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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贸易相关论文_中国对外贸易相关论文摘要

2023-12-08 13:4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中国对外贸易相关论文

论如何发展中国对外贸易
我国近几年采取的对外贸易发展措施主要有: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积极同世界各国开展经贸合作,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进程加快、对外贸易活力进一步增强等。但最关键的是要实现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30多年来中国利用世界经济较长时期繁荣、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机遇,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利用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改造提升国内产业,在全面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中,实现了对外贸易的跨越式发展。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从1978年的206亿美元跃升至2010年的29740亿美元,年均增长16.8%,连续两年成为世界货物贸易第一出口大国和第二进口大国。
但是要想在未来取得长足的发展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对外贸易各方面的政策及措施。与世界贸易强国相比,中国出口产业仍处于全球产业链的低端,资源、能源等要素投入和环境成本还比较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一些行业的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等。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将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进程,还需要付出艰苦努力。
积极主动参与并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继续加强与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间的贸易,针对中国与贸易伙伴的争端和摩擦,我国要积极主动的采取相应的贸易保护措施。目前我国贸易摩擦涉案产品主要集中在纺织品、鞋类、轮胎、汽车零部件、钢铁和化工产品,争议问题主要涉及知识产权、贸易平衡、公平贸易、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
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叙述:
(一)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长速度进一步放缓;美国房地产景气状况仍在下滑,次贷危机还在进一步加深和蔓延,已经开始向消费、投资等实体经济纵深发展。受此影响,美国近几个月耐用品订单和工业生产不断下滑,就业形势继续恶化,失业率持续走高,个人消费正趋于疲软,美国经济衰退的风险还在上升,美元对欧元和其他货币继续大幅贬值。如果美国经济增长进一步放缓,中国对美国出口增长下滑的态势还将持续。
受美国经济减速影响,世界经济增长也将进一步放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近日已将2008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测从4.1%调降至3.7%,比1月份预计再次调低0.5个百分点,为2002年以来最低增速。其中预计美国经济增长由2007年的2.2%回落到今年的0.5%,欧元区由2.6%回落到1.4%,日本由2.1%回落到1.4%,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也将回落1.2个百分点。IMF认为,美国正在发生上世纪30年代以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全球经济陷入衰退的几率为25%。同时,IMF还预计,国际贸易增速将由2007年的6.8%回落到今年的5.6%。
⑴美国经济形势与美元汇率走势;2007年美国经济增长2.2%,为近年来最低水平。2008年美国经济继续呈现疲弱态势。反映制造业发展状况的ISM制造业指数在1、2月连续低于50,处于走弱状态。总体建筑支出1月份下滑1.7%,降幅为14年来最高水平,已连续4个月下降。其中住宅建筑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19.4%。新屋销售2月份降至13年来最低水平,下降1.8%,连续4个月走低。个人实际消费增长自去年12月起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今年3月份消费者信心指数降至64.5。在楼市降温、次贷危机恶化、经济增速放缓情况下,就业市场严重受挫。2月份美国非农就业人数下降6.3万,创5年以来最大跌幅,当月失业率为4.8%,3月份进一步升至5.1%。
自去年9月份以来,美联储已连续7次降息,联邦基金利率已累计降低3.25个百分点至2%。美国国会和布什政府已就财政刺激方案达成一致。整个方案分两年实施,2008年落实1520亿美元的退税,2009年落实160亿美元的退税。但是,美联储降息以及政府刺激经济举措对化解美国经济衰退风险的作用目前还不明显。一季度美国经济仅增长0.6%,经合组织(OECD)预计美国经济第二季度为零增长。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已承认,美国今年上半年经济增长幅度可能很小,甚至出现萎缩。IMF最新报告指出,受次贷危机和金融市场动荡的交叉影响,2008年美国经济将陷入轻度衰退,全年经济增长将只有0.5%。
