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创办期刊,并于内部成立编辑部(或称期刊社) ,作为具体实施期刊编辑出版的执行机构。期刊的办刊宗旨和编辑方针由主办单位确定,反映了主办单位的意志。同时,主办单位也对期刊的编辑出版承担责任。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 (二)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三)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四)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 (五)有30万元以上的 ...
具有一定办刊条件和基础的拟创办英文科技期刊主办 单位。三、申报流程 1.申报期刊主办单位注册并登陆“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技期刊重点项目管理数字平台——中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专项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为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内容(2018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刊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 ...
第三章 期刊的出版 第二十四条 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二十六条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 …
第二章 期刊的审批 第七条 创办正式期刊,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宪法规定的、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的宗旨; (二)有确定的主办单位和明确的专业范围和编辑方针; (三)有切实担负领导责任的上级主管部门;
期刊的主要主办单位应为其主管单位的隶属单位。期刊出版单位和主要主办单位须在同一行政区域。 第十二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由期刊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期刊出版申请表》;
设立报社、期刊社或者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的,申请书还应当载明报纸或者期刊的名称、刊期、开版或者开本、印刷场所。 申请书应当附具出版单位的章程和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新闻采编专业人员; (七)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八)有符合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
主办单位创办期刊,并于内部成立编辑部(或称期刊社) ,作为具体实施期刊编辑出版的执行机构。期刊的办刊宗旨和编辑方针由主办单位确定,反映了主办单位的意志。同时,主办单位也对期刊的编辑出版承担责任。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 (二)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三)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四)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 (五)有30万元以上的 ...
具有一定办刊条件和基础的拟创办英文科技期刊主办 单位。三、申报流程 1.申报期刊主办单位注册并登陆“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技期刊重点项目管理数字平台——中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专项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为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内容(2018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刊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 ...
第三章 期刊的出版 第二十四条 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二十六条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 …
第二章 期刊的审批 第七条 创办正式期刊,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宪法规定的、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的宗旨; (二)有确定的主办单位和明确的专业范围和编辑方针; (三)有切实担负领导责任的上级主管部门;
期刊的主要主办单位应为其主管单位的隶属单位。期刊出版单位和主要主办单位须在同一行政区域。 第十二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由期刊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期刊出版申请表》;
设立报社、期刊社或者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的,申请书还应当载明报纸或者期刊的名称、刊期、开版或者开本、印刷场所。 申请书应当附具出版单位的章程和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新闻采编专业人员; (七)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八)有符合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