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主办单位决定不再履行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职责时,应及时用书面形式报告其主管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并由其主管单位直接履行主办单位的职责;主管单位应在两个月内决定该出版单位停办或者另行指定新的适当的主办单位;逾期仍没有合格
第四十九条 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版单位出版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对所属出版单位出版活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并应当配合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所属出版单位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出版单位和出版物进口
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新闻出版署[93]801号 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一条 为了适应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需要,明确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举办出版单位,必须有确定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
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 《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重点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决定不再履行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职责时,应及时用书面形式报告其主管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并由其主管 ...
附件 2 全国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及指标释义 一、基础建设条件 (一)基础出版条件 1. 办公场所: 按照《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必须“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因此,办公场所是对期刊出版单位办公场所这一基本出版条件的考量 ...
为了保证出版质量和从业秩序,现就进一步规范报纸期刊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和职责提出如下要求:. 一、报纸期刊的主管主办单位要按照《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实施办法 ...
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新闻出版署[93]801 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一条 为了适应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需要,明确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的职责,特制定本规 第二条举办出版单位,必须有确定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
第十一条 主办单位决定不再履行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职责时,应及时用书面形式报告其主管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并由其主管单位直接履行主办单位的职责;主管单位应在两个月内决定该出版单位停办或者另行指定新的适当的主办单位;逾期仍没有合格
第四十九条 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版单位出版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对所属出版单位出版活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并应当配合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所属出版单位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出版单位和出版物进口
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新闻出版署[93]801号 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一条 为了适应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需要,明确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举办出版单位,必须有确定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
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 《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重点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决定不再履行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职责时,应及时用书面形式报告其主管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并由其主管 ...
附件 2 全国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及指标释义 一、基础建设条件 (一)基础出版条件 1. 办公场所: 按照《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必须“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因此,办公场所是对期刊出版单位办公场所这一基本出版条件的考量 ...
为了保证出版质量和从业秩序,现就进一步规范报纸期刊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和职责提出如下要求:. 一、报纸期刊的主管主办单位要按照《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实施办法 ...
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新闻出版署[93]801 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一条 为了适应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需要,明确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的职责,特制定本规 第二条举办出版单位,必须有确定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