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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论文评比标准

2023-12-08 14:4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素质教育论文评比标准

优秀论文评比标准

一、参评论文主题鲜明,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实用性、时代性和理论深度。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思路和采取的新措施、建立的长效机制、取得的经验进行理论研究。(50分)

二、论据的选择具有科学性、典型性,充分翔实;论证严谨周密,有较高的前瞻性、指导性;用于实践教育教学的可操作性强。(20分)

三、用词准确、规范,条理清晰,逻辑性强;言简意赅,言之有物,言之有据,具有较强的表达力、说服力。(20分)

四、编排格式规范、完整,引文正确,出处明了。(10)

二、 评分标准(共100分)

1、 文体准确,结构完整,全文4000字左右。

2、 立意新颖,题目大小适度,准确而简洁。

3、 中心明确,论点、论据具有科学性与逻辑性。

4、 有理论基础与事实依据相结合的一般分析与典型分析,数据准确,表述清楚。

5、 能紧密结合教改课题,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

优秀论文评选标准

优秀论文的标准

  一是论文的创新性。论文的创新是答辩委员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因为论文研究存在的价值是你的研究比前人又进了一步,而不是简单重复前人的劳动,固步自封。创新又可以继续细分为理论创新、研究视角创新、增加解释变量等方面,不同阶段对学生论文创新性的标准有所不同,本、硕、博三个阶段对毕业论文的创新性逐级增加,其中博士生阶段基本要求有重大理论创新的。

二是论文的实用性。除了论文的创新性,如果所学领域属于社会科学范畴,那么老师答辩是还会问你,你的论文对解决了什么现实问题呀?论文实用性之所以重要:一方面因为社科的写作逻辑一般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如果论文只有创新性而没有实用性,那么你可能陷入了为创新而创新的困境之中;另一方面如果你的论文没有解决什么问题,那么在研究建议部分应该如何提出建议呢?老师会说,你的研究结论和研究建议完全是两张皮!

  三是论文的流畅性。一方面指论文写作逻辑的流畅。研究的每一个步骤都紧密相连,环环相扣,有的毕业生研究步骤前后不连贯是极其不好的现象;另一方面是论文行文下笔的流畅。要求语句通顺,无病句!

四是论据的丰富性。在文献综述写作过程中,要对已有研究成果做系统性回顾,包括国内和国外两个部分,有的同学因为英文比较差,也就忽视英文文献的总要性,但是老师们最关注的恰恰就是外文文献部分,你却没有!

  五是论文的规范性。一方面,论文的规范性是按照一定规范,对论文进行排版,可以算是对论文的最低要求了!另一方面是不违反毕业生论文管理办法,不出现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如何评价高中综合素质论文评价标准

