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期刊出版增刊,除须刊印国内统一刊号外,还须同时刊印一次性增刊许可证编号,并在封面刊印正刊名称和注明 " 增刊 "。禁止用书号出版增刊。 第三十条 各期刊出版后,应按规定及时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送缴样本。 第四章期刊社的经营
11月25日,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2019年全国统一换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 ,决定从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3月31日,统一换发全国新闻单位的新闻记者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活动的,应于有效期届满60日前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程序提出申请。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批准的,换发《网络出版服务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第10号.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已经2016年4月26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务会议通过,并经商务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 2016年5月31日 ...
不得公开发行、陈列. 文件原文. (新闻出版署1988年11月2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强期刊的行政管理,使期刊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期刊,是指有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前60日可以继续申请换发新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该许可证的正副本样本分别如下图所示: 根据《网络出版管理服务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单位不得从事网络出版服务。
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批准的,换发《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第十五条 网络出版服务经批准后,申请者应持批准文件、《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正式期刊出版增刊,除须刊印国内统一刊号外,还须同时刊印一次性增刊许可证编号,并在封面刊印正刊名称和注明 " 增刊 "。禁止用书号出版增刊。 第三十条 各期刊出版后,应按规定及时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送缴样本。 第四章期刊社的经营
11月25日,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2019年全国统一换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 ,决定从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3月31日,统一换发全国新闻单位的新闻记者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活动的,应于有效期届满60日前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程序提出申请。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批准的,换发《网络出版服务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第10号.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已经2016年4月26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务会议通过,并经商务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 2016年5月31日 ...
不得公开发行、陈列. 文件原文. (新闻出版署1988年11月2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强期刊的行政管理,使期刊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期刊,是指有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前60日可以继续申请换发新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该许可证的正副本样本分别如下图所示: 根据《网络出版管理服务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单位不得从事网络出版服务。
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批准的,换发《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第十五条 网络出版服务经批准后,申请者应持批准文件、《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