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可行性分析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谈:
一、首先就是提出论题焦点。
二、说明历史材料证明该论题有哪些关点被证明。
三、提出你自己同意或是新的证点,并举证。
四、还可能存在的问题所在,和你证点相驳的有哪些。
五、将你提出的论点与相驳的所对比以证明你的有理。
以上为可行性分析的几点,再然后就是格式排版和资料的引用。简单而言:现有论文收入了哪些观点,自己的论文方向如何,最后如何论证它。
基本要求
写毕业论文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本专业工作和进行相关的基本训练。
毕业论文应反映出作者能够准确地掌握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对所研究的题目有一定的心得体会,论文题目的范围不宜过宽,一般选择本学科某一重要问题的一个侧面。
毕业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是: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处理数据和信息的能力。
2、培养学生正确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3、培养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文献资料收集、阅读和整理、使用;提出论点、综合论证、总结写作等基本技能。
毕业论文是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分析、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过程,也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总结,是整个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撰写毕业论文对于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毕业论文在进行编写的过程中,需要经过开题报告、论文编写、论文上交评定、论文答辩以及论文评分五个过程,其中开题报告是论文进行的最重要的一个过程,也是论文能否进行的一个重要指标。
1、先想好主题及构思
2、设计好基本框架
3、字数控制(短、长篇,根据内容而定)
4、反复修改
摘 要 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但法律对其具体适用条件却规定不清,以致于在实务中司法人员适用混乱。本文旨在通过对比实体法与程序法对“悔罪表现”的不同适用规定以寻求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解释方法。其次,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的群体,其盲从的特性决定了司法活动应更加侧重于引导,通过教育的方针来帮助他们走出误区。只有当实体法与程序法达到协调状态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程序制度才能发挥其最大的价值。关键词 未成年人 案件 附条件不起诉 悔罪表现作者简介:霍婷、周仪,南昌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1.05321世纪以来,技术革命冲击了传统社会人的思维与行为方式,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未成年犯罪率的飙升就是突出的热点之一。社会环境迫使大批走投无路之人实施犯罪,也逐渐松动了报应刑论所坚持的行为人具有完全的自由意识因而有罪必诉的基础观点。在司法改革的大形势下,我们更应该坚守刑罚并非预防犯罪的最佳手段,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教育改造才是良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通过创新起诉制度以实现非犯罪化。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也曾分析得出温和的、社会化的矫治方法更有利于降低重复犯罪率的结论 ,这也印证了此项制度的可行性。附条件不起诉规定了三项要件即罪名、可诉性和悔罪表现。作为必要的条件之一,悔罪表现在此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但遗憾的是,无论是实体法亦或是程序法都未对此明确规定。由此可见,确定其内涵与外延对当前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一、悔罪表现具体内涵的选择冲突对于何为“悔罪表现”,学者们各抒己见。张明楷教授认为是指在犯罪后以一定的行为来表示自己的悔恨 ,但有的学者则将其理解为认罪与忏悔,因此悔罪表现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且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希望改正 。更有人提出,悔罪表现不应该只停留在主观心理感受层面,必须以客观行动表示出来,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于这种种说法,检察院在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三要件时,究竟要以谁为准?由于案件本身的差异以及地区不同,司法官员基于自己的认知所做出的选择无可避免的具有差异性,这就很容易导致同案不同判,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而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中,司法工作人员则更多的趋向于将附条件不起诉中的悔罪表现直接与《刑法》第72条缓刑中的悔罪表现相等同。持此观点者认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悔罪表现都指向同一个目的即证明嫌疑人没有再犯的危险,所以可以等同适用,这是诉讼法与程序法衔接的一个体现。但笔者认为,其一,由于两种制度具有本质的不同,因此即使指向同一目的,也不可以等同适用。两者最明显的不同即缓刑是独立的刑种,由法院宣告,实行社区矫治。