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核,也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理论基础。儒家思想、君主专政制度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史的两大主体内容。
1.儒家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1)孔子是儒家学派创始人,他提出“仁”,具有古典人道主义的性质:主张“礼”,维护周礼这是孔子政治思想中的保守部分。儒家文化后来发展成为中国古代正统文化。
(2)孟子是战国时期儒家的代表,他主张施行仁政,并提出“民贵君轻”思想;主张“政在得民”,反对苛政;主张给农民一定的土地,不侵犯农民劳动时间,宽刑薄税。
(3)西汉的董仲舒以儒学为基础,以阴阳五行为框架,兼采诸子百家,建立起新儒学。其核心是“天人感应”,“君权神授”。他的思想集中于《天人三策》和《春秋繁露》。
(4)魏晋之际出现的玄学用老庄思想解释儒家的易经,这是为士族辩护的一种消极思想。《周易》、《老子》、《庄子》称之为“三玄”。玄学主张君主无为、门阀专政,主要活动在洛阳。代表人物有何晏、王弼和竹林七贤。
(5)唐朝中期的儒学大师韩愈,从维护封建统治出发,用儒家的天命论和封建纲常来反对佛道的观点。
(6)理学是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吸收佛教和道教思想形成的新儒学,是宋代主要的哲学思想。朱熹是理学发展的集大成者,朱熹继承了北宋哲学家程颢、程颐的思想,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客观唯心主义的理学体系,后人称之为程朱理学。其核心内容为:“理”是宇宙万物的本源,是第一性的;“气”是构成宇宙万物的材料,是第二性的。把“天理”和“人欲”对立起来,认为人欲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因此他提出“存天理,灭人欲”。这实际上是为封建等级秩序辩护。
(7)明中叶的王阳明反对朱熹把心与理视为两种事物的观点,创立与朱熹相对立的主观唯心主义理论——心学。理学由客观唯心主义向主观唯心主义演变,说明它已经走到极端。
2.进步的思想家对传统儒学的批判
(1)元朝的邓牧:自称“三教外人”,著书大胆否定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其非君思想,对明
清进步思想家有一定影响。
(2)明朝:李贽是明后期“异端”进步思想家,他指责儒家经典并非“万世之至论”,揭露道学的虚伪,反对歧视妇女和压抑商人。他是我国反封建的思想先驱,他的思想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资本主义萌芽时代的要求,带有民主性色彩。
(3)清初:①黄宗羲:在明亡后,隐居著述,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进行激烈的批判,提倡“法治”反对“人治”,反对重农抑商,他的思想震动了当时的学术界,对晚清民主思潮的兴起也有一定的影响。②顾炎武:明末清初思想家,强调“经世致用”的实际学问。主张把学术研究与解决社会问题结合起来,力图扭转明末不切实际的学风。著《天下郡国利病书》,他提倡“实学”的目的在于批判理学,反对君主专制政治,顾炎武的学风对清代学者影响很大。③王夫之是一位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他认为“气”是物质实体,“理”是客观规律;提出“气者,理之依也”和“天下惟器”的唯物主义观点,朱熹的理学和王阳明的心学,给予批判,他还提出“静即含动,动不舍静”,否定理学家主静的形而上学思想。他用发展观点来看待历史,认为历史发展是有规律的,他提出在政治上要“趋时更新”。王夫之的思想闪烁着革新的光芒。
同步导学
中国古代对治国思想的选择:史学界认为:自汉武帝至清末,中国统治阶级选择的治国模式是外儒内法而剂之以道。即以儒家文饰政治,以法家支持政治,以道家调剂政治。这种治国模式的形成,在秦汉以前经历了较长时期的选择和探索的过程。
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生活原始粗放,民风淳朴,没有私有观念,人人平等相亲,过着一种美好的无忧无虑的生活。在氏族公社和部落联盟事务的管理上享有充分的民主,主要靠部落联盟首领的智慧和美德来教化民众,治理国家的思想处于萌芽状态。在奴隶社会随王位世袭制取代“禅让制”,产生了阶级和国家,统治者一方面制定了宗法等级制度以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一方面以武力作为统治的后盾。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社会处于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时期,历史经历着划时代的变革,周王室衰微,诸侯坐大,维护奴隶主宗法等级制度的“周礼”遭到极大破坏,诸侯争霸,社会处于动
荡之中。这时候代表各阶级利益的知识分子异常活跃,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他们纷纷登上历史舞台,著书立说,提出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办法,形成了诸子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儒家、法家、道家,他们各自为新兴的地主阶级设计了一套结束割据,实现统一的治国方案,为秦汉以后的封建社会治国思想的选择奠定了基础。
西汉建立之初,由于长期战乱,生产遭到严重破坏,以致人口锐减,农民流亡,经济凋弊,府库空虚。鉴于这种形势与秦之败亡,汉初统治者便采取了“与民休息”的政治,缓和阶级矛盾,发展生产力,以巩固统治。一方面对人民采取“轻徭薄赋”、“奖励耕织”以及缓刑等政策,以恢复生产,发展经济,安定民心;另一方面在当时郡国并行的制度下,对地方诸侯王采取不过多干涉的政策,以巩固封建统治。与这种形势相适应,黄老思想也就得到广泛流行,成为西汉前期起主导地位的治国思想。其核心是清静无为,因循而治。实践证明,完全适应了当时社会的需要,起到了促进生产恢复与发展的作用,并出现了著名的封建盛世“文景之治”。道家“无为而治”的治国之道对中国古代政治有一定的影响。每当大的政治动乱之后,统治阶级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往往采用道家治国之策,与民休息,以蓄国力,以安民心,以固社稷根基。除汉初以外,唐、宋初年也有相似的做法。
