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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哲论文完整版_马哲论文完整版多少字

2023-12-07 21:0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马哲论文完整版

走向21世纪的人类社会,正经历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世界的发展、中国的发展都处于一个关键时期,相应地,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也处于一个关键时期。马克思主义诞生后的一个半世纪的历史表明,每当社会发生重大变革,往往孕育着马克思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新的发展的可能性。在新世纪即将到来的时代条件下,这种可能性无疑是大大地增强了。马克思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新发展的可能性在多大程度上成为现实,将直接决定着马克思主义以何种姿态走向机遇与挑战并存的21世纪。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发展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包括它的基础和核心——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不断发展着的理论,这并不是什么新观点,而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常识。恩格斯在1887年致友人的一封信中说:“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1页。)按照这种观点,恩格斯曾告诫说:“以为人们可以到马克思的著作中去找一些不变的、现成的、永远适用的定义”是一种“误解”(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7页。)。
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以是发展的理论,这是由其本性所决定的:其一,它的实践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实践,特别是千百万人民群众的实践是它的一切理论观点形成和发展的最深刻源泉和动力,正确的理论必须能够如实、及时地反映实践的发展变化,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另一方面,哲学诚然要解释世界,但更根本的是改造世界,为此,它坚持理论必须不断地被运用于实践,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接受实践的最终检验。离开无限丰富、不断变化的社会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会走向自身的反面。其二,它的科学性。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总结、概括和吸收近现代科学的一切成就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又是一种科学的理论,不是什么宗教教义,它严格地从“最顽强的事实”出发,而不是从某种先验的概念、原则、公式出发来看待自己的一切理论观点。其三,它的开放性。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一切旧哲学不同,也有别于现代西方一些自命不凡的哲学,它从来都不主张自己已经结束了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诚然有它的体系,但这个体系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它为后人不断地丰富它、发展它留下了无限广阔的空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上述特性,决定了它可能而且必然要求随着实际生活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
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发展的理论,当然不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是不稳定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中叶及其后期,站在最先进的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所创立的哲学理论的基本观点是科学发展和人类历史经验包括以往人们在哲学思想上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并在后来的社会实践中被证明是正确的。这些基本观点包括:辩证而又唯物的世界观、方法论;辩证而又唯物的认识论;辩证而又唯物的历史观等等。
这些基本原理之所以有价值,因为它们可以被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在后人掌握、运用这些原理的时候,当然必须从他们所处的具体实际出发。因此,即使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也必须不断地以科学发展的新成果、人类社会的新经验和新认识来充实和丰富它的内容,否则它就会成为僵死的教条。这已为中国和其他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国家和无产阶级政党在20世纪的发展实际所证明。
马克思主义在20世纪初传入中国以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曾经必须反对这样一种错误观点,即认为中国的国情是如此的“特殊”,以致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阶级斗争学说、社会主义理论是完全不适用的。马克思主义者通过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的科学分析证明,这种“中国特殊论”是站不住脚的,马克思主义能够运用于中国的具体实际,指导
中国革命取得胜利。但是,中国的国情又的确有自己的特点。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来观察中国历史和现实时,必须充分注意这种特点,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只有这样,马克思主义才能在中国生根,才能正确地指导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也才能彻底驳倒那种认为马克思主义不合乎中国国情的论调。
为了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正确地指导中国革命事业,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曾经在党内坚决反对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公式化的教条主义。30年代初,此种教条主义使中国革命遭受了巨大挫折。为了从哲学的高度克服教条主义,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毛泽东带头研究哲学,写下了诸如《实践论》、《矛盾论》等一系列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杰出著作。他把对教条主义的批判特别地提升到哲学方法论、认识论的高度。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不仅使我们取得了民主革命的完全胜利,在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东方大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而且党在这个过程中也形成了毛泽东思想——中国共产党的第一大理论成果。
问题在于,革命胜利后,在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是否仍然要考虑到中国的具体国情、中国社会发展的具体特点?在这方面,中国共产党做出了艰苦的探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沉痛的历史教训。给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左”倾思潮,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不顾中国的具体国情,从某种“本本”出发,从抽象的公式、概念出发,超阶段地提出建设所谓“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的主张。为了克服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教条主义,邓小平积极支持并引导了1978年在全国范围内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他特别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页。)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结合,使我们党不仅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而且形成了第二大理论成果——邓小平理论。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当代社会实践
马克思曾经说过,每个时代总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准确地把握并解决这些问题,就会把理论、思想,把人类社会大大地向前推进一步。而所谓问题,“就是公开的、无畏的、左右一切个人的时代声音。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第289~290页。)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理论上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强大生命力,从根本上说,决定于它把握、理解和解决时代重大课题的程度和水平。走向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紧紧抓住世纪之交乃至下个世纪人类社会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在对时代重大问题的灵敏反映、准确把握和科学解答中,开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境界。列宁说:“正因为马克思主义不是死的教条,不是什么一成不变的学说,而是活的行动指南,它就不能不反映出社会生活条件的异常剧烈的变化。”(注:《列宁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5页。)那么,当代“社会生活条件”出现了哪些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所不得不格外重视的异常剧烈的变化,向人们提出了哪些必须研究或探索的重大时代课题呢?

