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摘 要
当今服务贸易发展越来越快,在世界经济贸易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由于服务贸易的特殊性,各国对服务贸易普遍设置了多种服务贸易壁垒。但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要求服务贸易加速自由化进程。削减服务贸易的多边谈判过程中,各成员需要可以衡量服务贸易壁垒的指标,评价彼此的自由化状况,确立目标和标准,从而确定最终的解决方案。因此将服务贸易壁垒量化以体现各国服务贸易的自由化程度,才能为削减服务贸易壁垒的谈判提供一个有利的决策依据。
服务贸易壁垒现在还没有一个既定的含义,虽然国内外学者对服务贸易壁垒的定义和分类上都不尽相同,但都有其道理。而本文选取的几个典型代表,其定义的角度也都不同,如Hoekman主要是从服务消费者的角度来定义的。量化服务贸易壁垒的研究工具近几年才得到发展,该领域的文献主要以国外学者居多。量化工具主要分为两种:规模测度工具和效应测度工具,其中规模测度工具中以频度工具发展最为成熟,而Hoekman建立了最为基础的频度测量工具,此后的学者们在Hoekman的研究上深入发展与延伸,如澳大利亚团队使用更加详细的信息和系统测度了具体部门的服务贸易壁垒。效应测度工具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由于信息量要求较高,测度结果的精准性不高。规模测度工具和效应测度工具相比较各有优缺点,但由于服务贸易削减工作更多的注重服务贸易壁垒规模大小,另一方面,效应测度工具的计算模型比较复杂,数据要求比较高,因此本文认为:今后应该深入研究服务贸易壁垒的规模大小测度,以便能为壁垒削减的谈判提供一个指标。
关键词:服务贸易、壁垒、经济测度
A Review on the Economic Effects of Barriers to the Trade in Services
ABSTRACT
The trade in service has been developing faster and plays a more important role in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trade. Because of the particularity, most countries have taken controlling measure.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globalization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he dependence of each economy, it acquires the liberalization of services trade. During the multi-negotiation of cutting the services trade barriers, an indicator is needed to measure the barriers in each economy’s. Under the indicator, economies can estimate their liberalization in order to establish standard, so that a solution is concluded finally. However, it is a disputed problem that how to reduce services trade barriers. Most barriers to services trade are no-measured policies. If the barriers to services trade can been measured, it can also been a guideline for the negotiation of cutting services trade barriers.
There are many different defini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the barriers to the trade in service by the scholars. This paper summarizes several representative ones based different points such as Hoekman who defined the services trade barriers on the point of services customers. The research on the measurement of services trade barriers have been developed recently. The measurements have two types: size measurement and effect measurement. Hoekman constructed the basic frequency measurement which is the most mature tool in the size measurement, and the scholars develop and extend it, such as Australia team used more information and a better system to estimate barriers in specific department. However, effect measurements need plenty information which is hardly, its results is also hardly accuracy. The negotiation of cutting the barriers focus on the size of the barriers to services trade, furthermore, the calculation of the effect of the barriers and the request of the information are more complicated. The paper argues that effects should be focused on the development of size measures in order to indicate the reduction of services trade barriers in GATS negotiations.