西汉武帝在位时期封建国家强盛,这给封建统治稳定创立了前提。为维护大一统的局面,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思想体系。董仲舒吸收了道家、法家等有利于君主统治的成分,对儒学进行了改造,增加了“君权神授”和大一统的思想,这在客观上有利于封建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巩固,也利于社会的稳定,从此儒家思想逐渐成为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正统思想。纵观两千多年来儒家之所以能独领风骚,一方面是因其思想内核即哲学上的天人观念、伦理上以“仁”为核心的“三纲五常”、政治上的大一统主张,在根本上都有适应了封建专制统治需要的因素。另一方面是因为儒家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够随时代需要的变化而不断改变面目。先秦儒家没有为当时的统治者所接受甚至还遭到了秦始皇毁灭性的打击,这是由先秦儒家初创时自身的理论缺陷导致的。先秦儒学的内容体系充满着浓重的、温柔淳朴的伦理亲情色彩,显得“迂远而阔于事情”。例如,孔子的“仁学”,目的在于通过“正名”恢复“周礼”所代表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
所以孔子的思想不会为新兴地主势力所青睐。孟子的“仁政”说,虽已转到新兴地主势力的立场上,但其“仁政”说是建立在“民为贵”、“君为轻”的基础上的,过分突出了小农利益,因而也不会得到统治者的赞赏。历史发展到汉武帝时期,封建国家强盛,这给封建统治稳定创立了前提。为维护大一统的局面,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思想体系,儒学随之有了恢复生机的条件。
儒家提倡德政、礼治和人治,强调道德感化;法家提倡“一断于法”,实行法治,强调暴力统治;道家提倡顺乎自然,“无为而治”,三者具有很大的互补性。经过秦、西汉初年的治国实践从正反两个方面证明:在动荡年代,军阀割据,难以用儒家路线实行全国大一统,而法家路线却能收到这样的效果;在动荡结束之初,人口凋弊,生产破坏,应该实行道家无为政治,与民休息,以恢复和发展生产;当国家稳定,走上正常运行轨道之后,不能再实行严刑峻法的暴力统治,而以儒家路线为宜。三者之间表现出了互相融合趋势。到了汉武帝时期,董仲舒以儒家路线为基础,以法家路线为辅助,兼采道家的合理思想,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统治思想的基本格局。从此以后,以儒家伦理道德为中心,以法家的严刑峻法为辅助,以道家权术政治为手段的法国模式基本上符合中国古代的国情,成为历代统治阶级奉行不变的治国圭臬。
对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认识:西汉前期,封建统治者迫于经济凋弊、民心思治的社会形势,以退为进,奉行黄老之学为统治思想,试图达到无为而治。但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到汉武帝时期开始实行有为政治,统治思想也必然面临新的抉择。
汉兴以来,除黄老之学外,儒家思想也一直比较活跃并有所发展,景武之际的董仲舒便是西汉儒学的代表人物。元光元年(前134年),董仲舒以贤良对策。他在《天人三策》中提出,思想统治,也应遵循“大一统”的“常经通谊”,而“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因此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董仲舒从理论上阐明尊崇儒学的思想统治原则,受到汉武帝赏识。随后武帝采取一系列措施,从而确立了儒学的统治思想地位。
建元五年(前136年),武帝设置儒学五经博士,同时罢免其他诸子博士,把儒学以外的百家之学排斥出官学,史称“抑黜百家,表彰六经”。元朔五年(前124年),武帝下诏批董仲舒、公孙弘建议,在长安兴办太学,用儒家经书教育青年子弟,从此儒学成为官办学校的主体内容。武帝改造选官制度,规定博士弟子成绩优异者可任为郎官,吏有通一艺者可选拔担任重要职务,还打破常规起用布衣儒生公孙弘为丞相。这样随着儒学地位的上升,封建政治与儒学密切结合起来,西汉皇帝诏令和廷议中多称引儒家理论,司法过程中以《春秋》义例决狱。武帝时遵循儒家思想,举行封禅、改正朔、修郊祀、定历数等重大礼制活动,初步形成儒家政治的历史传统。
需要理解的是武帝这一政策与秦代有很大不同,官学独尊后其它思想学派并未被禁止,所提倡的儒学本身也广泛吸收了法家、阴阳家等各家学说,统一的思想带有一定的综合倾向,因而获得了成功。儒家兴学,把教育、考试与选官结合起来,是武帝的创造,在客观上促成了重视知识、重视教育的社会风尚,儒家思想逐渐渗透到社会各方面,造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范式。但从本质上看,这仍是一种封建专制主义文化政策。汉武帝运用皇权干预思想学术,抑制了民族思想的自由发展,禁锢了思想界的探索精神,违悖了思想统一于真理的规律,有明显的消极作用。
如何正确对待包括儒家思想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对待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态度问题,近代以来一直存在着两种对立的思想倾向:一是国粹派,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一切都好,甚至对二十四孝也不加批判地完全肯定:一是西化派,把中国落后的一切根源归之于文化传统,主张完全抛弃中国的传统文化而全盘西化。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我们对待传统文化的科学态度和方法应该是古为今用,批判继承。但是如何进行“古为今用,批判继承”呢?我们认为:(1)对哪些在长期历史实践中形成的优秀价值原则,可以转化为时代精神来继承。例如《周易大传》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刚健有为精神,《论语》中所提倡的舍生取义、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的品质,以及“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的历史使命感,《孟子》中提出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独立人格以及“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的忧患意识,《春秋公羊传》中强调的天下统一的思想等,都是很容易转化为新的时代的。尤其是强调统一的思想传统,更具有现实意义。(2)对有些内容可抽取其封建性的思想内核,提取其有用的精神因素,使之成为今天新文化建设有用的思想要素。如“民本”思想。从西周初年的“敬天保民”到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再到荀子的“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