1.当代资本主义出现了一系列引人注目的新变化,其中,最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就是所谓经济全球化现象。
人们列举了资本的“全球化”的种种表现:跨国公司、跨国资本、跨国经济组织的急剧增加,使世界经济的联系日益紧密,出现了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态势;出现了国际化的劳动分工,国际信贷经济得到发展,资本调控进入跨国公司结构,生产系统和劳动过程日趋灵活,非中心化经济逐渐形成,标准化的市场和消费模式的指数不断增长,社会综合保障的信贷制度日益扩展,新价值体系开始创立并得到实际运用。经济全球化还造成了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在这种社会秩序中,由于取消了社会和资本之间的界限,资本自身变成社会性,从而一切用于社会再生产的条件都已直接被资本吸收,资本的控制呈现出普遍化和迅速扩散的态势,而不再像19世纪那样,集中封闭在一个地区;金融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流动,对地区乃至世界经济都产生了重大影响;而在经济全球化中承担着重要角色的跨国公司其职能也已发生变化,它不再为一个国家服务,而是有它自己的联盟,为它自己的公司服务,为全球资本主义服务,一切都以它的资本增值和再生产为转移。总之,经济全球化表明,资本的控制真正达到了国际化的程度。有鉴于此,一些人士断言:在21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民族与国家将成为历史的“陈迹”。
应该区别三种意义上的“全球化”:一是作为当代资本主义客观发展状况或趋势的全球化;二是对现实的全球化现象所作的理论探讨;三是一些大国传媒与资本共谋而进行的“炒作”。对于第一种意义上的“全球化”,当代马克思主义者必须深入地研究,揭示全球化的实质及其可能的发展趋势;对于第二种意义上的“全球化”,即作为观念形态的东西存在于一些严肃认真的理论探讨之中的“全球化”理论、思潮,马克思主义者要认真对待,将其中所提出的问题加以批判地分析,转化为自身的研究课题,尽可能说出一些新的道理来;对于第三种意义上的所谓“全球化”,马克思主义者必须给以足够的警觉。
人们注意到,经济全球化并没有消解掉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的下面这段话是许多讨论全球化现象的学者(甚至包括那些并不赞成马克思主义的人士)经常加以引用的:“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资产阶级挖掉了工业脚下的民族基础。古老的民族工业被消灭了,并且每天都还在被消灭。它们被新的工业排挤掉了。新的工业的建立已经成为一切文明民族的生命攸关的问题;……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的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6页。)国外一些学者如阿里夫·德里克甚至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中期能够写下对我们这个时代的极其恰当的描述文字,对于他们那个时代而言是显得奇怪的。
其实,马克思在上述文字里所表述的思想在稍早一些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已清楚地阐发过。马克思所以能在资本主义尚处在幼年的时候就对其做出了今天还令世人惊奇的预测,归根到底,源于他所创立的唯物史观,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的客观发展规律,源于他对资本的本质的科学把握。在马克思看来,资本,按其本性来说,是天生的国际派,由于它活跃在世界舞台上,造成了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造成了交往的普遍化,个人的狭隘地域性的存在愈益被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所代替。人们在惊讶于马克思的天才预测的同时,可能会感到,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许多重要思想长期以来并未得到足够的注意,这是造成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某种简单化、庸俗化和片面化理解的重要原因,因而,当代马克思主义者有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思想再认识再研究的必要;另一方面,当代资本主义毕竟出现了一些马克思、恩格斯当年那个时代所不曾具有的变化,毕竟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新的变化、新的问题需要当代马克思主义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加以研究,而不能简单复述经典作家的原有见解。
譬如,经济全球化是否将导致民族、国家的消失呢?这个问题是值得认真考虑的。应该看到,整体化是以分化为各自利益不同甚至对立的民族为前提的。在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过程中,各民族之间的普遍交往、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的不断加深并未消融各民族不同的特征、价值追求的差别,毋宁说是以这种差别为前提的。因此,各民族在普遍交往过程中所呈现并发展起来的民族性、民族特色本身就是世界历史的规定。因此,至少在可预见的将来,民族、国家是不可能消亡的。取消了各民族独立自主地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的一体化“同质世界”本身是一个单调的世界,是不会得到大家认同的。事实上,在主要由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唱主角的全球化浪潮中,国家在推动资本的扩张,在维护本民族利益方面始终承担着重要角色。更重要的是,还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同,存在着不同民族、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在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中的民族、国家间的不平等现象。当然,民族、国家的职能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会发生变化,研究这些变化的发展趋向,特别是造成这些变化的社会物质条件,我们能够进一步丰富唯物史观关于社会有机体、社会共同体,关于民族、阶级和国家的理论。
再如,经济全球化使得对现代化问题的反思格外地突出出来。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学术界就兴起一股对现代化的批判浪潮,后现代主义是其中的重要一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这种反思批判进一步加强了,后殖民理论等思潮进而取代后现代主义成为“显学”。西方现代化理论包含着合理的因素,但也存在着明显的误导。对现代化的反思、批判并不构成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人民拒绝追求现代化的美好生活、加速现代化建设的理由。现代化是发展中国家全面复兴的必由之路。因而,在这里,问题只可能转化为对西方式现代化发展道路的批判性反思:这种现代化发展道路真的具有普适性吗?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民族怎样独立自主地选择适

合本国国情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发展问题能否归结为单纯的经济总量的增加,如果不能,怎样科学地认识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本身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关系?等等。对于这些问题的深入思考,将会促使我们深化对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理解。
还有,经济全球化是否消除了资本主义固有的基本矛盾呢?笔者认为,全球化并没有消除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而是使这一矛盾具有了新的更加普遍化的形式。全球化既然从本质上是资本的国际化,那么它就必然地是一种充满矛盾的异化形式。
当代马克思主义者所担负的一个重大历史使命,是深入研究、把握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新特征、新趋势,并在这种研究过程中丰富、深化科学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2.科学总结20世纪世界社会主义实践的历史经验,据以展望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发展前景,是世纪之交马克思主义哲学所面对的重大课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是与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紧密相联的。马克思、恩格斯逝世后100年间,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想, 在世界上广大的地域内成为现实。但是有三个必须引起注意的历史现象。其一是社会主义并不像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所设想的那样,首先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中诞生。它诞生的地方倒是在资本主义欠发达的国家,甚至是很不发达的国家。其二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一些国家建立起来以后没有能长期保持。其三是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并仍然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的一些国家程度不同地面临着进行社会主义改革的繁重任务。
社会主义社会是否首先在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产生的问题,当然也就是资本主义制度是否首先在那里崩溃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明白无误地指出:革命之所以必须,资本主义制度所以要否定,是因为资本主义制度已经成为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而一种社会制度,在它还能容纳生产力的发展的时候,是不会立即被否定的;另一方面,革命的实际发生,除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急剧尖锐化以外,还有赖于现实的革命条件,而这些条件并不是人们事先所能完全预料、设计的。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生前多次拒绝了对一些国家是否或者什么时候爆发革命进行预测的请求。
恩格斯逝世后相继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和震撼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即使被认为是处于稳定发展的战后阶段,资本主义造成的地区冲突、经济危机特别是金融危机也是接连不断。所有的历史事实一方面表明,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是经得起考验的;另一方面又表明,资本主义的大厦并不是到处都很容易被冲塌的。
由于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诞生在原来资本主义不发达或很不发达的国家,因而,这些国家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不能不遇到一些特殊的困难。虽然不同国家的情况有别,困难的程度各异,但造成困难的原因多少都与这些国家原有的资本主义不发达而导致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有关。可惜,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天真地以为,只要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就能自动地带来生产力水平的迅速提高,如果不能这样,那就把这种制度搞得更“纯”一些。这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精神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世纪后半期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普遍发生的改革,特别是中国的改革,其历史意义不容低估。它使人们开始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社会主义没有也不可能有固定不变的模式;一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归根到底要能适合该国的实际,要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须努力探索使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政治制度优越性得以充分发挥的中间制度层次,而这就需要改革。人们有理由相信,也有理由希望,随着改革实践的深化,社会主义国家的这种改革经验能够被提升到更加系统、成熟的理论形态,从而大大丰富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视域。
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所遭遇到的最大的挫折。只要不抱偏见,就会承认,这一挫折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的“失败”,但这一重大挫折也的确表明,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认识,远未达到成熟的形态。历史经验表明,社会主义运动中的挫折,往往孕育着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的新突破、新发展的契机,能否把握好这种契机,关键在于是否科学地总结和消化历史经验。应该说,人类在20世纪确实积累了丰富的有关社会主义的实践经验,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经验宝库中的最新内容。
当代马克思主义者不可推卸的一个重大责任,就是总结20世纪社会主义实践中成功和失败的经验,用以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丰富科学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这对于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3.科学技术特别是高科技的飞速发展,是当代社会生活中的一个
突出现象。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十分重视自然科学研究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其所以重视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辩证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必须以对自然界的科学认识为其坚实的基础;其二,生产力的发展对社会进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在人类发展历史上,科学技术在生产力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从科学技术的进步来说,20世纪的面貌是大大地改观了。本世纪初的物理学革命,标志着科学新时代的到来。40年代以后,原子能、电子计算机、自动化、宇宙航行、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工程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的蓬勃发展;70年代以来,以微电子学、网络技术、新的生物技术和生命复制技术、航天技术、海洋技术、新能源技术和新材料技术为主体的高科技群的迅猛发展及广泛应用,开辟了许多新的生产领域,为生产力的飞跃发展创造了以往不能想象的宽广的可能性。知识经济的兴起更是大大缩短了科学革命、技术革命与产业革命之间的“时间差”,科学研究本身,知识的生产、传播和运用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的贡献率越来越高,科学技术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一生产力。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大大拓宽和深化了人们的世界图景,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劳动组织方式、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使人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的认识跃升到一个新的层次。研究这些新的变化、新的影响,利用人类对自然界、社会和自身的新认识来丰富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世界观,是当代马克思主义者的重要任务。可以说,脱离当代科学技术所取得的一切成就,要发展马克思主义是不可想象的。