KEYWORDS: the trade in service, barriers, measurement
正文目录
引言 1
一、 选题背景、意义 1
二、 文章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2
第一章 服务贸易壁垒的概述 3
一、 服务贸易壁垒的定义 3
二、 服务贸易壁垒的特点 4
三、 服务贸易壁垒的分类 5
第二章 服务贸易壁垒的测度 7
第一节 频度工具 7
第二节 价格工具 12
第三节 数量工具 13
第四节 服务贸易壁垒的经济测度 14
一、 局部均衡分析模型 15
二、 一般均衡分析模型 15
三、 一些学者模拟所使用的模型 16
评价和结论 18
参考文献 20
致 谢
引言
一、 选题背景、意义
2007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32600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了18%,高于同期货物贸易出口15%的增长水平。2000-2007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平均增长速度为12%。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组织预计,2010年世界服务贸易占全球货物贸易的比重可达50%,接近50000亿美元;21世纪30年代起,服务贸易的比重将赶上甚至超过货物贸易的比重,服务贸易将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对象和主要内容。
2007年,欧洲地区服务进、出口分别增长17%和19%,其贸易额在世界主要地区中居首位,其中出口额16600亿美元,占世界总额的51%;进口额14300亿美元,占世界总额的46.9%。美国服务进口增长9%,是世界服务进口排名前30位国家或地区中增速最低的之一,出口增长14%;服务贸易顺差1200亿美元。受美国经济减速影响,07年加拿大服务出口仅增长6%。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随着这些国家服务业的迅速发展,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呈现逐渐增强的局面,如07年亚洲地区服务进、出口分别增长17%和19%,在亚洲各经济体中,服务贸易发展情况存在着很大差别。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的增长较为温和,而中国、澳大利亚和马来西亚的进出口增幅可能超过20%。初步数据表明,2007年印度是亚洲地区服务进口增长最强劲的国家,增幅达到24%,但服务出口增长率为15%。如表1-1。
随着服
务贸易的强劲发展和服务贸易在各国经济中重要性的提高,国际服务贸易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日益明显。《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署和实施一方面为参与服务贸易的国家提供了服务贸易国际管理和监督的约束机制;另一方面标志着服务贸易逐步自由化原则已为世界各国接受,必将促进各国逐步开放国内服务市场,扩大人员、技术、信息等服务要素在国家之间的自由移动,从而带动各国服务贸易的发展。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发展,各国经济相互依存日益加深,也要求服务贸易加速自由化进程。但如何削减服务贸易壁垒也成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因为服务贸易壁垒往往是通过非量化的政策措施体现出来。换言之,将服务贸易壁垒量化以体现各国服务贸易的自由化程度,从而能为削减服务贸易壁垒的谈判提供一个有利的决策依据。
表1-1 2007年世界服务贸易进出口国家前八位
排位 出口国/地区 出口额 占比 (%) 年增长率(%) 排位 进口国/地区 进口额 占比(%) 年增长率(%)
1 美国 454 13.9 14 1 美国 336 11 9
2 英国 263 8.1 17 2 德国 245 8 15
3 德国 197 6.1 18 3 英国 193 6.3 13
4 日本 136 4.2 11 4 日本 157 5.1 9
5 法国 130 4 11 5 中国 129 4.2 -
6 西班牙 127 3.9 21 6 法国 120 3.9 12
7 中国 127 3.9 - 7 意大利 117 3.8 19
8 意大利 109 3.3 12 8 西班牙 97 3.2 24
资料来源:WTO秘书处
我国对服务贸易壁垒的测度还处于一个定性的阶段,通过量化我国服务贸易壁垒并以与国际水平比较,对服务贸易壁垒的社会福利影响分析和规模测量,将有利于揭示我国服务贸易壁垒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多边服务贸易谈判和我国服务贸易自由化。
二、 文章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本文在国内外现有文献的基础上,对服务贸易壁垒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观点和看法,特别是研究了服务贸易壁垒所产生的经济影响。本文具体的结构主要如下:
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阐述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第二部分主要概述了服务贸易壁垒,分析了服务贸易壁垒的定义、特点和分类,对服务贸易壁垒作了一个总的介绍。
第三部分为服务贸易壁垒的测量。该部分根据时间跨度介绍了三种服务贸易壁垒的测量的工具:频度工具、价格工具和数量工具。接着阐述了测度服务贸易壁垒经济效应的2种使用模型:局部均衡模型和一般均衡模型。
最后是评价了服务贸易壁垒测度工具,指出了本文认为应该发展的方向。
本文运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总结归纳、评价分析的方法。文章对国内外在服务贸易壁垒测度这方面的文献,按照时间跨度顺序进行整理与归纳。总结了一些在该领域有着突出成就的学者的研究成果,并分析评价了他们提出的服务贸易壁垒的测度方法。
