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人是意识能动的主体,是实践的存在。人类通过社会实践不断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创造各种条件,从而实现自己的全面的自由的发展。作为人类实践活动之一的媒体也应该体现人的真正存在,媒体自由作为一种理念,是指媒体的行为不受外在力量的强迫压制,出于本心而采取的行动。自由精神是媒体伦理精神的重要内容:“自由出版物的实质,是自由所具有的应用的、理性的、道德的本质。”梁启超也曾说:“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此三大自由者,实惟一切文明之母,而近世种种现象皆其子孙也。”
媒体自由理念的形成,是和人的本质相吻合的。媒体自由,体现了媒体工作者对自由的向往与追求.标志着社会文明的进步。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内在于自由理念之中的价值合理性与伦理道德责任渐被人们忽视,取而代之的是工具价值渐备受推崇。在当今社会转型阶段,为经济利益所驱使的媒体,忘记甚至抛弃自身的伦理道德责任,背离了真实的媒体自由,由此新闻伦理道德的命题摆到了我们的面前。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重申媒体自由的伦理意蕴,重构真正的媒体自由。
二、媒体自由失范表现
媒体自由,象征着媒体主体独立地位的获得。鉴于此,任一媒体都要“自由地、平等地、公开地和无所畏惧地服务于全体人民”,但是媒体组织及工作者,不能假借“自由”名义来侵犯被报道者的权益。时下,某些媒体组织及人士为经济利益所诱惑、征服、驱使,背弃自由的初衷,媒体自由已经不再坚持原真意义上的自由价值取向,已经出现失范现象。
1.人生价值观引导背离
在市场理念的指导下,媒体自由迅速扩张,其价值导向也出现背离现象。无所顾忌地追求“娱乐化”、“刺激性”,追求把新闻事件做得所谓“好玩”的倾向。有舆论导向功能的媒体应该引导人们关注并反思社会现实问题,引导人们追求真、善、美,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端正人生目的,积极探寻人生价值,这样媒体在价值导向上才避免走向媚俗与庸俗。媒体在自由理念的这一外衣下,变成了一个“自由”的媒体,成了一个只能满足受众感官刺激的工具,缺乏思想内涵与审美品位,“真、善、美”从精神家园的高峰堕落为看得见的感官刺激享受。再有,刺激、好玩的信息也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道德发展。珀杜大学研究生格伦·斯帕克斯也认为,电视暴力使社会失调,尤其是儿童中的失调成为可能。霍勒斯·格里利撰文批评传媒娱乐化的反面教化:“《便士报》热衷于蛰伏在社会内部恶魔般的欲望煽动点火,他们也许不会被指责犯有谋杀罪。但是,他们的的确确是犯了制造谋杀者这种更恶劣的罪行。”一些媒体逐渐失去了道义评判能力及社会责任感,因此饱受社会批评。有的媒体打着“受众有这个需求”的招牌,为所欲为,以此做文章来招徕受众,吸引眼球,提高关注度和收视率,很不道德。在这一过程中,媒体失去了同情心、责任心、道德心,让有良知、有道德责任感的民众很是反感。其实,“一个职业化组织,当然是以为公众服务为趋向。这种‘服务’,不能以专门组织自己利益为基础,但也不是自己的‘顾客’要什么就给什么,而是基于他们的需要。”伦理道德要求媒体对受众合情合理的需求要满足,不合情不合理的需求绝不能迎合,还要做好批评和引导的工作。所以,媒体应本着为民众负责的态度,绝不能忽视它对民众的教化功能和舆论导向功能。对于新闻机构和从业者,要记住的是,对媒体职业要有最诚挚的道德责任感和合乎伦理的媒体事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媒体事业。在商业气息浓厚的社会,媒体工作者既要有对职业的忠诚度,也要有提高的自身素养自觉强化新闻伦理道德的理念,深刻意识到自己的伦理选择对社会、对他人、对受众的重要意义所在。
2.媒体权力营私
