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分析的基本框架包括哪些基本内容?它们各自考虑哪些主要问题?
(1)公共政策 问题的构建:社会现实中的某个问题怎样成为公众在政治上注意的对象?社会问题或公共问 题如何进入政策议程成为政策问题?政策问题是什么?不同的政策问题主要采用哪些分析 方法?建立政策议程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2)公共政策方案的制定与通过:建立政策方案 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实现政策方案的目标是什么?可供选择的方案是如何指定的?怎样对 所选择的政策方案优化?什么利益群体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政策方案的制定过程?政策方 案是怎样被正式通过和颁布的?正式通过的政策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3) 公共政策内容的 实施:有效的政策实施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在政策实施中采取了哪些具体的行动措施?这些 行动措施对政策内容产生了何种影响?
(4)公共政策效果的评价:按照什么样的标准去评 价政策的实施效果与影响?由谁去评价政策结果?政策评价的结果是什么?政策是继续执 行、发展、还是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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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均衡与政策微效问题研究
引言
随着各国福利事业的发展,社会政策这一学科逐渐成为一门显学而受到各个领域的 重视?但 是目前的社会政策研究主要侧重于较为抽象和宏观的原问题的讨论上,如集中在对于概念的 界定;对于社会政策基本问题的探索等等?杨团在《社会政策的理论与思索》一文中对社会 政策的定义和问题都作出了 总结 ,其中他将社会政策的定义归类为一种社会行动计划和对 社会计划的不同选择,另一种则将社会政策定义为影响社会福利的一 系列的政策活动;而社会政策的基本问题则是社会政策的背景?社会政策的目标?社会政策 的范畴?社会政策行动的形式和行动策略?社会政策的本质?社会政策的信念?尽管人们在 原问题上倾注了很大的力量,但是由于社会政策问题的复杂性,至今在这一领域并未达成太 大的共识?
与此对照,人们却很少从政策的实施过程角度进行研究?《社会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变迁 》一文给我们开了一个先例,也带给作者很大启发,该文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角度去 阐述社会政策过程中的行为选择;另一种从制度角度出发的研究,主要还是集中在于制度模 式的各国比较上?本文将不同于上述两种研究社会政策的制度视角,而是从社会政策实施过 程中制度的形成和变迁的角度出发去解释“政策微效”现象?同时,在社会政策的定义上, 本文的定义 方法 缘自迪尔凯姆所运用的一种定义方法:即从最简单的角度出发,抓住目前所 确定的社会政策的主要特征,而将社会政策定义为一系列旨在提高全社会福利的制度安排? 由此,本文试图建立一个制度分析模型,并运用这一模型去分析目前社会政策实施过程所遇 到的“社会政策微效”问题?
制度模型的建构
在模型建构之前,我们无疑要明确一个概念,即什么是制度?我们援引诺思的说法 ,“…… 这个结构是规则?惯例?习俗和行为信念的复杂混合物,它们一起构成了我们日常的行为选 择方式,并决定了我们达到预期目标的路径?” 从此论断出发,我们可以作出两个方面的 判断:制度不仅包括正式制度,亦包括非正式制度;制度影响了我们的社会选择,同时亦是 我们作出选择的路径之一?
随着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广泛应用,一种新的制度观念正在形成,即依托于博弈均衡理 论的制度观:制度既是一种博弈规则,也是一种博弈均衡?具体来说,制度的本质特征被认 为是参与人行动选择的自我实施规则,在重复博弈的状况下,这些规则被认为是重要的,因 此,它们能规制参与人持续不断的互动过程?……博弈规则是在一个相关的领域内参与人通 过互动而内生的,因此他们是自我实施的?
从上述一些制度理论,本文给出了下列一个制度形成的模型:
在进一步解释模型之前我们将确定一个基本假设(而这个假设将成为本文此后论证的一个基 础):我们确定,一个制度的形成是参与者之间共同的要求,即认为制度的形成在事实上是 有利于共同利益的获得,并且相较而言,每个人因此为之付出的成本都是小于所获得的利益 ,即存在一个制度建立的需要?在此,本文汲取了交易成本理论的基本观点,即制度改革 和制度创新之所以难以实现,其根本原因在于选择新制度的成本支付和新制度确立后效益之 比,比值为正时,选择行为进行,新制度可以形成,比值为负时或不清楚时,选择行为中止 ,新制度难以成立,即存在一个制度成本问题?
进而笔者将从如下几点来具体阐述自己的模型:
1.制度的形成是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博弈的过程,并最终达成的一种均衡状态,在这个过程中 ,每个参与者都不停的提出与自己利益最相关的原则 措施 ,并试图去影响其他人的观点,但 出于形成一个制度的共同利益追求,最终会达成一个照顾到各方利益的次优均衡模型?对于 任何一个参与者的被排除都有可能导致这一均衡的不稳定,同时,随着外界的影响,彼此之 间的利益也是处于动态的不停变换过程之中的,因此这个均衡并非是静态的,但是打破这个 均衡就面临着一个成本与收益的比较问题,因此,制度亦具有相对的懒惰性?从上述的阐释 来看,我们认为制度的形成体现的不仅仅是一种形式的理性,亦体现了一种过程理性?
2.按照诺思的路径依赖原理1的观点:当一条发展路线沿着某种具体进程进行时,系统的外 部性?组织的学习过程以及历史上关于这些问题形成的各种思想观念?风俗习惯就会增强这 个进程?因此制度作为一个博弈均衡的系统,它亦受到其他领域的各种正式制度及各种习俗 ?习惯等的非正式制度的影响?林梅在《社会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变迁》在对我们国家的 “平皖行洪?移民建镇”政策的实施过程的考察中,发现非正式制度对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起到很大的作用,有时候甚至取代正式制度而行事?“一项制度安排或社会政策在实施过程 中发生偏离,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构,社会政策与制度发生偏离的根源存在于该项制度 安排的内部,存在于该制度下的各行为主题的利益冲突与矛盾之中?“……社会政策的具体 执行和进一步的演变更多地是作为某种‘结果’,即处于制度中的人们的习惯性行为的‘结 果’?即处于制度中的人们的习惯性行为的结果?”
3.一项制度的形成之后,最终亦成为组成社会结构的因素之一,从而影响这种博弈均衡的稳 定和其他领域的制度以及各种其他非正式制度?
4.重复第一点所提到,即任何一次制度的形成和变迁均是人们对于成本和利益衡量的结果, 当然有时候我们从现实出发,会发现一些制度并不是依这个原理去操作,在笔者看来,这就 如韦伯的思考方式一样,从一个理性类型中去发现现实中的种种的合理和不合理之处?
以上是自己对于这个模型的一些阐释,在作者看来,这一模型仅仅是一个分析问题的框架, 就如韦伯的四个理想类型一样?接着作者将利用这个模型来分析当前的社会政策在实施过程 所遇到的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是解决“政策失效”问题?
政策微效问题的分析
为了验证笔者的上述模型的可解释力,笔者选取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 制度的实 施情况作 为自己的研究材料(下文简称该文巫文)?在这次调查中,巫文提出了一个政策微效的概 念,所谓的政策微效,“即是指政策意图与政策结果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从一种制度 理论的视角出发,我们就是可以认为制度的存在尽管体现了制定方的一种试图理性化的美好 理想,但是无疑这一制度并没有从制度的实施过程去考虑,即是一种制度的形式合理性与制 度的实质有效性存在着冲突,从而导致制度的失效?制度被悬置不起作用身体阻碍作用?无 疑,如何去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发觉通过上述的模型可以得到一些答案?
让我们进一步来看看这个政策微效存在的具体实例: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农保政策在实施过程存在这样一种现状,即尽管农保政策已经推行了10 年之久,但实际上参加农保的人数却只达到了36.8%,有近2/3的京郊农民没有对政策积极 响应?
无疑,这就存在一个信息的达致问题,在我们看来,政策能否全面?真实?准确?顺利地到 达其服务的团体,是实现政策效果的首要环节?那么为什么信息无法及时地传达呢?在我们 看来,从深层的制度原因来看,即是因为制度的传导机制出现了问题,人们难以准确的获得 信息?从一个主要原因来看,这就要追究这一系列的制度安排的设计问题,在我们看来,从 实际角度出发无疑它并不是以其所达标的团体为服务对象,而只是为了制度的设计本身而设 计,设计人为制度所异化?从我们的理论模型出发,我们认为制度的设计过程中,是一个各 个利益参与者互动均衡的过程?但是从现实出发,无疑在这一政策的设计上单纯的由政府出 面设计?当然,从一定的角度来看,这能够节省一部分的成本,但我们认为作为一个利益主 体之一,它并不能很有效的反映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从而就难以形成一个考虑到各个利益 主体的制度?毕竟政府并不是一个完全理性而独立的主体?因此从此模型出发,我们认为在 政策的制定的过程,应该尽可能的多吸收各个利益主体的意见,当然,政策在形式上往往以 各种法律?法规的形式出现,但是这并不矛盾?因此,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政府所作的一 方面是作为利益主体参与博弈,与此同时,亦作为制定者来制定政策,但这种制定只是在忠 实的执行各方以达成的意见?
进一步的,正如上表还反映了这样一个问题,即存在2/3人在知晓这个政策的情况下,依然 有一部分人未参与这一政策?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制约了人们的行为选择呢?在回答这个问 题之前,我们从模型出发做出如下几个基本假设:
1.在农村中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观念束缚了这一政策的大规模推行?
2.从政策角度出发,认为由于这一政策并不是各个利益群体一起博弈形成的均衡,因而对于 政策的稳定性?有效性?代表性都是存在着疑惑?因此这些问题束缚了这一政策的大规模推 行,而无疑,解决方案还是要回到如何从政策的制定角度出发
3.市场制度(如一些商业保险制度)在农村中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农村养老保险制 度的竞争对手?
