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那些不得不看的核心期刊 期刊号ISSN(或书刊号ISBN) 1.新闻学、新闻事业类期刊 《国际新闻界》ISSN1002-5682 ... 4.公关与广告学类核心期刊 《国际问题研究》ISSN0452-8832 《国际关系学院学报》ISSN1004-3489 《广告研究》(《广告大观理论 ...
正式期刊不得刊登有关非正式期刊、报纸和其它内部的出版物的广告;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得为内部发行的正式报刊、图书做广告。 第三十二条 凡公开发行的期刊,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办理期刊名称的商标注册。
第三十条 广告发布者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提供的媒介覆盖率、收视率、发行量等资料应当真实。 第三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 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广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上述文件发布广告。 第五条对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酒类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经营,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第六条酒类广告应当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
第三章 期刊的出版 第二十四条 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二十六条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 …
第三十七条 期刊出版单位利用其期刊开展广告业务,必须遵守广告法律规定,发布广告须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不得刊登有害的、虚假的等违法广告。 期刊的广告经营者限于在合法授权范围内开展广告经营、代理业务,不得参与期刊的
报纸头版、期刊封面不得发布含有前款内容的广告。电视台、广播电台不得在7:00-22:00发布含有前款内容的广告。 第十条 医疗器械广告中有关适用范围和功效等内容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不得利用在指定范围内发行或标有“内部发行” 字样的图书经营广告,也不得在其他媒介上为其刊登出版、发行广告。 四、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接本规定后,要对经营广告业务的报社、期刊社、出版社进行一次清理。
一、那些不得不看的核心期刊 期刊号ISSN(或书刊号ISBN) 1.新闻学、新闻事业类期刊 《国际新闻界》ISSN1002-5682 ... 4.公关与广告学类核心期刊 《国际问题研究》ISSN0452-8832 《国际关系学院学报》ISSN1004-3489 《广告研究》(《广告大观理论 ...
正式期刊不得刊登有关非正式期刊、报纸和其它内部的出版物的广告;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得为内部发行的正式报刊、图书做广告。 第三十二条 凡公开发行的期刊,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办理期刊名称的商标注册。
第三十条 广告发布者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提供的媒介覆盖率、收视率、发行量等资料应当真实。 第三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 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广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上述文件发布广告。 第五条对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酒类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经营,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第六条酒类广告应当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
第三章 期刊的出版 第二十四条 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二十六条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 …
第三十七条 期刊出版单位利用其期刊开展广告业务,必须遵守广告法律规定,发布广告须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不得刊登有害的、虚假的等违法广告。 期刊的广告经营者限于在合法授权范围内开展广告经营、代理业务,不得参与期刊的
报纸头版、期刊封面不得发布含有前款内容的广告。电视台、广播电台不得在7:00-22:00发布含有前款内容的广告。 第十条 医疗器械广告中有关适用范围和功效等内容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不得利用在指定范围内发行或标有“内部发行” 字样的图书经营广告,也不得在其他媒介上为其刊登出版、发行广告。 四、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接本规定后,要对经营广告业务的报社、期刊社、出版社进行一次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