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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论文500字

2023-12-07 15:5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家庭暴力论文500字

浅论家庭暴力
----对“李阳家暴”的关注与法律思考
摘要:随着李阳家暴事件的愈演愈烈,“家庭暴力”这个冷酷残忍的词又再一次走入公众的视野。当前,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家庭暴力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严重地侵扰着家庭的安宁,破坏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并且使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成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因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和保障人权,特别是从法律的角度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全球性课题。
关键词:家庭暴力 成因 法律保护 法律思考
9月4日是个疯狂的日子,“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对外籍妻子KIM实施家庭暴力的消息,在微博及多家论坛疯传,引起众多网友围观。微博中,“丽娜华的Mom”如此解释李阳的名言“我热爱丢脸”: 我热爱丢脸= 我热爱打我老婆的脸。署名“丽娜华的Mom”的网友发微博称:“李阳,你需要帮助。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我担心我丈夫和我家庭的未来。你孩子需要她们的爸爸。我不知道怎么办!”微博中还附有一个外籍女子额头被打肿的照片,以及膝盖、耳朵受伤的照片。在微博上,“丽娜华的Mom”多是用英语在写微博,翻译成中文后,言语比较哀怨,如“It would beeasier if love had just disappeared the minute that your hand struck my face,but it did not. Seeing that you were having make up applied for TV appearancewhile I was in hospital hurts more than your slamming my head on the floor.”(如果爱可以消失在你的手击中我脸的那一分钟,一切将会简单得多,可惜没有。当我在医院的时候你却涂脂抹粉为了在电视上亮相,看到这样的你比你让我的头撞击地面更让我受伤。)“李阳妻子遭遇家暴”的消息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同时又引发了人们对家庭暴力的深刻思考。
家庭暴力已成为全球公害而为世界各国所关注。有资料显示,中国每年有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美国每年有4百万女性遭受家庭暴力;泰国曼谷50%的妇女经常遭受丈夫的肉体摧残;我国台湾地区有20%—30%的上层家庭存在暴力行为。在我国国内,广东省妇联在广州等11个城市1389个家庭进行入户抽样调查表明:有29.2%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其中有79.4%存在丈夫对妻子施暴。郑州市妇联在近3年所接待的上访投诉中,近1/3是家庭暴力案件。只有了解了家庭暴力的成因和现状,才能对症下药,防治并最终根除家庭暴力。
一、 家庭暴力的成因
在我国,一般认为家庭暴力是指以婚姻,血缘和法律关系为基础而构成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折磨或其它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精神和性等人身权利的强暴行为。目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家庭暴力的概念解释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导致家庭暴力的原因多种多样,结合中国的国情,其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几千年的封建残余的男尊女卑,夫权统治思想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夫为妻纲”的古训在一些人的观念中根深蒂固。虽然新中国的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夫权”观念却不是短期内就能改变的。而且“男主外,女主内”的千古遗训一直控制着某些人的思想,在这种观念下,女性的全面发展受到抑制,自然要依附男性;男性自身也认为自己是家庭的主宰,要担起养家的重担,这种思想注定了男性在家庭中说一不二的局面。同时重男轻女思想也在家庭暴力中凸现出来。在遭到丈夫的虐待案例中,由于妻子没有生育男婴或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占相当比例。