从上表中,我们发现倾向选择子女养老的人仍占到43.8%,接近一半,无疑这反映了在农村 中“养老防老”的观念仍然很重要,但正如巫文中所阐述的,这个地位已经在削减了,已经 不再处于支配地位,而且即使选择这种方式的,对于农保并没有完全的心里排斥?
无疑上述的描述验证了我们第一个假设,即认为在农村中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观念束 缚了这一政策的大规模推行,即在制度的形成和变迁过程中,各种习俗?习惯等的非正式制 度作为一种观念的传承影响了人们的选择,进而影响了制度的产生和实行?随着社会的不断 的理性化,家庭的功能发生了变迁,以前的功能在新的社会情势下趋于瓦解,并发生部分的 转变,功能发生了迁移?这种变迁反映到了人们态度上,也就体现了在养老问题上,传统观 念和习惯?习俗的淡化?
在上表中,我们还发现了参加其他商业保险也占到了13.4%,尽管这个的关联性似乎不是 特别强,但是我们还是可以谨慎的提出对于第三个假设的验证:市场制度(如一些商业保险 制度)在农村中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竞争对手?随着市场经济 的不断发展,至少在两个方面对人们的行为选择发生了影响,一是表现在对人们思想观念上 的影响上,市场经济伴随着一系列市场的观念价值体系?而这些价值体系随着经济的发展, 逐步深入到人们的心中,成为支配的观念,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二是表现在组成市场 经济的各种制度安排逐渐成为组成社会结构的一部分,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
进一步的我们来思考一下农民在实际的行动中不投保的原因:
从上表中,我们发现人们在对这一社会政策的制度安排,至少存在如下的疑惑:1.尽管 知道 这一社会政策,但无疑对于各种细节和如何实施,依然存在着空白?2.对于社会政策的稳定 性缺乏信心?3.对社会政策效果缺乏良好的预期?对于此,笔者认为这很大程度是可以从 第二个假设中得到很好的回答,即认为由于这一政策并不是各个利益群体一起博弈形成的均 衡,因而对于政策的稳定性?有效性?代表性都是存在着疑惑?因此这些问题束缚了这一政策的大规模推行?
以上我们基本上回答了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作为一个政策为什么会存在政策微效的问题,笔者 的分析角度是从制度的产生角度来看?当然进一步的分析可以从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去进行, 如巫文这方面就有所涉及?本文的基本观点即是认为社会政策作为一系列制度安排,制度的 形成是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博弈的过程,并最终达成的一种均衡状态?因此,我们在制定政策 的时候,必须是各个利益主体充分博弈的过程?而在农村社会政策,我们的观点是,我们不 能忽略其中最大的利益主体――广大的农民?
进一步的思考
本文的努力当然并不只是针对农村社会政策,而是能够推广到各个方面的社会政策 的思考, 但是无疑本文的思考并不是一个十分成熟的结论,在运用这个模型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例 如在本文的结论中我们提出要在制定政策时,充分考虑到各个利益主体?制度的形成是各个 利益主体充分博弈的过程,但是无疑一个新的问题呈现在我们眼前(事实上上文中有所提及 ),就是一个制度成本问题,当我们面对这种情况――博弈的利益主体分散时,我们就有一 个利益主体的集中问题,同时如何融合各方的利益,这些都将成为我们制定政策的巨大的成 本(举农村社会保险政策作例,广大的农民的如何统一,如何融合形成一个合理的政策)? 本文进一步的设想是在遇到这种利益群体分散且多的情况下,能否集中成立一些代表各方利 益群体的独立的中介组织,由这些组织来间接的进行博弈,从而就能有效的降低各方的成本 ,达到成本与利益的均衡?因此,下一步的努力将集中在如何论证这一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 性?同时 文章 的还将继续论证政策的实行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的问题,因为在我们看来,制 度从建立到实行过程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任何一个过程都将导致“政策微效”问题的出现?
“包容性增长”理念的形成及其政策内涵
2010年9月16日,胡锦涛同志在出席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开幕式时,发表了题为《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胡锦涛强调,实现包容性增长,切实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为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实现经济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社会基础,是亚太经合组织成员需要共同研究和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11月14日,在日本横滨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第十八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发表的《深化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重要讲话中,再次倡导“包容性增长”。“包容性增长”这一概念,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一、“包容性增长”理念的形成
“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理念的形成,与21世纪90年代发展起来的权利贫困理论以及关于社会排斥方面的研究密切相关。21世纪中期以来,人们关于经济增长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增长理念也从单纯强调增长向更深层面演进。世界银行于1990年提出“广泛基础的增长(broad-based growth)”,其后进一步提出“对穷人友善的增长(pro-poor growth)”的理念,并以此制定世界银行的贫困减除政策以及指导各国相关实践。“对穷人友善的增长”理念强调要形成一种使穷人能参与经济增长并从中获益,以及增加自身人力资本投资的良性循环机制。“对穷人友善的增长”的理念吸收了能力贫困理论要素,开始重视贫困人口人力资本的培育和能力的提升,强调将贫困人口吸收到增长过程中,确保贫困人口能参与经济增长,在这个过程做出贡献,并合理分享增长的成果。
进入新世纪以来,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在“对穷人友善的增长”基础上,先后提出了“包容性增长”的理念,其基本含义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基本核心是追求机会公平和权利公平。作为发展经济学的一个新概念,“包容性增长”有着不同的诠释,但综合来看,是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状态的一种描述,并且这种状态至少需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二是对所有社会成员的包容;三是平等的机会利用。“包容性增长”理念强调要建立具有包容性的制度,提供广泛的机会,而不是将增长政策和具体旨在实现公平的政策割裂开来;强调通过维持长期及包容性的增长,确保增长效益为大众所广泛共享。在政策层面,以“包容性增长”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包括三个相辅相成的支柱:一是通过高速、有效以及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最大限度地创造就业与发展机会;二是确保人们能够平等地获得机会,提倡公平参与;三是确保人们能得到最低限度的经济福利。
二、深刻理解中国式“包容性增长”的内涵
中国式“包容性增长”概念的提出与时下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密切相关。“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胡锦涛同志的这一论述,阐明了实现包容性增长的重要意义,赋予了中国式“包容性增长”更深更新的内涵。从国际的发展和平两个主题看,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国与国应互惠互利、携手共进、包容发展。从推进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每个公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目标看,“包容性增长”理念与“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是一脉相承的,本质上是“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理念在增长上的集中体现,它明确了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改善的同步性,揭示了经济增长的落脚点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与 文化 生活的需要。准确理解“包容性增长”的内涵,需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包容性增长既强调经济增长的速度,也强调经济增长的方式,不仅是量的容纳,也是质的提升,二者同等重要。包容性增长首先是一种“增长”,这就对经济增长的速度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但是,仅有经济增长的速度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经济的高速增长并不必然带来贫困人口的减少。因此,还必须强调经济增长的方式,使增长成为基础广泛且包容一个国家和地区最大多数人口的增长。在一个实现包容性增长的社会里,不论种族、肤色、性别、年龄、体力、智力,人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和责任,人人都有用武之地,人人都得到保护,免于被歧视和被排斥。
其次,包容性增长应该以优先开发人力资源、实现充分就业为基础。包容性增长更倾向于通过增加就业机会为个人创造工作岗位,使其不断提高收入、改善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而不是直接通过收入再分配使个人被动地摆脱贫困。要实现充分就业,就要优先开发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开发对提高人们参与经济发展和改善自身生存发展条件、实现包容性增长,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和意义。
再次,包容性增长应当使人们平等、广泛地参与经济增长的过程并从中受益。提倡包容性,并不是为了经济增长而不择手段,而是要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公平正义的方式,让发展的成果普惠大众尤其是困难群体,并由此构筑新的发展基础。要实现包容性增长,就要着力促进人人获得平等发展机会,不断消除人们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
三、重塑经济增长模式的政策选择
全球性金融危机是对“中国模式”的重大考验,也给了我们一次深刻 反思 经济增长模式的机会。中国的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在长期支撑经济高速增长的要素红利、人口红利以及全球化红利的势能都在衰减,主要依靠低成本刺激的出口超高速增长逐渐回归常态增长,以大量增加资源资金投入维持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已走到尽头的大背景下,经济增长模式正面临着深度转型的重大挑战。“包容性增长”为解决这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打开了一扇大门。
(一)推进人才强国,优先开发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开发,对提高人们参与经济发展和改善自身生存发展条件,对推动经济持续发展、实现包容性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优先开发人力资源,一方面体现了经济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为了提高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了人的富裕;另一方面体现了发展的主体是人,是投资于人,为了人的全面发展。这就从根本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主导思想,以人的发展为基础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使人真正成为发展的主体与真正的受益者。