第一章 服务贸易壁垒的概述
一、 服务贸易壁垒的定义
许多学者和组织都对服务贸易壁垒做出了解释,并给出了定义。世界贸易组织中《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未明确定义服务贸易壁垒,只在第1条第1款规定“本协定适用于各成员方为影响服务贸易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主要是把违反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的措施视为服务贸易壁垒。
国外学者Hoekman(1995)将服务贸易壁垒定义为“一成员实施的影响来源于其他成员服务消费的措施。” 这主要是从服务消费者的角度来定义的。
PECC(1995)则认为服务贸易障碍 指“如此一套综合的与服务相关的措施,它们扭曲一经济体中资源的有效配置,包括那些导致贸易和投资增加的措施。” 该种定义从经济理论的角度出发,着重点为具体的措施是否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服务贸易和投资的鼓励措施也可能被视为限制措施。
张汉林(1997)认为“国际服务贸易壁垒指一国政府对国外生产的服务销售所设置的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 “国际服务贸易壁垒仅仅对国外的服务生产者增加负担,并且‘壁垒’这个词是贸易政策中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体现。”该种界定主要是从服务贸易政策措施的目的和效果出发以判定具体措施是否形成对他国或地区服务提供者的歧视和限制,着重点在于限制和歧视。
Warren和Findly(1999)认为“阻碍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通过《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的四种方式相互接触的政策为国际服务贸易交易障碍。” 他们主要是从服务贸易的交易过程界定服务贸易壁垒。根据这种观点,一项鼓励措施也可能阻碍国际服务贸易的进行。如对在特定地点的投资实行税收减免,但可能不利于服务的交付。
陈宪(2000)的观点比较全面,他认为“服务贸易壁垒指一国政府对外国服务生产者或提供者的服务提供或销售所设置的有障碍作应的政策措施,即凡直接或间接地使外国服务生产者或提供者增加生产或销售成本的政策措施都可被认为是服务贸易壁垒。”但其也没有涉及到本国服务消费者的消费设置的障碍只是从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限制上进行了阐述。
二、 服务贸易壁垒的特点
基于服务贸易具有无形性和不可储存性的特征,而且服务的生产和消费是同时同地进行的,这就决定了服务贸易壁垒不同于商品贸易壁垒:
(一) 服务贸易壁垒是以非关税壁垒的形式出现
服务贸易的无形性以及海关不可监管性使服务贸易只有在生产并消费后才能确认其价值和数量。因此适用于货物贸易进出口的关税等边境措施无法使用,此时,服务贸易壁垒的形式以非关税壁垒为最佳。如在进口服务、外汇买卖、对“人”(自然、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格和活动加以限制。
(二) 手段灵活隐蔽,形式多样化,保护力强
服务贸易壁垒的措施非常灵活,可调性强,形式也非常多。据统计,服务贸易壁垒多达2000多种,涉及服务贸易的各个方面,除传统的补贴、垄断、税收歧视、数量限制、政府采购等形式,还有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保护、外汇管制及各种对市场准入的限制等等。就单单从自然人移动限制来看,就有签证问题、出入境限制、经济需求测试、劳动力配额、工资歧视、资格认证等形式的服务贸易壁垒。可依据一国经济的发展情况、产业的发展要求进行相应的变化和调整。由于服务贸易壁垒以国内政策为主,不少歧视性待遇不写进公开出版的法律文件中,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体现出来,这种不透明性也为他国进入市场造成了障碍。
(三) 联系广泛性
服务的生产和提供涉及很多方面,货物的生产和销售离不开服务,服务又和“人”密切相关。由于商业存在方式的服务贸易涉及到投
资领域的问题,服务贸易壁垒和投资壁垒密不可分,投资准入、经营和退出等投资壁垒在涉及服务贸易商业存在方式时,一定程度上就是服务贸易壁垒。
三、 服务贸易壁垒的分类
对服务贸易壁垒的具体分类,目前比较普遍常用的主要有以下二种:
(一) 按影响服务要素及服务提供方式划分
1. 产品移动壁垒
产品移动壁垒通过限制服务产品的移动来达到保护的目的。产品移动壁垒主要有数量限制、当地成分或本地要求、补贴、国家垄断、政府采购、歧视性技术标准、税收歧视、落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数量限制即采用数量配额或要求经济需求测试等方式限制外国服务提供者、服务交易等的数量。如美国对营业者购买本国制造的船舶给予造船厂生产性差价补贴。对外国服务提供者歧视性的技术标准或对外国服务提供商征收过高或额外的税以及落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都会造成服务贸易的障碍。如对电信技术或跨国界的电信和数据传输的限制,同时也影响产品的移动和消费者的购买。加拿大、瑞士都禁止在本国应用国外处理的数据,限制外国广告或数据通信的进口,这使外国厂商难于在当地市场促进对消费者、机构和第三国的服务贸易。
2. 资本移动壁垒
资本作为服务生产要素之一对服务的自由流动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外汇及汇率问题直接影响了服务的提供及消费。外汇管制、浮动汇率及投资收益汇出限制是资本移动壁垒的三种表现形式。外汇管制、投资收益汇出限制、浮动汇率会对服务成本等造成一定的影响。
3. 人员移动壁垒
人员移动壁垒通过对人员的跨境移动设置障碍来达到限制贸易的目的,不仅包括对服务提供者移动的限制还包括对服务消费者移动的限制。第一,出入境限制。与出入境有关的问题主要是移民限制和烦琐的签证等。对人员的数量限制、经济需求测试、工资水平等要求、工作许可证等都影响到了人员移动。第二,歧视性待遇。对外国服务人员的歧视性待遇如要求国籍和住所作为资格认证的条件等。第三,不适当认证。对资格、培训和经验的不适当认证会严重影响某些专业人员在外国提供服务。
