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音乐即通俗音乐,比起莫扎特、贝多芬的音乐,它更加融入大众生活中。可以说它是像我们这样的学生生活中的主流音乐。流行音乐是指一部分流行歌曲、影视歌曲、通俗器乐曲、爵士音乐和布鲁斯音乐等。通俗音乐的内容贴近生活实际,歌词简单,语言生动形象,直白表达情感,容易理解,容易接受。例如Westlife的《you raise me up》,首先从歌词入手,简单的语句,通俗易懂,稍微懂英文的人都可以看懂。它所抒发的感情也是很真挚很动人的,这种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从来都是在我们思想中最主流的。尽管中西方文化差异很大,但是看待“孝”都是一样的。我想这应该也是这首歌在全世界颇受欢迎的原因吧。Westlife其他的专辑《coast to coast》、《back to home》等,这些思想和感情都是教人正确对待love、home、life 等等。然后歌曲的节奏轻快自然、旋律简单,特别适合学生传唱。在流行音乐市场上,这些都是上佳之作,可是也有不少低劣的作品。在课上老师举过一些例子,这些低劣性主要表现:曲调过于简单,甚至是长时间不断地重复,不仅枯燥无味而且毫无意义;歌词大意曲解正确的社会观、道德观,或者违背常理等。不过这些都是其次,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可以分辨这些作品,吸收流行音乐中的菁华。
我们欣赏流行音乐,除了它朗朗上口、节奏轻快、亲切自然以外,还有它的表现形式。那些制作精良的MV,让你随着音乐融入它的风格之中,有时它强烈的节奏让我们身体跟着起舞,有时它的轻柔让我们感觉有人在耳边轻轻细语。在紧张繁忙的学习工作之余,这是最好不过的放松方式了。因为应试教育带来的压力,我们这些学生们总是试图寻找心灵上的解脱。特别在中学时的我们,总是在排名和分数中挣扎,我们幼小的心灵被烙下无数个痛苦创伤,幸好那时开始接触流行音乐的我们都在音乐找到了宣泄。流行音乐伴随着我们长大,特别是在那时出道的歌手们,他们的音乐和我们的想法真正的无代沟。真该好好感谢流行音乐,陪我走过了这么多个困难。或许是寂静的夜里,或许是无人的教室,在音乐中聆听我们自己的内心,品味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他们就像老朋友一样,总能抓住你的心。等我们都长大了,我们也不会忘记老朋友的。就像父辈们一直喜欢如李宗盛、罗大佑、邓丽君等歌星,却总也无法理解周杰伦的歌曲好在哪里。不同年代的音乐应该也有代沟。
这就是音乐,抓住了感情,音乐就有了灵魂。我们熟知美国流行音乐中的布鲁斯、爵士乐,布鲁斯俗称蓝调,蓝色在美国文化代表着忧郁、忧伤。早年大部分移民从世界各地来到美国,一般地说是出自于自愿,他们基本上是愿意把自己的文化同美国文化融合在一起。但只有黑人例外。他们是作为奴隶被迫来到这个国家的。他们身上“除了锁链以外,一无所有,但他们的头脑中却牢记着非洲舞蹈和音乐的丰富传统。”黑人奴隶们在农场劳动时,不允许说话,但可以唱歌。他们依靠自人听不懂的劳动号子和歌曲相互传递信息,交流感情,通过这种表达方式,把他们郁积在心里的痛苦与不平宣泄出来,从而逐渐形成了具有黑人特点的黑人音乐。黑人音乐在形成过程中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包括汲取白人音乐成分,产生了布鲁斯、爵士乐等形式。而最初的摇滚乐就是黑人音乐“节奏布鲁斯”,西方也有人把摇滚乐称作为“下层阶级反抗当局的一种形式”。关于节奏布鲁斯,在网上搜到得答案:这是一种由布鲁斯演变而来的音乐风格。在上个世纪初,随意走进美国的一家小酒馆,就能看到小舞台上一个拿着一把破吉他的黑人弹着扭曲的音符,用他那没调的嗓子和听起来十分肤浅的歌词诉说着黑人在美国的遭遇。这就是布鲁斯。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音乐也变得更具有音乐性了。曾经没调的音乐变得富有节奏,进而也更加旋律化。于是早期的R&B﹙Rhythm and Blues﹚就这样形成了。
真正将R&B引入中国的是陶喆,也有人称他“中国的R&B之父”。虽然说不清他的歌曲里的R&B风格,但是我们去KTV唱他的歌总是找不对感觉,而且也很难唱,对歌手要求很高,据我所知R&B是目前最难唱的音乐,歌手必须很有技巧地运用喉咙与声带来推、挤,要能够既暧昧又准确。尽管陶喆的歌非常受欢迎,可传唱他的歌人确实不多。因为文化和生理上的差异,美国的R&B并不是很容易被中国人接受。直到周杰伦出了第一张专辑,开始我们一下子不明白这是什么音乐,但是唱起来很顺。这是周杰伦的带有本土特色的节奏布鲁斯,他摒弃R&B中一些美国元素,用本土的唱法,更轻松的诠释了布鲁斯。所以也有人说,不管陶喆先前的个人专辑有多么的出色,周杰伦的出现绝对给他很大的压力。