从中国国情和发展条件看,人力资源优势是最需培育、最有潜力、最可依靠的优势。我们应该牢固树立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的理念,加快形成人力资源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要优先调整人力资源结构,优先投资人力资源开发,创新人力资源制度,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个人共同投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积极谋划和调整人力资源专业结构、层级结构、分布结构,大力激发各类人力资源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智慧。要突出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大规模培养培育人才,施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三搞联动”,在科学发展中引才育才用才,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以人才优势构筑发展优势。
(二)实施创新驱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关系经济社会全局的重大任务,是实现包容性增长的前提条件。要完成这项任务,必须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发展创新型经济,努力实现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创新驱动转变、粗放式增长向集约型发展转变。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建立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基础、服务业为主体,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坚持发展动力包容,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同拉动经济增长新格局。坚持市场主体包容,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积极发展壮大产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大力培育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断扩大市场主体数量和规模,提高发展主体市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区域发展包容,加大统筹城乡力度,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强整体谋划、板块开发,推动各类要素跨区域流动和合理配置。
(三)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包容性增长最基本的含义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基本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要实现包容性增长,就有必要落实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特别是在医疗、 教育 等领域,在城乡之间逐渐实现机会平等。
要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社会实业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真正做到政府保“基本”、社会和市场管“非基本”,逐步完善符合省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指导方针和目标设立上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大幅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福利救助服务的供给和均等化水平为主要任务,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深化体制改革,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
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结构,不断扩大社会保障面,让不同群体共享发展成果,是实现包容性增长的题中应有之义。要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再分配具有社会公平功能。要完善居民收入分配调节制度,不断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一方面,通过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更重要的是通过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方法缩小其与高收入群体间的差距;另一方面,要扶持低收入和困难人群,探索建立城乡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和与物价变动相适应的动态补贴机制。对于高收入群体,则是规范其收入,尤其是非法收入和灰色收入。要制定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的约束性指标,调整政府、企业、居民在国民收入中的分配关系,提高“两个比重”即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促进居民收入和消费可持续增长,确保让广大劳动者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让国民经济进入“GDP增长-居民收入提高-消费增长-内需扩大-经济持续增长”的良性循环。
(五)构建合理保障体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网,可以大幅度提高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包容度”。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加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衔接和协调,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要加大公共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不断在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取得新成效。推行益贫式保障政策,使贫困人群获得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收入增长。把握基本社会保障的普惠性与适度性,既借助公共财政补助等措施,做到“应保则尽保”,还应防止过度的社会保障引发对劳动者的负面激励和道德风险问题,避免损害包容性增长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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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会啊,带你找了一篇。论公共政策分析中的“公共”原则——可持续发展角度的透视
内容提要:“公共’原则有着特殊的公共政策分析中的内涵。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透视公共政策分析的理念、过程、公平目标及其模型等方面还存在若干违背“公共”原则的现实缺陷。必须使“公共”原则在公共政策分析的理念上得到反映,主体上得到遵循,公平目标的“立体”性上得到体现,内容上得到落实,才能确保相应的公共政策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美国公共政策学者斯图亚持·尼古认为,公共政策分析就是根据政策与目标之间的关系,在各种备选的公共政策中确定何种政策将最有效地实现一套既定目标的过程。这一分析过程,是政府“政策主张的先决条件”,亦即政府决策、主张及其实施的前提,从而决定了公共政策的性质。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危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能力的发展;是指既实现人类经济发展的目标,又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并促进人与环境和谐地发展。笔者认为,尽管不是每个具体而微的政策问题都与可持续发展问题有关,但至少从宏观而言,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共”原则,才能使公共政策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公共”原则的内涵
我国台湾学者张世贤、陈恒均认为,公共政策是政府用来“处理或解决公共问题或公共目标”的。日本学者药师寺泰藏也认为,公共政策就是为“公共”而制定的政策。可见,“公共”指向的目的性是公共政策的本质属性。公共政策分析只有遵循“公共”原则,才能真正体现这一本质属性。这里所谓“公共”原则,一是指政策问题取向的公共性,即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坚持以公共利益的实现为原则。公共利益是一个结构复杂的系统。各利益主体间的此得彼失,影响着公共利益的实现,甚至影响着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政府作为“一个国家或社会的代理机构”,在借助政策手段行使公共权力、承担公共责任、解决公共问题的过程中,必须谋取公共利益,而不能在私人领域侵犯私权,或为少数人甚至政府自己谋取私利。“公共”原则要求,要以公共利益的实现问题为纲领性的政策问题进行公共政策分析,使政府决策能够更有效地约束、引导各社会主体,包括政府自己在公共领域内以其秩序化的活动增进公共利益,并“中立”地使之为现实和未来的各社会主体所平等分享。
二是指政策目标取向的公共性,即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坚持以代际目标的实现为原则。从一个历史过程来看,“公共”原则要求,通过公共政策分析,使政府决策得以把政府的行为目标,规范、约束在既立足当代人的利益要求,又确保未来人可发展的基本条件的取向上。唯有如此,才能体现政府行为在代际之间的公共性、公平性,而不是偏执于当代的自私性、狭隘性。“发展才是硬道理”。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当代和未来连续、不间断的发展,即持续发展,才能真正确保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这种代内和代际的持续发展,是当代人和未来人公共利益的根本体现。因此,从另一角度也同样可以说,以代际目标为取向的公共政策分析,同样是在公共利益实现意义上的“公共”原则的体现。
三是指政策问题范围取向的公共性,即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坚持以整个发展系统全面、协调的发展为原则。根据前面的结论,持续发展问题也应该是当代政府纲领性的政策问题。持续发展是整个发展系统内各因素的全面、协调发展。目前,全球范围内形成的威胁着持续发展的资源短缺、环境污染、人口剧增、生态破坏等严峻问题,正是由于当代政府违背“公共”原则,默许甚至鼓励人们对公共资源“各取所需”式的无节制开采与利用,才造成了发展系统内部各因素之间,尤其是人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关系的失调,使符合持续发展需要的公共资源的供给呈现出间隙性,甚至短缺或中断。因此,从政策问题认定的范围来看,“公共”原则就是要求政府就所有制约持续发展的问题,包括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从当代人到未来人的各种有关发展问题的有序而系统的解决,既尊重人类的利益,又尊重自然界的利益;既尊重当代人的利益,又着重作为利益主体目前尚还缺位的未来人的利益。
还需提及,如上所述,公共政策分析中的“公并’原则,实际上已内在地与持续发展问题联系在一起了。可持续发展既是一种持续发展的状态,又是当代人类在发展问题上的一种价值取向。可持续发展问题与公共政策分析中的“公共”原则之间,是内在相连的。可持续发展理应成为人们透视公共政策分析的“公共”原则的基本角度。
二、当代公共政策分析对“公共”原则的偏离
从可持续发展这一基本角度看,当代公共政策分析在若干环节上的局限,使公共政策难以真正体现公共利益要求,实现代际发展目标,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系统内各因素之间的关系,偏离甚至违背了“公共”原则。
(一)公共政策分析理念对“公共”原则的偏离