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在2014年12月16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细节性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可见,在高中推行综合素质评价,势在必行。本文主要谈谈如何正确认识综合素质及其评价问题,同时对评价的方法与保障措施提出建议。
  一、综合素质评价:评什么?
  “综合素质评价,评什么?”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追问:“什么是综合素质?”
  对于“综合素质”,官方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而清晰的界定。“综合素质评价”这一概念,首次出现在《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4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该文件要求,应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同时指出,综合素质评价应以2002年的《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具体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2006年2月,教育部在京召开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研讨会”。此后,“综合素质评价”就频繁地出现在各种文献和文件中,其评价内容也基本定型为六个方面。
  后来,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发生了变化。2014年9月出台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而2014年底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又规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至少有三种不同的理解。
  一是将“综合素质”理解为“非学术素质”,具体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这是绝大多数省的做法。其中,有少许省对这六个方面做了细微的修改:如湖北将“创新与发现”作为其内容之一,而青海增加了“实践与创新”这一内容,浙江则将这六个维度改造为综合评语(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 、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等五个方面。此外,2014年出台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将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分别规定为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和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二是将“综合素质”理解为“学术素质”和“非学术素质”的综合。如北京市规定,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由基础指标(思想道德、学业成就、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和发展指标(个性发展)两部分构成。又如,河北省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模块修习评价、学业水平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基础素质发展评价四个部分,其中基础素质发展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创新与发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
  三是将综合素质理解为德、智、体、美等方面素质的综合。如《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规定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一级指标包括德、智、体、美四个方面”,其中,“德”的二级指标包括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德育学科学习,“智”的二级指标包括学习表现、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体”的二级指标包括健身锻炼、身体健康、体育学科学习,“美”的二级指标包括艺术活动和美育学科学习。此外,《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另一个地方指出,“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
  从逻辑上讲,“综合素质”应是学生各方面素质的综合,包括学术素质(以考试成绩表征的素质)和非学术素质。研究者在考察了国外的综合素质评价以后,发现“基本上都没有把学生的学术能力或者学业成就排除在综合素质之外,而都是把它作为一块十分重要的内容”“把综合素质界定为除学生的非学术能力之外的素质,则基本没有”。[1]如果这样去理解综合素质,那高考就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部分。显然,在现实中,高考并不是,也不会成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部分,而且高考的作用与重要性远大于综合素质评价。基于我国高考及其在教育中的巨大作用这一现实,只宜将综合素质理解为那些通过高考无法测出来的素质,其内容包括“非学术素质”,也包括些高考无法检测出来的“学术素质”。
  二、综合素质评价:是什么?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果综合素质是指高考无法测出来的素质,那在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是不是应该对这些方面的素质分别进行认定,然后再合成一个总成绩呢?目前,绝大多数省的做法均如此。然而,这样做不仅无法准确测出综合素质,还会进一步导致教育的异化,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教师的工作负担。其实,这涉及到教育目的观的问题。
  研究者认为,“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在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独立个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2]但长期以来,“独立个性”在教育目的中蔽而不彰。这或许是我们长期培养不出世界级创新人才的根本原因之一。在今天这个民主、开放而多元的社会中,学生个性的培养必须引起重视,而且必须在考试评价制度中予以确立。而这依靠统一的高考制度无法完成,故综合素质评价必须担当起发现和发展学生个性的重任。  长期以来,我们对“全面发展”的教育作了庸俗化的理解,认为全面发展就是让学生各个方面都得到高水平的发展。其实,全面发展的教育主要是指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教育,让学生接触各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并从中找到自己感兴趣的领域,以此作为自己的终身志向进行深入学习。换句话说,全面发展的教育虽然要进行全面的教育,但并不要求(当然也不反对)学生各个方面都达到高水平的发展,而是希望学生接触全面的教育,进而找到并发展自己的个性。全面发展是个性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但教育绝不能止于“全面发展”,而应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帮助学生实现个性发展。因此,有研究者认为,素质教育即追求人的个性发展独特性与整体性的教育。基于这一认识,该研究者认为,从“本质”上讲,“综合素质评价是个性发展评价”。[3]
  综上,综合素质评价就是对高考无法测出的素质进行评价,其目的是发现学生除考试成绩以外的个性特长。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或者是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只是评价内容的示例,而不是完备的评价体系,或者说是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并没有涵括所有内容。以此为基础,可以对评价内容进行修补。只要是学生身上具备的、高考无法测出的良好素质,都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对象,它可以是学术素质,也可以是非学术素质。比如,如果一个学生古文功底非常深厚,由于有限的几道高考题不足以反映其古文功底,那该学生的古文功底这一学术素质就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同样,假设另一学生特别喜欢生物,在读高中时已经自学了许多大学生物课程,并立志将来要做一个生物学家,但以高中课标为基准的生物高考无法评价该生生物方面的学术素质,因此它也应该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对象。
  三、综合素质评价:如何评?
  进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评价。当前,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上采用的都是“逐步细化再综合”的方式。依照这一思维方式,不论我们在细节上做多少修改,评价中的难题仍旧无解。问题的关系不在于细节性地修补,而在于转换综合素质评价的思维方式。
  首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只能用“优势领域鉴定”的方式呈现。如前文所述,几乎所有省市采用的都是“逐步细化再综合”的方式。这一做法表现上看全面、合理、操作性强、逻辑清晰,但它只是为了领导和管理的方便,没有从学生素质发展的实际出发。
