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建筑市场的承发包模式
目前,在国内建筑市场上,主要采用由建设单位分别选定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各施工专业承包单位进行管理和各专业工程之间进行协调配合管理的承包模式。该模式在名称上像是施工总承包模式,但其实质内容却介于平行发包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之间。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而言,更接近平行发包模式。
在合同关系上,由于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施工专业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处于平行关系,因此,在工期和质量方面,施工总承包单位仅对自行施工以及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分包的工程向建设单位负责在竣工资料方面,汇总各专业工程竣工资料并移交建设单位在工程款支付方面,各专业工程的工程款不需经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同意,而由建设单位直接审核支付。
在国际建筑市场,承包模式以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为主。其共同点均为建设单位只需面对一家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单位或一家施工总承包单位,由承包人进行设计或施工专业分包,并对分包内容负责,工程款由建设单位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再向分包人支付。
2承发包模式优缺点对比
2.1平行发包模式的缺点
长期实践表明,平行发包模式对于建设单位的管理要求很高,需要配备设计管理、招标管理及合同管理(包括工程、设备、造价、档案资料等方面的各类高素质专业人员,并参与协调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及各总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但建设单位的主要任务不是建设管理,在专业素质上,更倾向于开发和运营策划管理。临时配备结构复杂、综合性强的建设管理团队,对建设单位本身的管理来说,是一项不小的考验。在临时组建的建设管理团队综合管理能力上,存在较大风险,而建设单位往往无力承担这样的风险。基于风险应当由最有能力承担的一方承担的理论,建设单位更需要一个长期从事建设管理和具有丰富经验的咨询机构,或选择一家具有相应管理能力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来承担建设管理的任务。
2.2平行发包模式的优点
平行发包模式既然对建设单位要求高,管理复杂,但为何在中国持续采用多年,并且至今仍是承包模式的主流?笔者分析认为,这主要是与中国总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一方面,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是从小到大,再到综合性的发展过程。此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就其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根本无法实现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对多专业设计与施工进行综合管理。工程咨询业在中国更是从无到有的过程,工程咨询公司为建设单位提供的专业咨询管理服务也需要一个发展历程。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在快速发展阶段,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包括设计周期都因为多种需要而被压缩了,因此出现了分阶段设计的状况。而分阶段设计为平行发包模式创造了条件,却给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招标带来了阻碍。
2.3平行发包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及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对比和发展变化
在平行发包模式实践中,随着竞争日益激烈,过去粗放的工程管理模式盈利日趋微薄,促使各专业施工单位不断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由粗放逐渐向精细化和集约化转型,越来越多的合同管理问题由以往的不被关注变为盈利的突破口。由建设单位亲自实施建设管理的平行发包模式显示了临时组建的建设方合同管理水平的不足,合同争议问题的暴露为合同结构模式的转变及风险的合理分配意向带来了机遇,也即是为承包模式向更有利于风险控制的模式转变创造了条件。随着国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综合能力的提高,以及咨询业的发展壮大,在技术和管理能力方面,使得承包模式的转变成为可能。
在平行发包模式下,建设单位对设计的管理相对薄弱,由于分阶段设计,各专业设计间的设计配合能力不强。某些重要功能处于后阶段设计,而如果在前阶段的结构、装修或水电设计考虑不够细致,就会导致后期出现设计变更。这不利于工期和造价控制,甚至可能引发大量的索赔事件与合同争议事件。
在国际上,发达的建筑市场的主流模式为从施工中分离出来,专门为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服务的施工总承包管理机构所形成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以及集施工与管理于一体的施工总承包模式,甚至在某些建设单位对需求明确的项目上,承包单位同时承担了设计任务,形成了工程总承包模式。
施工总承包模式需要较长的设计周期,完善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施工总承包招标的重要前提。施工总承包单位就整个承包项目的工期、质量、造价及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难度,转移了合同管理风险。同时也充分发挥了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身的管理优势,使其与各专业分包单位间的管理关系变成“专业人士间的对话”能够有效地避免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考虑到施工总承包模式下较长的设计周期,对于工期要求较高的工程项目适应性差,故引入了包含设计任务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建设单位需求明确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了承包单位的创造力和对设计优化的积极性。这种模式进一步减少了设计变更的发生,更有利于缩短工期和节约投资,建设单位只需按需求验收即可。该模式将市场经济中建筑工程管理这一复杂的建设过程变为了“简单交易”关系,充分体现了建筑工程作为商品的特性。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发包模式的导向
在计划经济时代,各行各业的建设管理都是以各专业部门为主导的,各部门的发展计划性很强,都有自己的建设管理定额。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工程建设管理逐步分离出来,转化为以建设部门为主导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各专业部门强化了开发阶段和运营阶段的管理,而弱化了建设阶段的管理,将资源投入最多、最集中、管理最为复杂的建设阶段交给建筑部门来实施。
随着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咨询机构的不断发展,以及建设单位主要工作任务的调整,建筑工程承发包模式逐步由平行发包模式向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模式转变。为适应这一转变,《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明确提出施工总承包单位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材料采购及专业工程发包的计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又进一步明确提出施工总承包单位除协助建设单位采购及进行专业工程发包外,还应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各专业施工单位的协调管理配合工作的计价。
尽管如此,为避免施工管理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争议,避免责任界面不清引发的合同纠纷,部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提出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的要求。这一要求将充分发挥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主导优势和专业优势,真正做到将风险分担给最有能力承担者承担,同时也将进一步促进施工总承包单位综合管理水平的提升,为工程承发包模式最终转变为施工总承包模式迈进了一步。
4影响承发包模式转变的因素以及解决办法
尽管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极力推行施工总承包及工程总承包模式,但目前国内建筑市场中却存在一些阻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设计周期短、分阶段分专业设计的情况在目前设计管理中经常出现。在设计文件尚未完整的情况下,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为基础的招标无法很好地实现施工总承包,而更多的是“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这一不完整的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仍需一如既往地全面参与建设管理过程,承担较多的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以及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协调管理工作,处理较多的设计变更问题,面对较大的合同争议风险。
解决办法正确地认识工程需求与设计周期,不能违背当前生产力状况去任意压缩建设周期,以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完善设计。有条件的项目,可考虑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尽可能将后期需要施工单位深化设计的专业工程,如建筑幕墙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等,进行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以避免在施工期间引发较多的设计变更。
(2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综合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工程咨询机构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需要更全面、深层次的发展。
解决办法在建设工期不紧的项目上,尝试性地推动施工总承包,并要求严格实施,以提高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工程咨询机构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适应能力,使其积累经验并逐步发展壮大,而不是总处于旧模式下经验的不断延续。不断研究调整工程建设合同范本,使其风险分担更趋合理,合同管理结构更清晰。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摆脱冗余的合同条款烦扰,有更多时间在其专业知识领域进行深入研究。
(3虽然《建筑法》明确禁止违法分包和严禁转包,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键设部令第159号)第五条明确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并对其总分包关系进行了详尽阐述,但目前建筑市场的劳务分包状况仍较为混乱。违法分包、再分包、以劳务分包之名转包的情况非常严重,以包代管的“包工头经济”更无力承担起施工总承包的角色。
解决办法:要全面实施施工总承包,就一定要规范劳务分包市场。一方面坚决查处转包这一违法行为,实现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实际管理控制。目前,部分地区推行了平安信息卡,对工人信息进行了集中收集管理。若在此基础上增加收录工人各类考核合格证明以及加强现场身份识别验证与管理,将为规范劳务分包市场带来重大突破。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化,通过提高管理效率来节约管理成本,从而提高施工总承包单位深入管理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