而附条件不起诉是一种独立的起诉制度,体现了检察院的出罪权。其二,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标准应低于缓刑的要求。以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刊登的某案例为例 ,17岁的犯罪嫌疑人小宇在工作过程中因琐事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吵,将被害人打伤,经鉴定为轻伤。后小宇投案自首,对于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悔罪态度始终不好,表示不道歉。若按照缓刑中悔罪表现的标准来衡量此案,则无论如何小宇也无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可如果对小宇的生活经历简单了解后,我们将很容易得知其由于家庭贫困,父母不管不教,因此性格倔强冲动,不善与人交往的结论。当今社会还存在很多所谓的“问题少年”,他们法制观念淡薄,容易走极端,但由于年龄小,则很容易通过教育来纠正他们的价值观。如果法律仅是冷冰冰地给予惩罚,反而会助长逆反心理,加剧社会的不和谐。二、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之衔接冲突除了上文所论证的悔罪表现上的冲突,《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在衔接问题的另一冲突点则体现在如果根据《刑法》第37条,由于具有法定量刑情节,未成年人在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适用相对不起诉的,但是如果依据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未成年人只有在符合罪名限定、悔罪表现、考察合格等种种条件后才能不受起诉。从这一角度看,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不符合立法宗旨。此制度本来旨在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对其进行挽救,而不是为其重返社会增加难度。笔者认为,解决这一冲突的方法之一是放宽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限制。既然后者在符合重重条件后才能达到与前者一样的结果,立法者则应根据罪责相适应的原则,适当降低后者的罪刑要求,例如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主观恶性可略重于相对不起诉的要求,以寻求法律上的平衡,也真正的将未成年人特殊诉讼程序落到实处,切实保护他们的利益。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出台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与相对不起诉的关系一直成为学者们讨论的热点问题,大致分为两种学说即独立说与包含说 。随着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理论与实践的不断丰富,独立说成为了主流学说,如陈卫东教授认为,相对不起诉是在符合法律规定后的不起诉,其本质是不起诉;而附条件不起诉是在符合罪名与悔罪条件后的不起诉,在条件达致以前,其实质仍为起诉,因此两者独立。 笔者也赞成独立说,理由在于两种不起诉的关注点不同,相对不起诉侧重点在于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等客观方面,而悔罪表现所占比重不大;而法定不起诉则更关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表现,检察官可以主动设置考察来行使裁量权。三、完善衔接问题的建议目前在立法层面对于悔罪表现没有具体地、可操作性的规定,而司法实践又急需此方面的指导以防止裁量失衡,减损司法机关的权威。笔者认为,在缓刑制度中,悔罪表现可以犯罪后是否积极返还原物,是否真诚的向被害人道歉,是否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谅解亦或是在羁押期间是否守法为标准。而在附条件不起诉中,则应降低标准,将悔罪表现看作形式要件,只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符合罪名、可诉性的实质要件且愿意接受考察,均可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原因在于,其一,缓刑的适用对象是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而附条件不起诉的刑罚条件是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虽然两者都是特殊预防,但是显然后者的刑罚条件更严格,因此为了达到内部平衡状态的,应当适当放宽其他要件;其二,如上述案例,青少年处于心智成长阶段,不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通常表现出暴躁、盲从、容易极端的特征。多数未成年人走向犯罪是由法制观念淡薄、在社会中交叉感染所致,因此对于未成年人,我们应更加侧重于引导,通过教育的方针来帮助他们走出误区。此外,也无需担心此制度将放纵犯罪,因为在考验期内,检察院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可以要求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接受矫治和教育,一旦嫌疑人违反了禁止性规定,检察院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既然这样,何不给青少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形成了一张严密的法律网,足以将屡教不改的未成年嫌疑人收入网中,以达到预防犯罪与惩罚犯罪的平衡。而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冲突问题的解决措施本文在前文已做出回答,此处不再赘述。四、结语程序法与实体法虽然都具有独立的内在价值,但只有当两者协调统一时,才能创造出无限的价值。冲突与摩擦胡导致体系的混乱,只有平衡才能促使法律不断地向前发展。刑事案件的每一个决定都改变着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每位法律工作者对之都必须慎之又慎。人是手段而非目的,设计一个完美的制度来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这不仅是未成年人需要的,也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从事房地产行业的可行性与前景分析