  综合素质之所以无法通过高考来评价,就是因为它本身难以量化,故给出一个分数或等级本身就不合理。而对每一个指标给出分数或等级,然后再将它们进行合并更是荒唐。合并的前提是,被合并的素质具有同质性、可替代性,而上文所说的六个方面(或其它不同的维度)的素质不具备同质性,更不具备彼此可以相互取代的特征。比如,一个学生“思想道德”存在问题,我们不能以“学习能力”强来弥补。
  另外,勉强合并的结果是掩盖了某些优良(或不良)素质。假如一个学生因舍己救人获得了“道德模范”的称号,那他“道德品质”这一维度按理讲就可以得100分(或“优秀”),但其它五个维度均没有突出表现,因而只能得60分(或“合格”)。最后综合起来,其综合素质只有66.7分(“合格”的水平)。一个被评为“道德模范”的学生,综合素质只是合格,显然不合情理。这不是因为其综合素质低,而是因为我们的综合素质评价是采用了求高求全的思维方式。
  那到底如何评价综合素质呢?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是个性发展评价”这一思想,我们认为,综合素质评价应该从多个方面去进行,以便发现学生在任何一个可能方面存在的优势素质(或个性特长),因为若仅从有限的几个方面去评价,又假设学生的某一发展优势不处于评价的范围之内,那这一优势就得不到发现,进而会受到忽略或压制。因此,在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不应该将多个维度的评价结果综合成一个总的结果;而应该只呈现学生发展最好的一两个方面,并说明其发展程度。其它方面,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不提及;如果有问题,应该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所在。这就是所谓的“优势领域鉴定”的方式。在对综合素质每一维度的下级指标评价上,也应如此操作。如果某一维度有三个指标,某学生在某一个指标上表现特别好,得了“优秀”,在其它指标上没有不良表现,那该学生在该维度上就应该得“优秀”。换句话讲,如果某种素质人人都有,而且差别不大,那在综合素质评价时就可以不涉及,因为对其进行评价不仅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而且还增加了评价的工作量与难度。
  其次,综合素质评价适宜采用日常观察的方法。综合素质不能通过考试或现场表现检测出来,且是通过长期积累而形成的,多半都表现在日常生活中,那它只能凭借日常观察法来判断。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性的观察时,要注意两类行为:一贯行为和关键行为。这两类行为都能充分证明某种素质的存在。“一贯行为”是指某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一贯表现出来的行为。如果某一学生常年照顾其生病的奶奶,那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说明该学生具备“孝敬”的品质。“关键行为”是“在特定情境中学生主动做出的最能代表某种素质的行为表现”。[4]如果某一学生在上学途中看到一儿童落进了冰冷的河中,他奋不顾身地跳进河里将其救出,这一行为也充分说明该学生具备“舍己救人”的品质。对于这种特定行为,我们不能要求其表现一贯,因为他不会经常遇到类似于“儿童落水”这样的情境。
  其三,对于每一个评价内容,只宜采用质性评价的方式。由于综合素质具有难以测量的特征,所以在衡量每个维度或每个指标对应的素质时,采用分数制的方法行不通,因为我们无法准确判断一个“道德品质”得85分的学生比另一个只得80分的学生优秀多少,优秀在哪里。另外,因为综合素质的模糊性使其评价具有更大的机动空间,假若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采用分数制,就会导致利益相关者(如学生、家长、甚至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分分计较”,进而导致更多的腐败、公平问题。采用等级评价的方式尽管能回避这一问题,但它通常会遮蔽学生的某些素质。如:一个学生在“道德品质”这一维度得了“A”,我们不知道他是因为舍己为人,还因为拾金不昧,或者因为孝敬父母,抑或其它行为而得“A”。掩盖的结果是,高校在招生或用人单位在招工时,无法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来判断学生是否具备某种他们所需要的素质。所以,综合素质评价只能采用“评语评价”的方式,写实性地描述学生的素质及其表现。   四、综合素质评价:如何保证?
  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能否得到真正落实,不仅取决于评价本身做得如何,而且还取决于良好的外部保障机制。
  第一,必须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体系。对于是否应该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体系,让其在高校招生过程中起实质性作用,学者意见不一。有研究者认为,如果将其纳入高考,会加重学生的负担,导致更多教育不公,还会导致教育腐败增加。然而,高考在我国教育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引领”着整个基础教育发展。现实的逻辑是,整个基础教育,均以高考为中心:高考要考的科目,就认真教;高考不考的科目就不教或应付性地教;在高考中占分比值大的科目,就重点教;占分比值小的科目,就一般地教。基于此,如果不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体系,那它就不会受到真正的重视,进而会被虚化。但从各省出台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高考方案看,综合素质评价均没有实现与高考的“硬挂钩”。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体系,在现有的条件下确实可能会招致更多的腐败,但要明白:这不是综合素质评价本身的问题,而是管理制度的问题。因此,为了真正落实综合素质评价,还需要改革管理制度。
  第二,必须建立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人们之所以对综合素质评价有种种担心与顾虑,根本原因在于综合素质评价的信度,而这又源自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如果综合素质评价失去了信度,评价结果自然难以在高考中发挥实质性作用或者被用人单位利用,而且评价本身对学生也起到了“反教育”的作用。因此,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必须建立起完备的社会诚信体系。首先,如果发现学生以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则应禁止该学生在三年内(或其它合适的年限)再次参加高考。其次,如果发现教师、教育管理工作者或其他公职人员造假,则应停止其公职。再次,如果是相应的领导造假或参与造假,则应开除其一切公职。只有如此清晰的界定了造假的后果并严格予以执行,综合素质评价所需要的诚信体系才会形成。
  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对于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造假的学生,不论是由其本人造假还是其监护人造假,都必须给予处罚(如禁止三年之内参加高考);如果姑息了这一行为,将不利于学生的发展,亦不利于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如果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造假而得不到处理,那综合素质评价对该学生和其他学生不仅起不到教育作用,而且还起到了反教育作用。第二,如果某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造假得不到严厉的处罚,则会带来更多的人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造假,最终使综合素质评价千疮百孔,形同虚设。第三,诚信本身就是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部分,如果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学生违背了诚信原则而又不给予处罚,那就等于说综合素质评价违背了自己制订的原则。第四,触犯了诚信规则,接受处罚,这就是法制意识的前身,有利于法制社会的建设和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对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不诚信的学生给予处罚,或许是建立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良好突破口。
  第三,充分发挥“熟人”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作用。所谓“熟人”,就是指对被评价者非常熟悉的人。因为是“熟人”,所以他们对被评价的学生最熟悉,其评价才最真实。正是这个原因,国外非常流行“同行评价”。如果诚信体系和惩罚机制完善,熟人在评价过程中不敢轻易替某些人作弊。同时,为了最大程度地防止“熟人效应”(即评价者在评价过程中为自己的熟人争取不正当的利益),评价过程必须是一个公开辩论的过程,并以相应的方式(如录音或录相)备案。在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熟人”应包括学生自己、同学、父母、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因此,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建立一个由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以及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定委员会。在具体评价时,应先由学生陈述自己一两个方面的优势,并提供证据;然后由评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再经过公示以及申诉;最后发布评价结果。如此评价,不仅操作性强,而且也避免了不同评价主体评价结果合成难的问题。
  所有的保障机制,都需要主管部门做出顶层设计,并以政治的力量加以保证,而不能仅仅依赖某些学校、某些地区进行试点,因为这些保障机制涉及到整个社会的问题,而不是仅涉及某些学校、某些地区才存在的问题。

