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夏医科大学: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学校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宁夏医学院。1962年改称宁夏大学医学系。1972年,上海铁道医学院搬迁至银川,与宁夏大学医学系合并,重建宁夏医学院。1978年开始开展研究生教育。2008年8月,学校更名为宁夏医科大学。
2、宁夏师范学院:坐落于宁夏南部六盘山下历史名城——固原市,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是宁夏唯一的师范类本科院校。是自治区教育厅和固原市政府共建单位。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之一,为宁夏首所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学校。
3、银川能源学院: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和银川市政府共管共建的以工科为主的民办本科院校。
4、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所独立学院,由宁夏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5、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是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银川市人民政府、中国矿业大学和银川东方旭邦科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方共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学院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自治区向应用型整体转型试点院校。
6、宁夏理工学院:宁夏理工学院成立于1985年,前身为宁夏石嘴山联合大学;1993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宁夏石嘴山职工大学;2000年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同意更名为宁夏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可以。报考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 字以上的学术论文;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后向学校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