则载舟,水则覆舟”,民本思想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古代“民本”的真正内涵,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的利益。今天我们剔除其封建内核,则可以从人民当家作主的角度来转化古代的民本思想,将其发展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社会主义观念。儒家提出“修己安人”、“正心修身”等命题,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仍具现实意义。今天我们仍需要提倡自身修养和为社会主义而献身的精神。(3)对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必须否定和抛弃。如“三从四德”的女性观,“天不变道也不变”的自然观,“别尊卑,明贵贱”的封建等级观等。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论文范文二
中华上下五千年,文化源远流长,涉及宗教、教育、书法、思想、音乐、文学等方方面面。自古至今无一人可统一而论,又岂我一凡夫俗子可为之!凡事必有线索或言核心。 五千年来,经济最繁华时莫过于唐朝,军事鼎盛时当属元朝。其主要不分都是封建王朝,他们奉行的是孔子的儒家思想。如罢黜百家,独尊儒学。此时也形成了独特的中华文化精神:刚健有为,自强不息;仁者爱人,修身崇德;贵和尚中,推崇和谐……这些宝贵的文化精神曾经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成为我们生生不息的精神源泉。
浅论华夏大一统的正义性
服章之美,谓之华,礼仪之大,故称夏。阪泉之战,炎帝战败,并入黄帝部落。华夏的篇章由此展开。从夏朝第一个封建开始,到清朝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结束,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总上演着分分合合的故事。由分到和总避免不了战争。“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战争给人的感觉总是血流成河的场面。然而“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当封建统治者只顾贪图享乐,弃老百姓的死活于不顾,战争是取得华夏大一统的唯一方法,也是解救人民于水生火热的唯一方法。
大一统的内涵
封建王朝统治全国为大一统。新的王朝总是生机勃勃,一番欣欣向荣的景象。君主贤明,国家政策开明,军事力量强大,国家之间友好相处,没有战乱,百姓安居乐业。“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康乾盛世”,一个又一个的太平景象让我们明白大一统的真正意义:那就是和平、和睦、长治久安。而统治者并不都是明君,商纣王酒池肉林,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百姓食不果腹,流离失所。时代造就英雄,百姓期待英雄。当有志之士明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响应”。百姓期待战争的出现来结束这种水生火热的生活,却又不得不面对战争所带来的妻离子散。他们身处黑夜,期待着黎明曙光的出现。大一统,就是这黎明的曙光。
大一统的族群是以民族为基础的。同一个民族,有着相同的生活习惯,相同的交流语言,相同的文化继承,相同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让他们具有强大的凝聚力。民族文化都和他们生活的地域有关系,一方土地养一方儿女,北方人直爽,南方人婉约。而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的核心,是一个民族的价值追求,是一个民族誓死捍卫的尊严。每个名族都有他们自己的精神信仰,不容侵犯。在元清入土中原的过程中,民族精神就是他们的精神寄托,是他们战斗的精神支撑,也是他们取得胜利的强大动力。
正义的内涵
正义,是千百年来人类不懈追求的一种美好社会理想和愿望,是人类社会共同的向往和追求。
关于正义,从中国古代到近现代,从西方到中国,论述这个问题的记载可以说是汗牛充栋、卷轶浩繁。公平正义,笔者认为是公平、公正、正义、平等等概念的集合体。在古希腊,正义以一种调整自然力对宇宙组成部分的作用,保证平衡与协调的先验宇宙原则第一次出现。柏拉图在《理想国》中首先提出了正义的问题同时,他把正义看作是个人和国家的“善德”。“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他还说:“政治学上的善就是正义,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按照一般的认识,正义是某种事物的平等观念。《正义论》的作者,美国著名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认为:“正义即指制度的道德、制度的德性,是支撑社会基本结构的属性是否道德的一个概念。正义原则必须是这样的原则:它们具有一般的形式,普遍适用于一切场合,能够公开地作为排列各种冲突要求之次序的最后结论来接受。
正义是人们为了战胜当前邪恶,最终是为了维护人类和谐幸福的道德行为。通俗地地讲,为了战胜当前邪恶,为了人类和谐幸福,该出手时就出手,正义是人们为了战胜当前邪恶,最终是为了维护人类和谐幸福的道德行为。通俗地地讲,为了战胜当前邪恶,为了人类和谐幸福,该出手时就出手,这就是正义。
入土中原的正义性
1204年,蒙古族领袖铁木真通过残酷战争统一了蒙古高原各蒙古部落。铁木真被各部落推举为“成吉思汗”,建立政权于漠北,蒙古国成立从此,蒙古草原结束了长期混战的局面。之后连年征战,先后灭西夏,金国,招降吐蕃,1253年灭大理,至1279年灭南宋,最后统一中国。从宋朝的角度,元的统一是一场侵略战争,被誉为民族英雄的文天祥誓死抗元,当兵败被俘,不得不发出“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绝唱。但在元统一中国前,蒙古草原各个部落之间金戈铁马,征战频繁。南方的宋朝军事力量弱小,在外交政策上采取求和政策,时时面临金国的侵犯。元朝的统一,结束了唐末以来(五代十国宋辽金夏)国内分裂割据和几个政权并立的政治局面,奠定了国家长期统一的政治局面。