评选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我整理的评选方案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鼓励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献身我校教育事业,弘扬正去掉气,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带动全体,特制定《常州市郊北中学20xx年教师节评选表彰办法》,表彰20xx学年度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优秀教职员工,具体办法如下:

优秀教师评选方法

(一)评选范围:

具有六年以上教龄、本年度满工作量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好的师德修养,在工作中能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安排,能与同志团结协作,在本学科中有较高威望。

2、具有中学中级教师以上职称(含中级职称),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精通业务,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在教法研究、学法指导、教材建设中成绩突出,或在专业建设和发展上有独特见解,并起到指导、示范作用,取得明显的成效,

3、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着作(包括编写教材、教参等)。或当年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或出版论着、在市级以上论文评比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4、三年内在市级以及市级以上范围开过公开课、示范课,或在上述范围内介绍过自己的教学改革经验、体会,或在校指导青年教师并有显着成果。

5、三年之内有毕业班教学经历,并在当年中、高考中成绩名列年级前矛。

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法

(一)评选范围:

在本校连续担任三年(含三年)以上班主任或担任过五年(含五年)以上班主任,且本年度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2、热爱班主任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

3、尊重学生,作风民主,讲究工作方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班级工作成绩显着,受到学生尊敬。

4、认真学习班主任工作和班集体建设理论,注意及时掌握学生情况,能和学科教师密切联系,经常家访,主动与家长、学生加强沟通。

5、当年度在校级以上介绍班主任工作经验,经鉴定班级管理工作有成果,班主任工作有特色。

6、当年度举行过校级以上公开班会活动,且效果好。 或一年中,班主任工作理论研究文章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交流或获奖,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上发表一篇。

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方法

(一)评选范围:

在本校工作满三年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工作量饱满,全年满勤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有较好的团结精神和协作意识。

2、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主动承担工会、团委等方面的工作。

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所带班级、班团支部被评为先进班集体或校优秀团支部。因学科原因未当班主任的青年教师,应在所带集训队的辅导竞赛工作中成绩突出。