此篇论文就是从爵士乐,乡村音乐,摇滚乐三大方面的角度,详细的向您介绍英文流行歌曲各阶段的发展演变。
英文流行音乐的风格及流派
一、 爵士乐
爵士乐的起源 爵士乐的演变:新奥尔良爵士→摇摆乐→比博普→冷爵士→硬博普→自由爵士→摇滚爵士→拉丁爵士和波萨诺瓦→融合爵士→酸爵士
二、美国乡村音乐
早期乡村音乐 西部摇摆→蓝草音乐→纳什维尔之声——50年代乡村音乐→乡村音乐的叛逆时代——60年代乡村音乐
三、摇滚乐
摇滚乐产生的背景 摇滚乐的来源 摇滚乐的发展
英文流行音乐的发展及评价
关键词:英文流行音乐发展史 西方流行歌曲简史
关于我们的调查
关于这次研究课题,我们采用的是上网搜索(文献研究法),调查问卷(调查研究法) 。
我们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论文,调查表,一些流行音乐歌曲的音频等。
关于调查表,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在校高中生,因此我们只能说明此次调查仅仅代表他们的立场,与我们的观点和立场无关。我们仅仅是拿他们的数据进行阐诉。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我们觉得很多高中生对于英文流行曲并不是相当了解,所以我们认为对英文流行歌曲及其类型发展等诸多方面进行一下调查是很有必要的。
例如:在136人参与的英语歌曲占你所听音乐的多少?这道题中约有75%的同学认为英语歌曲占他们所听音乐的一两成,并且大部分同学39人(129人参与英语歌曲对你的学习有帮助吗?这道题),占30.2%认为英语歌曲对学习没有帮助,但有35.7%同学认为对英语口语有帮助。对于获取英文歌曲的途径,有46.7%(有165人参与)的同学是根据排行榜或者是媒体推荐的。
英文流行音乐的风格及流派的发展
英文流行音乐,亦称通俗音乐(popular music)美国的流行音乐作为欧洲英文流行音乐的主体,主要是以欧洲及其它国家的传统音乐、民间音乐以及黑人音乐为基础,融合而发展起来的。随着逐渐演化和发展,又产生出新的种类形式,如爵士乐、廷潘胡同歌曲、乡村音乐、拉格泰姆布鲁斯、摇滚乐等。流行音乐是与严肃音乐相对而言的,它不同于严肃音乐,因为严肃音乐常具有较深的思想内涵和一些专门的知识层面,需要听众运用自己的知识和修养细细领悟、品味。而流行音乐对于听众来说,其形式短小、通俗,唱起来上口,并且对于听众不需要更多的专门仅依靠对音乐的心领神会与感性认识就能理解。
美国流行音乐具有更多的自娱性与商业性。其自娱性来自非洲的音乐传统。影响最大的,如爵士乐、布鲁斯、摇滚乐等,都起源于黑人音乐。
英文流行歌曲的风格尤其发展到现在,已经进入到走向多元化发展的阶段,从流行音乐的历史上来说,并结合我们的数据:在 你知道英文流行歌曲的几种风格或流派?这道题中,选摇滚的有46人,选爵士的有32人,选乡村 的有18人,因此我们将重点放在这三方面上
研究体会
为了探究英文流行歌曲各阶段的发展演变,使更多和我们一样的高中生在欣赏英文歌曲的同时能对英文流行歌曲发展做一定的了解。我们的小组每个成员为了这次研究都没有说过“放弃”二字。
即使我们在最茫然的时候,也就是在借助网络搜索功能查阅到相当多的资料(大部分资料都是模棱两可或者擦不着边地说出英文流行歌曲是由蓝调演变而来的),我们都懵了,众说风云的说法左右着我们。特别是在看了百度“知道”一栏之后,更加使我们纳闷,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组员分工合作,认真分析了收集到的数据资料,按时间编排,最后我们得到了较少人提出的“同步发展”一词。其实,英文流行歌曲在同一时期是存在很多风格的,它们并不是按某种风格在发中,而是多样性地进行。在资料中我们还进一步了解了当时的一些背景,这是我们研究的最大收获之一。
分工合作培养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最重要的是我们学会了研究问题的方法,严谨的态度将对我们日后的学习产生良好的影响,使我们的能力不断提高。这一次研究的诸多收获,我们要感谢学校,感谢指导老师,感谢接受调查的同学,谢谢给我们这次机会,我们坚信在接下来的研究性学习中,我们会做得更好!
