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课论文2000字
劳动课论文2000字,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劳动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在劳动中才能够不断的成长,让自己变得更好,以下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劳动课论文2000字的资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下雨喽!”天空降下了小雨滴,我们坐着接送车,等待着来到那梦寐以求的劳动基地,一次美的体验,希望来到那像六年级绘声绘色说的那样有趣的飞夺泸定桥,刺激的勇攀高峰,恐怖的铁索寒……我一路都平静不了,“扑通扑通”,只见前方有一所聋哑学校,就是那了,我愉快的下了车,洋溢不住心中的激动,像一只快乐的小鹿,自由的蹦来蹦去,只见迎接我们的是一个面无表情的严肃的教官,看到他,我不禁感到一阵又一阵的鸡皮疙瘩,我立刻站好了,说不定站不好的就会被一拳揍过去,看见那有力的手臂,后果不堪设想,“把行李放在宿舍,限你们5分钟弄好,我们向宿舍奔去,一个教官站在那,给我们指了指方向,一进去,一股臭味向我飘来,“哇,这是宿舍吗?简直就是一个厕所?”我把行李放好了,马上跑了出来,再多呆一秒,可能已经被熏死了,“舒服呀!
外面的空气可真好啊,对了,只限五分钟,跑,幸好还来得及,就这样在大太阳下不知到站了多久,终于,一个队伍接着一个队伍来到食堂,但来到了食堂,还不能开动,要的全部到齐,并且要等到全部人都安静了才可以开动,一开始以为教官会心慈手软,没想到他久久没让大家开动,大家都感受到饥饿了,不再讲话了,教官见状,才让我们开动,我们狼吞虎咽起来,不一伙就吃完了,我又来到下面洗碗,好在家中经常洗碗,这才没吃亏,这一个盘子对于我来说真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这伙听说要去特训的场地,真不知道我们的教官好不好,我悬着一颗心,到得的时候,到得时候已经揪着了,一个红色头发的教官向我们走来,这应该就是我们的教官了吧,严肃中不失幽默,看来不像六年级说的.那样,他们的作文水平也太高了吧,也太夸张了吧,哪有无缘无故让我们做体能,过了伙,教官要让去见识一下传说中的勇攀高峰,我们来到一个一根铁链上悬着几个轮胎的地方,看起来虽然恐怖,但女的都去了,不可以丢男生的脸!我跑上去排了队,只见我们班的一位同学身手敏捷,活像一只猴子,膝盖平放在轮胎里,另一只脚踩在后一个轮胎的上面,不一伙就到了,快到我了,好紧张呀,万一一不小心做出了滑稽的事,那个糗大了,不过看样子好像很好玩,我开始手痒了,可谁知,教官竟然说:“明天再玩吧?”我望着高出,垂头丧气的跟教官回去了。
吃了晚饭,累了一天,刚刚躺在床上,就睡着了。一声哨响后,我们纷纷起床了,我拿着牙杯去外面刷牙,说变年就变脸,倾盆大雨向我们袭来,我拉着脸盆当雨伞,豆大的雨点打在铁脸盆上,像在演奏一首乐曲——“咚咚,咚,咚咚咚……”我安全的返回了“营地”,我们在宿舍里我起了游戏,有的偷偷跑去小卖部买东西,小卖部挤满了人,三两个一群,带上了雨伞,我也不例外,看大家都去了,我情不自禁的跟去了,那应有尽有——过桥米线,奥必佳,荧光棒棒棒糖,功夫熊。。。。。。看得我眼花缭乱,拿起钱买齐了东西,开开心心的回到了宿舍,看见零食我就嘴馋,开动,我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别人见了,都跑来找我要,听说这你宿舍阿姨特会偷钱,这还得多谢戴楚娴,叫我把钱放在干净的袜子里,一来就算教官要检查也早不到,二来不会被刘老师发现,三来宿舍阿姨不可能连袜子也偷吧?放好了钱,我们又跟同学们玩了起来,到吃早饭的时间了,大家都饿了,耿梁去买了包杂酱面回来,我们五个津津有味的吃起来了,每人一大口,刚吃完哨声就响了,我们来到了食堂,我已经饱了,吃了个馒头就回宿舍了,雨停了,我穿着拖鞋,雨水溅得到处都是,回到了宿舍,又下起了雨,这回大家可乐坏了,原本以为不用去特训,没想到教官让我们去演播厅,嗨,听了一个中午无聊的演讲,下午又要去特训,教官可真有办法呀!