2、婚姻家庭个性方面的原因
婚姻质量差,婚姻基础不牢固。夫妻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松散和仇视状态,这为家庭暴力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如第三者插足、二奶现象。当其他家庭成员难以容忍酗酒、吸毒、赌博等恶习的时候,可能采取极端的行为。由于心理变态而发生的家庭暴力,这种情况可分为:无情型变态人格,子女往往成为家庭暴力侵害的主要对象;偏执型变态人格,容易怀疑配偶不忠,并采取暴力行为“教育”。
3、法制观念淡薄,受害者软弱,不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人们的法制意识不强,与家庭暴力形成有很密切的关系,他们通常认为夫妻之间打架不犯法,一般公民认为俩口子打架是私事,说什么:“天上下雨地上流,两口子打架不记仇,白天同吃一锅饭,晚上睡觉同枕头。”往往在夫妻之间打架时,邻里朋友劝上几句了事;而基层干部则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夫妻打架报警,警察来了也是一样,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处理问题上有法不依,缺乏公正力度,导致家庭暴力不仅得不到有效制止,反而助长了施暴者的威风。
4、我国的法律救助略显薄弱
我国现行法律打击和控制家庭暴力方面处于消极和被动状态,虽家庭成员遭受到遗弃、虐待或伤害已纳入犯罪范畴,但这些案件仅是自诉案件,司法机关是不告不理,只有造成重伤或死亡时,司法机关才主动追究,那么,出现重伤以下的案件,由于受害方慑于强者的威性不敢告发,司法机关就决不多管“闲事”。大多数家庭暴力案件告到基层司法部门,均认为“家务事不好管”一劝了之,侵害方不会受到任何制约和制裁,受害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司法保护,回家之后,反遭之报复,迫使受害者忍气吞声,致使侵害者更加有持无恐。
二、 我国目前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制度现状
我国目前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有:《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妇女生命健康不受侵犯”等条文,《婚姻法》中第三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目前,我国《宪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虽然对家庭暴力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但缺乏明确的认定和制裁条款,民法中处罚和赔偿条款依据不足,刑法中没有“家庭暴力罪”等罪名来惩治,以致伤害未达到轻伤以上的无法追究法律责任。这些规定的可操作性较差,对家庭暴力惩治不力,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证据法规则。
三、关于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
1、加强反家庭暴力行为的立法,依法预防家庭暴力。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我国应当从整体上规划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其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增加反家庭暴力的内容和力度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反家庭暴力法》。从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出发,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进行科学的界定和必要的法律干预,加强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健全的法律来预防家庭暴力危害的扩大。
2、发挥警力在家暴中的特殊作用。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我国已经形成了多元化的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机制,这些机构的积极作用显而易见,但配合的不协调,从目前看,为强化家庭暴力行为的处置机制,还有必要强化警察在处理家庭暴力中的作用。现实生活中。公安司法机关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应当依法严厉打击:对已有杀人动机但未着手实施者,可先行治安拘留,实行边拘留边教育。