次贷危机爆发以来,美元汇率持续下跌。2007年,美元对欧元下跌幅度接近10%,2008年以来跌势不减。截至3月底,美元综合加权指数收报于70.31,较上年末下跌4%,其中,欧元对美元汇率收于1:1.5805,美元对欧元较上年末贬值7.6%;美元对日元汇率收于1:99.85,较上年末贬值10.6%。鉴于美国经济衰退风险还在加大,市场普遍预期美联储可能进一步大幅降息,而欧洲央行可能保持中性货币政策,加上新兴市场经济体将继续分流美元资产等因素的影响,2008年上半年美元疲弱态势仍难以逆转。
(二)国际初级产品市场价格持续攀高;2007年,受世界经济持续增长、需求旺盛、生产成本提高、美元大幅贬值等影响,国际商品市场价格已连续6年攀升,其中尤以原油和农产品价格涨势最为迅猛。国际原油价格年末比年初几乎翻了一番,粮食、植物油价格大幅上扬,其他农产品如饮料、畜禽产品以及棉花、羊毛、木材、天然橡胶等工用农业原材料的价格也全线上涨。据联合国相关机构统计,2007年国际粮价上涨42%。
2008年以来,世界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增加,全球初级产品价格总体呈震荡上升趋势。原油、黄金及小麦、大米、大豆、豆油等主要农产品价格连创历史新高,加大了各国的通胀压力。为抑制通货膨胀,粮食进口国增加采购量,出口国纷纷实行出口限制,世界粮食贸易格局发生扭曲,供应趋紧,刺激国际粮价进一步上涨。预计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粮价都将保持在高位。高粮价可能加剧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也将进一步加大全球通胀压力。
从目前情况分析,未来一段时期内,全球初级产品市场供需状况不会有大的改观,美元汇率虽有反复,但总体趋软,加上投机资金炒作等因素,价格仍将继续高位波动。
(三)国内人民币升值加快等影响更加明显;从企业反映的情况来看,目前影响出口的主要因素有人民币升值加快、原材料涨价、劳动力和环保成本上升、利率提高以及去年外贸政策调整等因素产生叠加。从长远来看,这些因素将有利于促进外贸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如工资上涨有利于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国内消费;环保成本上升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但从近期来看,企业结构调整和消化成本上升需要一个过程,短期内可能影响企业利润。去年下半年以来,人民币名义汇率升值步伐加快,今年一季度人民币对美元升值超过4%。同时,今年一季度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9.8%,比去年同期加快5.7个百分点。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和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越来越多的进出口企业感受到流动资金紧张和资金成本压力增加。
许多企业反映,消化成本上升的空间相当有限,在国际市场低迷的条件下通过提价转移成本越来越困难,出口利润率下降甚至亏损。许多出口企业出现了有单不敢接或长单改短单的情况,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尤为明显。
(四)进出口税收政策调整对我国进出口的影响;近年来,针对我国贸易顺差持续快速扩大,与贸易伙伴摩擦增多,外贸发展对国内资源、环境压力增大等问题,国家对进出口税收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一是调整商品进出口关税,对部分商品实行暂定税率。出口方面,主要针对资源性产品提高或开征了出口关税。进口方面,主要是降低了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进口关税以及国内不能生产又有较大需求的医疗器械、生活用品等商品的进口关税。2008年,我国又进一步调整了进出口关税,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等方面。调整后的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降至8.92%。二是调低出口商品退税率。近年来国家几次调低或取消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2007年7月进一步取消了553项"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同时降低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调整,有效抑制了部分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外贸顺差过大矛盾,有利于进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也明显促进了部分能源和资源性商品、关键零部件、先进技术装备以及百姓日常生活用品等商品的进口。但是,由于纺织轻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利润率较低,消化成本上升的空间非常有限,调低轻纺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这些行业的出口竞争优势,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因此,中国应坚持兼顾和平衡各方利益,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体制内,利用多双边渠道,通过对话、协商和谈判来解决争议。近年来,中国在扩大市场开放、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贸易平衡、改革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充分照顾到贸易伙伴的关切。在协商不能解决争端的情况下,中国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妥善处理与贸易伙伴的贸易争端,维护了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和解决我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这是我自己写的,但有些是书上的观点,还有从网上查了点资料,这位仁兄你看着办吧!能不能帮上你!我是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的