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造成了社会生产力迅猛发展的可能性,同时也给即将走向新世纪的人类社会带来了新的问题。例如,由就业、资源、生态和环境保护等构成的全球性问题;由科学技术发展及其广泛应用中出现的负面影响而产生的科学合理性与技术合理性问题;由社会的信息化所导致的文明危机与文化冲突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是科学技术发展本身不能完全解决的。毫无疑问,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面对这些问题,并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向前发展。
三、世界普遍交往时代的哲学
社会生活条件异常剧烈的变化,当代社会实践中涌现出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不能不在人们的头脑中反映出来,从而,出现各式各样的哲学文化思潮是毫不奇怪的。我们看到,与现实生活的复杂多变交相辉映,诸如后现代主义、后殖民思潮、新文化保守主义、新自由主义等等,不一而足。如何科学地对待这些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思潮,也是在当代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方面。
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一个半世纪以前只是少数先进的人们所遵循的世界观成长为今天世界性的哲学思潮,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它不是那种狭隘的宗派哲学,而是始终对人类文明的发展抱着一种博大的开放胸襟。当然,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上的开放性并不意味着它在本质上持一种折衷主义的立场,它在批判谬误、捍卫和发展真理上的原则立场是有目共睹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同各种错误思潮、错误倾向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
问题在于,要斗争就必须讲究斗争的艺术,要批判错误的东西,就必须有正确的方法。恩格斯在评论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时深刻地指出:“费尔巴哈打破了黑格尔的体系,简单地把它抛在一旁。但是简单地宣布一种哲学是错误的,还制服不了这种哲学。像对民族的精神发展有过如此巨大影响的黑格尔哲学这样的伟大创作,是不能用干脆置之不理的办法来消除的。必须从它的本来意义上‘扬弃’它,就是说,要批判地消灭它的形式,但是要救出通过这个形式获得的新内容。”(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3页。)恩格斯在这里所揭示的方法,是我们对待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潮的唯一正确的方法。
按照这种方法,马克思主义者在批判各种错误思潮时,必须把批判、探索与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把错误思潮颠倒化地处理的问题转化为正面研究的对象,做出真正有说服力的分析和解答,同时,批判地吸收其中可能具有的合理成分。应该看到,当代西方各种哲学思潮,即使是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潮,其所以产生并得以传播开来,总是表明它所提出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阵营内部以往不曾熟悉,或不曾重视的问题,将这些问题真正梳理清楚,不仅可以消除错误思潮的影响,而且是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宝库所必不可少的。马克思主义者要勇于参加世界范围内的百家争鸣,以传播马克思主义,同时也开阔自己的眼界。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意义是通过数代马克思主义者的艰苦努力才获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在21世纪的新发展同样要靠几代马克思主义者的扎实工作才能达到。马克思主义哲学应该而且能够在21世纪拥有更加光辉灿烂的发展前景。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论文l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唯物论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继承和发展了德国的古典哲学、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下形成的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它的主要理论来源是辩证法和唯物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两大组成部分,实践概念是它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内容是把唯物论与辩证法、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结合起来,形成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来源:

K.马克思和F.恩格斯创立的学说。包括科学世界观、社会历史发展学说、无产阶级革命理论以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建设理论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工人阶级政党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一词作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学说的总称在马克思在世时已经出现,在19世纪70年代末法国社会主义者的著作中曾广泛使用,但内容受到歪曲,马克思对此提出尖锐批评。恩格斯在80年代初开始使用“马克思主义”一词,并在1886年专门作了说明。

马克思主义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是资本主义矛盾激化和工人运动发展的产物。以《共产党宣言》的问世为标志 。它吸收和改造了人类思想文化的一切优秀成果,特别是18世纪中叶和19世纪上半叶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成果。它的主要理论来源是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英法空想社会主义。此外,法国启蒙学者的思想和法国复辟时期历史学家的阶级斗争学说,也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提供了有益的思想资料。19世纪科学技术的新成果,特别是细胞学说的确立,能量守恒和转化规律的发现、进化论的新发展为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自然科学基础。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

一、哲学史上的革命变革
马哲的诞生是当时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发展、自然科学的巨大进步和哲学理论自身发展的必然产物。
19世纪40年代的欧洲,资本主义已经进入较高的发展阶段;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孕育成熟的无产阶级,欧洲无产阶级正从一个自在的阶级逐渐成长为一个自为的阶级,工人运动兴起需要科学理论指导;这一时期自然科学取得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三大科学发现(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达尔文进化论)是对当时欧洲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概括和总结,是对人类哲学思维中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传统的批判继承与创造性的发展。
为马哲的创立作了理论上的准备
直接理论来源:
以亚当 斯密和大卫 李嘉图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特别是他们的劳动价值论;19世纪法国复辟时期的历史学家基佐、米涅、梯叶里关于阶级斗争作用的论述;19世纪初以圣西门、傅立叶、欧文为代表的英法空想社会主义学说; 德国古典哲学,主要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实践的观点是马哲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实践的原则是马哲的建构原则。
马哲从实践出发去反观、透视和理解现存世界,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实践去理解。
马克思把自己的哲学对象规定为作为现存世界基础的人类实践活动,把哲学的任务规定为解答实践活动中的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从而为改变世界提供方法论。
马克思第一次把实践提升为哲学的根本原则,转化为哲学的思维方式,从而创立了以实践为核心和基础的崭新形态的现代唯物主义。
科学的实践观是马克思创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机制。实践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唯心主义的锐利武器,而且是同旧唯物主义的分界线,并由此终结了传统哲学。

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

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
唯物论 辩证法
唯物主义自然观 唯物主义历史观
存在决定思维、物质决定意识、自然界先于人类而存在,这是一切唯物主义都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
人类的物质实践活动是唯物的、辩证的,也是社会的、历史的。马哲在实践的基础上揭示了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从而正确地、彻底地解决了哲学地基本问题,把唯物主义贯彻到底。

