青睐的。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即"百优")每个人可以参评几次?

这个一般是参评一次,不过如果你没评上,如果学校还给你上报的话,那还可以参评的。详细你可以看看下面的评选办法。祝你成功!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做好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旨在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的质量。
第三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领导下,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其主要职责为:
1、部署评选工作;
2、组织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工作;
3、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
4、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第四条 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出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0篇。
第五条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
1. 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第七条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一般为在评选年份的上一学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评选年度以前两个学年度内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以参评。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
第八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经过推荐、初选和复评后产生。
第九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由学位授予单位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推荐。
第十条 省级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初选名额对推荐论文进行初选。
初选所需经费由负责组织初选的部门自行筹措。
第十一条 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初选出的论文进行复评,复评工作包括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会审定。
第十二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公布。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第十三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并予以公布。在异议期结束之日起60日内异议事项仍未处理完毕的论文不列入批准的论文名单。
第十四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 对已批准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撤消对作者的奖励并予以公布。

相关文章
学术参考网 · 手机版
https://m.lw881.com/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