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者提出的个人利益先于公共利益的思想,一直深深地影响着现代政府的决策理念,以致于发展为约瑟夫·雷茨自由主义的国家中立原则,认为纵使公民的所作所为为社会上绝大多数人所不赞成或违背了绝大多数人的愿望,只要不侵犯他人权利,国家也不得干预。美国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肯尼思·阿罗甚至专门论证了“不可能定理”,认为社会一般不可能形成某种一致的选择,或对事物进行一致的优劣排序;即使这里的所谓“一致”仅理解为“多数决定”,也是不太可能的。按照这样的逻辑,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公共利益,至少,不存在一种能够明确定义,在现实中能够实际起作用的公共利益。这种否定公共利益的存在,片面强调国家中立,而不得干预所谓不损害他人利益的个人利益的决策理念,无法使公共政策分析体现“公共”原则,必然损害公共利益,当然也影响着体现了公共利益的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共政策分析过程对“公共”原则的偏离
不少学者认为,“公共物品生产的资源配置问题不能通过经济市场来解决,而要通过政治市场来解决”。因此,当代政府的政策分析过程,多是凭借政治市场进行博奕的过程。一方面,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尽管政治市场在起点上具有一人一票的平等性,但在终点上受“少数服从多数”的主导,表现出了“多数”强制“少数”的不平等。并且,“国家在过去被看作是大公无私的,现在则被当成参与政治活动者进行交易的市场”。因此,作为有“经济人”特征的选民与政治家,其政治市场上的价值取向,不能不受组织良好或力量强大的利益集团的影响,使政府常常不得不制定有违“公共”原则的政策,把公共资源的利用导向对公共利益的破坏,或者反过来,借公共利益之名,据公共资源为非“公共”之用。另一方面,受认知能力的局限,当代政府还不具备足够的能力,按政治市场的要求去准确地收集信息,并形成与整个社会的公共要求相一致的偏好。这就使政府与其各个部门之间难以获得有效的沟通,形成对公共利益的共识所需要的充分信息。其结果是,政府及其部门之间政出多门,难以协调发展系统内部诸因素间的矛盾,误导出包括政府在内的各社会主体对公共资源的无序利用,最终使发展失去其可利用的资源而被迫中断,无法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共政策分析的公平目标对“公共”原则的偏离
公共政策分析的公平目标,是指“政策执行之后,政策的标的团体,所分配到的社会资源,所享受到的效益,所负担的成本等公平分配的程度”。公平应该是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的统一,是政府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满足社会公共利益要求,提高自己的合法性及其政策权威的重要目标。它既是一种客观状态,又是一种主观判断。从伦理上讲,公平是指未来各代人与当代人分享资源与环境利益的平等权利。然而,当代人的认知局限及其难免的功利主义倾向,使他们难以克服代内公平的目标偏好,很难理性、自觉地从未来人的角度,要求公共政策分析能着眼于在代内和代际之间公平地分配公共资源,并使之成为其政策诉求的主要取向,谋求从当代指向未来的持续发展。
不仅如此,当代政府还面对着解决有关代内公平的公共问题的现实压力。斯图亚持·尼古认为,“从政治上讲,增加效益也许要比降低成本容易些”,效益的增长意味着政府及其政策“运作得更有效或会得到更高的评价”,“而降低成本或削减项目预算”,“也许会激起人们的反对”,因为这意味着在一定效率的条件下,人们可能获得的效益将下降。因此,当代政府为了实现公平,在“使穷人的境况好起来,而不使富人的境况坏下去”的前提下,其“公共政策只有当它们提高最小人群组的福利时,才应该被采纳执行”。可见,人们要求公共政策实现的代内公平目标,不是靠清教徒式的节俭,而是靠成本投入、靠自然资源利用量的不断增加,来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平均效益,并扩大其在穷人当中的得益面与得益程度的。
显然,严峻的问题是:公共政策分析的这种公平目标,存在着严重的结构缺陷。它忽视了代际公平而偏于代内公平;并且,在代内公平的现实压力下,难以对超越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盲目追求当代人的利益要求进行有效限制,将断送未来人发展的条件,使经济、社会的发展呈现出间隙性。从人类历史的动态过程来看,与其说当代公共政策分析由于公平目标的结构缺陷,不如说由于严重违背了“公共”原则,才使政府的职能范围超出了其广义的公共领域,使人类(包括本来人)的公共利益更多地满足了当代人(或政府)的眼前私利,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公共政策分析模型对“公共”原则的偏离
国内外学者都把公共政策分析的理论模型概括为多种决策模型。其中一些决策模型的固有局限,决定了相应公共政策偏离“公共”原则的倾向。国内也有相关著作对这些决策模型的局限性提出了批评。最典型的,一是团体决策模型的局限。该模型认为,作为政治过程产物的公共政策是利益团体间斗争的产物,并反映占支配地位的利益团体的利益。随着各利益团体力量和影响的消长,公共政策将变得有利于其影响增加的那些利益团体的利益。这就清楚地表明:该决策模型下产生的公共政策,反映的是占支配地位的利益团体的利益,而不是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尽管在实际决策过程中,无论哪一个利益团体,在法理上,还是能力上,都无法取代政府的主导地位,公共政策不一定就反映影响力最大的利益团体的政策要求,但是,这种模型无视公共利益要求的倾向,无疑将是对政府及其政策背离“公共”原则的某种认可。二是精英决策模型的局限。该模型认为,公共政策是由掌握统治权的精英人物决定,并由行政官员和行政机关付诸实施的,公共政策反映的是精英阶层的偏好、利益和价值选择。很明显,虽然该模型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代议制民主下各国决策实际可能的情形,然而,与团体决策模型相比,该模型更多地强调了居社会少数的精英阶层的利益,更是直接地背离了公共政策的“公共”原则,漠视了公众的公共利益。总之,这些局限,将不同程度地带来了公共政策分析对“公共”原则的偏离,弱化了政府的政策手段对人与公共资源间关系的协调能力,难以实现对公共资源掠夺性利用的控制,破坏了可持续发展赖以实现的条件。
三、公共政策分析应如何体现“公共”原则
公共政策从本质上是导向未来的。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在公共政策分析中体现“公共”原则,就是使公共政策能既立足当代,又面向未来;既面向人类自己,又兼顾资源、生态、环境,维护人(包括当代人和未来人)与自然共有的公共利益。只有这样,人类才能真正在自然限度内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并使其利益得到持续实现与尊重,进而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可靠保障。
(一)公共政策分析的理念必须反映“公共”原则
人类的活动在自然界面前不是绝对自由的。为了保护更多的公共利益,政府在公共决策中,必须彻底抛弃视人类为自然界的中心的陈!日理念,形成以保护自然并协调其与人类的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新理念,进而“建立一个以自然持续发展为基础、经济持续发展为任务、社会持续发展为目的”的人与自然和谐一致的新的发展观。按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共政策分析的理念反映“公共”原则,一方面,就是以新的伦理道德和价值标准,把人类利用自然的自由,限制在自然界本身作为人类生态体系总体利益中利益主体的一方,使其权利不被侵犯的范围内,不再把自然界看作是被人类随意盘剥和利用的对象,而看作是人类生命和价值的源泉;另一方面,就是要求当代政府必须将其关注的公共领域进一步拓展到自然界,使自然界中的每一个变化,无论是否人类活动所致,无论是否对人类有直接利害,都成为公共问题而进人政府的视野,进而进人政策议程。只有这样,才能在更广的范围内,从根本上协调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系统,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二)公共政策分析的主体必须遵循“公共”原则
政府是公共政策分析最重要的主体。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能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系统内各因素、各环节的利益要求,包括资源、生态、环境作为利益主体的利益要求,即能否遵循“公共”原则,既影响着政府自身的合法性,又造成人们对资源的种种不合理占用,进而使政府面临着能否遵循“公共”原则,按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协调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重大压力,也就如著名政策科学家叶海卡·德罗尔所说的政策制定中的“逆境”。德罗尔认为,在决策主体处于“重大的两难境地”时,应尽量“将这些政策坚持若干年”,“因为对大多数逆境来说,没有持续和连贯的多年努力是不可能取得成效的”。这就提示人们,着眼于人与自然各自利益及其共同、长远(包括本来人)的公共利益。公共政策分析主体理应在各种干扰面前“不为所动”,在人与自然组成的公共领域内,坚持“公共”原则,不徇政府私利,力戒价值偏好,协调整个发展系统内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否则,可持续发展将难以实现。
需要进一步指出,由于长期以来工业的盲目增长,已经导致了全球范围内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系统的失调。如若美国学者詹姆斯·安德森所说“政府的任务是服务和增进公共利益”,并且这种公共利益是“普遍而又连续不断的为人们共同分享的利益”的话,那么,当代各国政府作为决策主体,就应该遵循全球范围内的“公共”原则,加强国际合作,解决全球性的环境污染、生态恶化、人口膨胀等公共问题,在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下使全人类“可持续”地享受其应得的公益。可以认为,把利益的可持续性分享看作公共利益的属性,是安德森有关公共决策问题的深刻见解,他实际上已经把公共利益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内在地联系起来了。从这个意义上讲,为了全球的公共利益,即可持续发展,就会如德罗尔所说的,将“减少了各个国家政策制定的自主程度”。各国政府作为公共政策分析的主体,甚至不能因本国的价值偏好而违背全球范围内的“公共”原则,损害可持续发展的全球条件。
(三)公共政策分析的公平目标必须体现“立体”要求
多数学者公认,就社会意义而言,公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现代社会规范的灵魂,因此是公共政策分析的重要目标。要促进可持续发展,公共政策分析就要在其目标取向上,以横向的代内公平促进经济、社会的当前发展,从而为未来发展准备条件;以纵向的代际公平保障经济、社会未来不间断的发展。也就是说,以“立体公平”来反映代内、特别是代际间的“公共”原则,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以代内公平为目标的公共政策分析有利于促进当前的发展。人们达成的共识是,代内的公平,有助于增强政府的合法权威,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使公共政策作为“看得见的手”而更具有效性。一方面,代内公平的提高,可以抑制经济、社会活动对资源、生态、环境的不公平利用以至破坏,并使之纳入到秩序化的轨道,促进全社会对自然资源的节制性使用,进而,减少对末来发展可能有的资源短缺或生态、环境制约。另一方面,代内公平可以保护穷人在当前公平利用资源方面不可侵犯的权力,以避免各社会主体对资源占有的不平等,解决贫困问题。常常是,在贫困状态下、人们处于基本生存需要难以满足而无奈的境地,“只好顾及眼前利益,采用高贴现率的方法,去利用资源”,从而“加剧资源的退化以至枯竭”。因此,立足于避免或减少代内贫困,代内公平既是现实的发展,又是资源可持续供应,生态、环境可持续平衡和利用的必要条件。同时,代内公平的导向下,有利于实现公共政策对经济、社会的当前发展所需的资源,特别是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美国经济学家保罗.R.格雷戈里等认为:“只要经济是完全竞争的,资源配置将处于最优状态”。而“完全竞争”的逻辑要求,就是公平,起码是代内公平。在当代条件下? �魑�坝形�闭���鸵�芄煌ü��舱�叻治觯�竦帽匾�恼�呤侄危��旃�降氖谐【赫�肪常�焉缁嶙疃倘钡淖试磁渲玫阶钚枰�幕方谥腥ィ��肿试础⑸��⒒肪骋约吧缁嵘��峁褂胄枨蠼峁怪�涞男�饔肫胶猓�谟行А⒌退�降叵�暮屠�米匀坏幕�∩希��闵缁岬牡鼻靶枨蟆U庋��瓤梢越谠甲试矗�钟兄�谔岣咦试绰�阄蠢吹某中�└�芰Γ���纸�兄�谖蠢慈说姆⒄埂R源�使�轿�勘甑墓�舱�叻治鲇欣�诒U衔蠢床患涠系姆⒄埂9倘唬��诠�揭灿欣�谖蠢吹姆⒄梗��渥叛鄣闳匀皇堑鼻暗姆⒄梗�痪哂形蠢捶⒄沟钠鸬阋庖濉4�使�健笆谴邮奔涮匦院腿死嗳鲜赌芏�猿龇⑻岢龅南质廊死嘤τ械脑鹑胃泻投晕蠢慈死嗬�娴囊逦窀小薄A钊说S堑氖牵�捎谌狈�尚械奶逑执�使�侥勘甑恼�咴际��3J恰按邮鲁て谛形�娜耍�怀械3て谛形�某杀荆��幢啬艿玫匠て谛形�氖找妗薄F浣峁��厝皇苟唐谛形�毡榛��还思吧踔疗苹滴蠢吹姆⒄埂R虼耍�贝���闹匾�鹑危�褪窃凇肮�病痹�蛳拢�ü��舱�叻治觯�纬烧�叩枷颍�沟贝�烁浩鹄�酚氲酪宓脑鹑危�苊馄淅�孟喽杂谖蠢慈恕敖��ヌā钡挠攀疲�⒍闲缘刂髟鬃匀唬�⒙佣嵝缘乜�⒑屠�谩4勇桌硪庖迳辖玻�贝���墓�舱�撸�唤鲆�拥贝�耍�? 且要从未来人的角度,看待有关发展的公共问题。在未来人作为利益主体缺位的情况下,由当代人短视需要的满足,透支资源、生态、环境的成本,伤害甚至丧失未来人赖以发展的客观条件,是不道德的。19世纪末美国的自然保护运动,已明确提出要将资源留给子孙后代。必须通过“公共”原则下强制性的政策规范,立足于人与自然间的互惠互利,在代际之间实现人类对于资源、生态、环境的共同利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经济、社会的未来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应该注意,这里强调以“公共”原则,而不仅仅是以公平目标进行公共政策分析,其优越性在于,前者立足于各利益主体,包括富人和穷人、人类和自然共同利益的实现,来解决贫困与发展,以及持续发展问题,而又一般不至产生富人与穷人、人类与自然的对立,有助于使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系统内各种因素内在的协调,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自己不会啊,带你找了一篇。论公共政策分析中的“公共”原则——可持续发展角度的透视