四、批判、开放和不断发展的学说

批判性是马哲的基本精神。批判,是破旧立新,以新物质代替旧质,是实践的内在要求。
实践作为人类的基本存在方式,是人对外部自然的一种否定性关系。
马哲同时代的步伐保持密切的联系,以强烈的历史感和责任感,严格依据实践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自己的理论,及时修正某些被实践证明业已陈旧的个别观点和结论,以保持和发展自己学说的科学性、真理性;同时坚持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鲜明的党性原则,对来自各方面的反马克思主义的和其他的错误观点和理论,进行毫不含糊的批判与斗争,指导现实以正确的方向和道路,并在同各种错误的批判和斗争中丰富和发展自己。
马哲是开放的理论体系,不仅要吐故还要纳新。马哲的理论活力来自实践。是对以往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成果的批判继承,随着发展会不断总结新经验丰富和发展自己的理论内容及其相应理论形式。
马哲是不断发展的,把马哲看作是活生生的发展的学说,使之永远同实践和科学的发展相一致,反对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绝对化和僵化的倾向。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功能:

一、现时代的思想智慧

马哲是现代最先进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时代的思想智慧。
1、 反思功能。
反思既是对思维对象的反复思考,又是对思维本身的反身思考。反思首先是反复思考,是对思维对象的再思、三思、多思。反思具有反复思维和反身思维的双重含义,是思维之对象意识和自我意识的辩证统一。
2、概括功能。
哲学是人与世界关系的总体性的理论反映,在概括各方面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哲学意义上的包括人在内的世界图景。
3、 批判功能。
马哲以一种批判的态度对人与世界现实关系作出评价。要改变世界,就必须对现存世界持批判的态度,在对现实的批判中确立作为现实之否定形态的理想,再通过实践把理想转变为新的现实。辩证法意义上的批判不是消极的否定。
4、 预测功能。
哲学立足于现实,又面向未来,引导着我们从现在走向未来。它可以从大体上把握人与世界关系的发展趋势。哲学的预测不同于具体科学的预测,它更带有宏观整体性、综合性、概括性的特点。
二、人生的根本指南
科学的人生观是马哲即科学世界观的组成部分。人生观是世界观的一个方面。
人生观就是对人生的根本观点、根本看法。对人生观起根本指导作用的是他所信奉的世界观。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人生观就是在马哲指导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在于对社会所尽的责任和所作的贡献。努力为人民服务,无私把自己的一切智慧和力量贡献给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是人生最大的价值和意义。
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人生观的核心。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旋律,是正确实现人生价值的思想前提,也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人生观不可或缺的内容。要树立和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人生观,提高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自觉性,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

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马哲既是认识世界又是据以改造世界的伟大精神武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是中共的思想路线。只有解放思想,才能防止、打破思想的滞后或僵化,使主观思想不断与新的实际相符合,真正做到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前提和保证,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基础和目的,二者是辩证统一的。既尊重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又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创造性。
理论联系实际,是学习马哲的根本方法。
我们只要坚持和按照马哲所固有的科学本性和逻辑来理解它,对待它,就能在处理人与世界的关系中,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真正地和充分地发挥它的巨大社会功能。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实践出发解决哲学基本问题,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最高抽象。马克思主义哲学深刻地指出人与世界的关系实质上是以实践为中介的人对世界的认识和改造关系。

从实践出发解决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伟大哲学变革的实质和关键。是实践为人提供了认知对象。因此在实践中,人不仅认识了世界,而且改造了世界,在天然、自然的自在世界的基础上创造了人类的属人世界。所以,实践不仅具有认识论意义,而且具有世界观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一切哲学的根本之处,在于它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独特方式。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不了解人类实践活动及其意义,因而导致他们在对世界的理解和观察世界的视角上存在着重大缺陷。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现实世界,从而在世界观、自然观、历史观和认识论上都获得了全新解释,构筑了统一的、彻底的、科学的哲学体系。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贯穿于全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变革主要表现:

创立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结束了社会历史领域中唯心史观的统治地位。 结束了旧唯物主义缺乏能动原则的状况。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去理解物质世界,使唯物主义成为生机勃勃的科学理论体系。 为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提供了思想武器。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十八个基本原理:

1.物质与意识辩论关系原理;

2.物质运动的规律性与人的主观能动性辩论关系原理;

3.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原理;

4.事物是变化发展的原理;

5.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6.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7.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关系原理;

8.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相互关系原理;

9.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相互关系原理;

10.内因与外因相互关系原理;

11.量变与质变相互关系原理;

12.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原理;

13.认识与实践相互关系原理;

14.现象与本质相互关系原理;

15.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互关系原理;

16.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互关系原理;

