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论文写作的通用规范,一篇法学论文的结构主要分绪论、本论和结论三大块,当然本论部分还可分若干小块。任何经得起推敲的论文,哪怕是得出错误结论的论文,都必须具备这样的结构,法学论文当然也不例外。在绪论中,作者应当简单地提出法学论文所研究(讨论)的问题,回顾以前对该问题的结论或者对该问题的研究状况,说明本论文的目的
撰写本论时应当注意两个问题,即法学论文写作的步骤与论文对他人资料的引用。
结论是以研究成果为前提,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和论证所得出的最后结论。在结论中应明确指出论文研究的成果或观点,对其应用前景和社会,经济价值等加以预测和评价,并指出今后进一步在本研究方向进行研究工作的展望与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