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登记的期刊和期刊出版单位不得再以该名称从事出版、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 中央期刊出版单位组建期刊集团,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地方期刊出版单位组建期刊集团,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批准。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规范报纸期刊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报刊管理部门:. 近年来,随着报纸期刊迅速发展,从业队伍 ...
不得公开发行、陈列. 文件原文. (新闻出版署1988年11月2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强期刊的行政管理,使期刊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期刊,是指有 ...
正式期刊不得刊登有关非正式期刊、报纸和其它内部的出版物的广告;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得为内部发行的正式报刊、图书做广告。 第三十二条 凡公开发行的期刊,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办理期刊 …
不得弄虚作假,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不得有其他违背科研诚信要求 ... (十五)建立健全学术期刊管理 和预警制度。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完善期刊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水平学术期刊建设 ...
期刊A编辑回复表示,作者不得在接下来的三年内投稿给期刊A。其实期刊这个惩处决定不无道理,因为作者浪费了审稿人的时间。关于撤稿的细枝末节 这是一个非常令人遗憾的案例,作者因为迫切发表较高分期刊的欲望,最后受到了期刊拉黑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二十六条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数量不得超出规定的10件。 江苏省上述有关规定,显然是在响应2月23日 科技部正式印发的《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通知,通知曾明确要求破除“唯论文”论不良导向,打造中国高质量科技期刊。
第三章 期刊的出版 第二十四条 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二十六条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 …
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改进科技评价体系,破除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中央级 ...
注销登记的期刊和期刊出版单位不得再以该名称从事出版、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 中央期刊出版单位组建期刊集团,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地方期刊出版单位组建期刊集团,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批准。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规范报纸期刊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报刊管理部门:. 近年来,随着报纸期刊迅速发展,从业队伍 ...
不得公开发行、陈列. 文件原文. (新闻出版署1988年11月2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强期刊的行政管理,使期刊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期刊,是指有 ...
正式期刊不得刊登有关非正式期刊、报纸和其它内部的出版物的广告;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得为内部发行的正式报刊、图书做广告。 第三十二条 凡公开发行的期刊,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办理期刊 …
不得弄虚作假,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不得有其他违背科研诚信要求 ... (十五)建立健全学术期刊管理 和预警制度。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完善期刊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水平学术期刊建设 ...
期刊A编辑回复表示,作者不得在接下来的三年内投稿给期刊A。其实期刊这个惩处决定不无道理,因为作者浪费了审稿人的时间。关于撤稿的细枝末节 这是一个非常令人遗憾的案例,作者因为迫切发表较高分期刊的欲望,最后受到了期刊拉黑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二十六条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数量不得超出规定的10件。 江苏省上述有关规定,显然是在响应2月23日 科技部正式印发的《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通知,通知曾明确要求破除“唯论文”论不良导向,打造中国高质量科技期刊。
第三章 期刊的出版 第二十四条 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二十六条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 …
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改进科技评价体系,破除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中央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