3、当年度教育教学论文在校级(含校级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

4、在校教学常规检查和青年教师各项比赛中成绩突出,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在当年校内组织评优课活动中,或在公开课、汇报课中评价较好。

5、有过高三教学经历,且在当年高考中成绩显着。

优质服务奖评选方法

(一)评选范围:

具有六年以上工龄或教龄、从事行政工作的全校行政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职业教育,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师生中有较高评价。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服从组织工作安排,有较好的团结精神和合作意识。

3、工作积极肯干,兢兢业业,并有创新的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工作实绩显着。

4、熟知管理工作的业务知识,注重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当年中所分管工作或所任工作无较大差借,无事故。

5、当年工作成绩突出,有特色。

年度贡献奖的评选方法

(一)评选范围:

全校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本年度在大市评优课大赛中获一等奖的教师。

2、本年度在省评优课中获二等奖以上的教师。

3、本年度指导学生在省级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全国获二等奖的教师。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年级推荐。

2、校考核小组评定审议。

一、目的:

为了激励全园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反思教育教学实践,交流教育教学感受,提升教师专业学习水平,帮助教师树立反思意识,培养掌握反思能力,掌握反思方法,促进教师反思习惯的养成,同时为老师们提供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专业水平。

二、参赛对象:

全园教师

三、评比内容:

本学期教师自己撰写的的教育教学反思、感悟等,必须是本人真实之作,凡发现抄袭和网络下载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评比标准

1、文章主题突出,观点正确、鲜明,立意新,富有启发性。

2、语言生动,条理清晰,表达流畅,富有感召力,能引发读者共鸣。

3、以亲历为基础,写真事、说真话、抒真情,文风质朴,能于细微处体现真知灼见。

4、结构紧凑完整,不少于1000字。

五、评选过程

过程将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 家长参与 分值占50% 我们会把老师们写的教育随笔以编号的形式每天在微信公共平台投放三篇,所有教育随笔投放完毕,请您选出您觉得最优秀的一篇教育随笔编号发给我们,我们会给本篇教育随笔积分。

2、第二部分 园务参与 分值占50% 看老师是否真实反映在幼儿园教育实践中的经验、感受、体会或针对幼儿园教育实践中的问题表达自己的意见、见解。

六、奖项设置

1. 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 我们会将评选出来的优秀随笔以展板的形式展出在幼儿园大厅。

七、评比时间: 20xx年10月份

一、评选目的

为了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德育工作队伍,落实学校的德育工作目标,让一批优秀的德育工作者迅速脱颖而出,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将于每年9月,进行“优秀德育工作者”的表彰活动。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1、现任班主任老师、年级组长、年级德育专干以及教育处专职德育工作人员。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人数不超过8人;

2、已担任过班主任工作、年级组长或德育专职工作人员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师德高尚,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2、按时上交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不无故缺席,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给班主任和班级的各项工作。

3、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德育管理的新思路,撰写德育科研论文,至少有一篇在校刊或者德育论文集上发表。

4、注重班集体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教育效果显着,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和示范性。

5、德育工作测评中总优秀率均达到80%以上。

6、班级学习成绩位于同类班级前列。

7、满足以下条件者优先

⑴ 班主任所带班级被评为市级先进班集体;

⑵ 一年内在学校德育工作绩效期终考核中至少有一个学期综合等第为第一等或者综合评分在年级前五名(如该年级教学数不满15个则按年级教学班实数的三分之一核算)。年级组长和年级德育专干以及教育处德育工作人员至少一个学期在学校德育工作绩效考核中评为第二名或者获得区级以上集体奖项;

⑶ 德育论文至少有一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级及以上奖励;

⑷ 德育工作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8、一票否决条件:

⑴有学生触犯法律的情况;

⑵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者;

⑶一年内在学校德育工作绩效期终考核中至少有一个学期综合等第为第三等或者综合评分在年级后五名(如该年级教学数不满15个则按年级教学班实数的三分之一核算);

⑷由于工作能力、工作方法等导致班级、年级、学校发生重大违纪事件或安全事故,后果比较严重的。

四、评选办法

推荐评选工作按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进行,做到三公开:条件公开、推荐评选过程公开、推荐评选对象公开。

具体办法如下:

1、个人申报。

2、教育处审核。

3、行政会议确定:根据相关评选标准及各组推荐情况确定名单。

4、公示:名单确定后,在校内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署名举报。

五、奖励待遇

1、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2、优秀德育工作者颁发奖金1000元;