有关外贸政策的论文

  对外贸易政策有自由与保护之分,纵观各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历史,基本上都经历了由保护到自由再到保护的过程。中国外贸政策的发展演变过程也始自保护贸易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中国对外贸易政策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存在不同的特点,理论依据也在不断地更新,具体的贸易措施在不断改进和完善,对外贸易的国别和区域政策开始逐渐得到重视。
  一、建国后改革开放之前的国家统制型的封闭式保护贸易政策(1949-1978年)

  1949年9月通过的政协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国对外贸易政策是“实行对外贸易的管制,并采用保护贸易政策”,明确指出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保护倾向。同时,由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的经济封锁和禁运政策,使得自力更生和自给自足成为中国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选择了在资金短缺的经济中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使对外贸易成为调剂余缺的手段,对外贸易政策的目标就是换取进口必要机器设备所必须的外汇,基本上忽略了对外贸易的效率原则。

  在这个阶段,中国执行的是国家统制型的封闭式保护贸易政策。具体而言,在对外贸易体制上建立了传统的“高度集中、独家经营、政企合一”的形式,完全由政府来取代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在政府的对外贸易管理手段上,基本以行政计划为主,主要靠计划和数量限制来直接干预进出口,不参与世界性的贸易组织,很少进行双边经济贸易合作(除了早期与苏东国家之间的经济来往);同时对外贸易的目的主要是创汇,为满足必须的进口对外汇的需求,而采取人民币币值高估以及外汇管制的汇率政策(从中国对外贸易的数据来分析,人民币币值高估实际上鼓励了进口,抑制了出口,导致建国后20年中出现进口赢利,出口亏损的局面)。

  在对外贸易战略方面,中国此时基本上采取的是“进口替代”战略。在1960年之前选择的进口替代行业基本上是重工业,这与中国当时的工业化战略是相辅相成的,随后才开始有计划地引进部分基础工业。但是,与拉美国家的经历相同,完全的进口替代政策也导致国际收支状况日益恶化,外汇收不抵支;引进的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不良;企业缺乏发展的动力,即使是先进技术设备的引进,一段时间后,又成为落后。

  在此阶段,政府也采取进行进出口管制、征收关税、海关监管和商品检验等具体的贸易措施。制订关税政策的目的是“保护国家生产”和增加财政收入,保护国家生产就是用较高的关税税率加重进口商品的成本,以保护中国已有一定基础的手工业和轻工业产品以及其它新兴工业产品的正常生产和发展,不致遭受外来商品的竞争。

  二、改革开放后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国家统制型的开放式保护贸易政策(1978-1992年)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对外贸易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指导思想。由于经济体制从严格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商品经济体制,使得中国对外贸易政策开始变化。这一阶段对外贸易政策的主要标志有两个,一是1982年1月党中央书记处会议,它为对外经济工作确定了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二是1986年“七五”计划的公开发表,为对外贸易战略设计了明确的蓝图。此外,中国在1986年7月正式向关贸总协定(GATT)递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提请恢复中国在GATT的创始缔约国地位。

  根据外贸体制改革的力度,可以把这一阶段区分为1978-1987年、1988-1992年两个时期。前一时期是改革初期,对外贸易体制改革主要体现在下放对外贸易经营权,开始工贸结合的试点,简化对外贸易计划的内容,并实行出口承包经营责任制度。后一时期的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重点则体现在外汇管制制度的放宽、出口退税政策的实行、进出口协调服务机制的建立、开始鼓励发展加工贸易。

  对外贸易政策着重体现在奖出限入的政策上:(1)采取出口导向战略,鼓励和扶持出口型的产业,并进口相应的技术设备,实施物资分配、税收和利率等优惠,组建出口生产体系;实行外汇留成和复汇率制度;限制外资企业商品的内销;开始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建立进出口协调服务机制等一系列措施。(2)实施较严格的传统进口限制措施,通过关税、进口许可证、外汇管制、进口商品分类经营管理、国营贸易等措施实施进口限制。(3)鼓励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鼓励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和引进先进技术。

  比较优势理论逐渐成为中国开展对外贸易的理论基础。中国对外贸易国别结构和进出口的商品结构明显地体现了这一点。中国出口的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的主要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产品。与改革开放前相比,这一阶段的对外贸易政策更注重奖出与限入的结合,实行的是有条件的、动态的贸易保护手段,因此称此阶段的对外贸易政策为国家统制下的开放型保护贸易政策。

  三、入世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有贸易自由化倾向的保护贸易政策(1992-2001年)

  1992年10月后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对外贸易政策开始进行广泛的改革。

  中国在进口限制方面的改革包括:(1)对关税政策进行调整,1992年1月1日采用了按照《国际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调整的关税税则,并降低了225个税目的进口税率。其后进行多次的关税下调,到1996年中国的关税总水平已经下降到23%。(2)减少、规范非关税措施,包括进口外汇体制的改革,实行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大量取消配额许可证和进口控制措施,配额的分配也转向公开招标和规范化分配制度。(3)依据GATT/WTO的规则对中国的涉外法律体系进行完善,其中包括建立了大量的技术法规、反倾销条例等。

  在出口促进方面的改革包括:(1)继续执行出口退税政策;(2)成立中国进出口银行,扶持企业的对外出口;(3)采取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4)成立各类商会和协会,并积极组织和参与国际性贸易博览会和展览会等;(5)大力发展出口援助等。