自由的媒体是民意和官方的双向代言人,可以代表民意说话,也可以代表政府发言,媒体所具有的双重身份,使得媒体具有非常大的话语权,为此需要有效监督,否则可能变成一种腐败权力,事实证明确实如此。某些媒体机构及从业者把媒体当成他们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于是以公共话语权寻租的活动也出现了。
(1)商业广告盛行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媒体被推向市场,于是许多媒体认为自己面临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的两难抉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下,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媒体在运营方式方法上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商业化取向,这也是人之常情,本无可厚非,但是某些媒体的做法值得商榷,比如商业广告的盛行。商业广告是广告主支付给媒体一定数额的金钱,为达到招揽大众、吸引大众的目的,或提高自己品牌的知名度、或扩大自己品牌的影响力,借助依附媒体以吸引尽可能多地消费者来购买自己的产品。可以说商业广告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在电视剧中插播,在某一档节目中插播,尤其是收视率高的节目或作品之中广告更是泛滥成灾,在商业广告中,广告主对某些特定时段的节目编排有很强的影响力。“商业广告的大显身手表明,大众传播媒介已经找好了买主,顺利实现了收大于支的经济循环”。媒体为了巨额的广告费,受经济利益所驱使,甘愿去媚俗,甚至造假,比如前段时间某些卫视为某品牌瘦身机做宣传,瘦身机通过甩掉身上多余脂肪,从而达到瘦身效果,后经专家证实瘦身机瘦身不但不可能,而且还有可能会给消费者造成身体伤害。
(2)虚假新闻不断
伴随着媒体逐渐走向市场,有偿新闻、甚至虚假新闻也应运而生。目前有偿新闻的主要表现是电台、电视台将时段或报纸,杂志将版面按照行业标准核算成具体数额与个人或组织集团进行交易。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媒体工作者收受了他人钱财唱赞歌编写虚假报道的事情,或者以曝光对他人不利的真相要挟勒索钱财,得逞后便厚颜无耻地颠倒黑白。虚假新闻,表现形式为与事实严重不符,无中生有、随意捏造,其本质是一种肮脏的钱权交易,是媒体话语权与他人利益的一种交换。媒体及其从业人员新闻伦理道德的严重缺失,已不是他个人的问题,由于媒体的影响力之大,对社会、对他人、对受众会产生广泛的不良影响,鉴于此,媒体工作人员要把好传播新闻信息时的伦理道德“关”,由此媒体从业人员“新闻伦理道德”的养成教育问题也进入有识之士的视线,成为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媒体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滥用自由权利,为话语权力寻租,极大地损害了自己的形象,抛弃了自由理念所赋予的道德责任,无形中也侵害了广大受众的利益,这社会上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应当说这是媒体自由进步的副作用。殊不知,媒体的这种话语权来源于民众,这一桂冠是民众授予的,是民众把自己的知情权、说话权等集中起来,交付给媒体。鉴于此,媒体更应有以事实为根据来说话,遵守诚信原则,表达代言民意、关注民生的社会责任。
3.人文关怀失位
新闻媒体在“人文关怀”正日渐向“受众本位”回归的这一过程中,滑向了媚俗的边缘。在媒体眼中,重要的不是人们的心理状况、行为处境及价值取向引起的社会反思,而是事件本身可能带来可以炒作的猛料,以提高点击率或收视率或关注度。炒作、恶搞、有的甚至超出了道德底线,触及了法律问题,这也增加了群众对媒体的不满意度。在过度的不着边际的炒作、恶搞中,相当一部分媒体失去了应有的社会良知及对人应有的尊重与关心。媒体声称张扬人文关怀,但又总在自觉不自觉中伤害了许多善良、无助和受害的人。媒体过于关注和满足大众需求,而对社会弱势、边缘人群缺乏关注,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边缘群体的边缘化与弱势化。所以,对于大众媒体而言,真正的人文关怀不仅是以受众为本位,而更应当以对受众,尤其是社会的困难群体、边缘群体的人生终极关怀为最终目的,这是真正的媒体自由所担负的社会责任的应然内涵。