六、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为了更好地做好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明确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从而起到激励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发挥教师队伍中先进示范带头作用,树立教师典范,特从德、能、勤、绩等四方面制定学校优秀教师的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本校教龄满一学期以上的,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德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参评教师须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以上。不从事第二职业,凡从事第二职业者不得参加学校先进教师的评选。

2、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和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坚持素质教育思想,全心全意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师德良好,在同事间不散布不利于学校的言论,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以大局为重,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维护学校威信,不与家长和同事发生矛盾,与人为善。

3、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均取消参评先进教师资格。

(二)能

1、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有开拓进取精神,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学科教学改革,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所教班科班风、学风好,教学成绩达镇平均水平。

2、有较强的课堂教学管理能力,课堂纪律良好,无乱堂、无瞌睡等。

(三)勤

1、积极参加市、镇、校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教研活动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听课节数达到增城市教育局教研室规定的标准。

2、发扬主人翁精神,爱校如家,关心学校事务,积极配合班主任(科任)、其他教师做好班管理工作和学校每项工作。积极为学校分忧解难,乐于接受分配的各项工作。

3、各种资料按时上交完成,书写良好。凡迟交和不交者,不能评为先进教师。

4、应积极参加学校或科组安排的工作,并能出色完成,凡对学校或科组工作不积极参加,不能评为优秀。

(四)绩

1、教育和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对全校教育质量、教学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每月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所任教的学科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学期初制定的学科质量目标。

2、每月备改检查被评为优秀,在全组教师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3、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热爱学生,特别是对待后进生,要满腔热情地关心和爱护,使学生能健康地成长。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三、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操作,民主管理。

2、每年度评选一次,按程序操作。

3、评选出的优秀教师给予当年度优秀教师称号。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优秀教师申报表》(附表),并上交个人优秀事迹材料和有关印证材料。

2、学校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确定符合条件的参评人选,并综合确定初步候选人。

3、学校对初步人选的事迹在学校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全校师生的意见。

4、学校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最终确定“优秀教师”人选,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当选,公示期如有异议者,学校将按有关程序处理。

为了更有效的发挥班级管理的作用,满足及适应广大家长的教育需求,为家长提 供更完善的优质教育服务。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将在我校正副班主任队伍中实 施“阳光好搭档”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调动班级教师积极性,发挥班级管理整体最佳效能,满足家长教育需求,更好实 现办人民满意学校。

二、主要原则

分工协作的原则;资源整合的原则;责权利有机结合的原则;责任均担的原则。

三、考评细则(常规100分+班级成绩(附加分)

考核项目标准具体要求自评分组评分校评分

工作目标目标一致

(20分)班级工作目标一致(1分)能依据班级工作计划配合搞好班级工作(1分 )

工作职责

组织活动

(10分)正副班主任能共同组织,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

日常管理

(10分)班级管理工作有序

主题环境

(10分)班级环境布置整洁、美观

收费工作

(10分)收费工作有秩序,无差错

安全工作

(10分)互相协助,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家校联系

(10分)经常性与家长沟通,家访工作完成好

表册填写

(10分)各类学籍册、成绩单等填写完整美观

师表形象

(10分)仪表端庄,谈吐文明,树立良好形象

工作成效

班级荣誉在校内各类比赛中表现突出,获各类优胜班级称号,按国家、省、市、 区、校(5、4、3、2、1)积分(可累加)

学生荣誉学生获得各类奖励,按国家、省、市、区、校(5、4、3、2、1)积分( 可累加)

合计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意见》和《xx镇志愿服务社会评价暂行办法》的精神,推动志愿服务事业深入发展,引导全镇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以志愿服务的形式投身宜居宜商xx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明素质,现决定开展20xx年度xx镇“21美力日”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时间

20xx年月进行评选(月8日前提交材料,月9—10日评审,月11—1日网上公示),在月21日进行表彰。

二参评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20xx年以我镇涌现出的志愿服务星级个人、集体、社会支持单位和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家庭,特别是在讲明树新风、关爱新莞人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传递爱心,奉献社会”春运志愿服务活动、城市明微笑志愿服务岗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各类先进代表。

三奖项设立

设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奖和星级志愿者个人奖两类奖项。

先进集体奖设“xx镇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奖”。

星级志愿者个人奖设“xx镇五星志愿者”、“xx镇四星志愿者”、“xx镇三星志愿者”、“xx镇二星志愿者”和“xx镇一星志愿者”。

四参评条

(一)xx镇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成立1年以上,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凝聚力强;开展志愿服务活跃,服务水平高,受到普遍好评,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志愿服务集体。服务成效突出,社会影响力较大;志愿服务集体年度志愿服务小时达48小时以上。