17.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

18.人的价值原理.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革命本性及其现实意义

一、思辨的、直观的和科学的实践观 把实践纳入哲学并使之成为核心概念,不是马克思的创造。在马克思以前,康德、费希特,以至青年黑格尔派的契希考夫斯基、赫斯等,都已这样做了。但是,正如大家所知道的那样,他们所讲的实践和马克思讲的并不是一回事。说到底,他们都在精神范围建构实践,把实践归结为意志的活动。这种唯心主义实践观,已为大家所熟知。但是,还有一种实践观,它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却似乎也很难归入唯心主义实践观一类。比如费尔巴哈,他把实践理解为纯功利的行为,是琐碎的生活和利己活动,其典型形式,就是“卑污的犹太人的赚钱活动”。费尔巴哈的实践观,实际上是一种直观的实践观。他把当下的实践形式,即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实践,视为实践的总体。因此,他认为实践在本质上是排斥理论的。为了维护理论的权威,更为了其人道主义理想,费尔巴哈断然把实践排除在哲学的视野之外。他的这种理论失误,人们通常只将其归结为对实践的偏见,即对实践作了价值上的否定判断;而对他的直观的实践观本身则并不注意。这样,当此种实践观改换面目出现时,就甚至可能会大受欢迎。 大多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在方法论上是实证论的,其对实践的见解也就必然是直观而偏狭的。他们的一切经济分析都是以现实的实践,即工业、市场和商品交换为前提的。因此,他们似乎有权责备马克思的实践过于抽象,因为后者把超越这一前提作为自己哲学的立足点,亦即“ 社会化的人类或人类社会”。这样,马克思好像陷入了夹缝中:对于抽象的实践观来说,他是现实的具体的实践观;而对于直观的实证的实践观来说,他似乎又成了“抽象的”实践观。如果说上述分析还只具学理意义的话,那么当人们完全忘记了马克思的实践观和直观的实践观的区别,并因而用直观实践观指导当前实践时,重申两者的区别就具有了重大的现实意义。概言之,马克思的实践观内含着对于理论的渴求,因而是自觉的,以一定社会目标为方向的;内含着现实普遍利益即人民大众利益的价值导向,因而是革命的,批判的;内含着把个人有限生命溶入伟大的人类解放事业并从中获得生命意义的人生导向,因而是积极的、向上的。相反,直观的经验的实践观,由于把实践视为自发的、利己的、个体的,因而其实践从根本上是排斥理论的,是个人利益和纯粹自我的领地。 由此而引发了关于社会发展的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从直观的实践观出发,社会活动本质上是个人的自发活动。每个人都是从自己出发,为实现个人利益而进入社会。正是在自发的个人利益的尖锐冲突中,人们逐渐地摸索出日渐完善的行政、法、道德等社会规范,其作用在于保护人们的自由竞争,其目的在于实现个人利益。因此,所谓“社会”不过是“抽象的游戏规则”的同义语。这就是西方自由主义关于国家、法、历史进步以及社会公正的基本分析。用哈耶克的话说,这是一种“自发式扩展型人类秩序”,其中所体现的人类理性不是以建构某种特定的社会目标为特征的所谓“构成论理性主义”,而是在自发活动中不断纠错的所谓“进化论理性主义”。应该说,这是资本主义几百年发展道路的真实写照。问题在于这是不是唯一可能的选择。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努力,包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其实就在于要打破这一迷信。我们能不能有这样一种选择,即立足于“现实的普遍利益”(社会整体利益),通过较为自觉的利益协调,减少社会冲突,加速社会发展,从而不仅使落后的民族能够获得平等的发展权利,而且避免西方资本主义发展所造成的种种社会弊害?答案应当是肯定的。当代中国有自身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已经初步将这一选择变成了现实,而我们坚持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目的也在于沿着这一已经开辟的道路继续走下去。 二、人类实践的最高形式是无产阶级实践 以“现实的普遍利益”为立足点,这决不是思辨的虚构。大家知道,马克思曾追随费尔巴哈,用抽象的“类本质”否定资本主义的残酷现实,并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为之辩护的实践形式,将其称之为“异化的活动”。但是,当马克思越来越认识到这种批判的软弱无力时,他转向了实践的观点。他摒弃了费尔巴哈强加在现实实践活动上的偏见,不再把工业及世界市场看作“非人的活动”,而是看作有着历史必然性的人类实践活动形式;他同时也克服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套在市场经济上的光环,不把它当作人类唯一的实践形式,而只看作具体的历史实践形式之一。马克思之所以能采取这一独特而又科学的态度,关键在于他发现了“无产阶级实践”这一崭新的实践形式。 大家知道,在马克思那个时代,无论是唯物论或唯心论都把能够超越个人狭隘性的力量归结为理性。只是前者为避免使理性成为纯粹的精神现象,又往往对其冠之以“普遍利益”的称谓。然而,普遍利益如果没有从“市民社会”中获得自己的存在方式,它就始终只是一种思想原则和信念。但是,如果仅立足于经验或直观,又确实很难发现现实的普遍利益。马克思依赖下述发现,才奠立了普遍利益的现实根据:其一,历史,尤其是法国大革命史表明,任何一个试图领导革命的阶级,其阶级利益必然这样那样地和人类的普遍利益相吻合。马克思写道,充当解放者角色的“这个阶级和整个社会亲如手足,打成一片,不分彼此,它被看做和被认为是社会的普遍代表;在这瞬间,这个阶级本身的要求和权利真正成了社会本身的权利和要求,它真正是社会理性和社会的心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464页) 其二,无产阶级能够持久地代表人类的普遍利益,因而是唯一能够冲破资本主义狭隘个人关系的社会力量。马克思关于这点的全部论证归结到一点,就在于无产阶级是一个“非市民社会的市民社会阶级”。说其是“市民社会阶级”,乃因为它是不断壮大的经济地位相同的现实社会力量;说其是“非市民社会阶级”,乃因为它并非传统意义上(受特定生产资料占有关系束缚)的阶级,毋宁说,它的形成本身就意味着阶级的消亡趋势和现存社会的解体。马克思还特别强调,无产阶级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被剥削阶级。这不仅因为它是首次掌握了文化和教育手段(这是资产阶级所被迫赋予的)的劳动阶级,还因为它是真正掌握了自我批评武器的革命阶级,所以它能最终摆脱雇佣劳动关系的束缚,站到“人类解放”的历史高度上。可见,正是因为无产阶级自觉地把自己看作人,因而才能避免被“神化”的命运。马克思并没有将无产阶级神化。 如果说,阶级斗争并不是马克思的发现,他的独特贡献仅在于论证了阶级斗争的历史根源,历史暂时性以及阶级消灭的现实道路,指明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的话,那么,也可以毫不夸大地说,把实践引入哲学并使之成为核心概念并非马克思的首创,他的独特贡献在于发现了无产阶级实践这一崭新的社会实践形式,从而揭示了实践的直接现实性和普遍性双重品格相统一的内在机制。毫无疑义,实践的形式是多样的。有自发的、盲目的,也有
自觉的、高度组织化的;有生产的、经济的、日常生活的,也有政治的、军事的,以至科学教育的;有个人的、小团体的、地域性的,也有阶级的、民族的,乃至全民全球性的。但是,从趋势上、从当今时代发展的高度上看,自觉的、有着广泛群众基础的实践活动在其中起主导作用。用马克思的话说,即“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历史发展到今天,我们已经可以不再听凭个人利益的盲目争斗而自发地形成一些规范、规则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可以依靠社会的自觉力量,通盘协调各种利益,努力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做到人民较为满意。

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概论论文2000字

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现在国民 教育 、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因此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在传统的观念里,民生就是单纯指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没有任何附加的社会价值。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提升,民生这一概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已经扩大到老百姓生活的各个层面--从物质生活到精神世界。解决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建设中的首要任务。研究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的分析,就是要从思想理论层面强调民生问题的重要性,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探究马克思主义对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指导。

一、民生的基本内涵

民生,简言之就是关系人民生活的问题。民生包括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等。民生是所有生活细节的总和。民生问题是伴随着人类发展全过程的。只要有人存在,就必然有民生问题存在。民生一词自古有之,民生是各朝各代、各个国家的核心问题。国民生活的稳定进步是国家稳步前进的基础保障。民生既属于社会范畴,也属于历史范畴。民生代表着国家对人民生活的重视程度,代表着国家的发展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解决民生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民生问题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整体。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标准中,民生要素占据重要比重。正确认识民生概念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把民生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心位置,也是我国促进民生问题提升的体现。

二、马克思主义对民生思想的认知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中民生思想的体现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民生概念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对"人"的概念给予了明确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核心,人处于社会整体活动的中心。人是社会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民生问题的中心要素就是人,人是民生问题的核心作用力。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唯物史观,认定了人的本质,人对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提出了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活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对思想世界是一次重大的飞跃。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认定是公正客观的。民生问题就是要解决人的生存与发展,与马克思主义能够达到概念范畴的统一。

(二)唯物史观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认知。唯物主义诞生以来,人的思想发生了重要的深刻变革。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在中国已经经历了四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新时期,我国领导集体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创造历史的因素,也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主宰历史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正确认知人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能够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主观能动性。唯物史观对于民生的重要理解就是能够正确认知人的作用。

(三)历史唯物主义的认知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与社会具有内在的统一。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主体。社会的一切活动都靠人的行为完成。人的本质属性就是社会性,人是 社会实践 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社会活动由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构成。社会要发展,必然要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社会的进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关系的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人也会跟随着社会发展的角度进步。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协调者和参与者,社会进步的标志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活动力有明确的认知。因此,可以推论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民生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

民生问题是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性任务。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科学经营。民生问题涉及的范围是广大的、具体的。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举措上贴近现实,在保障工作上严谨。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可以从思想上提供智慧源泉,可以为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思维提示。解决民生问题就要树立坚定的信念,从思想上、实践上统一,把民生问题当成党的中心工作对待,让民生问题不再没有明确的思想和统一的行动。