去特训了,我穿着拖鞋走了,要拔河比赛了,教官挑了几个强壮的,我也在内,原计划——一二三有力,可是一上场我们就输了,还没数到三,没来得及就使劲,就这样输了,我不甘心,我们来到了别的地方,教官让我们光着脚在鹅卵石上走,第一对是我们,我在最后面,开始了,一开始感觉不是很痛,到了后面都是小碎石,还有前面带头的森源兄太不争气了导致第二队一直跟在我们后面,如果不是我们挡在前面,他们早就超越我们了,到终点的时候,我们已经走不动了,轻轻地抚摸着着受伤的腿,我想试试用慢跑的速度,就这样我一瘸一拐的走了起来,一开始感觉适应得了,到了后面发现这好像一把把锋利的小刀,我再也忍受不住了,走回平坦的小路,后来几个同学穿着拖鞋在上面走来走去。
到后面,教官又让我们玩一个解手链的游戏,大家,面对面左手在上右手在下,手拉手,想办法让手链变成原来的样子,我们站在那束手无策,灵活应变的女生早就开始了,在这时,救星刘老师来了,两个人把手抬高,从左边开始,从左手下转一圈,一个接一个,最后把手抬高的那两个同学中的一个从左手下转两圈,耶!成功,玩完了游戏,要回宿舍了,我们唱——《那些年》,我们早早的来到演播厅,练习,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了,开始了,看完一个又一个的表演——小品,故事,舞蹈,儿童剧……
到我们了,一开始我们先坐在舞台的中间,接着,到中间那一段,一个接一个站起来,话筒在丁淇淇那,他太高了,我够不着话筒,只好大声地唱出来,可是我的声音被他们覆盖住了,到最后,手拉着手,返回后台,不一伙,表演都结束了,大家都回到了宿舍。今天看,大家早早的起来了,准备好一切,教官说今天要去玩飞夺泸定桥,大家开心极了,一蹦一跳的来到特训场地,只见桥之间的空隙很大,我拼命地举着手,到第三组的时候教官才叫我,我把拖鞋放在一旁,怕一伙拖鞋掉了,就变成赤脚大仙,用力的向前跨,只见我旁边的对手以落水,我跑得更快了,轻易地把对手甩在了后头。玩完了游戏,我们来到操场,接送车来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依依不舍得和教官再见。
我们离开了,离开了那充满活力的地方,哪儿有着我们的脚印,我们的笑声,我们的记忆……
劳动是世界上一切欢乐、一切完美东西的源泉。以下是本站我整理的大学生劳动心得1000字,欢迎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本站查看。
本周我班进行了为期5天的劳动,校园里的保卫工作以及学院的各个角落的工作都交由我班同学负责,每名学生都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而且劳动兴趣浓厚,表现用心,不仅仅能够认真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还能帮忙其他同学完成,构成了一个团结的群众。在同学们的努力下顺利完成了任务。同时也让我们对校园卫生有了更深的感触! 校园是我们学习和生活的场所,校园卫生也时刻影响着学生的日常生活。透过这次劳动,让学生们体会到了环境卫生的重要性,同时也体验到了保洁人员劳动的艰辛,更深一步体会了“苦尽甘来”的涵义。经过这一周的劳动,我们明白了,此刻我们的安心的学习是由其他同学辛勤工作作为保证的!所以我们要珍惜这种幸福的时光,好好学习。
校园礼貌离我们只有几步之遥!在劳动周期间,我们深深体会到了不爱护校园卫生那些种种陋习给别人带来的不便,对这种不礼貌的行为深恶痛绝。并督促自己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为了学校的美丽,劳动周是我们就应做的贡献。度过难忘的'一周后,我们的收获也是同样的难忘!
