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自1978年的经济改革以来,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改革的效果则是,无论是从规模还是范围来看,中国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城市化进程,同时也经历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从农村到城市的人口迁移。截至2008年年底,中国的城市人口激增至6.07亿,占全国总人口的45.7%。到2012年年底,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这些数字分别达到了7.12亿和52.57%。自2000年之后到2012年,中国城市人口增加了2.56亿,这使得中国——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数量达到了基本相等的状态。
根据过往的研究中国社会不平等现象的报告,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还是较大,并会随着时间增加而增加,最终导致中国社会整体程度上更为严重的不平等。其中一些报告为我们展现了中国社会不平等现象和统揽中国经济增长全局的蓝图理念。图1给出了城市的平均收入与农村平均收入比率,以及调整了城市和农村地区之间的生活成本差异之后的城乡收入比率。城市的平均收入与农村平均收入比率在这几年展现出了一个逐渐增大的趋势。据中国社科院下属的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城市蓝皮书,1990年城乡平均收入比为2.2,2000年在2.79左右而到了2008年则已经达到5左右。
此外,基尼指数(图2)也指出,社会不平等的情况在中国一直在稳步加剧,而且在国家层面上的不平等水平超过了农村内不平等水平和城市内不平等的水平。后续的统计分析表明,不平等的程度与国民平均收入挂钩。通过回归分析,我们的得到的结论是:基尼指数与人均GDP的成正相关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回归系数的t值为9.22,相关系数为0.90)(Ravallion和Chen,2007)。接下来我们将分析城市化和社会不平等是如何相关联起来的。
本篇论文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城镇化在中国过去几十年里不断加剧的不平等情况中扮演者怎样的角色?在本篇论文中,第二部分提供与我们的讨论有关的术语的解释及背景资料。第三部分包括解释城市化进程对中国的不平等的影响机制。具体会细分为两种形式的城市化来讨论,包括:迁移和农村工业化。第四部分将会谈到城市化对中国的政策制定的影响。第五部分则会作为整篇论文的结语。
二、背景信息
在本文中,我们对于城市化的定义是指生活在城镇的人口增加的百分比。然而,由于户籍制度的实行,中国的情况更为复杂一些。户籍制度登记了中国每家每户的资料,它显示了一个人的身份,如姓名、居住地址,更重要的是,是农业户口是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Naughton,2007)。最开始,这个系统被设计来监测而非控制人口从农村到城市的流动。然而,在20世纪60年代初,随着大量的人口从农村地区向城市地区涌入,政府决定控制人口流动,使得在户口制度下,农业户口居民几乎不可能注册为城镇居民或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到城镇工作。只有上世纪70年代末农村改革后,政府开始逐渐减轻对劳动力流动的政策性监管和限制(Naughton,2007年)。尽管现在非城镇居民能够在城镇中工作了,但是从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仍是非常困难的。
在这一领域进行的经济研究往往使用两种方法定义中国的城市化率:实际城市化率是指登记的城镇居民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率;而名义城镇化率则是城镇指居住人口总数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率。根据中国蓝皮书,中国的实际城镇化率达到42.2%,而名义城镇化率约为52%。以下的部分我们将重点讨论实际城市化率。
三、城市化政策对中国不平等的影响
(一)乡村到城镇的人口流动
1.理论框架。刘易斯模型(Lewis,1954)为“乡村—城镇人口流动的增加是否会从整体上提高劳动力的收入并因此降低收入不平等”的理论提供了一个实用的理论框架。该模型假定发展中国家具有传统产业(农业部门)的非生产性劳动力盈余。随着工业产业(制造业)这类能够提供更高工资的产业的出现,劳动力从旧产业被吸引到新产业。随着制造业的扩张,更多的工人从农业产业转移到制造。
