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应当在封一明显位置刊登期刊名称和年、月、期、卷等顺序编号。期刊增刊应当注明 “增刊”字样,期刊合订本应当注明“合订本”字样。外文 ...
(2) 出版增刊需要备案。按照2017年版《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可以在正常刊期之外出版增刊,每种期刊每年可以出版两期增刊。但期刊出版单位出版增刊,应当经其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医学会系列期刊编排规范(一).pdf,·标准与规范 · 中华医学会系列期刊编排规范(一) ! ! 为了加强对中华医学会系列期刊的科学管理以及便于编辑和出版工作,推进期刊编排格式标准化、规范 化,并适应网络化、数字化信息交流的需要,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及国际行业规范,结合中华医学会 ...
正式期刊出版增刊,除须刊印国内统一刊号外,还须同时刊印一次性增刊许可证编号,并在封面刊印正刊名称和注明“增刊”。 禁止用书号出版增刊。 第三十条各期刊出版后,应按规定及时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送缴样本。
14、期刊出版形式基本要求 期刊应当在 封一明显位置 刊登 期刊名称和年、月、期、卷等顺序编号。期刊增刊应当注明“ 增刊 ”字样,期刊合订本应当注明“ 合订本 ”字样。外文期刊 应当 同时刊登中文刊名,少数民族文字期刊 应当 同时刊登汉语刊名。
14、期刊出版形式基本要求 期刊应当在封一明显位置刊登期刊名称和年、月、期、卷等顺序编号。期刊增刊应当注明“增刊”字样,期刊合订本应当注明“合订本”字样。外文期刊应当同时刊登中文刊名,少数民族文字期刊应当同时刊登汉语刊名。
按照2017年版《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可以在正常刊期之外出版增刊,每种期刊每年可以出版两期增刊。但期刊出版单位出版增刊,应当经其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按期刊出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取消期刊出版增刊审批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 无无 一、期刊出版单位出版增刊前,须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报纸出版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
(1991年6月5日国家科委新闻出版署令12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科学技术期刊的管理,促进科技交流,繁荣科技事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科学技术期刊,是指具有固定刊名、刊期、年卷或年月顺序编号、印刷成册、以报道科学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连续出版物。
11.3 期刊的总目次和索引另编页码,不与正文部分混同连续编页码,并应从单页起排。 12 增刊 12.1 期刊可出版增刊。增刊应单独编序号。一卷(年)内若只出版 1 期增刊,其序号为“增刊 1 ”。增刊不应跨卷(年)编序号。
期刊应当在封一明显位置刊登期刊名称和年、月、期、卷等顺序编号。期刊增刊应当注明 “增刊”字样,期刊合订本应当注明“合订本”字样。外文 ...
(2) 出版增刊需要备案。按照2017年版《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可以在正常刊期之外出版增刊,每种期刊每年可以出版两期增刊。但期刊出版单位出版增刊,应当经其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医学会系列期刊编排规范(一).pdf,·标准与规范 · 中华医学会系列期刊编排规范(一) ! ! 为了加强对中华医学会系列期刊的科学管理以及便于编辑和出版工作,推进期刊编排格式标准化、规范 化,并适应网络化、数字化信息交流的需要,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及国际行业规范,结合中华医学会 ...
正式期刊出版增刊,除须刊印国内统一刊号外,还须同时刊印一次性增刊许可证编号,并在封面刊印正刊名称和注明“增刊”。 禁止用书号出版增刊。 第三十条各期刊出版后,应按规定及时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送缴样本。
14、期刊出版形式基本要求 期刊应当在 封一明显位置 刊登 期刊名称和年、月、期、卷等顺序编号。期刊增刊应当注明“ 增刊 ”字样,期刊合订本应当注明“ 合订本 ”字样。外文期刊 应当 同时刊登中文刊名,少数民族文字期刊 应当 同时刊登汉语刊名。
14、期刊出版形式基本要求 期刊应当在封一明显位置刊登期刊名称和年、月、期、卷等顺序编号。期刊增刊应当注明“增刊”字样,期刊合订本应当注明“合订本”字样。外文期刊应当同时刊登中文刊名,少数民族文字期刊应当同时刊登汉语刊名。
按照2017年版《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可以在正常刊期之外出版增刊,每种期刊每年可以出版两期增刊。但期刊出版单位出版增刊,应当经其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按期刊出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取消期刊出版增刊审批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 无无 一、期刊出版单位出版增刊前,须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报纸出版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
(1991年6月5日国家科委新闻出版署令12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科学技术期刊的管理,促进科技交流,繁荣科技事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科学技术期刊,是指具有固定刊名、刊期、年卷或年月顺序编号、印刷成册、以报道科学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连续出版物。
11.3 期刊的总目次和索引另编页码,不与正文部分混同连续编页码,并应从单页起排。 12 增刊 12.1 期刊可出版增刊。增刊应单独编序号。一卷(年)内若只出版 1 期增刊,其序号为“增刊 1 ”。增刊不应跨卷(年)编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