内容提要:“公共’原则有着特殊的公共政策分析中的内涵。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透视公共政策分析的理念、过程、公平目标及其模型等方面还存在若干违背“公共”原则的现实缺陷。必须使“公共”原则在公共政策分析的理念上得到反映,主体上得到遵循,公平目标的“立体”性上得到体现,内容上得到落实,才能确保相应的公共政策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美国公共政策学者斯图亚持·尼古认为,公共政策分析就是根据政策与目标之间的关系,在各种备选的公共政策中确定何种政策将最有效地实现一套既定目标的过程。这一分析过程,是政府“政策主张的先决条件”,亦即政府决策、主张及其实施的前提,从而决定了公共政策的性质。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危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能力的发展;是指既实现人类经济发展的目标,又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并促进人与环境和谐地发展。笔者认为,尽管不是每个具体而微的政策问题都与可持续发展问题有关,但至少从宏观而言,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共”原则,才能使公共政策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公共”原则的内涵
我国台湾学者张世贤、陈恒均认为,公共政策是政府用来“处理或解决公共问题或公共目标”的。日本学者药师寺泰藏也认为,公共政策就是为“公共”而制定的政策。可见,“公共”指向的目的性是公共政策的本质属性。公共政策分析只有遵循“公共”原则,才能真正体现这一本质属性。这里所谓“公共”原则,一是指政策问题取向的公共性,即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坚持以公共利益的实现为原则。公共利益是一个结构复杂的系统。各利益主体间的此得彼失,影响着公共利益的实现,甚至影响着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政府作为“一个国家或社会的代理机构”,在借助政策手段行使公共权力、承担公共责任、解决公共问题的过程中,必须谋取公共利益,而不能在私人领域侵犯私权,或为少数人甚至政府自己谋取私利。“公共”原则要求,要以公共利益的实现问题为纲领性的政策问题进行公共政策分析,使政府决策能够更有效地约束、引导各社会主体,包括政府自己在公共领域内以其秩序化的活动增进公共利益,并“中立”地使之为现实和未来的各社会主体所平等分享。
二是指政策目标取向的公共性,即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坚持以代际目标的实现为原则。从一个历史过程来看,“公共”原则要求,通过公共政策分析,使政府决策得以把政府的行为目标,规范、约束在既立足当代人的利益要求,又确保未来人可发展的基本条件的取向上。唯有如此,才能体现政府行为在代际之间的公共性、公平性,而不是偏执于当代的自私性、狭隘性。“发展才是硬道理”。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当代和未来连续、不间断的发展,即持续发展,才能真正确保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这种代内和代际的持续发展,是当代人和未来人公共利益的根本体现。因此,从另一角度也同样可以说,以代际目标为取向的公共政策分析,同样是在公共利益实现意义上的“公共”原则的体现。
三是指政策问题范围取向的公共性,即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坚持以整个发展系统全面、协调的发展为原则。根据前面的结论,持续发展问题也应该是当代政府纲领性的政策问题。持续发展是整个发展系统内各因素的全面、协调发展。目前,全球范围内形成的威胁着持续发展的资源短缺、环境污染、人口剧增、生态破坏等严峻问题,正是由于当代政府违背“公共”原则,默许甚至鼓励人们对公共资源“各取所需”式的无节制开采与利用,才造成了发展系统内部各因素之间,尤其是人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关系的失调,使符合持续发展需要的公共资源的供给呈现出间隙性,甚至短缺或中断。因此,从政策问题认定的范围来看,“公共”原则就是要求政府就所有制约持续发展的问题,包括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从当代人到未来人的各种有关发展问题的有序而系统的解决,既尊重人类的利益,又尊重自然界的利益;既尊重当代人的利益,又着重作为利益主体目前尚还缺位的未来人的利益。
还需提及,如上所述,公共政策分析中的“公并’原则,实际上已内在地与持续发展问题联系在一起了。可持续发展既是一种持续发展的状态,又是当代人类在发展问题上的一种价值取向。可持续发展问题与公共政策分析中的“公共”原则之间,是内在相连的。可持续发展理应成为人们透视公共政策分析的“公共”原则的基本角度。
二、当代公共政策分析对“公共”原则的偏离
从可持续发展这一基本角度看,当代公共政策分析在若干环节上的局限,使公共政策难以真正体现公共利益要求,实现代际发展目标,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系统内各因素之间的关系,偏离甚至违背了“公共”原则。
(一)公共政策分析理念对“公共”原则的偏离
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者提出的个人利益先于公共利益的思想,一直深深地影响着现代政府的决策理念,以致于发展为约瑟夫·雷茨自由主义的国家中立原则,认为纵使公民的所作所为为社会上绝大多数人所不赞成或违背了绝大多数人的愿望,只要不侵犯他人权利,国家也不得干预。美国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肯尼思·阿罗甚至专门论证了“不可能定理”,认为社会一般不可能形成某种一致的选择,或对事物进行一致的优劣排序;即使这里的所谓“一致”仅理解为“多数决定”,也是不太可能的。按照这样的逻辑,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公共利益,至少,不存在一种能够明确定义,在现实中能够实际起作用的公共利益。这种否定公共利益的存在,片面强调国家中立,而不得干预所谓不损害他人利益的个人利益的决策理念,无法使公共政策分析体现“公共”原则,必然损害公共利益,当然也影响着体现了公共利益的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共政策分析过程对“公共”原则的偏离
不少学者认为,“公共物品生产的资源配置问题不能通过经济市场来解决,而要通过政治市场来解决”。因此,当代政府的政策分析过程,多是凭借政治市场进行博奕的过程。一方面,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尽管政治市场在起点上具有一人一票的平等性,但在终点上受“少数服从多数”的主导,表现出了“多数”强制“少数”的不平等。并且,“国家在过去被看作是大公无私的,现在则被当成参与政治活动者进行交易的市场”。因此,作为有“经济人”特征的选民与政治家,其政治市场上的价值取向,不能不受组织良好或力量强大的利益集团的影响,使政府常常不得不制定有违“公共”原则的政策,把公共资源的利用导向对公共利益的破坏,或者反过来,借公共利益之名,据公共资源为非“公共”之用。另一方面,受认知能力的局限,当代政府还不具备足够的能力,按政治市场的要求去准确地收集信息,并形成与整个社会的公共要求相一致的偏好。这就使政府与其各个部门之间难以获得有效的沟通,形成对公共利益的共识所需要的充分信息。其结果是,政府及其部门之间政出多门,难以协调发展系统内部诸因素间的矛盾,误导出包括政府在内的各社会主体对公共资源的无序利用,最终使发展失去其可利用的资源而被迫中断,无法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共政策分析的公平目标对“公共”原则的偏离
公共政策分析的公平目标,是指“政策执行之后,政策的标的团体,所分配到的社会资源,所享受到的效益,所负担的成本等公平分配的程度”。公平应该是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的统一,是政府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满足社会公共利益要求,提高自己的合法性及其政策权威的重要目标。它既是一种客观状态,又是一种主观判断。从伦理上讲,公平是指未来各代人与当代人分享资源与环境利益的平等权利。然而,当代人的认知局限及其难免的功利主义倾向,使他们难以克服代内公平的目标偏好,很难理性、自觉地从未来人的角度,要求公共政策分析能着眼于在代内和代际之间公平地分配公共资源,并使之成为其政策诉求的主要取向,谋求从当代指向未来的持续发展。
不仅如此,当代政府还面对着解决有关代内公平的公共问题的现实压力。斯图亚持·尼古认为,“从政治上讲,增加效益也许要比降低成本容易些”,效益的增长意味着政府及其政策“运作得更有效或会得到更高的评价”,“而降低成本或削减项目预算”,“也许会激起人们的反对”,因为这意味着在一定效率的条件下,人们可能获得的效益将下降。因此,当代政府为了实现公平,在“使穷人的境况好起来,而不使富人的境况坏下去”的前提下,其“公共政策只有当它们提高最小人群组的福利时,才应该被采纳执行”。可见,人们要求公共政策实现的代内公平目标,不是靠清教徒式的节俭,而是靠成本投入、靠自然资源利用量的不断增加,来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平均效益,并扩大其在穷人当中的得益面与得益程度的。
显然,严峻的问题是:公共政策分析的这种公平目标,存在着严重的结构缺陷。它忽视了代际公平而偏于代内公平;并且,在代内公平的现实压力下,难以对超越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盲目追求当代人的利益要求进行有效限制,将断送未来人发展的条件,使经济、社会的发展呈现出间隙性。从人类历史的动态过程来看,与其说当代公共政策分析由于公平目标的结构缺陷,不如说由于严重违背了“公共”原则,才使政府的职能范围超出了其广义的公共领域,使人类(包括本来人)的公共利益更多地满足了当代人(或政府)的眼前私利,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公共政策分析模型对“公共”原则的偏离
国内外学者都把公共政策分析的理论模型概括为多种决策模型。其中一些决策模型的固有局限,决定了相应公共政策偏离“公共”原则的倾向。国内也有相关著作对这些决策模型的局限性提出了批评。最典型的,一是团体决策模型的局限。该模型认为,作为政治过程产物的公共政策是利益团体间斗争的产物,并反映占支配地位的利益团体的利益。随着各利益团体力量和影响的消长,公共政策将变得有利于其影响增加的那些利益团体的利益。这就清楚地表明:该决策模型下产生的公共政策,反映的是占支配地位的利益团体的利益,而不是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尽管在实际决策过程中,无论哪一个利益团体,在法理上,还是能力上,都无法取代政府的主导地位,公共政策不一定就反映影响力最大的利益团体的政策要求,但是,这种模型无视公共利益要求的倾向,无疑将是对政府及其政策背离“公共”原则的某种认可。二是精英决策模型的局限。该模型认为,公共政策是由掌握统治权的精英人物决定,并由行政官员和行政机关付诸实施的,公共政策反映的是精英阶层的偏好、利益和价值选择。很明显,虽然该模型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代议制民主下各国决策实际可能的情形,然而,与团体决策模型相比,该模型更多地强调了居社会少数的精英阶层的利益,更是直接地背离了公共政策的“公共”原则,漠视了公众的公共利益。总之,这些局限,将不同程度地带来了公共政策分析对“公共”原则的偏离,弱化了政府的政策手段对人与公共资源间关系的协调能力,难以实现对公共资源掠夺性利用的控制,破坏了可持续发展赖以实现的条件。
三、公共政策分析应如何体现“公共”原则