(二)xx镇星级志愿者

参加认定的志愿者必须在xx镇志愿者协会或各志愿服务站(队)登记,并在xx镇志愿者协会注册。其累计服务时数需达到《xx镇志愿服务社会评价暂行办法》中星级志愿者要求,并能提供相关的志愿服务记录(“i志愿”系统记录)。;

《xx镇志愿服务社会评价暂行办法》中星级志愿者要求如下:

一星志愿者0小时;二星志愿者60小时;三星志愿者100小时;四星志愿者200小时;五星志愿者00小时。

现五星志愿者称号可重复申报,如以往年度已通过认证为五星志愿者,在20xx年度服务时长满00个小时,可进行重复申报。

五星级志愿者推荐名额

如果所属站(队)的志愿者在没有领取到东莞注册志愿者(义工)登记证或没有在“i志愿”系统注册的前提下,但参与志愿服务次数多、热情高。各站(队)应按以下规定推报数量:xx镇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中,建有志愿服务站的成员集体推荐星级志愿者不超过6人,建有志愿服务队的成员集体推荐星级志愿者不超过人。(注:各志愿服务站(队)只可推荐一至三星志愿者)

六评选程序

(一)申报与推荐

月8日前,各志愿者、服务站(队)可在xx镇团委网站或到xx镇团委xx志愿者协会微信订阅号下载表格,或发送短信“邮箱地址”到手机179887774索取电子表格,个人或团体填写好表格后,将电子表格发送到邮箱:shilngzhixie@126,将会依据评选条,在本组织(单位、地区)公示后申报推荐。

(二)审核

月9日,镇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产生候选名单。

(三)评议

月10日,镇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对正式候选对象进行评选,确定拟获表彰名单。

(四)公示

月11日—1日,镇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评审后的拟表彰名单在订阅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天)。对在评选过程中确有问题的参评者,取消参评资格。

(五)报批

月1日—月17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审批。

(六)表彰

月21日,镇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下发,对评出的先进集体和星级个人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志愿服务是广泛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是展示我镇志愿服务事业成就、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各志愿服务集体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广泛动员符合条的志愿者参与评选表彰活动,严格按要求认真、细致、及时做好本单位参评对象的材料收集、整理和统一推报等工作。

2、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要围绕社会管理的各个领域,结合推动我市创“三优”、实施“三关爱”、推动“三转变”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工作重点项目、活动和各地特色项目、活动,要着眼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积极引导和推荐各行业、各社会领域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积极参评;要确保参评对象的事迹材料真实准确、生动翔实,确保参评对象政治过硬、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

3、树立典型,扩大宣传。各有关单位要以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挖掘和树立一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有效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影响力,激励更多社会公众积极加入到志愿者行列,推动xx镇志愿服务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一、评比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主动,善于思考,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独立完成学习任务并带动同学共同学习的先进事迹。化吉班级成绩前5名,学年成绩在学年前50名。

2、热爱祖国、热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积极维护集体合法利益、以自身才智和技能为集体做贡献的先进事迹。

3、孝敬父母,尊敬师长,言行文明有礼貌。自尊自爱,谦虚谨慎,真诚待人,有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生活情趣和尊老爱幼的先进事迹

4、化吉实事求是,诚实守信,言行一致,有善于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和乐于助人的先进事迹。

5、化吉热爱劳动,勤俭朴素,在劳动中任劳任怨,积极肯干的突出事迹。

二、评比流程:

各班学生根据条件民主推荐-------班主任、任课教师与学生唱票选举-----年级主任、学生处审批化吉-----主管校长审批----校长办公室研究决定----公示