元朝的大统一,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汉族人民大量迁居到边疆地区,带去了先进生产技术,开发了边疆经济。边疆各族大量迁入中原和江南,同汉族杂居,加强了民族融合,促进了国内各族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交流和边疆地区的开发,促进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加强了中外文化交流和中西交通的发展,也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1636年,清降服漠南蒙古,皇太极称帝且改“金”国号为“清”,清朝正式建立,改年号为崇德。 1644年四月廿一日,李自成亲率部队与吴三桂在山海关外的一片石大战,但由于清军参战,李自成大败。五月初二,清摄政王多尔衮进京。八日,清顺治帝进北京,北京开始成为清朝都城。此时明朝残余势力仍在,史称南明。在此以后的十八年中,明残余势力一直在与清政府做斗争,直到大清统一中国。
清朝是由中国满族建立的封建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统一全国的大王朝之一。清朝的人口数也是历代封建王朝最高,清末时达到四亿以上。清朝开疆拓土,鼎盛时领土达1300多万平方公里。清初为缓和阶级矛盾,实行奖励垦荒、减免捐税的政策,内地和边疆的社会经济都有所发展。至十八世纪中叶,封建经济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峰,史称“康乾盛世”。于是中央集权专制体制更加严密,国力强大,秩序稳定,清代人口至十八世纪后期,已达到三亿左右。康熙年间,统一了台湾,并与俄国签订《尼布楚条约》,划定了中俄东段边界;乾隆中叶,平定准噶尔、回部,统一了新疆。这不仅一举解决了中国历史上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之间旷日持久的冲突,而具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发展边疆地区的经济、文化和交通,巩固了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奠定了现代中国的版图,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团结力和凝聚力。在文化上,康乾时期编纂了几部集大成之作,像《四库全书》 《古今图书集成》等,对清理和总结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作出了重大贡献。
上面论述的为元清入土中原的历史和统一后的欣欣向荣局面,现在来谈谈它的正义性。在这两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统一中国之前,中土虽说不是诸侯割据,军阀混战。但当时的朝廷基本都是君主昏庸,大臣们结党成派,相互勾结,朝廷乌烟瘴气,苛捐杂役严重,民不聊生。在这样的情况下,少数民族政权入土中原,无论是抱着什么样的目的,是为了拥有掌控天下的权利也好,是为了解救天下苍生与水火也也好,这都是黎民百姓所期待的。封建时代的农民也许本身就带有一种奴性,也没有知识,农民阶级自身是没法推翻这个令他们仇恨的政权,他们只有期待新的朝代,新的明君,即使这需要以战争为代价,但长痛不如短痛。所以,元清入土中原的战争,是正义的战争,是解救人民的战争。
大一统坚持的原则
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战争都是非正义的。但是要结束多方混战的局面,就许要战争。尼采说过:战争是取得和平的唯一方式。他的话虽说太绝对,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战争的必要性。中华民族的和平之路,不也是用先烈的鲜血换来的。
统一全国,也许打着的是为民请命的口号,骨子里也有为拥有那号令天下的权利的野心。即使这样,只要对老百姓有好处,就算你是一支正义之师。
但在大一统的过程中,也发生的许多骇人听闻的惨案。清军进军江南的过程中,无恶不作,激起江南人民的强烈反抗,特别是剃发令强制执行,各地燃起抗清的熊熊烈火。清廷残酷镇压,在扬州、嘉定、江阴等地进行了大肆屠城,史称“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此后清军各地“剃发易服”,造成人口骤减,发生西南地区民生萧条、万里无人的景象。1659年,清军占领西南地区。并迁移湖广人口填川,以补充劳动力的不足,视为历史上的第二次“湖广填四川”。 相对之下,元朝就开明多了。忽必烈下令推行汉法, 穿汉服,学习汉文化。这一政策并不彻底,但在名族文化交流上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因此,在大一统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坚守一定的原则,这样才能达到民族之间的和睦相处。首先民族平等是肯定的。在封建制度的前提下,这一点是很难做到的,元朝施行的“四人等制”,实行怯薛护卫军制,实行站赤制度等等,都是为了增加本民族的特权。满清八旗制度也是这样。其次是尊重各民族的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自由。即使是在当代,宗教信仰的不同让战火硝烟仍然弥漫在渴望和平的土地上。
即使这一切都是历史,都离我们远去,可以我们可以从历史中借鉴。都是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而我认为,也可以明得失。我们可以从历史中知道,无论怎样,我们都要学会尊重,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是这样,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也是这样。
心得
在探究华夏大一统的正义性时,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我们懂得在战乱年代,和平是多么的奢侈。无论在什么时候,和平都来之不易。今天,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除了感激那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先烈们,也好好珍惜这和平时光吧。
其次是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当我们徜徉与诸子百家的经典,是那样的流连忘返,感觉我们已经超越了时空,和他们进行心与心的对话。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庄子的晓梦迷蝴蝶,扶摇直上九万里······聆听着《高山流水》,品读着唐诗、宋词、元曲,那一刻,时空仿佛凝滞,唯有心灵的自由与舒适。《黄帝内经》 《本草纲目》 《天工开物》让我们不得不赞叹古人的智慧。就让我们心存感激,继承和发扬这中国的瑰宝,民族的骄傲吧!