4. 开业权壁垒
开业权壁垒主要通过资格、股权、经营范围的限制及采用许可证制度起到保护本国服务提供者和本国市场的作用。资格限制主要是对外国服务提供者在本国提供服务的权利进行限制。股权限制如中国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建设和改造电影院,但外资不得超过49%。经营限制是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活动权限进行限制,如限制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许可证制度主要是东道国对外国服务经审批给予许可经营,如我国规定有专业证书的外国医生在获得我国卫生部的许可后,可在我国提供短期医疗服务。
(二) 按乌拉圭回谈采纳的方案分类
1.限制市场准入式服务贸易壁垒。市场准入的限制有以下几种:1)开业权限制。2)服务数量限制。限制外国服务提供者的数量、服务交易的数量、外伤股权参与的比例等。3)政府采购限制,即政府只购买本国服务提供商的服务。4)落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一国政府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知识产权不予或疏予保护,会迫使其推出本国某些市场。5)实施外汇管制。6)投资者利润汇出限制。
2.降低国民待遇式服务贸易壁垒。 国民待遇原则会影响服务业外国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如今在降低国民待遇方面的主要措施有:1)对经营范围和介入当地金融市场的限制。2)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要求。3)对外汇管理的规定。4)对服务提供者从事资格的限制。
第二章 服务贸易壁垒的测度
对服务贸易壁垒的经济分析,即对服务贸易壁垒的经济测量也是近期才开始的。服务贸易壁垒作为一项新兴的研究课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重视,也产生了许多重要的学术成果。总的来说,对服务贸易壁垒的测量(主要是量度壁垒的规模大小)与商品贸易中的非关税壁垒的测量是类似的。因此也可以采用非关税壁垒文献中的分类方式,将测量工具大体分为三类:频度工具、价格工具、数量工具。而对服务贸易壁垒的经济影响的测量则主要是通过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二种模型来测度的。
第一节 频度工具
频度工具由频度比率和覆盖率组成。它们以所观察到的特定国家 、部门或某类贸易所用非关税壁垒为基础,显示各类壁垒发生的频率,以及壁垒在各国或产品贸易或生产中的覆盖率。类似的,服务壁垒频度指数量度服务贸易限制的数量与程度。使用最普遍的频度工具主要是由Hoekman(1995)用GATS成员国承诺时间表构造的频度指标。
Hoekman(1995)将GATS承诺划分为三类,并给每种类别计分:1.特定部门特定提供模式中没有限制的,计分为1;2.特定部门特定提供模式中有限制的,计分为0.5;3.对特定部门提供模式没有承诺的,计分为0。Hoekman把这些分值称为“开放/约束因素”。
GATS分类目录中有155个不同的服务部门、每部门中又有4种提供模式,因此总共有620个开放/约束因素。Hoekman根据这些因素计算出三种部门覆盖指标(即Hoekman指标):1.用一国在GATS时间表中所作的承诺数除以最大可能值620; 2.用开放/约束因素加权后的部门/模式所占最大可能值的比值,这也成为“平均覆盖率”;3.“没有限制”承诺在各成员国所有承诺中的比重,或者在155个可能部门的比重,也可算是频度比率。Hoekman 认为它们提供了服务行业政策体制相对限制性方面的信息,因为每个国家时间表中的覆盖率是该国政策的一个指标(覆盖率越高,体制越开放)。Hoekman(1995)从计算结果中得出:总体而言,高收入国家做出的GATS承诺(47%)比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做出的承诺(16%)多。
将覆盖率运用于估计服务贸易壁垒有2种方法;一种是使用(1减去Hoekman指标)。 例如一个国家在620个可能部门/模式中作了30%的承诺,则该国的Hoekman指标为0.3,限制计分为0.7,也就是说70%的部门/模式是封闭的。PECC用这种频率测度计算得到在APEC地区所有可能服务市场中约有78%是有限制的,即使考虑了部分承诺也还有63%是限制的。
第二种方法是如Hoekman(1995)年所用的,使用一国的覆盖率构造的“关税等值”。Hoekman首先对关税等值给出一个基准估计,接着该指定国家的关税等值可以由估计值乘以(1减去Hoekman指标)得到。因此,上面一个例子中的国家如果限制比值的基准估计相当于有50%的关税,那么它的关税等值就是35%(0.7×50)。
Hardin和Homles(1
997)将频度工具运用于测量跨部门的FDI壁垒的规模大小。他们主要集中研究了APEC成员国,首先对主要取自于APEC成员单边行动计划和APEC成员经济体投资制度指南的限制信息分为5类划,基于相对经济成本的主观判断计分:从完全开放的0分到完全禁止FDI的1分。最后,对 GATS部门下的每个子部门按类别计分,这些分再简单进行加总平均成为大部门的指标。指标分数越高代表限制也越严格。结果,发现亚太地区通讯和金融服务的限制最为严格,而商务、环境、分销和娱乐服务受限最小;朝鲜、印尼、台湾、中国和菲律宾几个国家的分数相对较高(限制较多),美国和香港的指标值最低。如图3-1。Hardin和Homles也通过计算指标建立了敏感性分析。
Marko(1998)用了2种方法来测度WTO基础电信服务业的协议的指数。第一套是只考虑成员国有全部承诺的。另一种在第一种基础上再建立了一个5点加权体制来测度成员国所做出的部分承诺。需指出的是Marko选取的数据来自于69个国家的时间表以及欧共体的15个国家的时间表。Marko用频度测度计算得到,在69个成员国中有全部承诺方式的指数为54.15%,因此有超过45%的基础电信服务是自由贸易的;15个国家中有部分或者全部承诺方式的为41.36%,因此,大约有58%的基础电信服务市场是与承诺的。
Claessens 和Glaessner(1998)为8个亚洲经济体的金融服务业计算出“开放程度”指数。他们主要研究了6种类活动中的壁垒,并对每个经济体从1到5根据类别计分,1表示最封闭,5表示最开放。Claessens 和Glaessner得出,在8个亚洲经济体中香港的所有金融服务业最开放而南朝鲜的银行业与印度的保险业最为封闭。在许多亚洲国家中,外国银行建立分支比东道国银行要受到更多的限制,在所有的国家中进入银行服务业则比进入保险、证券市场显得较自由。指标显示证券市场方面香港最为开放,南朝鲜与印度很封闭,保险市场方面则是香港与新加坡限制最少,印度基本上是封闭的。