三、媒体自由理念重构
实际上媒体自由是有伦理的限度的。但现实社会中的媒体自由已经背离它的最初价值意义,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鉴于此,需要重构媒体自由理念。
1.客观原则
任何时候,客观是媒体机构及工作者坚持的首要伦理原则,也是媒体的生命所在。对于新闻媒体而言,客观,即是实事求是。梁启超《敬告我同业诸君》一文,说:“西哲有言:‘报馆者现代之史记也。’故治此业者不可不有史家之精神。史家之精神何?鉴既往,示将来,导国民以进化之途径者也。故史家必有主管客观二界,作报者亦然。政府人民所演之近事,本国外国所发之现象,报之客观也;比近事、察现象而思所以抽绎之,发明之,以利国民,报之主观也……主观之所怀抱,万有不齐,而要之以向导国民为目的者,则在史家谓之良史,在报界谓之良报。”当今社会,媒体故意歪曲事实甚至隐瞒事实的情况时有发生,引起了人们的普遍不满。李大钊曾说新闻是现在新的、活的、社会状况的写真。所以在新闻报道方面,严格说来媒体组织与媒体从业者都必须具有一种实事求是的精神。近几年,每年都评出“十大假新闻”,可见“虚假”性的严重程度。“虚假新闻”的存在,不仅是新闻界之耻,更是整个社会之辱,损害了新闻的基本价值与信誉。著名人士克伊尔安说:“新闻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价值载体。假定新闻工作者在报道新闻时施加其基本的价值预判于其中,任何一个事件都将成为由各种不同的术语重新描述的作品。因此,为了压过其他媒体以确保独家报道而寻求某种对消息的‘合理的更正’是毫无意义的。”从媒体伦理的角度而言,它要求工作者必须学会发现真相、还原真相。可以看出,客观公正报道事实与有偿虚假报道,本质上是势不两立不相容的。但是这一原则的坚持,这关键取决于媒体机构及媒体工作者的道德抉择,因此,媒体机构及工作者的道德责任愈发显得重要。
2.正义原则
“正义”是一个复合词,是由“正直”与“义气”两词组合而成。“正义”是华夏文化流传千载不衰的正统思想,是中华民族精神的精髓。源远流长的华夏文化传统认为正直是为人必备之本,义气是为人必守之节。正义是伦理学的基本范畴,是相对邪恶而言的,正义与否的客观标准主要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利益。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能否秉持正义和公道,是媒体能否获得支持的关键所在,也是媒体的又一原则,。媒体应当充当代表最广大人民的社会舆论的工具。马克思说:“人民的信任是报刊赖以生存的条件,没有这种条件,报刊就会完全萎靡不振。”“揭发招摇撞骗的职责,在我看来是报刊的首要职责”。媒体要发挥自己的“手术刀”功能,勇敢地时时解剖社会疮痂,以捍卫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好的秩序,为人类的和谐幸福追求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尽自己的一份责任。
3.仁爱原则
孔子首倡“仁者爱人”,孟子继承和发扬孔子的这一思想,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强调“不忍人”的恻隐之心是一个正常社会人所当具有的德性与品行,当然对于媒体机构及其从业者而言,这更是他们做人的道德准则。媒体追求自由,但是也有边界,所以任何媒体机构不能以“自由”的名义侵犯被报道者的权益,比如对于公众人物也要手下留情,给予他们一定的私人空间,要掌握适度原则,不要侵犯隐私。某明星夫妇之女先天性唇腭裂,部分不良媒体争相高价购买该女囡的照片,有些网站甚至用其他同病女婴的照片以假乱真,来提高自己的点击率,媒体的这种行为根本无恻隐可言,无仁爱可言,深深地刺痛了做父母的心。