公共政策从本质上是导向未来的。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在公共政策分析中体现“公共”原则,就是使公共政策能既立足当代,又面向未来;既面向人类自己,又兼顾资源、生态、环境,维护人(包括当代人和未来人)与自然共有的公共利益。只有这样,人类才能真正在自然限度内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并使其利益得到持续实现与尊重,进而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可靠保障。
(一)公共政策分析的理念必须反映“公共”原则
人类的活动在自然界面前不是绝对自由的。为了保护更多的公共利益,政府在公共决策中,必须彻底抛弃视人类为自然界的中心的陈!日理念,形成以保护自然并协调其与人类的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新理念,进而“建立一个以自然持续发展为基础、经济持续发展为任务、社会持续发展为目的”的人与自然和谐一致的新的发展观。按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共政策分析的理念反映“公共”原则,一方面,就是以新的伦理道德和价值标准,把人类利用自然的自由,限制在自然界本身作为人类生态体系总体利益中利益主体的一方,使其权利不被侵犯的范围内,不再把自然界看作是被人类随意盘剥和利用的对象,而看作是人类生命和价值的源泉;另一方面,就是要求当代政府必须将其关注的公共领域进一步拓展到自然界,使自然界中的每一个变化,无论是否人类活动所致,无论是否对人类有直接利害,都成为公共问题而进人政府的视野,进而进人政策议程。只有这样,才能在更广的范围内,从根本上协调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系统,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二)公共政策分析的主体必须遵循“公共”原则
政府是公共政策分析最重要的主体。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能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系统内各因素、各环节的利益要求,包括资源、生态、环境作为利益主体的利益要求,即能否遵循“公共”原则,既影响着政府自身的合法性,又造成人们对资源的种种不合理占用,进而使政府面临着能否遵循“公共”原则,按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协调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重大压力,也就如著名政策科学家叶海卡·德罗尔所说的政策制定中的“逆境”。德罗尔认为,在决策主体处于“重大的两难境地”时,应尽量“将这些政策坚持若干年”,“因为对大多数逆境来说,没有持续和连贯的多年努力是不可能取得成效的”。这就提示人们,着眼于人与自然各自利益及其共同、长远(包括本来人)的公共利益。公共政策分析主体理应在各种干扰面前“不为所动”,在人与自然组成的公共领域内,坚持“公共”原则,不徇政府私利,力戒价值偏好,协调整个发展系统内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否则,可持续发展将难以实现。
需要进一步指出,由于长期以来工业的盲目增长,已经导致了全球范围内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系统的失调。如若美国学者詹姆斯·安德森所说“政府的任务是服务和增进公共利益”,并且这种公共利益是“普遍而又连续不断的为人们共同分享的利益”的话,那么,当代各国政府作为决策主体,就应该遵循全球范围内的“公共”原则,加强国际合作,解决全球性的环境污染、生态恶化、人口膨胀等公共问题,在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下使全人类“可持续”地享受其应得的公益。可以认为,把利益的可持续性分享看作公共利益的属性,是安德森有关公共决策问题的深刻见解,他实际上已经把公共利益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内在地联系起来了。从这个意义上讲,为了全球的公共利益,即可持续发展,就会如德罗尔所说的,将“减少了各个国家政策制定的自主程度”。各国政府作为公共政策分析的主体,甚至不能因本国的价值偏好而违背全球范围内的“公共”原则,损害可持续发展的全球条件。
(三)公共政策分析的公平目标必须体现“立体”要求
多数学者公认,就社会意义而言,公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现代社会规范的灵魂,因此是公共政策分析的重要目标。要促进可持续发展,公共政策分析就要在其目标取向上,以横向的代内公平促进经济、社会的当前发展,从而为未来发展准备条件;以纵向的代际公平保障经济、社会未来不间断的发展。也就是说,以“立体公平”来反映代内、特别是代际间的“公共”原则,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以代内公平为目标的公共政策分析有利于促进当前的发展。人们达成的共识是,代内的公平,有助于增强政府的合法权威,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使公共政策作为“看得见的手”而更具有效性。一方面,代内公平的提高,可以抑制经济、社会活动对资源、生态、环境的不公平利用以至破坏,并使之纳入到秩序化的轨道,促进全社会对自然资源的节制性使用,进而,减少对末来发展可能有的资源短缺或生态、环境制约。另一方面,代内公平可以保护穷人在当前公平利用资源方面不可侵犯的权力,以避免各社会主体对资源占有的不平等,解决贫困问题。常常是,在贫困状态下、人们处于基本生存需要难以满足而无奈的境地,“只好顾及眼前利益,采用高贴现率的方法,去利用资源”,从而“加剧资源的退化以至枯竭”。因此,立足于避免或减少代内贫困,代内公平既是现实的发展,又是资源可持续供应,生态、环境可持续平衡和利用的必要条件。同时,代内公平的导向下,有利于实现公共政策对经济、社会的当前发展所需的资源,特别是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美国经济学家保罗.R.格雷戈里等认为:“只要经济是完全竞争的,资源配置将处于最优状态”。而“完全竞争”的逻辑要求,就是公平,起码是代内公平。在当代条件下? �魑�坝形�闭���鸵�芄煌ü��舱�叻治觯�竦帽匾�恼�呤侄危��旃�降氖谐【赫�肪常�焉缁嶙疃倘钡淖试磁渲玫阶钚枰�幕方谥腥ィ��肿试础⑸��⒒肪骋约吧缁嵘��峁褂胄枨蠼峁怪�涞男�饔肫胶猓�谟行А⒌退�降叵�暮屠�米匀坏幕�∩希��闵缁岬牡鼻靶枨蟆U庋��瓤梢越谠甲试矗�钟兄�谔岣咦试绰�阄蠢吹某中�└�芰Γ���纸�兄�谖蠢慈说姆⒄埂R源�使�轿�勘甑墓�舱�叻治鲇欣�诒U衔蠢床患涠系姆⒄埂9倘唬��诠�揭灿欣�谖蠢吹姆⒄梗��渥叛鄣闳匀皇堑鼻暗姆⒄梗�痪哂形蠢捶⒄沟钠鸬阋庖濉4�使�健笆谴邮奔涮匦院腿死嗳鲜赌芏�猿龇⑻岢龅南质廊死嘤τ械脑鹑胃泻投晕蠢慈死嗬�娴囊逦窀小薄A钊说S堑氖牵�捎谌狈�尚械奶逑执�使�侥勘甑恼�咴际��3J恰按邮鲁て谛形�娜耍�怀械3て谛形�某杀荆��幢啬艿玫匠て谛形�氖找妗薄F浣峁��厝皇苟唐谛形�毡榛��还思吧踔疗苹滴蠢吹姆⒄埂R虼耍�贝���闹匾�鹑危�褪窃凇肮�病痹�蛳拢�ü��舱�叻治觯�纬烧�叩枷颍�沟贝�烁浩鹄�酚氲酪宓脑鹑危�苊馄淅�孟喽杂谖蠢慈恕敖��ヌā钡挠攀疲�⒍闲缘刂髟鬃匀唬�⒙佣嵝缘乜�⒑屠�谩4勇桌硪庖迳辖玻�贝���墓�舱�撸�唤鲆�拥贝�耍�? 且要从未来人的角度,看待有关发展的公共问题。在未来人作为利益主体缺位的情况下,由当代人短视需要的满足,透支资源、生态、环境的成本,伤害甚至丧失未来人赖以发展的客观条件,是不道德的。19世纪末美国的自然保护运动,已明确提出要将资源留给子孙后代。必须通过“公共”原则下强制性的政策规范,立足于人与自然间的互惠互利,在代际之间实现人类对于资源、生态、环境的共同利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经济、社会的未来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应该注意,这里强调以“公共”原则,而不仅仅是以公平目标进行公共政策分析,其优越性在于,前者立足于各利益主体,包括富人和穷人、人类和自然共同利益的实现,来解决贫困与发展,以及持续发展问题,而又一般不至产生富人与穷人、人类与自然的对立,有助于使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系统内各种因素内在的协调,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公共政策视角下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
[摘要]文章回顾了人口变迁尤其是“婴儿潮”所带来的问题,以揭示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含义。在“经济国家转型期”的总体公共政策框架下,重新审视了家庭结构、居住方式、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以及社会的责任。同时,通过对2006年《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以及相关研究的评析,对老年人收入保障、健康护理以及个人社会服务的发展也进行了考察。在联合国实行积极老龄化政策框架下进一步探讨了老年人的就业、教育及生活方式等内容。最后,讨论了与实现国家的明确目标有关的政策、实践和理论问题。文章强调,为应对老龄化而作充足准备,要考虑个人、家庭、执业人员以及政策制定者等方面的作用。
[关键词]中国,老龄化,公共政策,社会福利与服务,养老护理
一、前言
作为人口变迁的重要过程,中国老龄化问题的特点是人口基数大加上爆炸式激增,政府采取计划生育予以应对。如今,当年“婴儿潮”的一代人开始进入老年期,其后果是社会急剧老龄化,一些社会问题也随之显现。如今中国的家庭结构为 4-2-1的倒金字塔结构,从老年人生活中的长期护理需求(LTC)的角度来看,如今年轻一代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但由于实行了去政治化的“经济国家”的总体公共政策(GPP,即一个政策体系首要目标及首选手段之指南)以及改革与开放的政策(Chen,1996),中国已积累了大量的资源,因此有能力来应对这样的问题。但与此同时,改革又无可避免地带来了又一个去经济化的过程,即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角色开始转变成为社会服务的提供者(经济国家转型期)(Chen,2004)。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负担不断加重,社会“抚养比”不断上升,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发展和实现致富目标的一大障碍。此外,由于在中国(尤其是在城市地区)人们一般都会在较早的年纪就退休,所以在退休后很长一段的生活中,他们在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方面的需求显得十分重要。而如今中国这方面的条件却都还很有限,与美国以及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落后水平(不考虑一些在福利项目上的实质的区别)。本文通过回顾中国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从中国自身的角度揭示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含义,旨在通过了解中国特有的内在关系,明确中国目前为应对老龄化问题所采取措施的现状,从而确定有关重要的课题以供研究、实践以及政策制定参考。
二、人口老龄化和中国人口激增
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中国基本上是没有外来或对外移民的问题。中国与其他发展中新兴工业国家一样,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经历着一个快速的人口转型期, 即从一个高死亡率和高出生率的阶段过渡到一个死亡率下降和人口寿命延长(由于医疗条件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同时维持高出生率的阶段。这个时期(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的特征是高人口增长率。新中国成立后的高人口增长期刚好与美国以及其他发达国家二战后的 “婴儿潮”是同一时期,但在这一人口转型过程中,中国的人口增长更加快速,规模更大。然而,在这一发展时期,高度政治化的总体公共政策过于强调了政治在经济中的主动性(Chen,2004)。在当时,对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全盘否定,但又无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难题,其结果就是无限制的人口增长速度超过了计划中的经济发展,后来成为政策制定中越来越感到头痛的问题。最后,在隐性失业和其他相关问题的压力下,尤其是“上山下乡”作为解决失业问题的权宜之计的失败,中国政府终于醒悟过来,从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降低人口的增长率,尤其是在城市,甚至不惜“矫枉过正”。
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人口政策的特征。这样的政策有助于人口拥挤的城市降低出生率,但同时也加速了中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速度。正如许多人所说的那样:中国还未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准备。20世纪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了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China State Council,2006)。