表3-1 亚太地区部分经济体部分服务部门国际直接投资限制指数
单位:%
商务 通信 分销 教育 金融 运输
加拿大 23 61 20 20 38 24
中国 36 82 28 53 45 46
香港 2 34 5 0 23 9
日本 6 35 5 20 36 11
韩国 57 69 63 55 88 57
马来西亚 32 42 8 8 61 12
墨西哥 29 74 33 45 55 28
新加坡 26 52 25 25 38 25
泰国 78 84 78 78 88 78
美国 1 35 0 0 20 3
资料来源:Hardin和Holmes(1997)
Mattoo(1998)测度GATS金融服务协议成员国的承诺发展了频度测量,Mattoo使用了类似于Hoekman方法的加权/计分系统,给不同的跨国提供与国外消费承诺记三种分数(0,0.5,1), 给不同的提供模式以不同的权重,特别的是给商业存在的权重最大从0.75-0.85,因为商业存在是提供金融服务的最主要的模式。指标分数越高,贸易越开放。
显示经济体的限制程度所用的指标由外国限制指标以及国内限制指标。外国限制指标主要是测度面对外国服务提供者在本国市场上提供服务时受到的限制;国内限制指标是量化国内服务提供者面对的限制。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国民待遇区别上的量度。
Kalirajan(2000) 为测度38个经济体的销售服务业发展了贸易限制指标,包括批发、零售以及代销。Kalirajan对限制进行分类,并根据限制严厉程度评分,限制越严厉,分数就越高。例如,在“零售产品促销”一栏中,一个经济体禁止广告促销则得分为“1”;经济体仅仅限制广告则得分为“0.5”;经济体没有限制则得分为“0”。根据限制程度不同赋予每种类别不同的权重,限制越多权重越高。而经济体限制种类的分数由其权重乘以计分得到,这也是一个经济体的总的限制指数。Kalirajan计算得到比利时、印度、印尼、法国、朝鲜、马来西亚、菲律宾、瑞士及台湾在销售服务业方面限制最多;新加坡以及香港是最为开放的。
Kalirajan同样计算出亚太地区、美洲地区、欧洲地区的外国指标和国内指标。其中亚太地区中外国指标显示印度、印尼、马来西亚、朝鲜、台湾和菲律宾在销售服务业领域限制最多,澳大利亚、香港、南非、新加坡和土耳其最开放;国内指标显示印度、日本和朝鲜的国内指标最高。美洲地区外国指标显示委内瑞拉、巴西在销售服务领域的限制最多,乌拉圭是最为开放的;国内指标方面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国内指标的分数最高即限制最多,美国则没有任何限制。欧洲经济体的外国指标显示比利时、法国、意大利以及瑞士限制最多,奥地利、爱尔兰和英国最开放;国内指标方面比利时、法国、意大利和瑞士的国内指标分数最高。
Nguyen-Hong(2000)使用的限制指标显示的是亚太、欧洲及美国地区的34个经济体中的法律、会计、建筑和工程领域的限制程度。信息来源主要是OECD影响专业服务贸易的措施目录;WTO关于会计服务部门限制的问卷调查; APEC专业服务指南以及ILSAC法律服务国家简介。Nguyen-Hong将限制分类并从0到1计分,0表示最少限制,1表示最多限制。每种类别有相应的权重,同样,指标由2者相乘得到。结果显示在4种专业领域种由最多限制的经济体为印尼、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墨西哥和土耳其。最为开放的市场则在芬兰和荷兰。另外,外国指标结果显示在法律和会计行业限制最多,相反,在工程和建筑服务领域限制最少。国内指标的结果和国外指标显示的相同。
Warren(2001)用频度工具测度了电信服务部门的限制程度。Warren主要使用了国际电信联盟对136个国家电信部门的政府政策的调查信息,建立了5个独立的指标,其中3个是用来表示所有潜在进入存在的限制,其余2个指标表示潜在外国进入存在的限制。Warren根据竞争限制的相对重要形的估计设计了一套分权/计分系统,指标分数越高表示越开放。
McGuire and Schuele (2001)为银行服务领域建立了贸易限制指标。他们采用了来自GATS承诺时间表,WTO贸易政策评述,APEC单边行动计划中银行服务的限制信息, 编辑成一份清单,共23个国家以及欧盟。接着将限制分成10类记分,每类分配不同的权重,其中对经济效率产生更大成本的限制,其权重也越大。最后根据分数和权重计算出2种指标:外国指标——外国银行的限制;国内指标——所有银行适用的限制。McGuire and Schuele表示每单位国民生产总值和银行的限制性是负相关的。
McGuire、Smith和Schuele(2001)测度了35个经济体的海运服务的限制程度。他们信息的主要来源是WTO所做一项
问卷调查,GATS承诺时间表和WTO贸易政策评述。 限制信息被分成14类,对每种类别计分以及分配不同的权重。最后根据分数和权重得出贸易限制指标,包括海运服务的国内指标与外国指标。
Kemp(2001)同样用贸易限制指标来表示教育服务领域的自由化程度。Kemp将教育服务业分为5个子部门,根据贸易中子部门之间他的相对重要性记不同的权重,5个子部门中的高等教育部门的权重最大为0.4,其余四种都为0.15,记分使用的方法与Hoekman的类似,根据GATS承诺时间表的限制信息记分:完全承诺开放贸易为0;部分承诺为0.5;没有承诺为1,由权重和分数得到指标。Kemp还计算了另一种指标,建立了敏感性分析。他使用了另一种记分系统:没有承诺的部门与没有限制的部门记分一致为0。这种记分方式更为简洁,因为没有承诺的部门基本上是有限制的。
Colecchia(2001)为专业服务领域进行了频度测量。限制指标不是分数简单的加权平均得到的,而是加权平均与某种基准的离差。基准主要是指在某种目标下(如消费保护)各国通常采用的保护/开放水平。基准方法使不同部门的指标更加既有可比性,并可加总为总贸易限制性指标。Colecchia对4 个国家的会计服务领域计算了限制指标(英国、法国、澳大利亚以及美国),这4 个国家的限制指标值分别为0.5、0.7、1.15、1.55。因此,在会计服务领域英国最开放而美国的限制最多。