3、促高社会道德水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树立良好风尚。通过多种教育活动形式加强国民的道德教育,准,制止、减少甚至消除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通过教育,借助舆论的力量,倡导良好的婚姻道德风尚等以制止和消除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使不道德者受到应有的舆论谴责,同时也通过教育使每个人懂得彼此尊重对方的人格和尊严的重要,充分认识到只有尊重别人的人,才能获得别人对自己人格尊严的尊重。另外,通过多种渠道对弱势群体———妇女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教育,使她们提高自身素质,拥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从根本上摆脱家庭暴力。
笔者认为,完善的立法能够为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提供最为坚实的基础和后盾,完善的司法能够为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提供最为有力的执行力保障;有效的司法干预机制能够以法律为受害人擎起没有暴力的蓝天。认真对待家庭暴力的产生和激化,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对待施暴者,并加强对施暴者和受害者的法律教育,家庭暴力就会得以制止,社会也会更加和谐。
参考文献:
1、江珊:《家庭暴力缘何阴影不散》,《兵团工运》,2006年第一期

2、丁海霞:《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及预防》,《解放军健康》,2006年第三期
3、李思奇:《论家庭暴力的特征原因及解决方法》,《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三期
4、张秀玲:《农村家庭暴力探析》,《甘肃农业》,2007年四月版
5、赵丽葳:《关于家庭暴力的立法思考》,《理论研究》,2005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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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一个人,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做人的准则,人对于自己的言行,应该有一个底线,这个底线是需要每个人自己坚守的,越过了这条线,一个人便很难再称做一个纯粹的人了。我个人的理解是,在任何情况下,一个人都不能侮辱他人、欺凌他人;以任何借口,一个人都不能以暴力侵害他人,更不能肆意残害他人的性命。这是做人在行为方面的一个底线。在言论上,人同样有一条不可逾越的线,即:不可以无中生有造谣毁谤,不可以诬陷栽赃血口喷人,如常说的牵扯到别人的亲戚,这是做人在言论上的一条基线,也是底线。一个人,如果在言行上越过了这样一些线,他即使还算人,也已是个残损的人了。
当然,人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社会又是十分复杂、有时甚至是很凶险的。为了避难,一个人难免要说些谎;为了活命,一个人也有可能去栽陷他人。在这时,制人于死地的事是万万不能做的,这是在非常情况下做人的一道底线,越过了这条线,一个人就不配被称做人了。
回顾历史,我们社会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况是:在一些很冠冕堂皇的旗帜口号下行残忍之实。比如在“公有制”和“革命”的名义下剥夺个人的合法财产;以“坏人”、“犯罪分子”为借口毒打人、侮辱人,甚至不经过任何合法的审判和逮捕程序就将人野蛮地处死。仿佛一个人一旦成了“坏人”、“反革命”,成了“犯罪分子”,便不再拥有丝毫的人权,便可以任人虐待和处治。“文革”中的种种残暴、种种灭绝人性的行为,以及今天我们仍能经常听到看到的对待“坏人”、“犯罪分子”甚至仅仅是犯罪嫌疑人的凌迟,都是这一思想的具体反映。在这样一种传统下,我们首先应该在全体国民中确立这样的一个最为基本的观念:即便是“坏人”,他也拥有他做为一个人所享有的一些最基本的权利,他所做的坏事、他所犯下的罪行,我们应该以法定的程序按法律明确的条文对其予以“法办”,而不能随随便便象一群流氓一样对其施行苦肉计、实行粗野的“人治”。这又是一条线,不过这是一条要求政府和国民一同来遵守的线,越过了这条线,即便不会出现“国将不国”的情况,这国也必是一个无法无天弱肉强食互相践踏人人自危的“国”了。“文革”的历史已经再充分不过地证明了这一点。
随着进一步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我想起了鲁迅在自己的一篇文章里说过的一段话,其大意是这样的:一个人应尽可能地做一些既利人又利己的事;若不能,则尽量做一些利己却不损人的事;若还行不通,则做一些虽损人但利己的事;只有损人而不利己的事,他是坚决反对的。鲁迅历来是被我们的社会做为精神文化方面的旗手看待的,他的许多主张,也往往被认为十分的激进和有叛逆性,可是他对新式青年的要求、他为生活在传统社会中的新人开列的“为人处事大纲”,其底线竟至于此,这是很耐人寻味的。