再如在报道一些社会弱势群体的时候,要保护他们的隐私,维护他们的尊严,不能以自由名义无视被报道者的自尊,侵犯被报道者的利益,也不能含沙射影。比如曾有过媒体记者对于一个举报者做采访报道,本来答应被采访者不会泄露其任何信息,谁知采访稿见诸报端之后,被采访者的姓名、住址一应俱全,结果被采访者为了逃避打击报复,只能背井离乡,一家人过着离散不能团圆的日子。媒体的初衷本是要揭露非法和黑暗、保护弱者的,结果适得其反,伤害了被报道者。所以要对某些媒体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道德教育,通过外在的教化和自身道德的自觉与修养等培育媒体的仁爱思想。
4.诚信原则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古人十分重视诚信问题,视诚信为自己的生命,认为诚信乃立身之本、立人之本、立国之本。* 的老师顾毓琇于96岁高龄时在美国华盛顿饭店赠言朱镕基:“智者不惑,勇者无惧,诚者有信,仁者无敌。”“诚者有信”之外三句分别参见《论语·子罕》:“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宪问》:“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顾老活学活用《论语》,添此一句,足见前贤于“诚信”寄望后生之重。诚信是伦理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对于媒体,诚信乃媒体立身之本,没有诚信,也就无所谓媒体伦理。诚实守信既是社会进步的需要,也是自身健康发展的前提之一。时下,不少媒体有背离诚信原则的报导,或故意夸大或缩小或隐瞒事实或歪曲事实的新闻事件,或非故意导致报道与事实真相大相径庭的例子,甚至断章取义、胡拼乱凑的人物专访稿。诚信作为媒体工作者的道德操守和职业规范,有下列要求:第一,要以诚实的精神,向大众传播真实的新闻事实,以诚实态度面对所采访的人物、事件,有些采访对象出于对媒体的信任和敬仰,向媒体人士提供信息,但要求不要见诸报道,但是媒体人士不顾采访对象的感受,依然我行我素地进行报道,深深地刺伤了采访对象;第二,要以诚信的品质呈现给受众喜欢的高质量的情节内容和高尚的精神产品,从而获得受众认可以提升形象价值;第三,创造精神产品的媒体与作为消费者的受众,需要建立起一种诚信度较高的契约关系。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媒体在揭露事实真相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有些媒体工作者为了取得第一手的新闻资料,置自己的性命于不顾,如很多矿难的报道,也是通过媒体工作者的真实报道,让公众知晓的。这样的报道,既体现着媒体从业者的职业道德,也是他们诚信原则的体现,有助于社会进步和政治文明建设。
总之,现实中不乏道德情操高尚的媒体工作者,但面对不断的经济诱惑,原来坚定的道德信念防线渐被冲垮。因此客观、正义、仁爱、诚信四原则,作为媒体从业者的个体自律有时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健全的行业制度和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发挥强制约束功能。因此,在对待媒体自由变质的这一问题上,德性的力量无法发挥作用的时候,行业法规、法律法规才具有真正的规范作用。
四、结语
健全的道德人格,高水平的道德修养是一个媒体从业者最起码的入门资格。1904年普利策在《北美评论》上撰文指出:报人应怀抱崇高的理想,并负有急公好义的使命,对本身所触及的问题具有准确的知识和最真挚的道德责任感,以造福大众为目的,不应屈从于商业利益或任何个人权力。汕头大学胡兴荣教授给予很高的评价:“本文的立论立足于报业的社会功能,强调了报人的社会责任,被誉为新闻伦理的奠基之作。”凸显了媒体自由伦理中的社会责任,强调了媒体对社会的道义责任。