佛教自两汉之际开始传入中国,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深受儒家、道家的影响,同时也给中国传统文化以深刻的影响,逐步走上了儒释道三教融合的道路,一步步中国化、民族化,成为中国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魏晋南北朝以来的中国传统文化已不再是纯粹的儒家文化,而是儒佛道三家汇合而成的文化形态了。”(1)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融合除了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和时代契机,应有思想文化本身的根据。笔者认为,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融合的内在机制是文化选择与重构。选择和重构是同一机制的两个方面,二者相互蕴含,相互作用,共同推动了两种文化的融合。
作为外来文化形态的佛教之所以能在中国生根、开花、结果,首先归因于文化选择机制的作用,即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相互交流、相互选择。
第一,文化选择的根本依据在于需要与价值的契合。
佛教要在中国生存、流传,必须取得中国社会政治和传统文化的认可、宽容和支持;中国传统文化也需要佛教为自身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营养和补充。而佛教具有满足这种需要的独特价值:
1.宗教价值。中国人宗教的观念、感情淡漠,这与本土宗教发展不充分、不完善相关。中国人首先是把佛教作为宗教引进的。汉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佛教传来说记载:“昔孝明皇帝,梦见神人,身有日光,飞在殿前,欣悦之。明日,博问群臣:‘此为何神?’有通人傅毅曰:‘臣闻天竺有得道者,号之曰佛,飞行虚空,身有日光,殆将其神也。’”(2)遂有西行求法之举。在初传时期,中国人以固有的宗教信仰眼光视之,即把佛教看作神仙方术之一。如汉楚王刘英把释迦牟尼与黄帝、老子并祀:“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词”(3)。正如朱黼说:“三代以上,不过曰天而止,一变而为诸侯之盟诅,再变而为燕秦之仙怪,三变而为文景之黄老,四变而为巫蛊,五变而为灾祥,六变而为图谶,然后西方异说,乘其虚而诱惑之。”(4)佛教的传入,给中国人的宗教生活注入了新气息。对于佛教的宗教价值,封建统治者深知:“若彼愚夫、愚妇,理喻之不可,法禁之不可,不有鬼神轮回之说,驱而诱之,其不入井者几希。”(5)2.哲学价值。佛教既是一种信仰方式,也是一种思维方式。一般说来,宗教以信仰为基础、以解脱为目标,重体验亲证;哲学以知识为根据、以真理为终的,重概念分析。但二者的矛盾和对立,只在有限的范围内才有意义,在更为广阔的背景下往往又相融相通。费尔巴哈指出:“十分明白:哲学或宗教,一般地说,亦即撇开它们独特的区别来说,乃是同一的,因为思维者和信仰者是同一的实体,宗教的形象也就同时既表现思想,也表现事物。的确,每一种一定的宗教,每一种信仰方式,同时也是一定的思维方式,因为任何一个人决不可能相信一件实际上与他的思维能力或表象能力相矛盾的东西。”(6)佛教虽强调信仰,却终究不能不以某种方式诉诸理性,从而表现为人的思想和行动。佛教以哲理为基础,宗教信仰建筑其上,宗教信仰和哲学思辨紧密结合。佛教作为宗教唯心主义,从本质上说是和科学、唯物主义根本对立的,但其中包含了辩证法颗粒和唯物主义因素,尤其是一些范畴闪烁着人类智慧的火花,其哲学思辨水平要高于其他任何宗教。梁漱溟将宗教分为两个等级,唯有佛教处于最高一级。(7)恩格斯也高度评价了佛教的辩证法因素,认为佛教处于人类辩证思维发展的较高阶段上。(8)中国古人重直觉轻分析,不重视理性的思辨和构建严密的体系,“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的精神是不充分的。这样,佛教便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引力和魅力。田昌五指出:“佛教之所以久传不绝,关键在于它有自己的一套哲理。它既是宗教,又是哲学。就印度和中国佛教史来看,它的盛衰是与其哲理的发展程度分不开的。其哲理得到发展,它就盛行于世,其哲理得不到发展,它就要衰落。”(9)3.佛教还具有一定的社会政治文学艺术等价值。
第二,文化选择的主要表现在于包容与适应的协调。
中国传统文化面对佛教的传播、发展表现出极强的包容性和同化力,体现了中华民族强大而鲜明的主体意识。中国文化经过长期“如琢如磨”的发展,已经逐步走向成熟。两汉时虽“独尊儒术”,但并不能真正做到“罢黜百家”,而且在儒家内部也分化为不同的学派。文化的多元性正是其生命力所在。陈独秀认为:“盖文化之为物,每以立异复杂分化而兴隆,以尚同单纯统整而衰退,征之中外历史,莫不同然。”儒家思想适应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和封建宗法伦理关系的需要,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其人文主义和道德理论成为中国传统思想中最具特色的内容,也是抵制、同化任何外来思想的核心力量。“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李斯语)中华文化犹如大海,它是不会拒绝江河的汇入的。有了这种恢宏之气,是能够正视自身和外来文化的长短优劣,取寸之长补尺之短,而不会视外来文化为洪水猛兽。历史上多次发生的文化交流和碰撞,充分表明了这一点。