四、结语

社会越是快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就要越细化。人民是构成国家与社会的主体,民生是关系到国家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马克思主义中的民生思想是指导我们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性思想。中国的民生问题必须要采取中国式的方式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最好检验。

一、前言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 方法 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的主体法律不仅对整体的法律世界作出理论概括和解释,而且为理解法律的世界和实践主体提供了一套方法。为了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以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论为指导,深入探讨了法理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方法和前沿问题。它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学范畴论、法律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法律 文化 论、权利义务论、人权论、法治论、法律责任论、法律程序论、法律全球化。研究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将有助于扩大研究生的法律理论视野,也有助于引导学生研究法律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运用法律学原理去解决重大现实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概念

(一)如何理解法理学

法理学被称为“法哲学”,指的是意识形态,又指法学的学术领域。在思想体系的意义方面,法学是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价值的概念、信仰、认知和评价体系,也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学术领域或学术意义上的法学概念指法律制度理论的涵盖性、抽象性和普遍性。[1]

(二)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它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一切利益,解释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法律的现象,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实践法律思想、想法和概念,也包括在广泛而深刻的知识。

(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所有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揭示了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法律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法律理论。20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出现,使法学领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科学、最有活力的法理学。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诞生的重要标志。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革命是政治思想起源,西方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和强大的生命力的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法律本体论是任何法学理论建构其体系和学说的基石。中国哲学的历史上,本体论又叫“本根论”,是指探究万物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依据的学说。

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法律本体论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包含一系列重要问题,如法律的定义、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等。

第一,法律的定义是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和最新的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而确定的定义。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属性也要求法律的定义要继续关注法律现象的变化,吸收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第二,关于法律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质是相对于现象的哲学范畴,其理论意义在于揭晓事物固有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有规律的内部联系。法律的本质是法律存在和具有各种表现形式的根据,也是构成法律的各必要要素的内在联系。法律的本质有三个内在联系的层次。一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本质形式,也是法律本质的外在表现。二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初级本质,法律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客观需要。三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的内容。这三个层次的本质最终以国家意志这一法律的本质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法律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现象存在。

四、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决法学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在发展问题上就是发展观。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关于发展的科学。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于其科学有效的方法。因此研究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法律,对法律研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成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阐述、解决法理学中的问题。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基本法律思想武器,讨论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发展过程中具体的法律问题。否认曾在书中出现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点,坚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观点分析和阶级,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功能和价值等。这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系统地说明了法律的主要问题,试图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第二,以中国的国情为出发点,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制实践为基础,在法律发展的过程中与国外进行横向比较。同时,也站在中国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来看待当时的法律,在发展社会的途径问题上,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基本思路:一种是建构论,即破旧立新。一种是进化论,即推陈出新。在法律发展的途径上,法学界也存在建构论和进化论两种理论。站在社会主义的高度,作者认为更生动的方式剥削阶级的一个国家。

第三,关于法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权利和义务是出现在人类社会和有法律的国家。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哲学的范畴,它是人类法律思想的本质。本书把权利和义务同法律联系起来,马克思主义给予说明时论述了西方权利和义务的历史演变以及中国权利和义务范畴的生成和演变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对权利义务进行释义并提出了8种不同的学说,也对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分类。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都有所不同,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在日常的生活中亦是如此,站在特定环境下去看待问题,对有些事情了解得不全面或者非亲眼所见,就不要轻易下结论,这样容易出现错误的结论。

第四,对于移植和继承法律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正确处理同古代以及外国法文化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资产阶级法学则有批判的分析,吸收其中有价值的东西,抛弃无价值的东西,以提高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起点,克服了那种对待古人和外国人的法律时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极端态度。

五、结语

学习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律思想,必须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此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运用于研究和解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深化改革,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难题,促进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逐步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新思想,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还需要中国法律制定者以及法律工作者一起努力。

马哲论文

“实事求是”命题的存在论意义——依据马克思“实践主义”哲学的思考

[关键词] 实事求是,实践,存在论

“实事求是”本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命题,(1) 毛泽东、邓小平等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它进行了实践论的重新解说,使之成为一个集中表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精神的命题。

然而迄今为止,通常对“实事求是”都是从纯粹认识论的角度加以理解的。
这里,我们尝试以一种新的理论视角枣马克思哲学的存在论视角,亦即 “实践主义”(4) 哲学的视角,对“实事求是”作出一种新的阐释。

作为马克思哲学存在论的“实践主义”,我们理解有以下基本特征:它是对马克思哲学“本体论”(5) 的一种新的理解,这种理解认为,“物质”并不是马克思哲学的“本体”,因而也不是它的逻辑起点;在马克思哲学看来,实践才是唯一的“存在”或“实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

马克思这种“实践主义”哲学,必然要求对“实事求是”的命题作出存在论层面上的阐释:如果说“实践”是马克思存在论的初始范畴,那么“实事求是”,作为对实践范畴的中国式表述,就是人自身的存在论事实。“实事”作为生活实践,并不是外在于人的存在的什么东西,而就是人之存在、即人的生活实践本身;“是”也并不是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而就是关于人自己的存在或者生活实践的真理;“求”作为对这种存在论真理的追求,本身也属于人自己的生活实践,因而也是一种存在论事实。因此,“实事求是”就不仅是一种认识论意义上的活动,而首先是一种存在论意义上的活动。

1.实事: 生活实践

人们通常易于持有的那种朴素的“自然视点”,使他们去寻求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这种“离人而言天”的企图,已被哲学的历史证明是失败的。近代认识论哲学虽然开始检讨我们对本体的这种“认识”本身的问题,但其前提仍然是对这种“本体”的承诺。这种本体被设想为某种“实体”,或者被设想为这种实体的某种“本质”属性;总之,那是可以离开人的存在来谈论的某种纯粹“客观存在”的东西。结果,经验主义走向了不可知论,理性主义则走向了先验论,表明了“离人而言天”的本体论和认识论都是“此路不通”的。自从“物自身”被康德宣布为不可知,认识论时代便结束了。现代哲学发生了所谓“语言学转向”,关于“实在”的问题被视为“形而上学”而被“拒斥”或搁置起来。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无法找到真正实在的“实在”。马克思在哲学史上最伟大的贡献,就是找到了通往真正的“实在”的道路,那就是“实践”。在马克思看来,实践即是实在,实在便是实践;实践乃是唯一的实在,实践之外别无实在。如果我们仍然试图在那里寻求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某种纯粹客观存在、例如“物质”抽象,那不过是“前马克思”的法国唯物主义水平的东西而已,对于这种“马克思主义哲学”,正用得上马克思自己说过的:我只知道我自己决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

在马克思看来,唯一的存在或者实在只能是人的实践。所以马克思说:“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6)因此,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实事”,即马克思的“实践”概念。这种作为唯一实在的“实事”,不是任何一种类型的“实体”,而是人的“活动”本身,人的“事情”本身、“生活”本身。“事情”乃是离不开人的“事”,而非与人无关的“物”。