  在这个阶段,中国政府干预对外贸易的目的尽管与改革开放前不同,但是依然受到古典重商主义观念的影响,奉行“顺差就是成绩,顺差就是目的”的“顺差至上”的重商主义思想,不遗余力地从事赔本出口创汇。这种观点应该说没有脱离中国的传统经济思想——“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等保守的观念。但是,长期的越来越大的贸易顺差虽然给中国带来了某种程度的“放心”,也为中国“创造”了越来越多的贸易摩擦。

  这10年中,中国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基本指导理论实际上就是比较优势理论,而且从静态比较优势理论开始向动态比较优势理论转移。根据静态比较优势理论,或者说是外生比较优势,中国是劳动力丰裕的国家,有数字表明,中国劳动力的年均工资大约为1371美元,是美国劳动力年均工资的2.2%。所以中国大力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并鼓励出口劳动力密集型产品。自1996年开始中国的机电产品出口取代了传统的纺织品成为最主要的出口产品,表面上看中国已经走出了劳动力密集型产品的出口这个圈子。但是,因为90年代全球经济增长,以及经济全球化和跨国公司的全球生产链的转移,使得中国成为全球生产中的一环,跨国公司进入中国主要进行的资源配置就是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这里所说的廉价劳动力不等同于简单劳动力,它包括跨国公司廉价地在中国雇佣高级技术人员和知识人员。这一点表现在两点上:一是中国的出口贸易方式主要是以加工贸易、代工贸易为主,二是三资企业出口比重逐年在上升。

  四、入世后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走向(2001年以后)

  2001年12月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为履行入世的承诺,以及适应新的国际经济环境,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出现了大幅度的调整。对外贸易政策目标已经成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构造有利于经济均衡发展的产业结构,实现产业的持续升级,推动中国经济在适度内外均衡基础之上高速发展。由中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国别结构以及所处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关系,决定着对外贸易政策的取向。

  自1996年开始,机电产品的出口就已经占据中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的第一位,但主要的出口方式是加工贸易或代工贸易,而且三资企业在进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在逐年上升,再加上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仍然不高,所以对外贸易政策的选择应倾向于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或者中国国内产业结构优化。

  中国主要的贸易对象是美国、日本、欧盟、东盟和韩国,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也主要来自这些国家或地区,因此,中国对外贸易政策必须根据这些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情势的变动而有所变动。例如,在美国、日本以及欧盟对中国的汇率制度提出质疑和责难之时,为了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可能从其他的对外贸易措施上进行协调。
  另外,针对国际社会中区域集团化的倾向,中国在近年也开始逐渐通过双边和多边磋商参与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之中,为中国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发展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和国家环境。例如中国与东盟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区意向协定,积极开展湄公河流域经济合作等等。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固然能够给中国经济发展和中国企业的成长带来相当大的好处,但是获得好处的同时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也就是中国对世界贸易组织及其成员的承诺。从现有的资料和两年的发展来看,中国议定书中有三方面的内容将对中国产生相当大的影响:第一是特别产品保障措施条款,印度和美国已经对中国使用过此条款;第二,在进行反倾销调查等程序时,在中国入世15年内WTO成员依然可以将中国等同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看待;第三,入世后8年内每年对中国的贸易政策进行审议。

  这些都意味着中国对外贸易政策会出现大幅度调整。例如农产品贸易方面的政策,中国入世议定书中规定“中国应该执行中国货物减让和承诺表的规定,以及本‘议定书’中具体谈到的农产品的那些规定。在这方面,中国不得保持或采取对农产品的任何出口补贴。中国应按‘过渡期内审议机制’规定将农业部门的国有企业(不论是国家级还是地方级)与农业部门用作经办国家垄断贸易的其他企业之间,或者上述各企业相互之间的财务或其他转移,做出通知。”从这些条款可以看出,中国农产品的出口补贴政策已经无法使用,根据WTO农业协定,中国对农业的扶持政策只能从国内支持上出发,或者说只能采取“绿箱措施”和“黄箱措施”。对于农产品的进口,中国已经约定关税税率和关税配额,但是,根据WTO的若干例外条款——如国家安全例外、环境例外和国际收支例外等,可以采取一些临时性的限制措施,但前提是符合WTO的例外规定。

  各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时主要考虑国内的政治经济状况,国际经济环境以及各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和本国参加的国际或区域性经济组织的要求。对于中国来说,国家安全、可持续发展应该是考虑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因素。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工厂”,纳入了全球生产链、资本链、产品链的环节,中国依靠传统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已经不能维持长久的优势,因为劳动力比较优势极容易为它国取代,或被机器节约。从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的经验出发,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指导理论应该从传统的外生比较优势理论转移到内生比较优势,从静态比较优势转移到动态比较优势。