该机制的工作原理如下:在这个迁移(图3,B-A点)的第一阶段,劳动力在传统产业中的工资不会受到影响,因为劳动力盈余使得单个劳动力的边际生产力几乎为零。同时,由于劳动力供给的增加,劳动力在工业产业的平均工资将被压低。紧接着,由于劳动力过剩的情况在农业产业部分逐渐减轻(图3的A点),边际产出上升,从而推高了农业产业中的劳动力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业产业和农业产业之间的劳动力转移被认为是完全灵活不受到阻碍的(理想模型),平衡将在工业产业和农业产业平均工资相等的状态时达到(图4),使得工人在住在农村地区和迁移到工业发达地区之间没有偏好(Ray,1998)。
2.劳动力流动的阻碍和屏蔽效应。根据刘易斯的模型,在一个城乡收入有差距的经济体系中,劳动力的流动应该等于规模报酬,并因此缩小城乡差距。然而,由于户口制度的原因,中国城市化可能会妨碍不同产业中工资趋同。户口制度阻碍了城镇和乡村地区之间的劳动力自由流动。因此,在户口制度的限制下,城乡收入差距更难以缩小。该情况能够这样被理解:在中国,尽管从事农业产业的劳动力工资非常低,但是农村劳动力却不能自由地流动到工业产业中寻求更高工资的工作。户口制度阻碍了农业产业中过剩的劳动力转移到工业产业中。因此,刘易斯模型中的工资趋同平衡就无法达到,因而不公平的情况仍然很严重。
同时,户籍制度对乡村到城市的移民有屏蔽效应。首先,相比于比较贫穷的乡村居民,富裕的乡村居民有更多的机会迁移到城市地区,并获得城市户口,因为只有他们才能支付得起户口迁移以及搬家过程中产生高额的费用。其次,城市化可以通过政府将某些农村地区重新规划并入相邻城镇来实现。毫无疑问,经济更发达的乡村地区,如临近城市地区的卫星乡镇,它们先被城市化的可能性更高(即当政府扩大城市边缘地区的范围时)。第三,人们可以通过在城镇找到解决户口的工作或者与城镇居民结婚的等途径将农业户口转成非农业户口。更富裕与社会地位更高的乡村居民更有可能通过这个渠道成为城镇居民。通过以上三种渠道来实现从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过程中,那些收入最低
的、社会地位最低的乡村居民更有可能被“困”在乡村地区。城镇人口的平均收入不会被那些新加入的“比较富裕”的乡村居民明显拉低。而乡村人口的平均收入则因为“比较富裕”的乡村居民的离开而变得更低。这也许能够解释为什么中国快速的城镇化反而加剧了不平等的情况。
Ming Lu and Zhao Chen (2001)提供了实际证据的支持了上述理论。他们的回归分析表明,城镇人口中新迁入的比率和城乡收入差距呈正相关关系。
3.就业歧视。在户口制度的执行下,另一个导致城乡收入差异的原因是就业歧视。在户籍制度的影响下,尽管有的乡村居民能够迁移到城镇地区寻找工作(不转户口),但是收入差距不能以刘易斯模型预测的方式减小。按照规定,城镇企业在聘用非本地居民的时候有一定人数限制,这意味着如果这些公司雇用了超过配额的非本地居民作为员工则,将违反人事部的规定并面临罚款。在这种情况下,从乡村地区流动到城镇地区的劳动力主要流入了从事兼职工作或低薪工作的市场,如建筑业,并只能获得比城镇居民低得多的工资(Knight, Song & Jia,1999)。实际上城镇居民的工资和乡村居民的工资很难趋同,因此城乡收入差距保持在了比较严重的程度。
据Deng(2007年)在中国各大城市进行的调查中随机抽取的6658名城市居民和随机抽取的3298乡镇居民进行的分析,数据结果支持了农民工确实受到了就业歧视的理论。城镇男性居民的平均小时工资为5.68元,而进城务工的乡村男性居民的平均时薪为3.83元。女性城镇居民和女性进城务工乡村居民的平均时薪分别为4.75元和2.49元。这些数字明确地显示出了城镇居民和进城务工的乡村居民之间的确存在就业歧视。
4.针对进城务工的乡村居民的补贴和福利。户口制度也使得农民工和城镇居民之间产生了消费差距。户口制度将生活在同一个城市的人群被划分为两组,享受着不同的福利和补贴标准。城镇户口持有人可优先被工资水平比较高的工业产业录取。此外,城镇居民有机会获得专属的福利,如有地区和政府和用人单位提供的退休金计划、社会保障、对孩子的教育资助和城市地区的公共住房(Chan,2010)。与此相对,在城镇工作的农村居民则无法享受到与城镇居民相同的设施和福利,从而使得农村居民的在城镇中生活的成本要高得多。例如,在医疗保健系统下,城镇户口居民在城镇就医,最多可报销基本医疗费用的70%,而进城务工乡村居民则必须回到自己的家乡才能获得类似的医疗补助费,若选择在城镇医院就医,则要自己支付全部治疗费用。事实上,几乎没有进城务工的乡村居民会选择回到自己的家乡就医,一是交通成本高,二是过长的病假可能会使得他们丢掉工作。此外,对于没有城镇户口的中小学生,在城镇中上学需要额外缴纳近10倍于有城镇户口的学生的借读费。因此,户籍制度的实施,不仅限制了劳动力的流动性造成了城镇居民和进城务工的乡村居民之间收入的差距,也制约了进城务工的乡村居民的消费可能性。总而言之,户籍制度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乡差距的形成。
(二)农村工业化——乡镇企业(TVE)的发展