这种“实事”作为唯一的实在,就是马克思的实践主义哲学所理解的“存在”,即人的存在。“实事”不是那种与人无关的东西,而是那种of people,by people,for people (8)的东西。“实事”作为人的存在,也就是实践。实践就是存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因为对人来说,人的存在也就是世界的存在。这就是说,世界是存在于人的实践域之中的,是内在于人的存在、内在于实践的。一切实体枣自然、物质、理念、上帝等等,都在实践的“视域”(Horizon)之内,都在人的存在背景上呈现,因而都是人自己的“事”。
3.求:作为一种存在论事实
实事求是,“求”是关键。怎样去“求”?这不仅是个方法论问题,而同样是一个存在论问题。“求”当然是一种“认识”活动,但它本身也是人的实践的一个内在环节,因而也具有存在论意义。根据实践主义的观点,任何认识都是“反思”枣对人自己的“实事”、即人的实践活动本身的反思;同时,这种认识或者反思活动本身,也是人的“事”、即人的实践活动的一个环节。我们不能像康德那样把“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截然对立起来,更不能把它们都归结为“理性”。它们都是实践,都内在于实践。换句话说,“求是”本身也是一种“实事”。撇开王阳明思想的伦理狭隘性,那么,认识和实践的这种内在而非外在的关联性,也就是他所说的“知行合一”。“知”就是“是”,“致知”就是“求是”;“行”就是“事”,“格物”就是推行“实事”;“知行合一”就是“是事统一”,亦即认识和实践在存在论层面上的同一性。

科学和哲学,就是我们在“实事”中“求是”的两种极典型的方法。自然科学是“求”实践域内客体方面之“是”,社会科学是“求”实践域内主体方面之“是”,哲学则是“求”实践域内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的整体根本之“是”。它们都具有存在论意义,从而都具有实践性品格。

科学的目的,在于揭示关于人之“实事”即实践活动当中的经验层面之“是”即事实真理。经验原则无疑是科学的第一位原则。尽管经验原则本身在现代哲学中早已受到质疑,但我们不能不承认,它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具有普遍有效性。这就是说,经验实证原则作为科学的根本原则,虽然在今天被发现是有限的、非绝对的,但这丝毫也不等于说它就是无效的、没有意义的。因为从根本上看,经验世界本身就是人的实践活动这种“客观实在”的一个层面,只要承认实践活动是客观实在的,就不能不承认经验世界是客观实在的。科学就是在经验世界范围内“求”具有普遍性的“是”,它所揭示的就是关于经验事实的普遍真理。但是经验本身也是实践的一个层面,“实践经验”这个常用短语充分地提示出这一点。当然,实践并不等于经验(9);但是,人在实践中所求得的认识,作为其基础的“原初给与”无疑是经验(10)。

社会科学更直接鲜明地表现出了认识作为人自身的实践活动的内在自返性。其实,现代自然科学也发展到了这样一步:那种关于纯粹“自在”自然界的预设显然已经为愈来愈多的自然科学家所抛弃,他们不再以这种纯粹自然主义为预设,他们的活动越来越成为对人的活动与被观察的对象之间相互作用关系的反思与描述。这样一来,自然科学的人的自我反思性质也更加突显了出来。

但人对自己存在的把握又不能仅仅停留于经验的层面。经验实证的方法确实可以解决许多具体问题,但并不是所有的问题。任何认识活动都必以一个关于存在的预设或存在的观念为前提,而恰恰就是这个关于存在的预设本身不是经验可以给出的。换句话说,恰恰是作为经验之前提的人的一般“存在”观念,在经验世界中没有对应物,它是思想的直接对象,属于“超验”的领域。这个领域就是哲学的对象。借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语,哲学是关于“存在之为存在”的学问。哲学所要反思的就是人们关于存在的观念本身;而在马克思的实践主义视域中,存在本身就是实践本身、“实事”本身。哲学所求之“是”类似海德格尔所求之“是”,也就是说,不是“在者之为在者”,而是“在之为在”;而在马克思实践主义视域中,此“在之为在”也就是“实事(实是)之为真是”。

显然,哲学提出的这些问题不是经验实证的方法可以解决的。哲学所求的不是“存在者”而是“存在”本身;不是“实践者”而是“实践”本身,即不是“是者”、“求者”而是“是”本身、“求”本身。存在意义的揭示要靠哲学的方法。而所谓哲学的方法,在中国哲学中所能找到的最恰当的名称就是“体悟”。人不可能在“存在”之外来把握存在的意义,而是于“亲临”存在中把握着存在。“亲临存在”意味着他总是亲身地体验着自己的“事”、自己的存在、自己的实践、自己的生活。这种“亲身体验”不是经验意义上的,而是体察意义上的。哲学当然需要经验的基础、理性的基础;但它本质上是“超验”(超越经验)、“超智”(超越理智)的。唯其如此,马克思的哲学存在论超越了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包括现代逻辑实证主义的所谓“分析哲学”。

顺便指出,哲学所“求”之“是”,即其关于存在意义的把握,不仅统摄着关于事实的认识论问题,统摄着关于价值的评价论问题。在马克思那里,关于人的存在之“实事”的事实真理与价值真理是完全统一的。在经验科学的范围内,从一个事实判断确实推不出一个价值判断;但在马克思实践主义存在论的基础上,关于存在的真理与关于价值的真理是直接同一的。“实事”按其本真意义“是”怎样的,也就“应当是”怎样的;也就是说,人之“在”的事实直接规定着人之“在”的价值;或者说,价值的真理乃是直接从存在的真理上生长出来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价值与事实在根本上是不可分,人们获得存在观念的同时,也就获得了价值根据的观念。

总而言之,“实事求是”就是:在人的生活实践这个存在论事实中去求得具有存在论意义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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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马克思主义的当代价值