  简而言之就是:首先,认识到比较优势不是天生的,而是可以通过后天的培养形成的,所以政府可以采取各种措施来扶持比较优势产业的形成;其次,比较优势不是静止的,而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在整个的生命周期中,产品和技术会从知识密集型转移到资本密集型再到劳动力密集型,所以一国在某种产品和技术的生产上是不可能永远具备比较优势的。这就意味着,每个国家都必须在产品和技术的创新与模仿上做文章,而且根据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可以知道,要素越是高级、专业,其带来的竞争优势或比较优势就越持久,企业自身管理和竞争情况也可以带来强大的竞争优势。因此,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的选择就应该围绕培养更持久的竞争优势或比较优势,换句话说,就是斟酌采取某些战略性贸易政策。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开始从自由贸易或贸易自由化倾向逐渐转向“公平贸易”政策的实行。所谓“公平贸易”主要是指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必要时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或保障措施等一系列的贸易救济措施以恢复市场的可竞争性。WTO的规则在很大程度上是依照了美日欧的这些做法,因此,中国在入世之后的对外贸易政策必须加强这方面政策措施的改进与完善,防止本国产业和企业或产品在遭受类似的损害之时无法可依,在遭遇贸易对象国的指责时无以回应,当然首要的还是《反垄断法》出台。

  综合来说,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趋向应该是依据WTO的基本原则以及例外条款,以国内经济发展要求为基础,在兼顾区域经济发展的利益上进行完善,倾向于采取开放型的公平与保护并存的贸易政策。

国际贸易理论及政策浅析论文

伴随世界经济较快增长和经济全球化的纵深发展,当前国际贸易增长明显加速,已经进入新一轮高速增长期。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国际贸易理论及政策浅析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发展的新趋势》

【摘要】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世界经济的回复与发展,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成为政策主流,但因经济贸易发展不平衡,不时地会出现新的贸易保护政策和措施。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归纳,逐个分析产生特点的原因,当前经济全球化下,对我国经济和商务发展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国际贸易;理论;政策;新趋势;经济全球化;贸易壁垒;服务贸易

以贸易全球化为首要内容的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和商务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深入分析和把握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对于我们科学决策,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把握好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各种机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可以把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归纳为六个方面:

1、国际贸易步入新一轮高速增长期,贸易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愈加明显;

2、以发达国家为中心的贸易格局保持不变,中国成为国际贸易增长的新生力量;

3、多边贸易体制面临新的挑战,全球范围的区域经济合作势头高涨;

4、国际贸易结构走向高级化,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发展方兴未艾;

5、贸易投资一体化趋势明显,跨国公司对全球贸易的主导作用日益增强;

6、贸易自由化和保护主义的斗争愈演愈烈,各种贸易壁垒花样迭出。

(一)国际贸易步入新一轮高速增长期,贸易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愈加明显

伴随世界经济较快增长和经济全球化的纵深发展,当前国际贸易增长明显加速,已经进入新一轮高速增长期。2004年,全球货物贸易名义增长21%,创下25年来的历史新高。在世界经济强劲增长、国际市场对能源原材料商品需求旺盛以及美元贬值因素的影响下,全球货物和服务贸易呈现出高速增长态势。全球贸易的高速增长既是科技进步、生产力提高、国际分工深化的共同结果,同时它又促进了世界生产。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的增长率连续超过世界生产的增长率,导致世界各国的外贸依存度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二)以发达国家为中心的贸易格局保持不变,中国成为国际贸易增长的新生力量

美、欧、日三大经济体既是世界经济的主要力量,在国际贸易中也居于主导地位。目前,发达国家已经占据世界货物出口70%以上的份额和服务贸易90%以上的份额,更为重要的是,发达国家通过开展区域贸易合作和控制多边贸易体制来主宰国际贸易秩序,并在国际交换中获得了大部分贸易利益。

中国是近年来国际贸易增长中显眼的“亮点”,表现为中国不仅在全球贸易总量中的份额和排名不断攀升,而且对全球贸易增量的贡献也更为显著。2004年,中国对外贸易额达到11548亿美元,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德国的第三大贸易国,占全球货物贸易总额和增量的比重分别达6.4%和20%。

