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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被两个期刊发表好吗?

2023-12-12 04:0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想必在生活当中应该也是有很多人会遇上一篇论文被两个期刊发表了的情况吧,想必大家在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时候也都会有强调论文不要一投多稿的吧,那么一篇文章被两个期刊发表好吗?下面就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同一篇文章被两个期刊发表,简而言之就是一稿多投。什么是一稿多投?比较规范的定义是:“一稿多投是指同一作者或同一研究群体不同作者,在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试图或已经在两种或多种期刊同时或相继发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文,国际上也称该种现象为重复发表(repetitivepublication),多余发表(redundantpublication)或自我剽窃(self-plagiarism)。”


  简单来讲,一稿多投有两层含义:一是同一篇文章在两个或者多个刊物刊登;二是同一篇文章向两个或者多个期刊投稿。


  “一稿多登”,是绝对禁止的。这是科学界严厉指责的行为,因为其:不必要地浪费了期刊版面及编辑和审稿人的时间;对相关期刊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搅乱了依据科学成果的发表所建立的学术奖赏机制。


  另外我国的法律也是明确禁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有明确的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但是,有的朋友出现这样的问题,本来一开始就找的第一家杂志社投稿,杂志社过了一个月通知同意刊发,并且中间出现一点小问题,打电话也交流一直没沟通好,后来没交版面费估计也不会给发,所以就不了了之。然后投了另一家,后来的这家给交了钱发表了,结果过了几个月后。法学在数据库上查找时发现两家杂志都发表了,第一家没交版面费的居然也给发表了,而且是在投稿的那个月就出刊了了,当时也没有得到通知。


  这个时候应该向其中一家杂志社联系,撤掉其中的一篇文章,本来就是没给确切的消息而出刊,对当事人一定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大家应不留余力地去和杂志社联系并撤稿。


  而且,大家不用担心撤不掉,图书、报刊的出版法规第三十二条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要知道,一个以上稿件的危害也是非常严重的。一旦杂志发现投稿人的行为,它就会立即通知作者所在单位和学校,甚至其他杂志机构。未成年人将在三至五年内不再接受供款人的供款。


  值得注意的是,只要撰稿人同时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杂志投稿,就只会雇用一本杂志,这也是一种覆盖行为。此外,我们常用的网站还检测作者是否有覆盖草稿的行为,但应当指出,在某些具体情况下,这并不构成透支:


  首次积累50%以上数据的学术论文;


  相关的学术会议或科学发现新闻报道,但是这样的报道不应该通过附加信息或图表,使内容描述太详细了。以上提交前应再次编辑,并附上一份相关资料,为了避免错误可能会被编辑或裁判重复的相同或相似的结果。


  因此,建议大家尽量避免一稿多投。在投稿时,他应确保该文章在转到其他出版物之前没有被录用。一般来说,如果杂志一个多月没有给提交人任何答复,就认为这篇文章被拒绝了。在这一点上,大家可以制定一个不同的计划,这样就没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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