目前,国家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从事资产置换持鼓励态度。 公司本次资产置换属于一种主动型自我重组行为,不涉及股权和管理权的重大变更,这对本次置换的成功实施是一种可靠的保障。为详细分析本次置换对公司的利弊,提供决策依据, 现对本次置换进行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 本次置换的内容
(一)置出资产包括:
本次置换出的资产及有关负债包括以下几部分(截止2000年12月31日):
1、股份公司拥有的16家建筑施工企业的投资权益36,962.33万元。
2、股份公司拥有的建筑施工类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总承包部和盾构分公司) ,包括固定资产21,265.80万元、流动资产74,670.64万元、其他资产87.96万元, 相关负债16,203.40万元。
3、控股子公司占用股份公司资金114,273万元。
经评估上述置出资产净值总计233,916.79万元。
(二)置入资产
置入资产包括集团公司拥有的北京城建工程承发包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大柳数开发项目、集团公司拥有的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1.5 %的投资权益及部分现金。
经评估上述资产总计107,780.16万元。
置出、置入资产差额126,136.63万元,即置出资产超出置入资产部分,拟由城建集团采取承担本公司所欠银行借款的方式或现金予以抵补。
二、 本次置换的必要性
(一) 通过本次置换,可以使公司转换主业,获得一个更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公司属于建筑业,建筑业是为社会生产和消费提供建筑产品的产业。 从理论上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建筑业的总体需求也将不断增加。但另一方面,国民经济运行及各产业内部的供求关系演变、发展有其内在的规律,从长期的意义上进行抽象的总量分析对于研究某个产业的竞争和发展环境并无意义。从建筑业的情况看,我国建筑市场经历了十几年粗放型的快速发展,目前已接近于饱和状态。几年来,我国为刺激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实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 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客观上给建筑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 但国家利用财政扩张政策及发债的方式进行基础设施投资必然有一定限度。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研究报告, 2000 年我国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在1999年止跌趋稳的基础上,出现了稳步回升势头,据统计, 全年国内生产总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但各行业增长情况很不均衡, 大致可分为四类:快速增长行业、较快增长行业、低速增长行业和负增长行业。其中建筑业属于低速增长行业,仅比呈现负增长的煤炭行业略好。2000年,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1759.2亿元,比上年增长5.4%,不论相对于8%的总体经济增长率,还是建筑业前 10 多年的平均增幅,均属于较低水平。着眼未来, 不排除建筑业总量上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也会相应有所增长, 但其增长速度则完全有可能继续低于整体经济平均的增长水平,这对于本公司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较大的产业环境制约。
伴随着产业总容量增长的趋缓是产业内部激烈的市场竞争。建筑业是一个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过剩的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建筑市场必然是一个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了建筑业基本上处于微利状态,大型建筑企业只有靠大规模的业务量支撑效益; 而小企业则千方百计压缩成本,甚至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以维持运营。 本公司作为大型建筑企业,即是靠“规模取胜”,以60多亿的总资产规模、1 万多人的员工数量参与建筑市场竞争。2000年公司净利润为14,729.26万元,但考虑到公司673,937.69万元的总资产规模、720,843.16万元的业务收入水平, 公司的资产收益率和业务盈利能力实际上都处于较低水平。我国加入WTO以后,建筑施工行业作为一般竞争性产业将向外资开放,公司将直接面临来自国际大型建筑承包商的市场竞争。 公司综合经济实力和技术力量在国内属于领先地位,但与国外竞争者相比,公司的这一优势将在很大程度上弱化,公司承揽大型、 高档建筑施工项目的能力将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综上所述,公司面临国内外双重竞争,即国内低成本的竞争和国外技术与实力的竞争, 发展前景有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作为公众企业,面临着不断增加盈利、提高股东回报的社会压力,而建筑业的属性和特点,对公司发展构成了客观的制约;并非建筑业已使公司无发展的余地 ,而是说,公司从事建筑业,依靠目前的业务规模、 通过微利经营维持现状尚需付出极大努力,要实现持续性的、快速的发展面临的困难实在太多。 因此公司要追求持续、快速发展,不断提高股东回报水平,客观上需要调整产业结构, 及时转向发展空间大、收益水平高的行业。