上述所有的学者们对测度服务贸易壁垒的工具——频度工具各有不同的贡献,Hoekman的方法可以说是其后学者研究运用的基础。Hoekman指标和“关税等值”主要从宏观角度来测度服务贸易壁垒,其计算简单,信息来源单一,主要的方法是三值加权/记分法,操作容易。而后续的研究都是深入到各个部门的服务贸易壁垒,如McGuire and Schuele、McGuire、Kemp 、Nguyen-Hong 、Warren、 Kalirajan,他们发展出“贸易限制指标”,涉及的领域有电信、金融、销售、教育、海运以及专业服务领域。这个澳大利亚团队使用了更加具体的加权/记分系统,他们的信息来源更加广泛,因此计算结果相对精确和可靠。所有的计算方法都异曲同工:将限制信息分类,根据其对部门经济影响的主观判断分配一个权数,对每类限制记分,最后由权数和分数得到贸易限制指标。可以说,贸易限制指数是对Hoekman方法的补充、深入,确定是他们对限制记分采用的依据是主观判断限制程度,这点会影响结果的客观性。Hardin和Homles研究的FDI领域也拓展了频度工具的运用;同样,Colecchia等人的研究也使频度工具更加完善。相比较而言,澳大利亚团队以及其他一些学者更加注重微观,即部门对部门或者行业对行业, 而Hoekman则在一个较宽的领域——国家,因此无法取得详细的数据,只能粗略的计算。
第二节 价格工具
价格工具使用最普遍的就是价格测量方法。贸易壁垒使得国内价格与国外价格之间存在差别即价差,比较国内价格和国外价格可以直接测度壁垒, 即价差测量工具对贸易壁垒做出评估。价格信息充足的条件下,比较进口商品的国内价格与该商品在国外的价格,假设排除由于沉淀成本、市场先入者的进入阻碍战略等因素造成价格差,那么价格差的百分比类似于关税壁垒。由于服务贸易几个信息的不充分,因此价格测量的研究仅仅限于商品贸易中的非关税壁垒这一方面。
Hoeckman和Francois(1999)提出用营业毛利润的测量方法, 使用股票交易所列的公司财政数据来计算。营业毛利润就是总销售收入减去总平均成本然后除以总平均成本的值,它给不同行业的相对获利性提供了一个指标,也显示了进入壁垒的相对限制大小。
Hoeckman(2000)提出了使用利润的2种方法来去测度贸易壁垒的大小:第一种是使用样本国家的利润与自由贸易的基准国家的平均利润的差额;第二种就是以制造服务业利润为基准,使用制造业与服务业利润的差额。由此得出,发达国家限制竞争,并且让市场先入企业或得租金。
Kalirajan(2000)使用价格-成本差评估了18个经济体的食品销售服务业的贸易壁垒。贸易壁垒会产生“成本创造”(限制潜在或现存企业有效率的营运,产生商业成本)和“租金创造”(使先入企业获得更多的价格-成本差)效应,因此价格-成本差越高,限制产生的成本越高。研究表明哥伦比亚、法国、马来西亚和瑞士在销售领域对外国企业的限制产生的成本-价格差最高。
Nguyen-Hong(2000)测度了20个经济体的84个工程服务区企业的贸易限制产生的价格-成本差,研究发现对外国服务提供设置的壁垒使国内市场上的企业提高价格(产生“租金创造”效应):提高价格从1%到15%不等,大部分低于10%。对国内提供设置的壁垒却增加了成本(产生“成本创造”效应):成本提高从1%到7%不等。经济模型基于Mueller(1986)的框架展开,只是Nguyen-Hong加入了贸易限制指数来额度限制影响。
Kalirajan等(2001)测度了对外国银行限制产生的价格影响,运用的价格指标是银行利率差,即银行贷款收取费用的利率与支付存款利率之间的差额。他们拓展运用了Saunders and Schumacher (1997)的模型,还讨论了影响银行利率差的因素如市场结构等,并使用了McGuire and Schuele (2001)测度出的外国指标和国内指标。测度结果显示对外国银行的限制产生的价差从5%到60%不等;对外国银行和本国银行都适用的限制产生的价差从0%到23%不等。
Trewin(2001)研究的领域是电信服务业,重点是电信价格之间的差别,实际上他研究的主要是电信的成本而不是价差,因为高成本导致高价格。Trewin使用了Marko(1998)和Warren(2001)文献中测度的指数,建立了边境成本模型,而且还测度了服务贸易障碍的部分价格影响。
Kang(2001)评估了海运服务壁垒的价格影响。Kang用运输利润(运输成本)来测量海运服务业的价格,并将McGuire等(2001)研究成果的指数运用到其模型中。
大多数测度服务贸易壁垒的价格工具都是由澳大利亚小组在研究中获得的(Trewin、Kang、Kalirajan等(2001)、Nguyen-Hong、Kalirajan等人的研究)。他们的方法的步骤都很类似: 1、对某部门的国内价格选定一个代理变量(proxy); 2、建立一个模型,该模型包括影响该价格的一系列变量,还包括由贸易限制指标测定的贸易壁垒; 3、对该模型进行回归分析;4、用估计的参数和贸
易限制指标计算价差的大小。其中Trewin和Kang虽然建立了模型但没有将估计结果用于各个国家的价差大小。
第三节 数量工具
Hoekman和Francois(1999)、Warren(2001分别对测度服务贸易限制的数量工具作了一定的发展。
Hoekman和Francois(1999)将重力模型运用于美国与其主要贸易伙伴之间服务贸易的双边贸易,自变量为人均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和西半球虚变量。实际进口量和估测进口量之间的差额就是贸易壁垒大小的指标,另外假定需求弹性为-4,则可以推出关税等值。
Warren(2001)为电信服务业发展了数量测度工具,他使用经济模型来估计贸易投资限制对电信服务消费数量的影响。模型自变量为人均收入、网络质量、住房密度、人口密度、等待列表以及贸易和投资限制,Warren还使用了其发展的频度指标来帮助测度贸易和投资壁垒。从模型中得到的结果被用来估计136个经济体行业贸易和投资壁垒的数量影响。同样,使用价格需求弹性可以将数量测度转变为关税壁垒。对世界前20大服务贸易国家传真服务业的测度显示,国家间的数量影响从美国英国的0%到中国的267%不等,发达国家的数量效应也高达7.5%。
Warren(2001)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消费数量的数量测度而Hoekman和Francois(1999)则是贸易数量的数量效应,使用贸易数量可能更加准确,但是类双边贸易的贸易数量很难得到,特别是服务贸易这块领域。另外,Warren使用了贸易限制指标来帮助测度,这点让服务贸易壁垒产生的数量影响可能不同于用其他变量测度出来的结果。
总的而言,数量工具在测度服务贸易壁垒的大小的方法上主要有三步:1,选择因变量(特定服务),自变量以及合适的经济模型。2,通过回归分析,估算出没有服务贸易时的数量。3,实际数量和估测的数量间的差额表示服务贸易壁垒的大小,并且可以利用价格需求弹性,推导出关税等量。
数量工具来测度服务贸易壁垒的研究还是非常少,因为用数量测度需要大量丰富的数据,准确性与可靠性有待商榷。
第四节 服务贸易壁垒的经济测度
