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浙江科技学院内部刊物管理办法 浙江科技学院内部刊物管理办法 (浙科院宣〔2006〕5号,2006年6月30日) 为规范学校内部刊物的出版行为,进一步做好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依照国家新闻出版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令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家科委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创办科技期刊的管理,保证期刊质量,依照我委和新闻出版署联合颁发的《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结合我委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为加强期刊质量管理, 提高编辑业务能力,促进期刊质量提升, 9月28日下午,在杂志社505会议室召开了期刊质量管理培训与内部审读质检工作会议。会议由杂志社副社长杨阳主持,杂志社全体教职工参会。 会上,杂志社总编室副主任刘利丹向全体参会人员传达了国家新闻出版署2020年5月28日发布的 ...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4日讯3月3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外公布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中国经济网文化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新闻出版署于1997年12月30日发布施行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其他规定不再执行。
(1991年6月5日国家科委新闻出版署令12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科学技术期刊的管理,促进科技交流,繁荣科技事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科学技术期刊,是指具有固定刊名、刊期、年卷或年月顺序编号、印刷成册、以报道科学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连续出版物。
为保证《宏观质量研究》内容的质量,维护文字作品创作者和出版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宏观质量研究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稿费、审稿费、校对费等编审费用的计发办法作出如下规定。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2月1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蔡赴朝 2015年2月10日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管理,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出版物印刷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从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委印和承印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浙江科技学院内部刊物管理办法 浙江科技学院内部刊物管理办法 (浙科院宣〔2006〕5号,2006年6月30日) 为规范学校内部刊物的出版行为,进一步做好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依照国家新闻出版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令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家科委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创办科技期刊的管理,保证期刊质量,依照我委和新闻出版署联合颁发的《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结合我委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为加强期刊质量管理, 提高编辑业务能力,促进期刊质量提升, 9月28日下午,在杂志社505会议室召开了期刊质量管理培训与内部审读质检工作会议。会议由杂志社副社长杨阳主持,杂志社全体教职工参会。 会上,杂志社总编室副主任刘利丹向全体参会人员传达了国家新闻出版署2020年5月28日发布的 ...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4日讯3月3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外公布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中国经济网文化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新闻出版署于1997年12月30日发布施行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其他规定不再执行。
(1991年6月5日国家科委新闻出版署令12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科学技术期刊的管理,促进科技交流,繁荣科技事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科学技术期刊,是指具有固定刊名、刊期、年卷或年月顺序编号、印刷成册、以报道科学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连续出版物。
为保证《宏观质量研究》内容的质量,维护文字作品创作者和出版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宏观质量研究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稿费、审稿费、校对费等编审费用的计发办法作出如下规定。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2月1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蔡赴朝 2015年2月10日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管理,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出版物印刷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从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委印和承印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