[摘要]: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及其发展的150多年历史,就是其真理性和当代价值不断得以证明和充分发展的历史。人类社会生活发展到今天,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知识经济的到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进入关键时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价位,作为当代哲学研究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不仅直接牵涉到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的命运,同时也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道路上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因此,近年来,学术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价值这一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当代价值 社会主义建设
[正文]: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时代价值问题,离不开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不是从建构新的体系开始,而是从解决时代性问题开始;马克思主义哲学成熟的标志也不在于它的哲学体系的完成,而在于它对时代性问题的科学解答和新世界观的科学阐释。马克思认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因为,每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时代的问题,“问题就是公开的、无畏的、左右一切个人的时代声音。
从问题出发研究哲学,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再是以构建抽象的形而上学体系,给人类提供永恒不变、包治百病的绝对真理为目的。因为世界发展的一般规律,如果不与具体的不断变化的实际相结合就会变为僵化的教条。所以,马克思一方面强调自己哲学世界观的方法论意义,反对把自己的哲学公式化、模式化;另一方面,他批评当时德国的大学生动不动就要找一个所谓的逻辑出发点,搞一个主观思辨的体系的做法。今天看来,这种批评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变世界,在于实现人和人类的解放。马克思曾指出:“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 在当代,我们仍然需要马克思主义,它的价值、意义仍然存在。在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期,尤其重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经验和指导意义从一定意义上讲,历史经验也就是基本规律。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基本规律,应是我们探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着力点。
第一、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原理和科学精神从某种角度来说,我们之所以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原理,是因为它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且是被实践反复证明了的普遍真理。不论面对怎样严峻的形势和任务,中国人民只要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原理指导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就能找到正确的路线,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开创革命和建设事业蓬勃发展的局面。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全党和全国各民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理论基础,是指引我们从胜利走向胜利的行动指南。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精神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得到最完整的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程,也就是贯彻马克思主义科学精神的历程。
第二、坚持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动态的历史发展过程,是中国共产党生生不息的事业。历史已经证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的成就,是在与时俱进这一理论品格下进行的。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特征。马克思主义理论所具有的科学性、开放性和实践性,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存在着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和发展的内在品质,是不断发展的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与时俱进,决定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然是与时俱进的。与时俱进地推动马克思主义,最关键的是要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当前,最新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是新时期以胡总书记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拓创新、拼搏进取、奋发有为的理论结晶,必将使中国壮大起来。
第三、 坚持中国特色与民族风格、时代精神相结合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风格,而外来文化只有和本民族的文化融合起来,才能扎下根来,结出果实。马克思主义是外来文化,中国共产党要运用它解决中国的问题,就必须使其植根于中国文化的沃土上,就一定要有中国的内容、中国的形式、中国的风格、中国的特点。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吸取中华民族文化的精华,使马克思主义具有中国特色。中国共产党人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迅猛发展的历史条件下,适应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把握我国社会历史方位和党的历史方位,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同样是基于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一系列阶段性特征的自觉认识和深刻把握。
第四、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始终把人民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是坚持“以人为本”思想的本质要求。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也是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的一贯思想。同时,也只有始终把人民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想问题、办事情始终首先考虑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使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才能更好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从而更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有学者认为,要实现马克思哲学的当代价值就应实现三个转变,一是我们关注的中心应由实体形而上学转向人的生存的本体论结构的展开;二是从关注马克思思想的表层结构转向关注其深层的精神;三是从工具性层面转向理性层面,对马克思哲学能达到“得意忘言”的境界时,其当代价值就会得到展示。
有学者认为要探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价值,就必须既要有正确的方法去看马克思,又要找到恰当的角度与今天的现实结合起来。面对人类的现代性和中国的现代化去探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价值,关键是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找到与人类的现代性和中国的现代化相关的理论内涵。

综上所诉,马克思主义仍然是当代的一个思想性主题,它对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和解决各种建设中的问题,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马克思主义灌输论的科学内涵与当代价值》 周辉
2.《马克思主义价值的当代诠释》徐海波
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马哲(1500字论文开卷,三选一,供参考):(1)悲剧的背后是什么,运用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的观念联系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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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原理

1.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与客观达到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2.意识具有能动作用:(1)特点:①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②主动创造性和自觉选择性。(2)内容:①意识对认识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②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③意识对于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3)性质:正确的意识能够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则会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要求我们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树立正确的意识,克服错误的意识。

(二)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辩证关系原理

1.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是普遍的。要求我们必须遵循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2.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3.想问题、办事情,既要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1、理论依据:

(1)一切从实际出发: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与客观达到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2)实事求是: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是普遍的。要求我们必须遵循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2、如何做:

(1) 要尊重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从客观存在的事物出发,经过调查研究,找出事物本身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以此作为我们行动的依据。

(2) 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探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3) 要把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把高度的革命热情同严谨踏实的科学态度结合起来。

(4)反对两种错误观点:既要反对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意志主义,又要反对片面强调客观条件安于现状、因循守旧、无所作为的思想。
回答者: 热心网友 | 2011-1-9 20:15 | 检举

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1世界的物质统一性物质存在具有无限复杂的多样性和丰富多彩的运动形式;物质世界处在永恒的运动、变化、发展之中;时间与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物质运动有着自身的客观规律;意识是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是高度组织起来的物质——人脑的反映特性,是物质在地球这一特定条件下经历了从无机物到生物、从低等动物到高等动物、从猿到人的漫长岁月的发展而产生的最高产物。劳动实践在从猿到人的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劳动实践使猿脑变成了具有抽象思维能力的人脑。人在劳动实践中改变自然界也改变人自身,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人的思维规律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发展过程中,经过亿万次重复而形成的对客观规律的自觉反映。意识和思维的内容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意识和思维存在的形式是语言,而语言的外壳则是由物质空气的震动产生的声音。无论从哪一方面看,意识都不能离开物质而独立存在;物质却是存在于意识之外,可以为意识所反映,而又不依赖于意识的客观存在。但是,"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也只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在这里,仅仅在承认什么是第一性的和什么是第二性的这个认识论的基本问题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超出这个范围,物质和意识的对立无疑是相对的物质和意识是对立的统一,它们统一于物质。统一的物质世界中原本没有意识,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产生于实践,它们的统一又在实践中实现。
2.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的 统一的物质世界中的万事万物都处在相互作用的普遍联系之中,都处在不断产生、不断消亡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永恒的过程之中。统一物分裂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对立面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是普遍联系的最本质的内容,同时又是事物自我发展的根本原因。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质与量是事物的两个相互联系的属性。一定的量规定一定的质,一定的质也规定一定的量。质变和量变是事物运动发展的两种基本形式。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事物在肯定自身存在的同时又包含着促使自身消亡的否定的方面,辩证的否定构成从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化。辩证的否定是对旧事物的既克服又保留,是包含着肯定因素的否定。肯定与否定是对立面的统一。肯定与否定的统一和斗争构成事物的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过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是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
3:认识是辩证过程认识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对客观世界的能动的反映。认识的对象是普遍联系的、充满矛盾的、永恒运动变化和发展着的客观世界。认识的主体是物质世界自身发展的最高产物——人类。人类在自己的思维和意识中能够正确认识客观世界。不可知论把思维、意识同客观存在绝对对立起来,认为世界是不可认识的或不可能完全认识的。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理论。思维和意识都是人脑的产物,而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然界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因此,人脑的产物归根结柢亦即自然界的产物,并不同自然界的其他联系相矛盾。在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中包含着思维和存在统一的原理,即世界可知性的原理。社会实践是对不可知论的最有力的驳斥。当人们能够根据某一客观过程所需要的条件使这一过程产生出来,并使它为人们的目的服务时,就证明了人们确实认识了这一过程。
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劳动实践使猿脑变成了人脑,从而创造了认识的物质器官。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客观世界不能自然地满足人的生活和发展的需要,为了生存和发展,人必须改造客观世界,而为了成功地改造世界必须正确地认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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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哲论文:论真理与价值的关系

1、概念定义
①真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正确反映。
②价值是主体认定的客体对主体的积极作用。
2、辩证关系
①真理具有价值;
②价值体现真理。
真理和价值辩证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3、两个尺度和两大原则
①两个尺度
马克思主义认为,考察人类活动有两大尺度:
一是客体尺度,人类活动受客观条件和客观规律制约;
二是主体尺度,人类根据自身需要和目的去改造世界。
②两大原则
在人类的认识和实践过程中,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是两大基本原则。
真理原则是指人类认识必须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符合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符合实际的原则。
价值原则是指人类必然要按照自己的需要去改造世界,使其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满足需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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