媒体工作者要行使好党和人民给予的“传播权”,发挥好自己的放大作用,媒体工作者要不断地提升自己的文化品位、精神情操和道德修养,这才是扩大自己影响力的根本所在,也是受众的最终认可。媒体自由是其正当的权利,但是媒体也要注意自由是否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媒体在追求所谓的自由时应当深思的一个问题。所以,媒体对自己应有一个正确的社会定位,即客观、正义、仁爱、诚信,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媒体自由,才是媒体所真正追求的自由。
伊拉克问题没有神话
美伊新安全条约刚在伊拉克国会通过,协定美国三年全部撤军。这是务实的计划,在奥巴马就职之前就会定局。眼前的伊拉克问题,完全没有“立即撤军神话”实现的空间。
奥巴马在竞选前到了一次伊拉克。一张著名的照片是奥巴马坐在黑鹰直升机上俯视下面的巴格达。他的竞选口号之一是他将结束伊拉克战争和实行十六个月撤军。大约三个月后,在巴格达的联军新闻发布会,巴格达地区的哈蒙德将军(General Hammond)向我们介绍了巴格达的最新安全状况。在此前后我采访了两名联军的美国将军,负责伊拉克北部区域的司令官赫特林将军(General Hurtling),以及巴格达的斯旺将军(Robin Swan)。
美军在伊拉克
在现场的人都很清楚,伊拉克发生的是两场战争:第一场战争,美伊军队对抗,有平民的战争误伤并不多;第二场反恐战争,美伊军队在同一战壕,共同面对恐怖战争,试图维护民众安全,伊拉克平民死亡大多在这一时期,几乎都是由宗教极端分子的恐怖袭击恶意谋害。反恐战争过程是:第一阶段,伊拉克国内外恐怖组织袭击,美军为反恐主力;第二阶段是恐怖组织加国内宗教派别内战(主要在库尔德之外),美伊共同承担反恐;二零零七年中开始的第三阶段,内战逐渐中止,伊拉克军队转为反恐主力,内战双方开始共同协助军队反恐,正不压邪的局势根本扭转。
因此,奥巴马在选前到伊拉克视察时,伊拉克大局已定。国外恐怖组织在伊拉克站不住脚,开始外逃,一个主要方向是阿富汗,阿富汗开始吃紧。因此,奥巴马所谓由他来“结束伊战”的说法,是利用了民众的不知情,混淆两场战争性质,其实很不诚实。奥巴马既然到了伊拉克,就应该很清楚,今天的成果是五年来联军和伊拉克军民努力的结果。哈蒙德将军向我们提供的数字是,一年前巴格达平均每日遭受恐怖袭击四十次,现在是平均四次。
赫特林将军告诉我,大局扭转不仅反映在袭击次数的大幅下降,也由被抓获的恐怖分子的证词证实,他们变得行动困难。另一个关键转折,是五年来的美军训练,终于使得伊拉克军、警能够担当基本反恐作业。我所看到的近百个公路军队关卡和巴格达街头关卡,日常作业都由伊拉克军警负责,联军已经基本移交。可是,正因为是反恐战争,局面不会像正规战争那样清楚。大势扭转并不意味敌军首领签字停战,敌军全部缴械投降。只是军民联防建立起来,使得恐怖分子越来越难以藏身、难以展开大规模活动。但是,一定数量的恐怖袭击,会长期维持。同时,到现在为止,恐怖组织退缩到几个据点,有待解决,其中有北方的第三大城市穆苏(Mosul)。假如需要依靠军事打击扫除据点,还是需要联军作为主力。
另一个外界很少想到、大多伊拉克官员却非常重视的延缓撤军理由,就是新生的伊拉克目前需要一个中间力量来平衡周遭国家的威胁。照伊拉克官员的说法,美军哪怕维持一个军事基地,平时军人根本不出来,都是必要的。我在伊拉克和不同的人谈全部撤军,基本判断都是至少三年,和我在现场得到各种信息之后的判断差不多。
最近美伊新安全条约已经在伊拉克国会通过。这个条约定的就是三年全部撤军。这是一个务实的计划。这在奥巴马就职之前就会定局。奥巴马其实不可能对伊拉克的未来局势有什么特别作为。眼前的伊拉克问题,根本不是“结束战争”的问题,也完全没有“立即撤军神话”实现的空间。
美军伊拉克伤亡惨重,死亡的美军士兵人数已经逼近4000人
在伊拉克的土地上走过,有过和联军士兵、伊拉克士兵以及伊拉克人交往相处的经历、在巴格达和士兵们一起观看美国政治家们的竞选宣传,和坐在美国家里看,感觉太不相同。奥巴马当选后,他的助手正在对中国解释:竞选时说的一些话只是为了竞选,不可当真,这似乎已经是竞选心照不宣的规则。
我在采访斯旺将军时,最后有意问了一个我知道答案的问题,我问将军对竞选中的撤军议题怎么看。斯旺将军非常清楚地回答我:“和其他国家一样,军人不干政。政治家做决定,作为军人服从命令。”这也是我不止一次赞扬过的制度设置,可是,面对前线冒着生命危险、一寸寸在争取胜利的将士,一个未来的三军总指挥,论及严肃战事,对“下属”说话竟然可以完全不依据战场现实,看着实在不是滋味。