房地产业(尤其是住宅业)是目前我国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与建筑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经过1994-1999年的持续低迷,目前我国房地产业已走出低谷,步入复苏和逐渐繁荣的周期性发展阶段,并开始呈现快速发展之势。通过本次置换,公司可以进入房地产业,可以获得更有利的产业发展环境。
(二)通过本次置换,可以充分发挥公司作为上市企业的投融资功能,开展资本运作,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
公司作为上市企业,拥有强大的资本融通能力和投资功能。 建筑业虽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由于建筑业内部竞争已经饱和,公司目前资金的滚动、流转基本上处于平衡状态,业务扩张相对困难,并无对巨额资金的需要;因此公司强大的融资、投资能力无法发挥,也无法服务于提升公司价值、增加股东利益的需要。
资本运作是上市公司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公司所在的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公司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十几家,员工逾万人,日常管理工作极为繁重 ,不利于公司开展资本运作,实现股东收益最大化。
房地产业属于资本密集性产业,资本是房地产业发展最重要的要素。 公司拥有强大的资本优势,投资房地产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同时,由于房地产类资产变现性强,有利于公司开展资本运作。综上所述,公司在寻找新的发展方向时, 房地产业应是良好的选择之一。
(三) 资产置换有利于公司减少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在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艰苦努力下,几年来基本保持了稳定的业绩; 但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分析,可以发现公司经营状况并不乐观。
单位:万元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净利润 14729.26 13351.83 13088.96
净资产 143995.65 151024.58 138181.69
负债 497281.89 301111.68 170241.56
总资产 673937.69 452136.26 308423.26
应收帐款 262530.97 132205.08 81199.06
资产负债率 73.7% 66.6% 55.2%
主营业务收入 720843.16 587555.32 488986.28
主营业务收益率 2.0% 2.3% 2.7%
从上表可以看出,1998-2000年,公司净利润、 主营业务收入和总资产均呈逐年递增趋势,但增幅极不平衡。净利润累计增幅为12.5%;但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累计增幅为47.42%,总资产累计增幅为118.51%。
上述指标说明了,公司维持净利润的一定增长幅度(12.5%)需要大得多的业务增长幅度作为支撑 47.42% ,即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实际上处于不断下降之中。由于建筑业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主营业务日渐处于微利经营状态,这对于公司业绩提高形成较大的影响。
上述指标还说明了,公司业务收入的增长(47.42%),实际上是以总资产更大规模的膨胀 118.51% 为代价。这意味着公司资产利用效率在逐渐降低。
公司资产利用效率的降低,可以从如下两方面得到充分说明�
首先,从资金占用的角度看,公司应收帐款的迅速增加是造成公司资产利用效率降低的主要原因。从1998-2000年,公司应收帐款从81,199.06万元增加到262, 530 .97万元,增长了223.32%,远远超出同期总资产的增幅(118.51%); 应收帐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也由1998年的26.33%增加到2000年的38.95%, 这直接导致了公司资产利用效率的降低。由于公司建筑业市场竞争激烈,行业秩序混乱,工程拖欠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公司应收帐款迅速增加。
其次,从资金来源的角度看,公司资产规模的膨胀主要来源于公司负债资金的不断增加。1998-2000年,公司总资产增加了365,514.43万元,同期公司负债增加了326, 551.27,占总资产增加额的89.34%;而公司净资产仅仅增加了38,963.15万元, 占总资产增加额的10.66%。由此可以看出, 公司总资产的增加基本上是由负债资金的增加引起的,这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不断提高,大大增加了公司经营的财务风险。
由上述分析可知,公司净利润从绝对数额看虽有所增长,但这种增长的背后潜伏了极大的经营隐患和风险:
一方面,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完全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造成的,由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断降低,公司盈利对于业务量及其增长有着严重的依赖。 目前公司作为北京市大型建筑企业,依赖城建集团雄厚的综合实力及政策影响力背景 , 在项目承揽方面享有诸多优势;但如果公司未来业务量不能继续增长或出现下降, 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受到直接的威胁。
