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希腊奴隶制度的发展可分为两大类型,即斯巴达型和雅典型。斯巴达型是以农业为主,工商业不发达,实行土地国有制,使用国有的农业奴隶,奴隶来源多是掳掠来的被征服地的居民。雅典虽以农业为基础,但工商业比较发达,农业中经济作物占有重要的比重;奴隶的来源也和斯巴达不同,多是通过市场买来的,使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就整个希腊而言,当时农业中使用奴隶可以分三种情况:其一、斯巴达式的国有奴隶制,农业劳动全由国有奴隶希洛特担任。这种奴隶制度往往通过征服而建立。其二、贵族田产中使用的奴隶,是农业中使用私人奴隶的集中方式,但规模不大,也不很普遍。其三、自耕农或小农所私有和使用的奴隶,这是这一时期最为发达的农业奴隶经济形式。 此外,奴隶还被广泛地应用在手工业、工商业、矿山和家务劳动等各个方面,这种情况在工商业比较的雅典等城邦比较普遍。这一时期的奴隶制经济,就其自身的发展过程说达到了充分的繁荣。
同中国等古代东方国家的奴隶制经济比较起来,希腊奴隶制有如下一些特点:(1)希腊奴隶使用虽很普遍,却以小规模为主。而当时的东方国家,帝王将相等豪门显贵拥有的奴隶数却往往达到成千上万、甚至十几万、数十万。两者的差距甚大。(2)在希腊奴隶经济中,占优势的是小农和小作坊经济,而在东方各国中,王室、贵族、神庙经济却占有主导地位。(3)以雅典为代表的希腊社会经济中商品经济的比重比东方国家要大一些。这反映了当时希腊社会私有化比较彻底,市场交换的原则在社会生活中起着很大的作用。(4)希腊各邦一般不以本城公民为奴,所使用的奴隶都是外邦和蛮族人。而东方国家的奴隶很显然有不少是本国的穷人演变而成的。
古代希腊包括巴尔干半岛南部(本土)、爱琴海上诸岛及小亚细亚西岸地区。气候温和,多山多水,自然资源比较丰富,尤有海上航行之便,这些为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一般认为公元前11~前 9世纪的“荷马时代”(又称“英雄时代”),希腊人正处于氏族制度急剧解体的阶段。当时,青铜器工具已普遍使用,并正在向使用铁器工具过渡;犁耕农业和畜牧业是主要的经济部门,手工业逐渐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商业已发生,主要是以物易物,或以金属块和牲畜充当等价物。从《荷马史诗》中可以看到,这一时期已出现私有财产和阶级分化。各地部落的首领相当富有,他们开始剥削穷困的家族以及从战争中掠夺来的奴隶。女奴主要用于家务,男奴多用作放牧,直接用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奴隶还不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约公元前8~前6世纪,陆续形成数以百计的城市国家──城邦。各城邦大小不等,条件各异。中部希腊阿提卡半岛上的雅典属于中等规模,其面积大约1600多平方公里,人口约40万(公元前 5世纪)。许多城邦广泛开展对外移民,远及黑海沿岸、小亚细亚、北非、西西里东部和意大利南部,甚至远达今法国和西班牙。母邦和它的移民所兴建的子邦存在着密切的经济联系,并在子邦推行奴隶制生产方式,有力地推动了希腊世界的经济发展。有的城邦以重金建造商船及保障其海上利益的舰队。这样,希腊人终于取代了善于经商的腓尼基人,确立了他们在地中海东部的优势。在城邦经济中,奴隶劳动的使用日渐广泛。
公元前6~前4世纪,希腊的奴隶制经济达到了典型的发展阶段。虽然在广大的乡村地区自然经济仍占支配地位,但在近海的许多城市中经济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前使用奴隶限于家内和有限的经济部门,现在奴隶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从前以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主要目的,现在则以从事商品生产为主要目的。这样,奴隶制经济进入繁荣发达时期,成为希腊社会的经济基础。这时,由于耕地面积的扩大,耕作技术的改进(轮种和施肥),农业生产有所提高。希腊人在山坡上广造梯田,栽种良种葡萄和橄榄,以输出葡萄酒和橄榄油换取他们所短缺的谷粮。中小土地所有者(占地十几、几十乃至上百英亩)往往亲自参加耕种或使用若干名奴隶,农忙时也兼用雇工。大土地所有者使用更多的奴隶,且多由奴隶管家代为经营,有的索性将土地出租而收取实物或货币租金。这样的大地产(占地数百英亩)在公元前5世纪至前4世纪间有所发展,但为数可能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