农村工业化一直在过去的30年中,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起点可以追溯到1978年,当时国家领导人决定实行循序渐进的、从根本上对经济体系进行改革的政策(Roderick,1987)。农村工业化的最主要特点是将农业劳动力转化为工业劳动力,而无需劳动力从地理上转移到城市中(Lewis,1954)。在中国的农村工业化过程中,最主要形式和最有价值的成果是农村乡镇企业的建立和发展,使农民们“无需离开故乡就能够离开田地”(Song etc,2011)。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农村制造业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许多受过一定教育的、没有迁移到城市地区的农民的更倾向于选择在本地工厂工作(Zhao,1999)。作为结果,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发生了显著的改变。从1990年到2004年,非农业收入在农村家庭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从22.4%上升到52.4%。此外,从1980到2002年,中国的制造业总产值中来自乡镇企业的份额从14.3%上升到70.4%。乡镇企业的崛起在减少贫困和改善农村地区收入的过程中一直是主导因素(Lin etc,1998)。现在,我们想研究一下农村工业化对中国的不平等造成的影响。下面将讨论乡镇企业的发展与乡村内部不平等以及城乡之间不平等的相关性。
1.乡镇企业的发展对乡村内部不平等的影响。乡镇企业促进了乡村内部不平等的加剧,原因是工作机会的分布高度偏斜:工作机会更青睐那些住在被中央政府鼓励优先发展乡镇企业的沿海地区的劳动力。(Rozelle,1994)。中国政府制订的优先发展沿海地区的政策是有一定的理由的。从地理上看,沿海地区位于中国的东南部,其特点是气候温和,资源丰富,例如水能和太阳能。沿海城市的优势还包括便利的交通,这一条件利于当地与外国进行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在1978年,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实施时,沿海地区成为首批从事国际贸易的地区。所有这些因素共同决定了沿海地区的作为一个为保障新政策测顺利实施的试点地区的显著地位。由于不同地区不同的发展重点不同,中国政府意识到了这样的情况会使得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大。但邓小平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扩大农村地区的差距在这一经济发展的阶段是一个合理的决定。因此,允许沿海乡村居民先富起来,可以使得其他地区从这些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学习经验,从而有利于整个社会的长远发展。其结果是,直到东部地区的工业化进程取得了显著进展,西部和中部地区才开始建立一些非农企业。在过去的30年中,沿海地区得以迅速发展,而西部地区农村工业化方面仍面临着增长停滞的问题。西部地区未来能够迎头赶上的前景也难以预见。在这种情况下,工业化的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总体预期仍有差距。因此,我们推出不均衡的就业机会可能会导致乡村内部不平等的增加。
2.乡镇企业对于城乡间不平等的影响。另一种看待农村工业化的作用的方式是利用比较优势分析法,这有助于解释城乡收入差距形成的机制。这里,我们主要讨论的理论框架由经济学家林毅夫和LIU Mingxing在1994年提出。他们提出农村工业化程度和城乡间不平等程度两者呈的正相关关系。他们解释说,在农村工业化的推动下,引进与政策不相容
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到农村地区,将损害相对较贫困的工人的福利,而有增益那些已经相对富裕的工人。根据他们的假设,中国的农村地区,非技术劳动力丰富,而城镇地区则是资本丰富、技术熟练的劳动力丰富。遵循比较优势原则下的发展战略,政府应把重点放在非技术型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的发展上,而这与中国农村地区的特点是一致的。遵循比较优势的发展模式更能够为穷人提供最适合他们能力的就业机会,从而提高他们的收入,并且降低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相反,如果发展战略是以重工业为主导的,获益最多应该是资本所有者,也就是那些已经富裕的人。因此,最需要帮助的部门在农村地区的状况会继续恶化。他们利用中国各省份的数据研究了发展战略和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他们得出结论,由于农村地区收入分配差距、较少资本禀赋和没有足够技术的劳动力导致了目前还不是农村地区采用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正确时机。