测度服务贸易壁垒产生的经济效应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模拟国际贸易的校准理论模型。第一步,给予经济理论建立一般或者局部均衡模型,取得消费者、生产者和政府之间相互影响;然后根据模型模拟贸易自由化后的效应;最后,通过比较实际情况和模拟自由贸易计算得出服务贸易壁垒的经济效应。
一、 局部均衡分析模型
局部均衡模型来量化服务贸易自由化产生的经济影响,Johnson、Gregan等人(2001)的著作是这方面唯一出版的文献。Johnson等(2001)的著作评估了国际航空服务业中越来越激烈的竞争所产生的影响。理论模型中,消费者认为不同航空公司提供的服务是不可替代的,他们关心的是旅行的价格和与旅行有关的非价格特性(如;服务频度),模型假定航空公司是市场垄断者,即航空公司通过制定价格以及航班频率来获得最大利润。Johnson等(2001)运用模型模拟了新航空公司进入,且在澳大利亚、中国、香港和日本建立新的俱乐部,由此产生的经济效应。
文献通过测度消费者剩余,航空公司的利润从而量化了经济福利效应,因此,Johnson等基于航空服务业自由度的不同考虑了3种情况:1,成员国航空公司经营不受限制,且达到最有效承运人的基准生产率; 2,成员国航空公司可在俱乐部范围内自由飞往任何想飞的地方,并可在双边体系下进入先前被拒绝进入的新市场; 3,两个效应相结合,即成员国航空公司改进生产率,并允许进入新市场和建立新网络。模拟结果显示:成员国建立一个开放的俱乐部产生的净效应是消费者剩余增多,航空公司利润减少,即净效应增加,总剩余在4280万美元- 25320万美元之间。不是成员国的国家中,消费者剩余被航空公司的利润抵消,因此,总剩余减少40万美元-630万美元。
二、 一般均衡分析模型
一般均衡分析模型常使用的是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CGE)。CGE模型最常用的有2类:GATP模型即全球贸易分析项目模型与世界生产和贸易的密歇根模型。研究文献中使用GATP模型的有:Hertel 等(1999), ADFAT(1999)。
Hertel 等(1999)假定2005年农业,采矿和制造业以及服务业的保护削减40%,其数据主要来源于Francois(1999), Hoekman(1995)。模拟结果发现市场价格支持和国内生产者的津贴削减40%后,服务部门自由化收益占总自由化收益4930亿美元的72%,且服务贸易自由化通过经济部门间联系对农业的影响也很大
研究使用密歇根模型的文献有:Brown 等(1996),Chadha (2000), Chadha 等(2000) 以及 Brown和Stern (2000)。
Brown 等(1996)用Hoekman(1995)的关税等值模拟了25%的多边服务贸易壁垒的降低所产生的效应。他们基于市场结构以及产品差异性的假定考虑了四种情况。对加拿大福利测量结果显示,其福利增加到233亿美元-397.9亿美元,GDP增加0.4%-0.7%。
Chadha 等(2000)同样用Hoekman(1995)的关税等值研究了减少33%的服务贸易壁垒所产生的经济效应。研究结果中加拿大福利增加到202.26亿美元,GDP增加2.8%。发达国家收益5508亿美元占总服务收益6879亿美元的80%;但发展中国家相对收益也相当大。
Brown和Stern (2000)在国际资本市场三种情况下模拟了服务贸易壁垒削减的经济效应。模拟结果表示,引入物质资本的国家福利和整个经济产出增长;资本流动性越弱,自由化的贸易与福利效应越小。
三、 一些学者模拟所使用的模型:
Robinson、Wang和Martin(1999) 建立标准、静态的多地区CGE模型,其假设为完全竞争、规模报酬不变、5种要素(农用土地、自然资源、资本、熟练和非熟练劳动力;资本和劳动力可在部门间流动,但国际间无法流动)、存在因贸易而产生的技术转移。基于四种情况进行了模拟:1,国际运输部门技术变化,国际贸易成本减少50%;2,非服务部门自由化,粮食、农业和自然资源削减50%,制造业削减100%;3,服务贸易自由化,所有服务部门削减50%;4,综合上述三种。模拟结果显示,服务贸易自由化引起世界福利增加额是货物贸易自由化的5倍。
Benjamin和Diao(2000)的模型没有固定的形态,只是明确私人服务部门存在跨国价格歧视,其他生产部门为完全竞争。假定条件:撤销对货物的双边关税和纺织品的出口关税;服务贸易自由化以及服务提供者在APEC内制定单一价格,固定成本减少10%。模拟结果显示要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自由化主的相对收益大
于货物贸易自由化。
Dee和Hanslow(2000)则使用了FTAP模型,它是GATP模型的一个变种,是假如了资本流动性以及FDI等因素后的GATP模型。该模型主要对多边贸易自由化和服务贸易自由化进行模拟,最后得到服务贸易自由化使得世界福利增加到1333,86亿美元。
Verikios和Zhang(2000)也运用了FTAP模型,他们主要模拟了通讯和金融服务业减少贸易壁垒产生的经济效应。
国内学者王小梅(2005)利用FTAP模型数据库中的数据分析了服务贸易壁垒的成本。王小梅分析了11个经济体各个部门的局部均衡效应,增加各种约束条件,最终使局部均衡达到一般均衡。结果显示,服务贸易壁垒对各个经济体的每个部门的价格和产出都有影响,原先壁垒较少的国家,服务自由化有利于其他产业的连锁发展,而壁垒较多的国家实现自由化后,服务部门获得更多利润。
俞灵燕、计东亚(2005)基于MQS模型分析了技术壁垒作用机理在服务领域的表现,指出发展中国家既要采用适当选择的MQS来规范本国市场,又要争取对方的MQS能包容本国的服务出口。
这些研究将更多的因素考虑进模型中,因此模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结果比原先的模型可能会更加精准。
评价和结论
对服务贸易壁垒的测量是一门新的研究,国外学者在这方面的成果比较丰富,国内还大多处于定性分析服务贸易壁垒的经济效应。可以说Hoekman(1995)是该领域的先驱。本文也主要是回顾总结了在该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一些文献,作为测量服务贸易壁垒的初步探索。相信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际测量,在今后会有更深更全面的发展。
服务贸易壁垒测度的三个工具:频度测量、价格测量和数量测量工具,都是测量了服务贸易壁垒的规模大小。但这三种方式相互间还是有差别的。
频度测量工具主要有3种用途:1,测量服务贸易壁垒的规模大小;2,用作估计价格/数量工具;3,作为服务贸易自由化一般均衡分析模型的使用数据。使用频度工具,更加可靠和准确,因为价格/数量工具建立模型中需使用频度测量工具的信息。价格/数量工具提供的信息量比频度工具丰富,也因此需要更丰富的信息和数据,导致使用范围狭小。