劳动是世界上一切欢乐、一切完美东西的源泉。学校每年安排学生在学生进行劳动,让我们更好的将理论与实践结合、提升自身潜力与素质。经过这次实践,我们学到的不仅仅仅是劳动方法,更是为人处事之道,团结就是力量!同学们累着并快乐着,经历过越多,理解的就越多,就长大一点。
透过劳动实践周活动,增强了学生的劳动观念,更增强我班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团结协作的精神,锻炼了学生的意志品格,让我们懂得了就应珍惜每个人的劳动成果,尊重别人的劳动。并把这种观念和思想带到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当中,构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优良作风,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 劳动周已经结束了,短短几日的劳动跟日后在工作岗位上的劳动是远远没法比的,我们不能就此停住脚步,我们会把劳动当成一项长期的、必需的、自发性的任务和要求,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们不仅仅要在学习上刻苦钻研,更就应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争当国民表率,社会栋梁,真正做一个无愧于父母、无愧于祖国、无愧于时代的人!
在这忙碌而充实的七天里,我们学会了很多,劳动不仅仅创造了美,也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完美结合。它启示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务必持之以恒,从自己做起。劳动如此,学习如此,工作也亦如此。任何一个良好习惯、行为的构成,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都需要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劳动中我们增近了对彼此间的认识,加深了相互之间的了解,也促进了同学之间的友谊。只有认定目标,脚踏实地,才能水滴石穿。让我们把朝气,活力,热情洒满校园,感动着你,也感动着我。
在这个过程中,在同学的努力下我们把经济学院XX级的名字留在校园的每一寸土地!我们能够自豪地说:“我们做到了!”当然,这是离不开各个同学的用心支持的,所以,最后要谢谢大家!谢谢各班用心参与的同学们,相信大家会怀念这个“劳动周”的,因为至少我们一齐劳动过,我劳动,我快乐!
从古至今,人们都把劳动看成是最光荣的事情,因为它带给人们的不仅是物质财富,更多的是精神财富。我们要从小培养劳动感情,养成劳动习惯,珍惜劳动成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今天,父母不在家,我在家里正得没有事干,这时,我的目光落在了一叠衣服上,那是一些脱下的脏衣服,妈妈还没有时间洗。自己那么大了,还没有真正为爸妈做点什么,今天我干脆替妈妈洗衣服吧!
我喘着气,将一件相对来说比较干净的衣服扔进盆里,只是我在练书法的时候溅上了一滴墨水,我抹了些肥皂,可是无论怎么搓,毛笔迹却难以消去,我努力回想妈妈洗墨汁的方法,好像家里用巴斯消毒液,我拿来巴斯,喷了些巴氏消毒液,立刻散发出刺鼻的气味,我用力地反复搓洗,终于将墨迹洗去了。
我正得意,回头一看,还有满满两盆衣服呢……
我终于知道妈妈每天都是很辛苦的,这些衣服不都是妈妈一件一件洗出来的吗?现在,我终于尝到了劳动的艰辛,但在艰辛之后,等待我们的却是快乐。
做一个劳动者
今天,秋高气爽,阳光明媚,我可正在为写作文发愁呢!咦,那里有个正在打扫卫生的阿姨,要不我去体验一下他们扫大街的劳动者的辛苦吧!
我走向阿姨,阿姨问我:“小朋友有什么事吗?”我说:“没什么事,就是想问一下关于你的工作!”
我虽然没挂小记者的牌子,但我装出一副小记者的模样问阿姨:“阿姨你这样工作每天要很早起床吧!”(我边问边记)
“是呀,干这行的不起早这一天的工作根本干不完!”
“那你们要几点钟起床呢?”
“差不多四五点钟就得起床了!”
“那冬天也这样,起的这么早吗?”
“是的!”
“阿姨,你们干这行的辛不辛苦?“
“当然辛苦啦!我们要扫地、捡垃圾、维护环境卫生······一天要做好多事情!有时候下雨,那些车子看不见水坑,就往旁边一开,水都溅到我们身上!”
“你们干这行得真不容易!”
“是呀,有时候过节也不能回家,必须把工作干完了才能回家过节!”
听到这里,我也没有勇气再问下去了。我想体验一下这种劳动,就和阿姨说:“阿姨你能让我体验一下你的工作吗?”“可以是可以,但是会把你的衣服弄脏!”阿姨劝我说。我却对阿姨说:“没事的,弄脏了叫妈妈洗!”“还是算了吧!”······在我的恳求下阿姨终于答应了!