然而,根据我们的分析,研究假设可能并不符合实际情况。虽然农村有更多的非技术型劳动力,但是当相关政策出台的时候,这些劳动力也有较高的可能性由非技术型劳动力转换为技术型劳动力。当政府投资农村地区的产业时,更倾向于为非技术型劳动力进行相关培训,而这些劳动力也有较大的动力去学习相关技能以更好地适应工作的要求。此外,当政府宣布相关政策的出台时,在中国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对政府的积极响应,因而更多的资金也将流入到这些农村地区。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村地区技术型劳动力和资金都会增长。因此,比较优势战略还可以沿途转移,从长远来看,我们能够预测未来城乡不平等程度将减弱。因此,我们认为,只专注于农村工业化的短期效应是他们的理论研究中的局限。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深入了解政府的政策对于农村工业化进程中产生的农村内部不平等以及城乡间不平等的影响。日益增加的农村内部不平等,可以通过政府对于不同的地区的支持和资源禀赋不同而造成的机会偏斜来解释。
然而,根据我们的比较优势分析,鼓励农村工业化长远来看能够减少城乡差距。但也有其他因素,例如劳动力流动,对城乡差距的形成有更显著的影响。这样一来,尽管农村工业化趋于减少城乡之间的不平等,但是在现实中城乡间的不平等仍在加剧。
四、政策分析
自1978年的经济改革以来,城乡收入的差距扩大已经成为中国的总体不平等加剧的重要来源。偏向城镇的政策和以户籍为基础的补贴政策是有利于城市产业的发展,但也帮助了拉高了行业收入差距。基于以上的讨论,目前的偏向城市的政策应该被修改,并应该提供给农村居民更多的援助来恢复平衡。
首先,政府应完善户籍制度的灵活性,而这也是中国政府正在努力的方向。中国政府在2013年11月的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文件中提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中国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帮助农村居民成为城市居民。该政策表明,将放松对于农村居民在城镇和小城市中工作和定居的整体控制,并逐步放宽在农村居民大中城市的工作和定居限制。此外,一些城市如兰州已被指定为试行城市,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我们认为政府的这种行为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我们认为,户口从农村转到城市的相关费用应该降低,程序应该简化,以缓解仅对富裕农村居民有利的“屏蔽效应”。通过逐步取消对劳动力流动的限制,农村地区的剩余劳动力,可以被城镇地区更快速吸纳,进而推高了农村地区的工资水平。在这种方式下,从长远来看刘易斯模型所提到的均衡工资水平可以实现,从而消除城乡工资差距。
其次,在改善户籍制度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些更直接的政策,来保护那些难以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特别是公共医疗和教育等着社会福利的农民工。一个更好地利用社会福利系统的方法是:中央政府统一征收居民的税、养老保险金及社会福利保险金,然后将其重新分配给各省。与目前的当地政府收取当地政府分发的方法,集中的控制和监管能够保障那些不在自己户口所在地工作和生活的居民享受到相应的社会服务和福利政策。这样农民工和城镇居民之间的社会福利和消费不平等将会有所减轻。
最后,尽管农村地区内部的收入差距仍然较大,目前还没有政策能够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虽然西部地区自然资源丰富,但是基础设施的缺乏使得开发和运输这些自然资源非常困难。我们可以看出,在中国西部地区未来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五、结语
本文探讨了城市化对中国城乡之间不平等以及农村地区内部不平等的影响。主要着眼于中国城市化的两种形式:劳动力流动和农村工业化,我们发现,城市化进程对于农村内不平等和城乡不平等呈正相关。户籍制度在劳动力流动过程中对于农村内不平等和城乡间不平等有显著作用。由于户口制度的实行,政府对于当地城镇企业录用非城镇居民已有名额的限制。这就导致了就业歧视,这使得农民工收入工资水平较低。此外,在城镇工作的农村户口居民是无法在城镇地区享受当地的补贴和福利。因此,这两个问题共同导致了城乡差距的增大。此外,由于各地区不平衡的就业机会,农村工业化也会使得农村内部差距加剧。不过(下转第20页)(上接第16页),从比较优势的角度看,从长远来说,农村工业化可以减少城乡差距。之后,我们提供了一个基于我们的研究的政策分析。我们认为政府应该赋予户籍制度更大的灵活性,同时改善农民工的福利状况。
参考文献:
[1] Chan,K.W. Th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 and migrant labor in China: notes on a debate.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Review, 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