广东教师申高论文要求

一、评审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评审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条件,引导广大教师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评审工作要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学校要在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的基础上,将教师职务制度与聘任制度结合起来,淡化评审,强化岗位聘任,增强岗位意识和职责意识,积极推行竞争上岗。通过转变用人机制,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三)考核是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要强化教师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的考核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连续两年及以上考核优秀的,可以优先晋升;对当年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申报推荐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各校要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小组,并报局审批。规模较大的镇乡可按初中、中心小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小组原则上由校长、党政工团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 (四)加大对薄弱和农村山区学校的扶持力度。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长期在农村山区学校任教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晋升教师职务。同时,要加大对薄弱和农村山区学校的支教力度,从今年开始,凡晋升高级教师职务的,年龄在40岁以下的教师必须有支教的经历。从2006年起,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时,必须有在农村支教一年的经历;城镇中小学教师必须有在农村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经历;重点中学教师有在相对薄弱中学任教或支教经历。 (五)结构比例问题。今年,各单位须重新报批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具体方案。对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仍按规定分配指标;对已超过规定比例的单位, 继续实行评聘分离的办法,先由单位提出具体的评聘分离方案,报教文体局和人劳社保局各一份备案后,再按适当比例分配计划外指标。凡是计划外指标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者,须与本单位签订同意评聘分离方案的意见书,并与评审材料一并上交。 二、评审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申报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职务的人员将逐步要求取得相应专业(工种)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 (二)学历、资历条件。今年计算学历、资历的时间截止到2005年12月底止。 高中教师的合格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45周岁以下的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小挂中高)教师职务的,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所具备学历的专业必须同申报晋升职务的专业相一致或相近,否则一般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对已参加合格学历进修学习或研究生课程班学习一年以上,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可视同具备规定的学历。从2006年起,各类《专业证书》不再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 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合格学历的,在推荐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允许将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相加,但申报高级职务的,任中级职务的总年限不得少于5年,且取得规定学历后的任职年限不少于3年;申报中级职务的,任助级的总年限不得少于4年(小学高级等系列为5年),且取得规定学历后任职年限不少于2年。 对要求转系列的人员,允许变动工作前后的任职时间相加,但对低系列转高系列的人员(如小学转到中学),其低系列的任职时间折半计算,并应达到高系列所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要求,同时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破格晋升要求。具体条件仍按浙职改办[1992] 2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的教师,必须符合省、市规定的破格条件,才具备申请晋升高一级职务资格。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年限双破格”申报高一级职务资格。对符合提前推荐晋升高一级职务资格的对象,其任职年限只能提前一年。 (四)说课和论文要求。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含小挂中高)者均需参加说课考核和论文答辩。今年的说课考核工作仍由各校负责组织,论文答辩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送审论文两篇,每篇论文要求达到2000字以上,论文的内容必须与所任教学科专业相同(班主任、校级领导可有一篇是教育管理类)。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05年7月底前在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的(不含非法刊物、准印刊物、内部刊物、各类论文集、港澳出版刊物等),或者是论文评比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指地市级以上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对已参加2004年论文答辩,并符合2005年送审论文要求的,其结论仍有效。晋升中级职务的教师,须送交任现职以来论文一篇,字数在1500以上,并在有关专业性刊物上发表,或者是县(区)级以上获奖[指县(区)级以上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县(区)级二等奖及以上,市级三等奖及以上,需附有效证明或文件复印件]。 (五)普通话水平要求。仍按浙语[1999] 5 号文件规定执行。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均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晋升教师职务的必备条件。普通话口语课或语音课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教学辅助人员应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省人事厅有关文件规定,2004年以前(含2004年)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95/98&INTERNET)》(新二级证书),有效期统一截止到2005年底。从2006年起,凡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需具有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三级证书或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2个以下模块考试合格证书。 (七)继续教育培训要求。从2005年开始,按《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每年72学分),包括校本级培训。今年,心理健康教育进修暂不作要求。 (八)教学工作量及班主任要求。一般教师教学工作量要饱满,兼任行政职务的必须任教一门学科,学校校级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其教学工作量至少要达到一般教师的1/3以上。学校校级副职和中层正职,团干、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其教学工作量至少要达到一般教师的1/2。班主任要求,由各单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小组视实际情况,自行掌握。 (九)年度考核要求。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和任期考核力度。考核采用量化记分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及评审工作的基本依据。具体考核办法仍按区教文体局金东教人[2002] 141 号文件执行。考核材料不齐者或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能申报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三、送审时间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各类评审材料的送审时间安排: 1、申报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评审材料送审时间9月5日。 2、申报晋升中学高级(含小挂中高)的教师, 论文送审时间7月25日止,8月份由市统一组织进行论文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报小挂中高教师的评审材料送审时间为9月5日,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评审材料送审时间为10月10日。 3、申报晋升中学一级教师的评审材料送审时间为9月25日。 4、申报小学高级教师的评审材料送审时间为10月25日。 5、晋升初级和初定教师的评审材料送审时间11月25日。 (二)送审材料要求 各单位收到文件后,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把关,并指定专人负责。送审材料要求真实、齐全、规范,提供的复印件材料须有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材料都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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