佛教面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包容、同化,表现出较强的适应性和调和性。主要体现在:1.对封建政权的适应。印度佛教认为出世的僧人高于在世的俗人,僧人见了王者不跪拜,这种“无君无父”的主张与中国传统政治观念形成了尖锐冲突。一些佛教领袖深知王权的重要性,提出了不少主张予以适应。如法果吹捧当时的统治者“明睿好道,即是当今如来,沙门宜应尽礼”,“能弘道者人主也。我非拜天子,乃是礼佛耳。”(10)道安也认识到:“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11)虽有象梁武帝这样的统治者力图使佛教国教化,但神权始终未能摆脱对王权的依附。2.对宗法伦理的适应。佛教作为外来文化有着与本土文化大相径庭的背景,许多原始教义与中国文化传统和名教纲常相抵触。为了适应中国伦理道德观念,在《六方扎经》、《善生子经》、《善生经》等佛经翻译中,通过选、删、节、增等手法,作了相应的调整。如佛典原本《对辛加拉的教导》列举了作为妻子的五项美德:“善于处理工作”,“好好地对待眷属”,“不可走入歧途”,“保护搜集的财产”,“对应做的事情,要巧妙勤奋地去做”。汉译则作了修改:“一者夫从外来,当起迎之;二者夫出不在,当炊蒸扫除待之;三者不得有淫心于外夫,骂言不得还骂作色;四者当用夫教诫,所有什物不得藏匿;五者夫休息盖藏乃得卧”。(12)中国宗法家族系统提倡“夫孝,德之本也。”(13)“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14)孝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家族伦理的轴心和维持家族组织结构及秩序的重要杠杆。佛教通过翻译经典,撰写文章,注疏《盂兰盆经》,举行盂兰盆会,举办“俗讲”等,大力宣传孝道论。如孙绰宣扬出家修行是更高的孝行:“父隆则子贵,子贵则父尊。故孝之贵,贵能立身行道,永光厥亲。”(15)3.对鬼神观念的适应。印度佛教认为,佛是人不是神,虽有超凡的智慧和能力,并不能主宰人世的吉凶祸福。传入后佛、菩萨、罗汉等都成了能飞行变、住动天地的神仙至人。印度佛教讲业报轮回,但并没有主体。传入后接受了灵魂不灭的观念,把不灭的灵魂作为轮回的主体,把不断的神性作为解脱的根据,迎合了中国人的心理需求和文化观念。如慧远宣扬三业、三报、三生的因果报应思想,提出不灭的神(灵魂)是承受果报的主体,并用薪火之喻来论证神不灭。中国人根据因果报应论以有神论看佛教,而慧远的说法是其典型论述。
第三,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语言文字在文化选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佛教传入之初,必须依附中国传统文化。初而依附传统的神仙方术,被视为九十六种方术迷信之一。早期来华的僧人也采用流行的神仙方术手法,附会宣传,吸引徒众。如安世高“七曜五行,医方异术,乃至鸟兽之声,无不综达”(16),昙柯迦罗“风云星宿,图谶运变,莫不该综”(17)。继而依附道家及玄学,称之“佛道”。当时中国人释阐佛经多用“格义”方法,即把佛理与玄儒两家的学说范畴相比附。这不利于准确地把握佛教理论,外来佛教经中文讲译,而消融于古汉语的思维形式中。如“如性”范畴格义为“本无”、“真如”,被视为派生万物之本原,与本义“如实在那样”相去甚远。鸠摩罗什已意识到这一点:“但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哕也。”(18)但这在两种文化文流、选择之初是不可避免的,今天的翻译仍存在这种情况,而且这也不全是坏事,对于佛教在新的文化氛围中传播进而融合具有积极的意义。实际上,这也是一种创造,形成了既综合中印文化而又不同于中印文化的新学说,开创了一种新的思想境界和文化形态。
进一步来看,在依附和“格义”背后有更深刻的思维模式问题。不论是名僧还是一般徒众,必然是以中国人的“眼光”看佛教,这就是文化背景、思维模式或“主体的认识图式”问题。即使人们主观上竭力避免偏见、成见、定势,客观公正地理解佛教,而实际效果上还是摆脱不了“中国人”的烙印,排除不掉头脑中长期的民族文化传统的积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我注六经”与“六经注我”两种方法、两种现象同时存在,在佛教中“我注佛经”与“佛经注我”同样存在。中国佛教学者大多先受儒家学说洗礼,再经道家思想熏陶,然后接受佛教理论,这以两晋南北朝时代最为突出。如慧远在追忆自己思想转变过程时说:“每寻畴昔,游心世典,以为当年之华苑也。及见《老》、《庄》,便悟名教是应变之虚谈耳。以今而观,则知沉冥之趣,岂得不以佛理为先?”(19)僧肇也说:“尝读老子《道德章》,乃叹曰‘美则美矣,然期栖神冥累之方,犹未尽善’。”后来读《维摩诘经》,“欢喜顶受,披寻玩味,乃言始知所归矣。因此出家。”(20)他们这种知识结构形成的程序和层次,必然会深刻地影响和左右他们对佛教思想的理解和把握,从而对两种文化的融合汇通产生重要影响。
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融合的重构机制是指在文化选择基础上,双方力图按自己的模式去建构、塑造、规范对方,并相互吸收、相互促进,最终创造出民族化的中国佛教和融汇了佛教思想成果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新型态。
第一,佛教和中国传统文化的许多范畴、命题和理论探讨了相同或相近的问题,作出了相同或相近的回答。这首先成为两种文化的结合点,成为融合、重构从可能到现实转化的中介。由此两种文化的融合、重构才逐步展开。