(三)多边贸易体制面临新的挑战,全球范围的区域经济合作势头高涨

2004年8月1日,世贸组织147个成员就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框架达成了协议,但协议的内容较为原则和笼统,各成员在农业、非农市场准入等问题上仍存在很大分歧。2005年是多哈回合谈判的关键一年,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将在12月香港部长会议上就主要议题的实质内容进行谈判。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种区域贸易协定纷繁多样、成员交叉重叠,一些贸易协定已超出传统的降低贸易和投资壁垒的范围,这对多边贸易体系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同时,以区域贸易安排为主要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加速发展,并呈现出不少新的趋势:一是区域贸易安排迅猛发展。二是主要贸易大国都在追求区域贸易安排的主导权。三是区域贸易安排成员间的贸易比重进一步上升。2004年,区域内贸易总量占国际贸易总量的比重已超过50%。四是国家之间的竞争正在向区域经济集团之间的竞争转变。区域贸易安排已经成为各国争取市场资源、扩大发展空间、提升国际地位的战略手段。

(四)国际贸易结构走向高级化,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发展方兴未艾

国际贸易结构的高级化与产业结构的升级互为依托,其变化趋势有以下两个突出特点:一是伴随着各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全球服务贸易发展迅猛。近20多年来,国际服务贸易规模已经从1980年的3600亿美元扩大到目前的2.1万亿美元,占全球贸易的19%。在行业结构上,服务贸易日益向金融、保险、电信、信息、咨询等新兴服务业倾斜,传统的运输业、旅游业所占份额持续下降;在地区分布上,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所占份额继续扩大,东亚地区的增长尤其显著。二是高技术产品在制成品贸易中的地位大大提高,尤以信息通讯技术产品出口增长最快。同时,由于跨国公司纷纷把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近年来发展中国家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占全球的比重快速上升。

(五)贸易投资一体化趋势明显,跨国公司对全球贸易的主导作用日益增强

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生产要素特别是资本在全球范围内更加自由地流动,跨国公司通过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生产和营销网络,推动了贸易投资日益一体化,并对国际经济贸易格局产生了深刻影响。一是跨国公司已成为全球范围内资源配置的核心力量。目前世界上的跨国公司已达6.2万家,它们不仅掌握着全球13的生产和70%的技术转让,更掌握着全球23的国际贸易和90%的外国直接投资。二是国际贸易竞争从以比较优势为主,转变为以跨国公司数量和在国际范围内整合资源的能力为主。这就意味着,一个国家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企业越多,就越可以在国际分工中更多地整合别国的资源。三是国际贸易格局由产业间贸易转向产业内贸易、公司内贸易为主。主要表现为,中间产品、零部件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增加。四是跨国公司产业转移不断加快,加工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重持续提高,已成为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增长点。

(六)贸易自由化和保护主义的斗争愈演愈烈,各种贸易壁垒花样迭出

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世界各国经济交往愈加频繁,贸易自由化已是不可逆转的潮流。但是随着国际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贸易摩擦产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当前,各国经济景气的不均衡性、区域贸易集团的排它性、贸易分配利益的两极化等都是造成贸易保护主义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

当前世界已进入贸易争端的高发期,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基于战略利益考虑而引发的贸易摩擦增多。二是贸易保护的手段不断翻新。各种技术壁垒成为贸易保护的新式武器,知识产权纠纷成为国际贸易争端的重要方面。三是摩擦从单纯的贸易问题转向更为综合的领域。社会保障问题、汇率制度问题等已成为摩擦的新领域,资源摩擦与贸易摩擦交互作用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四是中国已成为国际贸易保护的最大受害国。从1995年开始,中国已连续10年成为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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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方面的论文

国际贸易主要是指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劳务与商品的交换活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际贸易方面的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国际贸易惯例

一、引言

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里经过长期反复实践而逐步形成的,得到各国普遍承认和实际运用的习惯做法和规则。国际贸易惯例具有“普遍承认”的特点说明其通用性,为世界各国或某一个区域、行业的厂商所熟知并共同遵守。从某种意义上讲,国际贸易惯例是一座桥梁,学会运用国际惯例,能消除国内外合作者之间的不必要的误会,能在争议中找到共同的协商点。随着中国加入WTO,对外贸易的发展及其工作的正常化,国际贸易惯例的运用将越来越突出,因此加强对国际贸易惯例的理解和认识十分重要。

二、国际贸易惯例的表现形式

一般来说,国际贸易惯例是“不成文”的,却又为人所知并广泛采用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但是,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一些国际组织将实践中反复使用,业已证明行之有效的不成文惯例加以规范性的认定、完善和解释,编纂成文。这样,在当代国际贸易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的惯例,几乎全都是成文的了。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国际经济组织收集编纂、制订的国际贸易统一条件,如国际商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及《1994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这方面的内容是惯例成文化的表现,其目的是统一惯例的含义,克服因对惯例解释的不统一所带来的适用上的困难,但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成文国际法。