既然奥巴马“结束伊战”、“立即撤军”是空中楼阁,延伸开来,奥巴马改变国际关系的承诺,或者说国际社会对美国外交政策的根本性改变,也存在许多虚幻成分。美国及国际关系的一大焦点仍然是在中东,进一步,中东问题的长期死结以巴问题,也不可能有本质改变。
在伊拉克感受中东问题是具体的,具体到每一个人。我在伊拉克和不同类型的人交谈,只要问到以色列,几乎无一例外毫无商量余地地持敌对情绪,哪怕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犹太人。即使一向对大阿拉伯主义反感的库尔德人,也因为处于伊斯兰宗教文化圈而持有同样强烈的感受。美国外交政策有它非常恒定的一面,它不可能放弃长期来试图协调以巴的角色。这种角色在伊斯兰国家的国民眼中,永远是另外一种色彩。
更何况,阿富汗问题在升级,恐怖组织的越界流窜,仍然可能引发联军越界攻击。也就是说,阿富汗仍然可能继续引发美国和巴基斯坦的矛盾。虽然明年一月即将执行的美伊安全条约规定,驻伊联军不得以伊拉克为基地向邻国发动攻击,最近伊拉克几个邻国开会,也作出不向伊拉克发动攻击的对等协定。可是众所周知,其实现状是不对等的,伊朗和壤亚是最近几年恐怖分子进入伊拉克的主要通道,美国和这些国家的关系还是可能恶化。这种恶化都会如同池水中投下石块,一圈圈向外部扩散。
所以,为了竞选成功,奥巴马可以口头承诺任何“改变”,国际社会还是要冷静面对现实。
【内容摘要】中国电视批评经历了萌芽、起步、发展、自觉四个阶段,伴随着电视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推进着电视理论的建设。
【关键词】电视批评;四个阶段;电视理论建设
几十年来,中国的电视批评伴随着电视实践和电视理论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即萌芽阶段、起步阶段、发展阶段、自觉阶段。电视批评每一个时期的进步都是同这一时期的社会文化背景与历史条件紧密相关的。同时,每一个进步都为下一时期的进步留下经验与教训,并推进着中国电视理论的建设。
一、电视批评的萌芽阶段
20世纪50年代末期到70年代后期是中国电视批评的萌芽时期。1958年5月1日晚上7时,一幅以中央广播大楼为背景,映衬着“北京电视台”台名的画面展现在电视屏幕上,新华社电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座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已在5月1日开始试验广播。”这天晚上播出的节目有先进生产者和农业社主任的谈话,新闻纪录影片《到农村去》、科教片《电视》以及诗朗诵和舞蹈。第一次节目播出后,没有引起人们对节目的更多评论,大家都沉浸在播出成功的喜悦中。同年9月2日转为正式播出后,每周播出4次,每次2~3小时。电视台每次坚持开播前会和播后会,对播出的节目进行分析、评论。
当时党中央提出:“电视台应根据自己的特点,担负起宣传*、传播知识和充实群众文化生活的任务。尽可能反映当前国家和人民*生活中的重大事件,报道社会主义的成就,宣传科学技术知识以及介绍各种优秀剧目和艺术影片,并为少年儿童准备一定数量的节目。”①这是当时的电视台的工作方针,也是评价电视节目的指导思想。播出一年后,中央广播事业局编委会讨论北京电视台的工作,认为“一年来,电视台已摸索到一些电视宣传经验,但节目花色不多,内容单调,编、导、演、摄、播、装饰工作粗糙,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低,经常出错”。②1961年8月3日,当时的北京电视台播出了《笑的晚会》,内容全都是相声,播出后收到了100多封来信,对这个节目进行评价,表示支持,并希望以后再办。1962年1月20日,举办第二次《笑的晚会》,同样受到观众的欢迎。1962年国庆节前夕,举办了第三次《笑的晚会》,这次晚会引起了一定的争议,晚会改变以往国庆晚会的习惯做法,标新立异,着重表演,减少说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