从总体上看,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共通性或相似性在于二者都是一种独特的人学,都对人、人生作出了独到的哲学观照。中国传统文化洋溢着浓厚的人文主义气息和韵味,传统哲学是一种社会政治、人生伦理哲学,它始终把热情投注在人、家庭、社会上,寻求道德上的和谐与完善。孔学的核心是人学,孔子的最大贡献是把中国思想界的着眼点“从天上拉回到人间”,开了中国人文、人本思想的先河,此后中国思想之河便沿着这一渊源流淌着。而佛教作为宗教,其本质是人的本质的异化,正如费尔巴哈所说:“人的绝对本质、人的上帝就是人自己的本质”,“神学的秘密就是人学。”(21)马克思说:“宗教是那些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22)佛教包括宇宙观、人生观、伦理学、认识论等多方面内容,但这些并不是等量齐观的。宇宙观和认识论包融于人生观和伦理学之中,是为人生观和伦理学服务的,都是为论证人生解脱的因与果的理论。从一定意义上说,佛教也是一种独特的人学。这样,双方便找到了对话的基础。从微观来看,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在许多问题上存在着相通或相似之处。如,1.关于佛性与人性。中国传统文化所讲人性主要是探讨人类异于、优于禽兽的特殊属性;佛教所讲佛性主要是探讨众生成佛的根据、条件。两者异中有同,人性论讲人性的善恶,佛性论也讲本性的善恶,在内涵上有相似处。佛性论虽以一切众生为本位,但讲众生主要是就人而言,因此佛性论蕴含了人性论。大乘佛教一般是主张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但也有主张一阐提没有佛性的,这相类于性善性恶之争。无论性善论还是性恶论都倾向于主张人性平等、人人都可能实现理想人格,“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主张也承认人性平等,人人都有成佛的可能。佛性论与人性论的相通导致中国佛教从善恶方面讲佛性,如延寿认为:“若以性善性恶凡圣不移,诸佛不断性恶,能现地狱之身;阐提不断性善,常具佛果之体。若以修善修恶就事即殊,因果不同,愚智有别。修一念善,远阶觉地;起一念恶,长没苦轮。(23)2.关于“六度”与伦理。大乘佛教认为没有众生的解脱,就没有个人的真正解脱,所以提出“救苦救难”、“普渡众生”、“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等,将以个人修习为中心的戒定慧三学扩充为具有广泛社会内容的“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六度体现了大乘佛教的伦理道德观念,一“大悲为首”、“慈悲喜舍”作为佛教道德的出发点;二“诸恶莫作”、“诸善奉行”作为僧侣的行为准则;三“自利利他”、“自觉觉人”作为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的思想基础,这与儒家如出一辙。难怪佛教学者常将五戒与五常相等同,如契嵩认为:“夫不杀,仁也;不盗,义也;不邪淫,礼也;不饮酒,智也;不妄言,信也”(24),“儒所谓仁、义、礼、智、信者,与吾佛曰慈悲、曰布施、曰恭敬、曰无我、曰智慧、曰不妄言绮语,其目虽不同,而其所以立诚修行善世教人,岂异乎哉?”(25)
第二,佛教和中国传统文化包含大量的互补因素,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两种文化的相互补充,成为文化重构的重要动因和初步表现。中国传统文化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发展完善自身,佛教也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有所得,有所取,补充是相互的双向的。但外来文化、本土文化不同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二者的交融中,佛教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和补充是主要的,如果一种外来文化只能“索取”不能“奉献”,那注定不能被认同和接受。1.佛教具有较高的哲学思辨水平,在人生的本质、人的认识能力、世界的本原本体、彼岸世界等问题上,对中国传统哲学作了相当精细的补充或予以某些启迪,推动中国传统哲学提出了新的范畴、命题和方法。如时空概念,“《易》有太极,《老》言自然,《周易》首创‘乾坤’二卦,《淮南》始标‘宇宙’之名。从此时空概念渐趋明确。自佛学输入,名相分析日益繁富,”佛学输入了“世界”概念,“世为迁流,界为方位;时间起于刹那,空间别于极微,时间则通三世,空间则统十方,较之旧说,更为圆满。”(25)佛教也从中国传统哲学中吸取了营养,如竺道生首唱“一阐提亦可成佛”,正是儒家“穷理尽性”和“人皆可以为尧舜”思想启迪的结果,他还直接用“穷理尽性”来解说《法华经》的“无量义定”(28),而他“入理言息”、“得意忘象”的思维方法则来自道家和玄学。2.佛教的传入和发展不仅为中国人提供了一种比较圆满的信仰方式,也刺激了本土宗教信仰的发展。方立天认为:“道教的成立有其多方面的深刻原因,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有些人对外来的佛教反感,作为对佛教的反应,中国原有的阴阳家、神仙方术和巫术等汇合一起,形成了道教以与佛教相抗衡”(16)。佛教也吸收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些因素,增强自身对中国社会的适应力和对广大徒众的吸引力。如康僧会吸收元气说来宣扬神不灭论:“魂灵与元气相合,终而复始,轮转无际,信有生死殃福所趣。”