20世纪20年代由早期的拉格泰姆(Ragtime)和蓝调(Blues)吸取营养发展而成,有自由
即兴的风格、令人兴奋的节奏、鲜明的切分音,是微妙而无法准确记谱的美妙音乐。
爵士乐的起源、含义:
爵士乐成形时间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公认的发祥地是美国南部路易斯安那州的一个亚热带城市―新奥尔良。
在众多流行音乐中,爵士乐是出现最早并且是在世界上影响较广的一个乐种,爵士乐实际就是美国的民间音乐。欧洲教堂音乐、美国黑人小提琴和班卓传统音乐融合非洲吟唱及美国黑人劳动号子形成了最初的"民间蓝调","拉格泰姆"和"民间蓝调"构成了早期的爵士乐。
从17-18世纪西方殖民主义者,将大批非洲黑人贩卖到美洲,成为那里白人的奴隶之后,他们被强迫劳动、受尽折磨。在田间、在劳动之余,黑奴们怀念故乡和亲人,常常唱一种哀歌,以表达他们痛苦的心声。这种音乐也渗透在一些宗教歌曲中。由于蓝色在美国人民中,被看作是忧郁的色彩,这种悲哀的歌曲,也就统称之为Blues(蓝色)。中国音译之为"布鲁斯"。我们常常从美国音乐作品中发现带有Blues的曲名,如《蓝色狂想曲》、《蓝色的探戈》、《蓝色的爱情》等。
爵士乐的另一个起源,是来自一种叫"拉格泰姆"的钢琴音乐。"拉格泰姆"是Ragtime这个词的音译。词意是"参差不齐的拍子"。故又称为"散拍乐"。它也是从非洲民间音乐发展而成。19世纪末,一个名叫司科特·乔普林(Scott Joplin,1869-1917)的黑人钢琴手,创造了一种新风格的钢琴音乐:右手高音声部演奏切分音节奏很特别的主旋律或琶音。一般 4/4拍乐曲,一、三拍为强拍,二、四拍为弱拍,而他在高音声部每一拍半、即三个八分音符时,就出现一次强音,而左手则是规律地演奏由四分音符轻重音组成的节奏,一、三拍为低音强拍,二、四拍为和弦、弱拍。这样左右手形成交错的节拍,使音乐带有幽默、欢乐、活泼的情趣,由于这一创造,乔普林被人们誉为"拉格泰姆之王"。
有人说Jazz这个词,是从非洲土语Jaiza演变而来。这个词原意思是"加快击鼓";另一种说法是:早年新奥尔良有位乐手名叫Jasper,大家叫惯了,都叫他Jas,后来一传再传,就变成了Jazz了;还有人说Jazz这个词是由Chaz这个词演变而来的。
早期的黑人爵士乐师多不识谱,演奏时只是凭着灵感,对所熟悉的曲调自由地进行变化。所以带有很强的即兴性质。由于人数不多,三五个乐手经常在一起合作,时间久了,彼此之间也就自然地形成一种默契。
1923年冬天,纽约"皇宫乐队" 领班保罗·怀特曼找到作曲家格什温,说他想举办一次别出心裁的音乐会,其中有一个能让听众大吃一惊的压轴节目,就是把爵士乐和交响乐揉合在一起,格什温是一位音乐革新者,他从1924年元月开始动笔,仅仅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完成了。由于里面主要用的是"布鲁斯音阶"和小三度、纯五度、小六度构成的七和弦,故将所作曲子取名为《布鲁斯狂想曲》(Rhapsody in Blue),在我国译作《蓝色狂想曲》。这次演出大获成功。从此,爵士乐受到严肃音乐家及知识阶层的重现,许多作曲家也竟相效仿,创作了许多爵士风格的音乐作品,如美国的一些音乐剧,兴德米特的《舞蹈组曲》、斯特拉文斯基的《黑色协奏曲》等,都运用了爵士音乐的素材和节奏。
爵士乐在中国的历史可追溯到半个多世纪之前。三、四十年代的上海就是爵士乐在中国的栖息地,曾出现过相当规模的爵士乐演出和一些颇具水准的爵士乐音乐家。不过那时的爵士乐主要是为舞厅伴舞。几十年的沧桑变迁,爵士乐在中国几乎销声匿迹,出现了近四十年的断层。而这期间正是爵士乐重要的发展阶段。爵士乐早已摆脱了四平八稳的伴舞的音乐形式,融合了丰富的音乐风格、文化特质和演奏技巧,最具音乐自身的魅力、表现力和感染力,早已置身于高雅艺术的行列。八十年代末以来,爵士乐在中国复兴,并赢得越来越大的发展空间。
今天的爵士乐早已超越了各种单一的音乐文化形式,发展成为一种属于精神范畴的音乐,它最能体现音乐家灵感和和创新,它既有个人独奏、小乐团,也有类似交响乐团的大乐队编制。在当今世上能与古典音乐相提并论的恐怕唯有爵士乐了。因为爵士乐不仅旋律、和声和节奏方面极具特色,更主要的是它复活了古典音乐失传已久的即兴演奏。此外,爵士乐强劲的节奏、复杂的和弦体系以及高超的演奏技巧等等都因音乐家不同的喜好、文化背景和生活的体验而有不同的反映和表现。爵士乐通过它独特的音乐语言,从不重复的、饱涵丰富文化特征的、极具个性的灵活的音乐演奏,时而低沉忧伤,如泣如诉,时而强劲高亢,激动奔放,直探听者的心底,给人深刻的精神体验和心灵的喜悦。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