我们可以从很多方面看出中国在应对老龄化社会问题中有哪些不足,首当其冲的就是那些在中国“婴儿潮”时出生的那一代人,他们现在刚刚好跨进中国法定退休的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这个群体的巨大规模以及他们的需求是对整个社会严峻的考验,影响着社会的方方面面。除此之外,他们的家庭、所在社区、相关制度,还有劳动力市场等等,都会受到这个迅速“老化”的社会的影响(Frazier,2006)。
三、家庭结构和长期护理需要
计划生育政策给中国的家庭结构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中国家庭是多子多福,四世同堂。然而,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这样的家庭结构在慢慢消失(Chen,1996),人口的老龄化使得中国的人口结构变成了一个倒金字塔结构。如今在中国,典型家庭结构(尤其在城市)是一个孩子加上父母两人以及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四人,而且现在医疗条件好了,说不定太公、太婆都还在世。此外,现代生活,尤其是都市生活,让几代人同居在一个屋檐下的梦想变得困难了(虽然并不是不可能),这让那些独生子女们想照顾他们年迈的父母和祖父母更是难上加难。随着越来越多的“空巢”家庭,中国人再也不能对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和家庭结构抱有理所当然的想法了,这对那些陷于老弱病残的老人来说影响尤其巨大。在这里,我们可以看一个现实报告。这个报告是关于2000年从20个不同省市区调查的20255个中国老龄人的潜在护理需求。报告指出,大约1/3(35%在城市,29.6%在农村)的85岁及以上的老人需要日常的护理(Pei,2007)。
但值得关注的是,对政策制定者、理论家还有普通的中国人来说,无论传统的家庭护理有多么需要,但它却不是应对老龄化潜在护理需求问题的唯一途径。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可以从市场获得几乎所有需要的资源,为老服务,包括长期护理(LTC)也都可以从市场上获得。因此,只要具有一定的经济支付能力,这样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下面两个例子就简要地说明了这个情况。
笔者曾经目睹一个富有的中国生意人在2008年全球播映的卫星电视上,讲述为他的上了年纪的母亲高薪聘请了3个家庭护工。护工们为老人提供了无微不至的长期护理,虽然这些都不是由他本人亲自来做,但并不妨碍他作为孝子尽的一片心。最后她母亲在平和与安详中逝世,而这位百万富翁也算尽了孝道。
笔者也曾经看到一个真实的报告。在农村,一个84岁高龄的老婆婆,膝下无儿无女,房屋破烂,家徒四壁,生活极其困难。她的老年生活就在这样的环境下度过。这种状况令人触目惊心。
对比如此两个真实的事例,前一个固然是所有人的期盼,但是由于高昂的费用,看起来也并不是大多数的中国老年人都能够享受到的。也许没有一个中国人愿意看到如第二个事例中那位贫困老人的情形,但是社会却不能忽视这样一群身处社会底层、生活贫困的老人。所以,公共与社会策略应该如何应对这样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
四、社会福利与经济转型
新中国成立后,作为“经济国家”(Chen,1996),员工福利或是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来管理,或是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来代理的,在农村则是由人民公社的生产队来管理。因为当时的计划经济让所有人的生活水平都处于一个极低的标准,一般群众的养老保障需求并没有显得特别突出(Chen,2004)。多亏了当时中国的人口相对年轻,尽管当时的政治愿望是从经济上赶超发达国家,但是在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也就是所谓的阶级斗争下,却掩盖了经济倒退的事实。
自20世纪70年代末文革结束后,新的中国领导班子在邓小平的领导下,大胆地实行新的总体公共政策,把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通过改革,希望找到解决国家发展困境的出路,同时快速提高自身的经济实力。首先,在经济改革中要做的,就是对国有企业中的福利制度进行改革,因为这些制度阻碍了社会公平竞争和工作的效率。原有的单位福利制度曾被认为是中国社会主义的最大优势,但是它对经济改革却是一种阻碍,它的特点就是每个人都抱着一个“铁饭碗”,一起吃着“大锅饭”,这是导致当时中国经济萎靡的直接原因。笔者曾指出,中国的经济改革首先就是对福利制度的改革(Chen,2004)。中国的改革更多的是将福利供给制度分离而不是像西方福利改革所期望的与经济相结合。这样,中国希望保证企业是以经济发展为主,以提高企业的市场活力,并提供一个更公正的竞争基础。从经济的方面来讲,政府原先是统一集中所有的资源后再通过计划来分配资源,是计划经济的做法,现在则通过征收统一税收来进行调控。一个独立的社会保障系统是要建立在风险分散机制的基础上的,但一个机制本身并不能保证好的效果。如过去在国有单位工作的人,因为进行国企改革,也就是制度因素,很多人下岗了(Hassard et al.,2006)。而当时,完善的福利制度还没有被建立起来,他们原先的福利随着被下岗而被剔除,脱离了社会保障制度。
如同历史上每一次的经济社会变革一样,中国的经济改革中也有赢者和输者。在邓小平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下,最大的赢者无疑是那些敢于冒险创新的企业家。在经济快速转型期,也有人趁着制度还未完善,通过特殊的关系甚至是不法手段,钻制度空子,在国有和集体资产转向市场的过程中侵吞国有财产和集体资产。而对于一些平民百姓,包括现在正好步入退休年龄的人们,他们最大的损失就是改革后造成的单位保障制度与社会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之间一度存在的鸿沟,使得他们处于尴尬的境地。还好,如今中国政府已经在努力消除这样的差距了。
中国经济全面的提升是实行新的总体公共政策和改革的结果(包括对外开放政策)。但是,随着资源的丰富和国力的强盛,国家也必须着力来处理那些众多的社会问题,例如人口老龄化。与经济改革初期相比,现在中国的总体公共政策已经由一开始的以保护企业经济发展为中心转变到以社会保护为中心上来(Whiteford,2003)。这是回归改革前的全民皆有保障的一个信号。但与过去不同的是,中国如今是要在一个更加有活力的、更加发达的经济基础上建立全新的全民保障制度。与此同时,全国都在关注,在邓小平通过市场经济政策“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能否适时实现“全面富裕”的下一步发展。在这个条件下,对中国老龄化社会政策的研究是更有意义的。
《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反映了国家为应对1.44亿60岁以上人群需求(在2005年底占总人口数的11%)而在国家总体公共政策上发生的变化,承认国家的发展是不均衡的,明确了国家对老龄人口的法律权益的保护的责任,同时,还给出了一份关于中国政府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进程中所做出的“应对老龄化人口问题的发展模式”的详细工作报告。在白皮书中,反复重申了国家的目标,即“国家重视和珍惜老年人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尊重他们的优良品德,积极创造条件,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鼓励和支持老年人融入社会,继续参与社会发展”(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Ⅰ)。 近20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的老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达200余件,初步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内的老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框架。在1996年12月12日,国务院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国的老龄工作,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老龄工作。建立了老龄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老龄统计工作制度。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三次进行全国范围的老年人口状况调查,为老龄事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鼓励社会广泛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Ⅰ)。
分析作为重要政策文件的白皮书不仅能更好地了解中国政府的真实目标,同时通过相关的研究也能发现潜在的问题。
五、收入支持、健康护理以及社会服务
2006年《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的重点是关注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发展的一贯性,但是建设新的社会保障系统,使其从企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经济改革的“配套改革”,对消除社会差距和不公平来说,不是一条轻松易行的道路。与白皮书中研究观察的对象相比,我们在辨析一些深层事件的同时,也应认识到这些年努力所获得的成果及存在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关于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即收入保障、健康护理和社会服务。
(一) 老年人的社会保障
中国已经把保障老龄人口的最低生活基本标准作为首要任务,在老龄人口白皮书中,强调要大力建设涵盖政府、社会、家庭以及个人全方面的老龄人口保障系统。
首先,在城市地区建立完整的养老保障系统。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继续由国家财政或单位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离退休费。相比之下,企业原有的单位福利制度系统有了根本转变。近年来,中国政府逐步建立覆盖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0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5亿人,其中4367万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China State Council,2006)。截至200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4041亿元人民币,同年各级财政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51亿元人民币,当年征缴收入总额达4312亿元人民币(China State Council,2006)。国家积极发展补充性养老保险,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实行基金完全积累,个人账户管理。2005年底,全国已有2.4万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达924万人(China State Council,2006)。为了缓解和消除老年贫困。国家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按标准给予补助。2005年,包括贫困老年人在内的2233万城市贫困人口领取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China State Council,2006)。
