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职称使用的论文一般要求3000字符左右即可。
一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职称评审作用意义: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
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据学术堂了解,评中级职称论文主要有以下几点要求:
1、标题新奇
标题于论文而言,就如同眼睛如人而言!俗话说眼睛是心灵的橱窗.一个好的标题也一样.简明、准确、别致的标题能够吸引读者的兴趣,给人以深深的启迪.标题起的怎样,也直接关联到论文的质量,还能够给评审专家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2、开头论点明确
一般来说,文章开头就已经阐述了该篇论文的论点.一是要注意论文开头.好的开头能够统领全文,体现中心,为全文打开思路.因此,一定要重视起来.二是要注重论点.论文就是要阐述某个论点,发表见解,并且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所以一定要有个明确的论点.在评判论文行业内有这么一句话,看完开头的论点,论文评分的等级已基本定下来了!
为了能够顺利通过职称论文,大家最好广读相关资料,看看优秀的论文是怎样的,思考出自己的见解,写一个好的开头,并在开头时明确出鲜明的观点.
3、事例真实有效
事实胜于雄辩.一般在论文写作中,大家常用事例来论证论点.但是,事例论证并不是数学证明题,不可随便摆个事例就行了,更不可用虚假事例来论证,所选择的的实力一定要真实有效并且具有说服力.
4、层次分明
一篇规范的论文由引论、本论、结论三个部分组成,即"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部分.但是,大家在安排论证结构时最好不要照搬照旧,只依这三步写三节.因为众多人都这么写,对于评审论文的专家来说已经形成了视觉疲劳.想要更好地突出重围,最好在保证论文层次分明、逻辑不乱的前提下灵活变化,抓住评审论文专家的眼球.
5、创新性与实用性并存
科学贵在创新,只有不断创新,人类社会才会进步.只有创新才能吸引更多的读者,同时新观念、新技术也是促进各个领域发展的基础之一.对于写作论文,作者应该推陈出新,在别人研究的基础上产生自己的新见解,产生出一种新的理论或技术.只有在一定程度上创新,才会从新的角度反映出新的成就.
同时,发表论文不单单是为了通过职称评审,还是为了给同行参阅,效仿使用,推进其相关专业的向前发展,进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最好的论文一定是创新性与实用性并存!
每个单位对中级职称评审论文有不同要求,中级职称一般要求在省级或国家级刊物1-2篇论文,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可能会有所不同,细节的不同还请诸位参评者详细了解所在地的具体要求,有几个点需要大家注意,这1-2篇论文最好不要在同一本刊物上发表,可能大多数地区对这一点没做要求,但是我们建议大家最好发表在不同的刊物上,而且已经用作中级职称评审的论文在今后评审高级职称时就不能再用了。还有是正规期刊必须有的刊号,一般只要新闻出版总署可以查到的,都必须有cn刊号。如果对中级职称评审需要几篇论文还有疑问,具体可以去问问百姓论文网的唐老师,我们单位的都是找他发表的,省时省力,现在期刊已经拿到手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中级职称申报需要在刊号为CN、ISSN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一般字数要求在3000字左右。部分专业评委会有要求2篇论文的话,按照该评委会要求。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的精神,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定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凡申报土建施工、道路与桥梁施工、水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施工、公用设备安装五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取得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前两年(2009或2010年)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不限)科目的合格成绩。
相关问题:
1.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2.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不能参加推荐评审。
3.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