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其前身是1987年设置的辽宁师范大学政治系法学专业,是教育部审批的在全国师范院校中首批设立的法学专业,也是我校最早设立的非师范专业之一。
学 术 期 刊 认 定 我校学术期刊认定目录实施于1999年。当时,学校科研处分别参考了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学术论文的认定办法,同时借鉴了中国科技信息所编制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和北京大学图书馆编辑的《中文核心刊物要目总览》,并征求 ...
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参考《辽宁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辽师大校发〔2012〕12号)及《辽宁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标准》(2016年8月修订)认定。每人累计最高2分,由发表学术论文成绩或获得与专利授权成绩两部分构成。
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关系到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声誉,各培养单位要严肃认真对待,由主管院长牵头组织对抽中的学位论文再审查再把关,并务必于11月23日16:00前,以学院(中心)为单位将学位论文电子稿(PDF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7555697@qq.com,汇总表纸质版送至研究生院608室。
请各培养单位于11月28日16:00前务必将论文电子稿及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到研究生院608室。 因为抽检结果辽宁省将作为相关资源分配的重要因素,并且论文抽检结果及专家评议意见将以适当方式公开。
2 辽宁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实施细则(试行).doc.doc 175 KB 下载0次 3 辽宁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标准(2014年4月修订).doc.doc 58 KB 下载0次 4 辽宁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标准(2016年8月修订).doc.doc 221.5 KB 下载0次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与学科建设发展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辽师大校发〔2019〕29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上半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科研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是指符合《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见附件1)标准,并经认定的在籍研究生。 第四条 我校对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一般包括8种形式:绿色通道、免除学费、临时性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发表学术论文科研补助、贫困就业求职补助、励志助学 ...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其前身是1987年设置的辽宁师范大学政治系法学专业,是教育部审批的在全国师范院校中首批设立的法学专业,也是我校最早设立的非师范专业之一。
学 术 期 刊 认 定 我校学术期刊认定目录实施于1999年。当时,学校科研处分别参考了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学术论文的认定办法,同时借鉴了中国科技信息所编制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和北京大学图书馆编辑的《中文核心刊物要目总览》,并征求 ...
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参考《辽宁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辽师大校发〔2012〕12号)及《辽宁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标准》(2016年8月修订)认定。每人累计最高2分,由发表学术论文成绩或获得与专利授权成绩两部分构成。
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关系到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声誉,各培养单位要严肃认真对待,由主管院长牵头组织对抽中的学位论文再审查再把关,并务必于11月23日16:00前,以学院(中心)为单位将学位论文电子稿(PDF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7555697@qq.com,汇总表纸质版送至研究生院608室。
请各培养单位于11月28日16:00前务必将论文电子稿及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到研究生院608室。 因为抽检结果辽宁省将作为相关资源分配的重要因素,并且论文抽检结果及专家评议意见将以适当方式公开。
2 辽宁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实施细则(试行).doc.doc 175 KB 下载0次 3 辽宁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标准(2014年4月修订).doc.doc 58 KB 下载0次 4 辽宁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标准(2016年8月修订).doc.doc 221.5 KB 下载0次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与学科建设发展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辽师大校发〔2019〕29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上半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科研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是指符合《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见附件1)标准,并经认定的在籍研究生。 第四条 我校对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一般包括8种形式:绿色通道、免除学费、临时性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发表学术论文科研补助、贫困就业求职补助、励志助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