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只有符合独创性的作品名称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且在给予独创性标题保护的同时,也应排除一些例外,如我国澳门地区的著作权法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四种情况:第一,属于统称、固定名称或惯称的标题,第二,以历史人物的名字或以历史戏剧剧名及
《图书期刊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根据我国2010年2月26日修订、2010年4月1日实施的最新《著作权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法院的司法判例,同时还吸收了国内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角度对图书期刊中的著 …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著作权 第一节 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 权利的保护期 第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0 年 2 月 26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0年2月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第三条 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 ...
四、权利归属《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在权利归属部分发生了较大变动。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将“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改为“视听作品”之后,对其权利归属也作出了重大调整;同时,还增加了职务表演中表演者权归属的规定以及特殊职务作品的类型。
朋友,您对《著作权法》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企业名称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呐!一方面,题主所述行为,并不属于对作品的使用,不侵犯著作权。《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使用作品”,仅指对作品实施以下权能所指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
[11]只有符合独创性的作品名称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且在给予独创性标题保护的同时,也应排除一些例外,如我国澳门地区的著作权法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四种情况:第一,属于统称、固定名称或惯称的标题,第二,以历史人物的名字或以历史戏剧剧名及
《图书期刊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根据我国2010年2月26日修订、2010年4月1日实施的最新《著作权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法院的司法判例,同时还吸收了国内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角度对图书期刊中的著 …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著作权 第一节 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 权利的保护期 第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0 年 2 月 26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0年2月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第三条 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 ...
四、权利归属《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在权利归属部分发生了较大变动。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将“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改为“视听作品”之后,对其权利归属也作出了重大调整;同时,还增加了职务表演中表演者权归属的规定以及特殊职务作品的类型。
朋友,您对《著作权法》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企业名称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呐!一方面,题主所述行为,并不属于对作品的使用,不侵犯著作权。《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使用作品”,仅指对作品实施以下权能所指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