2.国际经济组织制订的提供给当事人选用的标准合同。

3.一般交易条件。它一般是在没有交易的统一条件又没有标准合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选定的,即当事人发出要约或签订合同时,在报价单、价目表或合同上记载的交易条件,一经对方当事人认可,即为有效。

4.在某些行业中长期流行的惯例。如“纺织品一经开剪即不考虑赔偿”的原则,是国际纺织品贸易的一项惯例。

5.特定贸易方式下形成的一些习惯性做法。如拍卖中的“击槌成交方式”。

6.港口、码头惯例。世界主要港口在装运货物等方面都有自己的惯例,如果当事人在协商中未对有关风险、费用和责任等作出规定,一般按其相关港口、码头惯例处理。

7.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作出的典型仲裁裁决案例。

三、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效力

严格地说,国际贸易惯例并不是法律,但它具有准法律的性质。国际贸易惯例对当事人并不当然地产生法律约束力,除极少数的惯例具有强制性外,绝大多数是任意性的,但它们在下列情况下产生法律约束力:

1.通过合同或协议约定按某项国际惯例办事。在当事人之间,如果事先约定按某项国际惯例行事,且在双方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那么该项国际惯例将对当事人各方产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性。但这种约束力并不是来自国际惯例本身,而是来自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自于“约定必须遵守”的原则。例如:在一张来自于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中已注明:除本信用证另有规定外,本信用证按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办理。如果受益人对此没有异议,这张信用证的所有各方当事人,包括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通知行、付款行等各方的权利、义务,均受UCP500惯例的约束。

2.司法或仲裁实践中引用国际贸易惯例。这是国际上比较普遍的做法,如果当事人对某一问题没有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也未注明适用某一项国际惯例,在合同的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的司法机构或仲裁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如果此项判决或裁决是终局的,那么,被引用的国际惯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也不是来自于国际惯例本身,而是来自于判决或裁决。

3.国内法、公约或条约中准用国际惯例。如果某项国际惯例已被吸收进当事人所在国家的法律或当事人所在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或条约中,则此项国际贸易惯例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中国的许多立法均明确规定了国际惯例可以予以适用,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

四、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方法

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方法,是指国际或国内的仲裁、司法机构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处理争议的方法。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具体有两种方法:

1.明示认定方法。依照该方法,判断惯例是否有效,关键在于看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一致。 “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 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2.默示推定方法。这种方法一般多使用于当事人有共同选择某一惯例的意向,但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的情况。“除非另有协议,双方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惯例,而这种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有关特定贸易所涉及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所经常遵守。”它以推定的形式适用惯例,排除当事人争执。适用这种方法的惯例一般应具备这样两个条件:第一,该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有关特定贸易所涉及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经常遵守;第二,这种惯例, 双方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即从交易开始,双方当事人就应该知道某一惯例适用于他们之间的贸易。

五、结束语

国际贸易惯例是历史的产物,是在商品交换和国际贸易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与时俱进”。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国际贸易和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各国之间经济联系日益密切,越来越多的国家、经济组织接受并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大量采用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也获得了新的发展,一些国际组织对原有的成文惯例进行了修订,与此同时又出现了许多国际贸易新的惯例。国际贸易惯例在实践中发挥着的指导、协调和简化手续的作用。我国在加入WTO以后,必须了解和熟悉各种国际经济全球化的游戏规则,包括国际贸易惯例。

浅谈如何在国际贸易中有效地进行风险转移

摘要: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除了带来巨大的收益以外也带来了各种风险,如何进行对风险时间的界定成为一项重要课题,怎样有效地进行风险转移也引起了各国的关注,本文从风险转移的概念、发展过程和风险时间的确定三方面论述了这一焦点性问题。

关键词:风险转移 风险时间 国际贸易

风险是独立于人类意识的客观存在,任何事情都存在风险,国际贸易作为一项世界交易当然也不例外,面对风险我们不应该逃避,而是采取积极的行动降低风险,下面要探讨的是风险规避的一种方法,即风险转移。

一 、何谓风险转移

国际贸易主要是指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劳务与商品的交换活动,因为距离的关系,无法做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么在商品由卖方发往买方的过程中极有可能因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产生货物毁坏或者丢失的意外,这就是国际贸易中的风险所在。又因国际贸易所涉及的利益是巨大的,那么商品发生意外所带来的巨额损失应该由哪一方承担便成了一个问题,因此出现了有关风险转移的课题,即风险所带来损失的责任承担的转移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确切的关系到双方利益,所以引起了各国的重视。