我拿着扫帚在路上扫,扫帚很大,我不知该怎样扫,就搞来搞去,搞了10几分钟我就已经气喘吁吁了,就像跑了马拉松回来一样。阿姨看不下去了,就交我怎样扫,我学会了,就摆弄那笨重的大扫帚在路上扫来扫去。我看到了垃圾就用手捡,起初我还不肯捡,但是我看到了我扔垃圾的那一画面,就只好伸手去捡那恶心的垃圾。就这样坚持了1个小时,我脏兮兮的回到家,妈妈问我:“去干什么了,把衣服弄得怎么脏?”我已经很疲惫了,就没有回答,只是在沙发上睡着了!
经过这次的劳动体验,我感受到了:做扫大街这一行得真不容易,每天要这么早起床工作。在大街上扫地,还要吃灰尘,被水溅······我们坐在车里看着他们在大街上扫地,可真去感受一下觉得实在是不容易。
如果谁问我:“谁是最值得尊敬的人?”我第一个回答就是“劳动者是最值得尊敬的人!”
大学生劳动教育论文1000字
大学生劳动教育论文1000字,都说“劳动最光荣”,在生活当中人们离不开劳动,只有通过劳动人们才能获取自己想得到的的东西,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不劳而获这一种说法,以下是大学生劳动教育论文1000字方法。
一、劳动教育是素质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
多年来,劳动教育被边缘化,被排斥,从家庭到学校,人人都认为劳动教育与孩子成长没关系,因为考试没有它,升学不需要它。久而久之,劳动教育退出了学校教育的舞台。除非上级行政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检查此项工作,学校搞点临时花样点缀一下,它的教育内容与实际功能已悄然消失。于是,一批又一批“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懒儿们成长起来了。于是,一批又一批到了而立之年的“80后”还在家务活中啃老。大家都知道素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发展。也就是说,劳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因素,没有劳动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素质教育应该“以劳育人,以劳促体,以劳促智,以劳促素”。所以,让劳动教育回归,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念与素养,形成劳动习惯,并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是素质教育的重点。
二、实践性是劳动教育的第一特性
劳动教育的第一特性就是实践性,没有实践就无法体现劳动教育的效果,所有劳动教育光说不做等于白说,光说不练等于没练。正因如此,教师和家长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适合的劳动项目,在实践中通过动脑、动手、动力、出汗、出智慧,最后,才能将知识转化为能力,才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也才能让学生在实践合作之中体验到相互合作所带来的快乐,更能在实践中体验到成功,体验到劳动的真正价值。实践是劳动教育的最好途径。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每一位家长都应该让孩子在劳动实践中得到锻炼,得到成长。当然,对劳动教育内涵的理解要宽泛。
三、教给孩子劳动方法让孩子会劳动
现在的孩子,由于长时间不劳动,没有劳动的意识、方法、技巧,所以教给孩子必要的劳动技能和劳动方法势在必行。劳动课和其他学科一样,要培养孩子观察、动手、动脑的习惯,最后形成劳动技能,提高素质。这里,劳动方法的学习掌握非常重要。所以,教师和家长要耐心帮助孩子掌握每一项劳动的方法,使孩子会劳动、巧劳动、动脑劳动、认真劳动、创新劳动。凡是劳动就要出力,凡是出力就会劳累,这是当下孩子最忍受不了的。怎样让孩子走出因身体不适而不想再劳动的瓶颈,是每一个教师和家长应思考的问题。要把劳动教育和思想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孩子在劳动教育中茁壮成长起来,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教育任务。
四、让劳动成为习惯,让习惯成为品质
劳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人民几千年来传承的优良品质。自古以来,勤劳、节俭、辛勤已成为一代又一代的习惯。如何让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代代相传,永放光辉,是我们每一个位教育者与家长应该认真思考、努力研究的课题。让劳动教育回归学校教育之中。
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让我从中学到很多,也得到了许多深刻的为人处世的道理。
学校把社会作为实践的场所,让我们参与社会,在公益劳动的实践中有所启示。通过小组为单位的社区志愿服务,启发了我们在公益劳动中寻找能使我们受到教育,有所感悟的亮点,引导我们去了解社会、感受社会。 在敬老院中,我们小组的同学毫不嫌脏。耐心、仔细地帮助老人们洗脚、剪指甲。这些都让我们体会到了老一辈的孤独、我们的幸福和自私。我们在那里尽可能地多和老人聊天、谈心,竭尽所能使老人感到温暖。我们还帮助敬老院的职工一起打扫敬老院。虽然我们满头大汗,但我们很高兴,因为我们心里都有一股自豪感。而这种自豪感不是在学校里能够体会到的。
公益劳动是不记报酬、不谋私利、不斤斤计较的;公益劳动是忘我的劳动,也是培养我们关心公共事业热情的.。参加公益劳动的光荣感,塑造自己美好的心灵。这些都让我们觉得自己是另一个 雷峰。
处于这个时代的我们,大多都是独生子女,对待一些人际关系和自我评估的方面都有所欠缺。而这次的集体公益劳动,使我体会到了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温暖和自己的不足。也让我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光荣感。这些都促进了我努力改正自身错误,正确认识自己。而现在,由于一切向钱看的思想的影响,在一些人的头脑中装满了金钱的利益,干什么事都讲钱,干活不讲报酬认为是傻瓜,甚至有的“公益劳动”也变相要钱。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有意识地组织了我们去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对于抵制一切向钱看的思想腐蚀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让我们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和劳动穿早世界的真理,抵制了我们轻视劳动和不劳而获的思想的侵蚀,避免了我们形成好逸恶劳的坏习惯。公益劳动也同样加强了我们的劳动观念,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公益劳动同样培养了我们的竞争意识和开拓进取的精神。
学校这次组织的公益劳动让我懂得了公益劳动不仅能造福社会,而且能陶冶情操,美化心灵。而我们也该为了公共利益而自觉自愿地参加劳动,因为那是我们中学生的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不记报酬也是我们中学生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我们讲的公益劳动,就是以不记报酬为前提的;那是根据以公共利益而劳动;我们必须为公共利益而劳动,自觉要求进行劳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是为社会尽力,是热爱劳动的表现。
社区实践活动提高了我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引导了我们接触、了解社会,增强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而学校组织的劳动,更让我们明白了学会独立的重要性。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对于我们这些出生牛犊的中学生们,独立的培养和社会的洗礼是多么的重要。在这个更新速度超快的今天,如何适应社会也是我们即将面临的困难。对于现在的我们,越早接触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就意味着我们越能适应它。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劳动者权益维护的意义