至于说一个人怎样才能守住做人的底线,看来我要交白卷了。人生险恶,我连自己也说不准,是否能守住这条线。我只有一个大概的猜测:吃“人奶”长大的,或可守住做人的底线;吃“狼奶”长大的,要守住这条线,恐怕要好好经历一番灵魂的生死搏斗。另一方面,在一个有充分人权保障的社会,一个人比较容易守住这条线;而在一个肆意践踏人权、把人不当人的社会,要守住这条线,则似乎唯有把尊严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人才能做到。
第一次写了这么多,有些感慨吧,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底线,通常是说者无意,听着有心,所以尽量要以考虑别人的尊严为主,连岳先生写的《作为底线的尊严》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话:“越多考虑人的尊严,越容易进化成善法,刑法越人道,法律越容易得到尊重”。可能说的远了,但是未尝不是我们现在年轻人说要注意的地方。

做人的底线

底线一:看不准的人,也不要轻易得罪。不善做人,总容易得罪一些人,而得罪一些人,就会给自己留下大大小小的一堆障碍物。这是许多人最苦恼的事。但是如果你精于观察,不以一时难受为难受,而是多以“和”字为上,就会为自己谋得最佳的取胜点。轻易得罪人是做人之大忌,人不得罪,才是做人的成功底线。
底线二:别总想与人较劲是智举。有些人总喜欢摆出架势与人争高低,仿佛嘴上胜人一筹,就把对手赢得一个稀里哗啦。其实,这是莽人所为,也是一种成不了大器的十足表现。真正善于做人者,总是以避开与人较劲为上上策,这样一则护住了别人的面子,二则稳住了自己的情绪。因此,这条底线则绝对不能丢掉的。
底线三:走走看看,看看走走,就可不跌倒。做人不是一件简单的如同吃吃喝喝的事,而是蕴藏着各种判断的方法和走路的策略。这就是说走得稳,必须先看得准,才可能不跌倒。为什么有很多人容易跌倒在自己的人生路上,大概不知道这条做人底线的重要性,而是只知道冲、冲、冲。
底线四:必要时学会绕上几个圈。世上之事,有时乱如麻,而且绝大多数时候让你理不出头绪。因此“直来直去”的方法是万万不行的。你必须开动脑筋,学会多绕几个圈子,用“迂回曲折”之法逼近你的目的地。做人需要这条底线,以防硬撞到南墙上。
底线五:想大问题,弃小问题,才能成大事。你一生渴求的事情有大有小,同样,在你的周围也会存在大小不同的事情——有的让你心烦,有的让你冒火。你所要持守的做人底线则是“想大问题,弃小问题”,才能不会因小失大,从而干扰自己心中的“成功地图”。
底线六:你有一堆聪明,我有十分智略。人人都自以为聪明,但不一定人人都有内在的智略。智略可以战胜小聪明,更可以打败假聪明。善于做人者的底线是:失去外在的聪明,激发脑中的智略。即使遭遇十万火急之事,也必须用脑子“过滤”难题,找到真正的应对之策。
底线七:力戒染上是非,否则劳心伤神。是非如同一团浆糊,能缠绕你的手指,甚至折磨你的身心。有些人总是在是非圈中摸爬滚打,殊不知最后被累得筋疲力尽,还是一事无成。所以“力戒染上是非”,是做人轻松的一条不可或缺的底线。
底线八:办事“点到为止”胜过“死缠烂打”。 做人绝对离不开办事,而办事不是只动手脚不动脑子,应当在大小关键处都有几套真功夫,做到“点到为止”,千万不可在力所不及的事情上“死缠烂打”,否则打烂的只是自己,这条底线绝对可以让你出小力气办大事。
底线九:一生最可悲的是失去“自我角色” 。人生之悲,不在于每天为自己的目标缓慢前行,而在于失去“自我角色”——不能靠自己的能力改变自己!所以世上总有那么多怯弱者挤在一起唉声叹气,怨天尤人。其实,做人始于从自我能力开始,逐步强化自己在社会上行走的本领。没有这条底线作保证,即使天上掉下再好的馅饼,也会在你手上发霉。
底线十:最大的泄气是自己无心冲击人生。做人之道,千头万绪,但是向自己的“人生线”冲击,则是你奔腾的必选方向。泄气都爱说:“我就是这个命!”因此成为弱者;冲击者总说:“我不信我就这个样!”因此成为强者。是示弱,还是求强,是关系到你做一个什么样的人的人生底线。
底线十一:失去行动,你的一生都会彻底废掉。有些人天天美言满口——漂亮的话可以摞成几米高,但就是看不到实际行动。这种人的做人法则可称之为“大论人”。相反,做人与做事合而为一,不断地用行动证明自己究竟能干什么,就可以赢得人生的胜局。这是一条直接导致成败的底线。
底线十二:善于把心理重心转移到别人身上。做人切忌充老大,自以为是,总觉得自己比别人高一截,而是应当学会以谦虚的心态多与人交往,从这些“关系”中多赢得几个知心人。做人只有学会转移“只顾己不顾人”的心理重心,多在别人身上学智慧、学本事,才能让自己做成一等人。这条底线决定你是平凡还是卓越。
底线十三:眼光犀利,把好说话这一关。一个人眼光不犀利,就会在说话时不分对象,容易口误,甚至还会闹得双方翻脸分手。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有很多有为此伤透脑筋。其实,说话之所以对人人都重要,正因为它是一门艺术,是一个人眼力、智力的综合表现。把不好说话这一关,你就难以做好人、做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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