所以,本人认为频度工具比价格/数量工具更为有效。它在服务贸易壁垒规模上包含了丰富的信息,有利于促进贸易自由化进程。而且,如上所述,频度工具在精确性和可靠性上更胜一畴。
一般均衡模型以及局部均衡模型主要测度了服务贸易壁垒的经济效应,可以说是在服务贸易壁垒原有研究基础上的深入。这种效应测度工具显示了消费者剩余,公司利润,以及资源分配情况,规模测度工具即上面3种工具仅仅显示了服务贸易壁垒的规模大小,可见,效应测度工具包含了更加丰富的信息。另外,效用测度工具建立的模型同时考虑了多个经济体和多个部门,其领域也比规模测度工具广泛。上面2点都要求使用效应测度工具需具备充分大量的数据和资源以便建立有效的模型,然而这种要求做到的成本是很高的,因此只有很少学者真正利用模型评估服务贸易壁垒的经济效应。
值得注意的是,效应测度工具在准确性和可靠性上不如规模测度工具,这是因为效应测度工具要求充分大量数据,实际上由于缺乏这一条件,许多研究只能使用能够得到但不充分的数据,可想而知由此得到的结果的理想程度就要打折扣了。另外,该工具的模型结构比较复杂,研究大多基于理论而非数据展开,且模型大多是校准的。规模测度工具更多的利用数据测度,而且利用多种方法测度规模大小,准确性和可靠性都比较高。例如,频度工具测度过程非常明确清晰,你可以很容易的理解指标是如何计算的。
本人认为应该进一步推动规模测度工具的发展,不仅由于规模测度工具具有的优越性,今后服务贸易发展肯定是朝自由化前进的,一个可靠、容易理解以及实施的工具是需要的,规模测度工具通过测度服务贸易壁垒规模的大小,给GATS的谈判提供了一个参照,有利于削减服务贸易壁垒以及推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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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时间如飞梭,一转眼四年的大学生涯即将随着毕业论文的完成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学识的增长固然是今后工作、生活的基础,为人处事的体验则是今后走路的先验。自觉在课堂内外学习还算用功,零零碎碎地看了些书,写了些文章,但撰写这篇论文时,还是有捉襟见肘的感觉。从搜集材料开始就遇到了困难,更别说融会贯通国内外学者在这方面的成果。好在跌跌撞撞到了最后的阶段。
首先要感谢的是我的指导老师:李洪老师。李老师在我论文的写作过程中给予了许多帮助,不仅指导我该如何完成一篇优秀的论文,而且在他的言谈中学到了作为一名学者应该具有的钻研精神。其次,要感谢的是姜涛同学,他给予了我许多帮助,包括帮我查找资料,打印材料等等。要感谢的人很多,在这不能一一列举了。
尽管本文写作到此己经结束,但是应该讲本文对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问题的研究才刚刚入门,由于笔者能力有限、经验不足,对现象的探讨还处在表面阶段,所得出的结论也就很肤浅,并不一定成熟,更多的问题将有待于在今后继续深入研究,希望老师们给予多多指正。
沈颖
2008年6月
附录
运用频度工具对中国的服务贸易壁垒程度进行测量
鉴于数据采集的困难和能力所限,下文的研究采用 Hoekman1995年提出的频度分析法并结合中国的具体承诺减让表。按照前面所说的计算方法,引用前人的研究结果,从而得出以下结论:
中国11类服务贸易部门开放/保护程度测量计算表
部门/服务 市场准入 国民待遇 总体
承诺数除以部门最大可能数(平均数) 平均覆盖比率 无限制部门数/部门最大可能数 承诺数除以部门最大可能数(平均数) 平均覆盖比率 无限制部门数/部门最大可能数 承诺数除以部门最大可能数(平均数) 平均覆盖比率 无限制部门数/部门最大可能数
商务 52.2 38 23.9 52.2 43.8 35.3 52.2 41 29.9
通信 66.7 43.2 19.8 66.7 58.3 50 66.7 50.8 34.9
建筑 75 50 25 75 50 25 75 50 25
分销 90 63.5 35 90 70 50 90 66.3 42.5
教育 75 50 25 50 37.5 25 62.5 43.8 25
环境 100 62.5 25 100 87.5 75 100 75 50
金融 76.4 48.5 20 76.4 59.6 42.6 76.5 54 31.6
健康 0 0 0 0 0 0 0 0 0
旅游 50 37.5 25 50 40.6 31.3 50 39.1 28.1
娱乐 0 0 0 0 0 0 0 0 0
运输 28.6 22.9 10 31.4 26.1 20.7 31.8 24.5 17.1
数据来源:郭浑仪《服务贸易壁垒:概念、测度、成因和影响》2003
平均覆盖率指标和无限制承诺比重指标说明了一国承诺的深度。我国服务贸易整体自由化水平较高,平均覆盖率大约在40%左右,而无限制承诺比重在20%左右。
由表中可以看出,中国在健康、娱乐两大类部门未做任何承诺。这主要是因为对于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进入本国的新闻媒体、娱乐和艺术等服务业后,会对本国诸多社会文化、青少年价值观的形成等方面产生影响,有可能损害本国利益,所以发展中国家通常是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
在市场准入方面,对建筑、分销、教育和环境服务中的绝大多数分部门都做出了承诺。对通讯、金融(包括银行和保险)服务做出了较大的减让,部门和方式承诺比例都超过了2/3,而对运输服务的承诺较低。在商务和旅游方面只承诺了其中一半服务活动的减让。如果综合考虑具体承诺的深度,所有部门的减让水平都有较大幅度的降低,从表中可以反映出“没有限制”的部门比例最高也只有35%,其中敏感部门(金融、通讯部门)受到的影响最为显著,三个部门完全自由化的比例没有超过1/5。国民待遇方面与市场准入则非常相近。
在市场准入方面,从服务提供方式上看,中国对自然人流动和商业存在的限制最为严厉,有一半多的部门受到约束限制,另外少于一半的部门“不作承诺”。相比而言,对跨境交付与境外消费的限制较为宽松,不过这两种方式“不作承诺”的比例也很好,“不作承诺”可以使更多的资金流入。在国民待遇方面的具体承诺表现出与市场准入较为相似的结构,但有两个明显的差别:一是对国民待遇限制的频度总体上说比市场准入要小;二是在自然人流动方式的承诺方面,没有限制的部门比例为零。这也说明我国在服务贸易进入的态度还是谨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