(29)慧远引黄帝的话来论证形尽神不灭:“形有靡而神不化,以不化乘化,其变无穷。”(30)3.印度佛教本不重视也不清楚自己已往的确切年代和传法世系,但传入后,中国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紧密地结合、反映到佛教中来,佛教依照世俗宗法的继承关系,建立了一套法嗣制度和财产继承制度。任继愈在论禅宗时指出:“禅宗思想中国化,首先在于使生产、生活中国化,把小农经济的机制运用于寺院经济生活。其传法世系,也力图与中国的封建宗法制相呼应,寺主是‘家长’,徒众是子弟,僧众之间维持着家庭、父子、叔侄、祖孙类似的传法世系”,“这也是受南北朝到隋唐以来中国封建门阀世系谱牒之学的影响的反映。”(31)另一方面,儒家依照佛教法统提出了自己的道统说。韩愈首先提出儒家传道系统:“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文武以是,传之周公、孔子”(32)。4.佛儒道三教自然有不同的功能,但在为封建集权制度服务上却取得一致。佛教作为外来文化,“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封建统治者对待佛教象对待本土宗教一样“为我所用”,在此问题上不存在华夷之辩、主客之分。各代思想家也极力宣扬这种功能上的一致。慧远指出:“道法之与名教,如来之与尧孔,发致虽殊,潜相影响,出处诚异,终期相同”,“内外之道,可合而明”,“虽曰道殊,所归一也。”(33)。南朝宋文帝认为:“六经典文,本在济俗为治耳,必求性灵真奥,岂得不以佛经为指南耶?……若使率土之滨皆纯此化,则吾坐致太平,夫复何事!”(34)。隋文帝赞誉灵藏说:“弟子是俗人天子,律师为道人天子,……律师度人为善,弟子禁人为恶,言虽有异,意则不殊。”(35)契崇主张:“儒者,圣人之大有为者也;佛者,圣人之大无为者也。有为者以治世,无为者以治心……故治世者非儒不可也,治出世非佛亦不可也。”(36)实际上,统治者鉴于儒教治世、佛教治心、道教养身的不同功能,自唐太宗始行三教并行政策,后来不同时期虽有所偏重,甚至出现“武宗灭佛”,但三教并行总趋势并没有改变,唐宋之际形成三教合一思潮。在宋明理学形成前,“三教合一”主要指三教以不同功能共同服务于封建宗法制度。
第三,不同于印度佛教的中国佛教、吸收了佛教思想成果的中国传统文化新形态的形成、创造,成为文化重构的最高表现。在一定发展阶段,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方面成为佛教最显著的表现形式,反之亦然。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为中国文化发展开创了多方面可能。汉代,儒家取得独尊地位,但其哲学思辨特别是本体论发展并不充分。魏晋时期以道家思想阐释儒家名教的玄学兴起,谈本论末,说无讲有,标志着中国传统哲学从宇宙生成论向本体论转变。由于玄学的强大影响,直至东晋后期,以空(无)为中心的般若学始终是佛学的主流。总体上说,道安时代的般若学是依附玄学、玄佛合流的产物。按基本论点差异可分心无、即色、本无三派,其矛盾分歧大体上与玄学贵元、崇有、独化各派呼应,并未超出玄学的水平。随着独化论的出现名教与自然关系问题已圆满解决,玄学走入穷途末路,时称“不能拔理于向郭之外”。姚秦时期,鸠摩罗什带来的大乘般若学从根本上冲击了传统的思维方式,这集中体现在僧肇对三派性空理论所作的批判和超越。他认为三派讲空不得要领,都把无有绝对对立,各落一边。他则从万物无自性故不真,不真故空的境界理解有无,不落两边,求乎中道。僧肇般若学把玄佛合流推向顶峰,也是玄佛合流的终结,是佛教中国化和中国哲学本体论发展的新阶段。此时,竺道生经独立思考,孤明先发,首倡阐提成佛之说,此说正是在般若空义思维方式基础上,吸收、发掘中国传统人性论和直觉思维方式的深厚底蕴构建的佛教哲学体系,是佛教理论的自身完善,也符合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的内在逻辑。佛性论成为中国佛学的主流,至隋唐佛教中国化基本完成,形成了天台、华严、禅宗等中国佛教宗派。这些宗派提出了许多与印度佛教不同的命题和思想,丰富和发展了中国传统哲学。如禅宗以心性论为核心,将其与本体论、成佛论结合起来,是对中国传统心性论的重大发展,对宋明理学有着深远的影响。理学濂、洛、关、闽各家,无一不是“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宋明理学的形成标志着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双向重构的最后完成。从此,儒释道三教并立的局面发生质的变化,统治集团以儒教代替佛道二教的思想渐占上风。史浩认为:“盖大学之道,……可以修心,可以养生,可以治世,无所处而不当矣,又何假释老之说耶?”(37)这种口气和眼光明显有别于韩愈以来排斥佛老的儒教人物,表明儒教力图拥有绝对权威。佛道思想家也从不同角度推崇儒教,甘愿辅助,道教佛教进一步儒教化。知礼认为:“凡立身行道,世之大务。虽儒释殊途,安能有异?必须先务立身,次谋行道。”(38)智圆自号“中庸子”(39),契崇撰《中庸解》五篇盛赞儒家中庸之道。理学形成后三教合一的实质是合于理学了。
综上所述,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融合有其内在根据和必然。在文化选择和重构机制作用下,通过吸引、适应、调和、共存、互补、创造等环节,由点到面,自浅入深,逐步融合,形成了有别于印度佛教的中国佛教和吸收了佛教思想成果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新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