从立法宗旨和法条中我们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立法者针对以往《劳动法》诸多规定的不足,广纳各方建议,经多次审议最终出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法律,劳资双方都应严格按照本法的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是有目共睹的,立法者也充分的考虑到这一点,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出台了这样一部法律。虽然《劳动合同法》关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一些规定有待完善,但是此次立法首次确立侧重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宗旨,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一)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合同订立方面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按照民事合同分类,合同分为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那么劳动合同在理论上也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之分。为什么《劳动合同法》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呢?
首先,口头劳动合同的内容难以确定,很容易产生争议。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时,口头劳动合同无法取证的这一弊端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是非常不利的;其次,与口头合同不同的是,书面劳动合同是记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利义务的载体,详细记录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的内容。也就是说,书面劳动合同规定了双方的具体劳动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那么劳动者就可以持书面劳动合同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由上述两点理由可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劳动合同法》的此项规定既继承了《劳动法》第19条关于“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规定,也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后,应当在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法》无关于用工手续的规定,也无明确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则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后,应当在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订立劳动合同。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并不是所有劳动合同都能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初就订立。为此《劳动合同法》本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同时也规定了“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后,可以不必马上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也只有一个月的期限。如果一个月以后用人单位还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此项规定对劳动者极为有利。[2]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结合第七条关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可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劳动关系的建立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了实际的用工开始,而不是劳动合同签订之时。按照原来《劳动法》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换言之,订立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这样一来给人们造成了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才真正建立起来的错觉。这一规定是将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本末倒置了。正因为有如此错误的规定,在《劳动法》施行的十多年里,用人单位利用这个法律的空子,故意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让劳动者无法用劳动合同作证据去维权的情况愈演愈烈。另外,也确实存在一些劳动仲裁人员和司法人员因此错误地认识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当劳动者拿不出劳动合同,他们就轻易地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或决定,或者即使受理了也不支持劳动者的主张,加剧了因劳动者合法权益被侵犯而得不到保护和法律救济造成的劳动关系的恶化。现在从《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和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来看,在劳动关系建立与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上修改了《劳动法》的规定,否定了原来将劳动合同置于劳动关系的前提和中心地位的错误观念,还劳动关系的核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实际发生了用工行为的本来面目,是正本清源!这样规定才能让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得到更好地保护。
(二)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
1、《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符合三个要件:一是“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二是“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三是“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近年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很低,据抽样调查统计,我国劳动合同平均签订率并不高,特别是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的签订率只有40%左右。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在30%左右,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签订率不到20%。[4]另外,目前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非常严重,大部分劳动合同都是一年一签,有的甚至一年几签,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应劳动者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此规定主要是针对以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和合同期限短期化的问题出台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合同期限短的受害者一般是劳动者,用人单位很少有什么影响,相反用人单位还可以借机去规避责任。有了此项规定劳动者也就有了订立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得到更有利的保障。