二 、风险转移在实践中经历的三个阶段

任何事情都需要一个发展的过程,在风险转移的问题上,各国在经历了两个不被接受的原则后终于找到了行之有效的第三种原则。

第一,以合同签订为根据进行风险转移。合同只要签订,不管货款是否到账,货物是否发出,风险已经转移,货物意外所带来的损失责任已经由卖方转移到买方,这样的原则忽视了保护买方的合法权益,而且容易使卖方过早丢掉风险包袱,不注意对货物的保管,以至于买方的利益受损,所以这种原则是不被各国接受的。

第二,以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为根据进行风险转移。假如货物的所有权在卖方手里,那么风险理应卖方承担,所有权只要过渡给买方,风险随之转移给买方。这样的原则在之前的贸易中是可以接受的,但随着技术的发展,现在的货物所有权只是一种名义上的所有权,只是海运提单转移了但是货物的控制权还掌握在卖方手里,所以这种风险转移也已经过时了,国际贸易的发展速度已经远远不是这种原则可以应对的了。

第三,以交货时间为根据进行风险转移。这种风险转移原则很大程度上扯断了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转移的联系,将这两个问题进行区分,所有权转移与否对风险转移没有直接影响,影响风险转移的是具体的交货时间。这样一来,货物属于哪一方管辖,哪一方就要尽力对货物进行保护,风险转移的时间则由货物备受保护的角度来决定的。这样无论买方还是卖方都会在自己对货物的管辖时间内尽自己所能保护货物,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也可以更好的对货物进行管理,降低货物的损失率,所以这个原则是国际上提倡的。

三 、有效的进行风险转移

我国现在对风险转移的确定是以交货时间为根据的,应该要明确风险转移有关于时间的规定,才能够有效的进行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时间的规定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1.牵涉到运输的风险转移

国际商品贸易因为距离的关系肯定离不开运输这一重要环节,而绝大多数的风险就是发生在运输的过程当中。那么,如果贸易双方在合同上没有规定交货地点,则货物只要交到第一承运人手里,风险就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承担;如果双方规定了交货的特定地点,只有卖方在规定中的地点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风险才发生转移,卖方应该保存货物处置权所的单据,虽然单据在卖方手里,但是货物所有权不再是决定风险转移的根据,此举并不影响风险由卖方向买方转移。

2.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转移

路货买卖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买卖,双方已经签订合同达成协议,但是货物因为在运输过程中,交易双方都不了解货物的真实情况,不知道货物是否安全,在运输过程中双方面临着相对较大的风险。在运输过程中,原则上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但是假使路货买卖是凭借运输单据来交易的话,风险则是在把货物交给持有运输单据的人时进行转移。为了买方的利益着想,如果卖方故意隐瞒货物或将损坏的事实,那么这属于特殊情况,不以上述原则转移,货物的风险责任依然属于卖方。

3.与运输无关的风险转移

假如买方在卖方的所在地收货,自己安排运输,在承运人收到货物的那一刻起风险转移给买方,如果买方无理拒收,风险依旧转移。如果买方自己安排运输,但需要在卖方所在地之外的地点收获,货物完全交到承运人的手里风险开始转移,但如果在交货时间里在买方得知货物已到的情况下还没有收货,那么风险会自动转移给买方。

4.风险转移时间的缺点

虽然以交货时间为根据的转移方式得到多国的推崇,但是它也存在一些缺点。举个例子,在买方自己安排运输需要承运人的条件下,买方委托承运人前往卖方所在地或者指定货物所在地去接收货物,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风险就转移给了买方而不是承运人。虽然承运人是买方委托的,属于买方的代理人,但是卖方一旦不控制货物无论货物处在谁的手里都将风险转移给买方也存在不公平的地方,因为当风险转移时,货物是处于承运人的控制下而非买方,买方并没有占有货物就承担了风险责任,相对而言还是对卖方有利,对买方不公平。

风险转移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贸易双方的利益,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虽然以时间为根据的风险转移是大多数国家的标准,但是因为此原则还是有些缺点,所以在实际交易中,可以根据具体问题再加以协商。风险转移是为了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所以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是将一切问题都摊开来谈,使双方都满意,避免在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引发纠纷,这样对双方都没有益处,有效的风险转移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郭寿康、韩立余.国际贸易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吴志忠.论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J]湖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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