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流行音乐,是指那些结构短小、内容通俗、形式活泼、情感真挚,并被广大群众所喜爱,广泛传唱或欣赏,流行一时的甚至流传后世的器乐曲和歌曲。这些乐曲和歌曲,植根于大众生活的丰厚土壤之中。因此,又有"大众音乐”之称。 流行音乐起源于美国的爵士音乐。20世纪初,美国出现了一种由多民族文化汇集而成的爵士音乐。这种新兴音乐,以它独特的演奏(演唱)方式,刷新了听众的耳目,轰动了全美国,又很快传遍西欧各国。 在今天,流行音乐所包含的内容极其广泛。在器乐作品中,它包括丰富多彩的轻音乐、爵士乐、摇摆舞曲、迪斯科舞曲,探戈舞曲,圆舞曲以及各种不同风格的舞曲和各类小型歌剧的配乐等。 流行音乐中器乐作品的特点是:节奏鲜明,轻松活泼或抒情优美,演奏方法多种多样,音响多变,色彩丰富,织体层次简明,乐队规模不大,现代作品多使用电声乐器。声乐作品的特点是:生活气息浓郁、抒情、风趣、音域不宽,手法通俗、曲调顺口、易于传唱;歌词多用生活语言,浅显易,易为听者接受和传唱;歌手多是自成一格的流行歌星,发声方法各有千秋,不受声乐学派的约束,演唱时感情重于声音技巧,动和自由不羁,自然亲切,易引起听众的共鸣;小乐队的强声伴奏与歌声融为一体。由于流行音乐具备上述特点,所以就能够和群众连在一起,无论文化水平的高低,都易于接受。 流行音乐也就是通俗音乐,流行歌曲作为一种以消遣娱乐为主的大众文化现象,流行歌曲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脉络息息相关,俨然已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份,尤其是90年代以后随著国家的政策开放,使得流行歌曲的内容形式更加的多元化,更加的深入人心,90年代的流行音乐变化较广,并且与我们的生长背景较为接近。然而流行歌曲不仅是艺术,也是娱乐、精神寄托,更是反应百姓生活的写实记录,甚至是大众思想、意识型态的指标。 现在我们所听的歌曲,像是周杰伦、蔡依林、张惠妹等等歌手,他们的歌都属于流行音乐。 流行音乐与其它大众媒介的差异主要是流行音乐有三种特性: 1.流行音乐乃是一重复的形式:流行音乐的主题内涵不断的重复,而具有穿透阅听人之意识的能力。 2.流行音乐多属非叙述性的形式:其强调对接收者的身体、生理与感官能力之刺激。 3.流行音乐是一种经验上的形式:音乐是属于艺术而非科学的领域,是对某一经验之体验。
流行音乐的英文翻译:POP MUSIC
流行音乐的发展
美国的流行音乐作为欧洲流行音乐的主体,主要是以欧洲及其它国家的传统音乐、民间音乐以及黑人音乐为基础,融合而发展起来的。随着逐渐演化和发展,又产生出新的种类形式,如爵士乐、廷潘胡同歌曲、乡村音乐、拉格泰姆布鲁斯、摇滚乐等。流行音乐是与严肃音乐相对而言的,它不同于严肃音乐,因为严肃音乐常具有较深的思想内涵和一些专门的知识层面,需要听众运用自己的知识和修养细细领悟、品味。而流行音乐对于听众来说,其形式短小、通俗,唱起来上口,并且对于听众不需要更多的专门仅依靠对音乐的心领神会与感性认识就能理解。
美国流行音乐具有更多的自娱性与商业性。其自娱性来自非洲的音乐传统。影响最大的,如爵士乐、布鲁斯、摇滚乐等,都起源于黑人音乐。
早年大部分移民从世界各地来到美国,一般地说是出自于自愿,他们基本上是愿意把自己的文化同美国文化融合在一起。但只有黑人例外。他们是作为奴隶被迫来到这个国家的。他们身上“除了锁链以外,一无所有,但他们的头脑中却牢记着非洲舞蹈和音乐的丰富传统。”黑人奴隶们在农场劳动时,不允许说话,但可以唱歌。他们依靠自人听不懂的劳动号子和歌曲相互传递信息,交流感情,通过这种表达方式,把他们郁积在心里的痛苦与不平喧泄出来,从而逐渐形成了具有黑人特点的黑人音乐。黑人音乐在形成过程中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包括汲取白人音乐成分,产生了布鲁斯、爵士乐等形式。而最初的摇滚乐就是黑人音乐“节奏布鲁斯”,西方也有人把摇滚乐称作为“下层阶级反抗当局的一种形式”。