2、除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外,还有一种情形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项规定很好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用人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带来的麻烦,同时也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利于为劳动者创造一个稳定的职业环境,一个稳定的职业环境能够使劳动者增强对用人单位的信任,劳动者也会拿出自己的全部热情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去钻研业务,不断地提升自己的职业技能,不但能够完善自我,也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更好的效益。
(三)关于试用期方面
1、《劳动法》只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关于试用期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规定的具体化可以有效的防止用人单位随意规定试用期,长时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另外,试用期也是劳动者检验用人单位的期限,有利于劳动者在合理的期限内了解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劳动合同法》关于对试用期的明确规定,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制度,使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一旦用人单在试用期方面有违法操作,劳动者即可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关于试用期的工资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这一规定是“同工同酬”的具体体现。劳动者虽然处在试用期,但是和其他员工的工作岗位是一样的,从事的工作也是一样的,即便是工作经验比老员工少,创造的价值也未必一定比他们少。此项规定是立法者站在公平的角度去制定的。《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规定主要是防止用人单位随意规定试用期的工资待遇。如果试用期的工资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那么用人单位肯定会尽量的压低试用期的工资待遇,这样对劳动者是极为不利的。法律明确规定试用期的工资限额,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南,也有效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为遏制用人单位恶意使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做出了针对性的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试用期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遵守法定程序,即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说明理由。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这一规定与《劳动法》的规定相比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通过本条对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有利于避免用人单位以任何借口解除劳动合同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5]
(四)关于违约金方面的规定
1、《劳动法》没有关于服务期的相关规定,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服务期期间劳动者违反与用人单位的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追偿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高于这一限额都是无效的,劳动者也不会因为违约而负担高额的赔偿费用。本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此项规定说明劳动者可以对已经履行的服务期部分不负违约责任,只对服务期尚未履行的部分承担责任,这样一来也大大减轻了劳动者的违约负担。此外,本条不单对服务期违约金作了限制,还规定服务期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不但可以避免高额违约金的风险,而且还有机会享受到服务期加薪的待遇。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应当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此项规定说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并不是完全受限制的,在受限制的同时也能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另外《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对于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有着非常积极地作用。
(五)关于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方面
1、《劳动法》没有规定关于解决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问题的有效措施。而近年来,用人单位拖欠工人工资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而且非常严重,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更为突出,主要发生在建筑施工企业和餐饮服务等企业。据统计近年来70%以上的工人群体性事件都因拖欠工资问题引起,在各大报上看到个别劳动者为讨薪采取过激的行为,如“要跳楼”、“聚众闹事”等并不少见,虽然其中出现“闹剧”,但拖欠工资的实事,我们是无法否认,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6]有的企业经营效益不好,为了提高利润,竟然把拖欠和克扣工资当作一种经营策略根本无视法律的存在。虽然工人明知用人单位克扣和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但是他们想为自己讨回公道又谈何容易,《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起诉的必经前置程序。
2、针对上述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一规定很好地解决了以往劳动争议程序复杂的问题,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可以不用经过仲裁和审理程序而直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劳动者追索自己应得的工资提供了一个快捷的司法救济途径。
(六)关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确立方面
1、《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就权利而言,属于“单决权”。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都是由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没有听取员工的意见,这种单方规定的“霸王制度”,一般不考虑劳动者的意见和利益,把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强加给劳动者遵守,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企业是劳动者和投资者的利益共同体,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与劳动者充分协商确定,不能由企业一方说了算。
2、《劳动合同法》正是针对以往规章制度完全由用人单位控制而忽视劳动者建议这一弊端做出调整,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不再是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从而达到在规章制度上保证劳资双方地位平等。由此看来,《劳动合同法》关于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既能实现制度公平也能很好的保护长期处于被动地位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