另一方面,由于建筑业拖欠工程款现象日益严重,公司支撑同样的业务量所需要的资产规模越来越大;公司在筹措资金来源时面临着两难选择,如果采用股本融资 ,则势必大大摊薄原有股东的收益水平,如果采用债务融资,则会加大财务风险。 公司的实际选择是通过负债融资的方式筹措资金,这造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断提高,至 2000年已高达73.7%(为合并报表数据,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9.2%,也属于较高水平) ,这使公司财务风险大大增加。公司在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初,得益于巨额股本资金的到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2%;至2000年,公司盈利虽然增长了12.5%, 但公司低负债率的优势已经损失殆尽,公司利用财务杠杆增加盈利的潜力已被完全消耗,日后若再有资金需求,继续举债的能力将大受限制。
综上所述,公司近年来净利润指标虽然保持了稳中有升的态势,但公司为维持这一业绩水平所付出的“代价”极大。预测将来, 考虑到建筑业已进入“低速成长” 阶段等产业环境因素,公司业绩继续增长的潜力已很小;同时,公司抗风险能力也已变得十分脆弱,如果市场环境或经营条件发生不利于公司的变化,公司经济效益将不可避免出现下滑。为减少经营风险,追求更快速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公司突破建筑业的内在约束,并对自身的产业及资产结构作出相应调整。
房地产业目前已走出低谷,发展前景看好。 尤其是本次置入的房地产项目有着良好的效益预期(有关分析见下文)。通过本次置换, 可以调整公司产业及资产结构,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三、 资产置换可行性分析
(一) 可行性分析之一:产业定位的可行性分析
本次置换后,公司将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房地产行业前景看好, 可以为公司追求持续快速发展的目标提供良好的产业支撑。
我国国民经济在去年出现了重要转机,经济增长速度有所加快,经济运行质量显著提高,出口呈现快速增长,通货紧缩的局面大大改观,市场需求明显回暖,各项指标显示:我国经济正出现全面实质性转好的迹象。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先导产业, 在国民经济复苏时,房地产业将先于、快于整个经济的增长,我国宏观经济良性运行是房地产行业前景看好的有力保证。
从政策面上看,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变化,房地产业(尤其是住宅业)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及国家政策扶持的重点。近年来, 围绕住房制度改革和启动住宅消费,国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房改及配套政策,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住房分配货币化及住房补贴制度大大提高了职工的购房能力;税费的减免促进了住宅成本的降低;住宅二级市场的开放活跃并促进了住宅市场的发展等等。据悉, 2001 年建设部将继续出台多项房改措施,在住房分配及供应、住房金融、住房中介、 物业管理、政府宏观调控及住房市场体系等方面进行改革, 以进一步加快房地产市场培育,为之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2000年初,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 这说明房地产公司上市的禁令开始解冻,资本市场再次向房地产企业敞开大门,这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是一个强有力的政策利好信号,预示着我国新一轮房地产市场启动的开始。
根据国家权威部门统计,1999-2000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开发投资增长19.5%, 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26.9%。有理由认为,我国房地产业目前已走出低谷, 并步入了复苏繁荣阶段。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研究报告,2000年度,房地产业已经属于“ 较快增长行业”。从中长期看,有研究资料证实,中国房地产至少还有40-50 年可持续发展的巨大潜力,在21世纪的前20年,中国每年将新建住房4.86亿至5.49亿平方米, 住房建设投资将以每年7%的速度持续增长。
由上述可知,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将房地产作为产业定位是可行的。
(二)可行性分析之二:产业定位的区域性分析
房地产是一个区域性非常强的产业, 产业定位的分析离不开区域性市场分析。本次置入的房地产项目均在北京市, 北京市房地产业的发展前景对本次置换成败关系很大。
北京是国内最庞大、最具活力的房地产市场之一,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孕育了无穷的商机,以北京为区域背景进行房地产开发大有可为。
北京作为中国首都,是全国的政治、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国内外机构云集, 具有着其他城市没有的特殊区域优势。同时,北京工商业发达,具有相当强的综合经济实力。90年代以来,北京市国民生产总值始终保持11%左右的增长速度, 综合经济实力在我国各大城市中仅次于上海。北京市房地产业历经多年的发展, 已具有了相当的规模和经济实力。2000年,北京市房地产完成开发投资比1999年增长29.1%, 商品房销售增长1.4倍。
着眼未来,北京市房地产业面临着诸多利好因素:北京发放给中央国家机关 20 亿元房补以增强国家公务员的购买力,北京为申奥计划投入160亿元资金,四、 五环绿化隔离带等城市建设带动了对周边住宅的市场需求等等。今后,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北京房地产市场总容量和消费能力将不断提高。预计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尚有较大发展空间,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饱和。
本次置换后公司以北京为中心地区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可为公司进军房地产业提供良好的发展契机,并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