其次,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大约60%的中国老年人生活在农村,但他们得到的生活保障却非常有限。2005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1900个县(市、区、旗)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4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保险基金约310亿元人民币,300多万参保农民领取养老金。2005年支付养老保险金21.3亿元人民币(China State Council,2006)。目前已有86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98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包括不符合“五保”条件的贫困老年人(China State Council,2006)。对“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城市老年人),由国家实施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的“五保”供养制度。目前,全国享受“五保”供养的老年人达460多万人。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或两女户夫妇,在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05年底,享受该奖励扶助的人群达到135万人(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Ⅱ)。
白皮书关注农村所取得的成就,学者们则关注他们所面临的挑战(James,2002)。Wang(2006)在2006年就指出,如今中国在农村的养老保障覆盖率远远低于城市,对在中国建立一个可持续的养老保障系统的可行性提出了质疑。资金欠缺以及许多空头个人账户都暴露了城镇养老保险系统的沉重负担。而由于农村的低收入以及农村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老人指望依靠家庭养老的愿望成了一纸空谈。城市与农村的养老系统的分离,给在城镇化过程中产生的城市失地农民的生活也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因此,必须加快养老制度体系的改革,为发展经济和社会进步提供长远有效的制度保证(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Ⅱ)。通过实例研究,即使是在城镇养老保险中,也存在着很多差异(Chen & Chen,2007)。那些早期从一般企业退休的员工(辛苦工作一辈子,没有存款),他们所获得的退休金与在政府和事业单位退休的员工相比,少得太多(大约只有他们的1/3)。很明显,这样大的差距对整个经济发展是没有好处的,可能会引起更大的危机乃至社会动荡
(二)健康护理
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建立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之上的。截至2005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达3761万人。“规定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各地普遍将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等大额医疗费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减少退休人员个人的支付比例”(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另外,政府推动各地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由个人或企业缴费筹资,为患大病、重病以及长期慢性病的职工及退休人员解决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同时,中国政府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社会医疗救助制度,通过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医疗救助基金,对困难群众就医给予补助。“到2005年底,医疗救助试点县(市、区、旗)达1119个,全年累计救助163.3万人次”(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
从2003年起,国家开始进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到2006年6月底,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旗)扩大到1399个,覆盖农业人口4.95亿,3.96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超过73%”(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全国共补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2.82亿人次,补偿资金支出144.12亿元人民币。另外,国家成立了全国性的农村医疗保险系统。“2005年农村实施医疗救助达1112万人次,救助资金总支出10.8亿元人民币”(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
各地积极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开展老年保健、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截至2005年底,全国城市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万多个,95%的地级以上城市、86%的市辖区和一批县级市开展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可以相信,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根据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日间观察、临终关怀等服务。老年人的部分基本健康问题在社区得到解决。
医疗服务是中国学者关注老龄化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正如Kaneda(2006)指出的,中国的医疗服务系统曾经是低收入的农业社会中的典范,但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医疗服务价格就开始节节攀升。用另一句话说,就是“一个原本依赖于公共补贴并且平等地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系统已经转变成为一个以市场为导向,成为个人用于资本投资的系统”(Kaneda,2006)。在实证研究方面,Meng and Yeo(2005)通过对家庭调查的数据研究了年龄效应(正相关和负相关)对非预算款项下医疗服务支出的影响,结果显示,年龄效应对从医疗保障条件到医疗健康支出有着明显的间接效果。通过对年龄效应的完全研究,得到的结论是非预算医疗支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提高。对于一般老人,一般支出都会占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尤其是女性。即使在60岁组,医疗自费部分也会占到他们正常收入的20%。从这个结果来看,改革后的医疗服务系统给老年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尤其是女性。自费部分的提高给一般人在寻求早期防治时增加了阻碍,导致看病难,尤其是在城镇与农村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差距。“这样的趋势对老年人至关重要,他们需要高质量的健康服务,但是却没有办法负担得起高昂的费用,而他们在农村人口中占的比重已经超过了年轻人”(Kaneda,2006)。如果一个人生了大病,就目前的医疗保障系统水平来说是不能满足他们的医疗需求的。与此同时,国家也已经在通过各种方式来试图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生活方式,如通过体育活动、健身等等。但是,基于种种原因,如吸烟、酗酒等诱发疾病的陋习仍然在老年人的生活中占了很大比例(Kaneda,AFP,2006)。
(三)个人社会服务
比起在20世纪80年代后的社保改革,之前的单位福利或是农村生产队都是中国人在除家庭保障以外的重要社会依靠,同时也是一种非正式的社会保障支持网络体系。而经济改革将原先是由单位作为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改为让“社会”来承担这一责任(Chen,1996)。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杰出的成就(Derleth & Koldyk,2004)。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通过在地方政府民政事务中的创新领导,中国引入了社区服务运动,社区老年人是服务对象主体(Chen,1996)。这项举措在20年间起起伏伏,如今,它的新名字叫作“社区建设”。它从大都市向各个中小城市普及,目标是最终覆盖所有的城市地区。从2001年起,中国政府连续三年实施建设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星光计划”,总投资134亿元人民币(China State Council,2006)。同时,快速增长的社会组织不仅为社会提供帮助,更是把为老年人服务的事业认为是黄金阳光产业,并在全国火热发展。
白皮书中还涵盖了题目为“为老社会服务”的章节。里面指出,近年来,中国政府积极推进机构养老服务,努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为老社会服务需求,初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为老社会服务体系。2005年底,全国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达到19.5万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8479个。各地采取上门服务、定点服务和巡回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紧急救援以及其他便利老年人的无偿、低偿服务项目。从2001年起,中国政府连续三年实施建设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星光计划”,总投资134亿元人民币,建成“星光老年之家”3.2万个,涵盖老年人入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和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受益老年人超过3000万。2005年,全国平均每个街道有1.32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每9.8个社区居委会有1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Ⅳ)。同时,志愿服务也覆盖了许多社区,包括日常护理、医疗护理以及社会养老看护院里的合法看护,同样也包括家庭一对一的专属看护服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300万人次的志愿者为280多万名老人提供了超过6.3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建立志愿者为老服务站6万多个”(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Ⅳ)。从1989年开始(当时笔者在中山大学主持了首届全国社会工作师资培训班),随着社会公益事业教育的迅猛发展,国家也大力提倡培训专业的养老护理人员为老服务。
是社区护理还是机构护理,这个问题在西方国家困扰了很久,但是社区护理从来没有消除对机构护理的需求(Chen,1996)。近年来,国家加大资金投入,在城镇建立面向“三无”老人的社会福利院。在农村为“五保”老人提供集中供养场所和生活服务。从总体上看,“大力发展老年公寓、养老院和老年护理院,为不同经济状况和生活能力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病残人群提供机构养老服务……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推动养老机构较快发展” (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Ⅳ)。2005年底,全国城乡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个,总床位149.7万张,其中农村乡镇敬老院29681个,总床位89.5万张(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Ⅳ)。
这些统计数字对于最有迫切需求的老年人的生活安排和长期护理十分重要。2009年夏天,笔者回到中国,又拜访了一些民营及公共养老机构。其发展令人瞩目,但它们也同样面临着与西方国家一样的问题,如供求问题、收费标准还有护理质量等。通过案例研究,可以了解家庭护理与机构护理仍有明显不同。如一个家庭将88岁的老母亲留在家中照顾,但是由于老人会经常需要医疗方面的护理,家人们还是要经常把老人送去医疗机构,这样往来,给整个家庭带来不小的经济负担。在对养老机构的条件和服务作出了解后,发现其所提供的也多只是老人的住所,养老护理所需的专业服务和医疗服务可以说基本上是没有。当老人需要24小时全方位护理时,还是要家人去承担看护,哪怕已经付了可观的养老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