流行音乐即通俗音乐,比起莫扎特、贝多芬的音乐,它更加融入大众生活中。可以说它是像我们这样的学生生活中的主流音乐。流行音乐是指一部分流行歌曲、影视歌曲、通俗器乐曲、爵士音乐和布鲁斯音乐等。通俗音乐的内容贴近生活实际,歌词简单,语言生动形象,直白表达情感,容易理解,容易接受。例如Westlife的《you raise me up》,首先从歌词入手,简单的语句,通俗易懂,稍微懂英文的人都可以看懂。它所抒发的感情也是很真挚很动人的,这种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从来都是在我们思想中最主流的。尽管中西方文化差异很大,但是看待“孝”都是一样的。我想这应该也是这首歌在全世界颇受欢迎的原因吧。Westlife其他的专辑《coast to coast》、《back to home》等,这些思想和感情都是教人正确对待love、home、life 等等。然后歌曲的节奏轻快自然、旋律简单,特别适合学生传唱。在流行音乐市场上,这些都是上佳之作,可是也有不少低劣的作品。在课上老师举过一些例子,这些低劣性主要表现:曲调过于简单,甚至是长时间不断地重复,不仅枯燥无味而且毫无意义;歌词大意曲解正确的社会观、道德观,或者违背常理等。不过这些都是其次,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可以分辨这些作品,吸收流行音乐中的菁华。
我们欣赏流行音乐,除了它朗朗上口、节奏轻快、亲切自然以外,还有它的表现形式。那些制作精良的MV,让你随着音乐融入它的风格之中,有时它强烈的节奏让我们身体跟着起舞,有时它的轻柔让我们感觉有人在耳边轻轻细语。在紧张繁忙的学习工作之余,这是最好不过的放松方式了。因为应试教育带来的压力,我们这些学生们总是试图寻找心灵上的解脱。特别在中学时的我们,总是在排名和分数中挣扎,我们幼小的心灵被烙下无数个痛苦创伤,幸好那时开始接触流行音乐的我们都在音乐找到了宣泄。流行音乐伴随着我们长大,特别是在那时出道的歌手们,他们的音乐和我们的想法真正的无代沟。真该好好感谢流行音乐,陪我走过了这么多个困难。或许是寂静的夜里,或许是无人的教室,在音乐中聆听我们自己的内心,品味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他们就像老朋友一样,总能抓住你的心。等我们都长大了,我们也不会忘记老朋友的。就像父辈们一直喜欢如李宗盛、罗大佑、邓丽君等歌星,却总也无法理解周杰伦的歌曲好在哪里。不同年代的音乐应该也有代沟。
这就是音乐,抓住了感情,音乐就有了灵魂。我们熟知美国流行音乐中的布鲁斯、爵士乐,布鲁斯俗称蓝调,蓝色在美国文化代表着忧郁、忧伤。早年大部分移民从世界各地来到美国,一般地说是出自于自愿,他们基本上是愿意把自己的文化同美国文化融合在一起。但只有黑人例外。他们是作为奴隶被迫来到这个国家的。他们身上“除了锁链以外,一无所有,但他们的头脑中却牢记着非洲舞蹈和音乐的丰富传统。”黑人奴隶们在农场劳动时,不允许说话,但可以唱歌。他们依靠自人听不懂的劳动号子和歌曲相互传递信息,交流感情,通过这种表达方式,把他们郁积在心里的痛苦与不平宣泄出来,从而逐渐形成了具有黑人特点的黑人音乐。黑人音乐在形成过程中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包括汲取白人音乐成分,产生了布鲁斯、爵士乐等形式。而最初的摇滚乐就是黑人音乐“节奏布鲁斯”,西方也有人把摇滚乐称作为“下层阶级反抗当局的一种形式”。关于节奏布鲁斯,在网上搜到得答案:这是一种由布鲁斯演变而来的音乐风格。在上个世纪初,随意走进美国的一家小酒馆,就能看到小舞台上一个拿着一把破吉他的黑人弹着扭曲的音符,用他那没调的嗓子和听起来十分肤浅的歌词诉说着黑人在美国的遭遇。这就是布鲁斯。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音乐也变得更具有音乐性了。曾经没调的音乐变得富有节奏,进而也更加旋律化。于是早期的R&B﹙Rhythm and Blues﹚就这样形成了。
真正将R&B引入中国的是陶喆,也有人称他“中国的R&B之父”。虽然说不清他的歌曲里的R&B风格,但是我们去KTV唱他的歌总是找不对感觉,而且也很难唱,对歌手要求很高,据我所知R&B是目前最难唱的音乐,歌手必须很有技巧地运用喉咙与声带来推、挤,要能够既暧昧又准确。尽管陶喆的歌非常受欢迎,可传唱他的歌人确实不多。因为文化和生理上的差异,美国的R&B并不是很容易被中国人接受。直到周杰伦出了第一张专辑,开始我们一下子不明白这是什么音乐,但是唱起来很顺。这是周杰伦的带有本土特色的节奏布鲁斯,他摒弃R&B中一些美国元素,用本土的唱法,更轻松的诠释了布鲁斯。所以也有人说,不管陶喆先前的个人专辑有多么的出色,周杰伦的出现绝对给他很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