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连续五 年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 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视同放弃从事会计工作,不再作为会计人员管理,并 在吉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予以删除。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总学分不得 …
㈡Ⅱ类学分 1、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Ⅱ类学分管理细则由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 三、学分授予标准
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实施办法,下面请大家仔细阅读医学教育网编辑专门为您整理的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实施办法这篇文章吧。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教育 期刊简介:《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教育》是经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由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主管、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主办的连续型电子期刊。栏目设置有: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思想政治 ...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总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及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每年所获得的学分不得低于20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登记采取《继续教育证书》和《常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相结合的方法,由科教处每年11月份负责对卫技人员递交的参加认可的继续教育有效学分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后填入《常州市卫生专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工作的指导,我们对2003年发布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8.符合学分分值要求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汇总表》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网导出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不可缺少)。9.符合申报要求的从业以来累计1年或任现职以来累计半年进修、培训学习经历证明(不可缺少)。
为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和实效,确保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有序健康地开展,根据《省卫生厅、人事厅关于转发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通知》(苏卫科教[2001]5号),依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
对连续五 年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 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视同放弃从事会计工作,不再作为会计人员管理,并 在吉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予以删除。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总学分不得 …
㈡Ⅱ类学分 1、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Ⅱ类学分管理细则由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 三、学分授予标准
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实施办法,下面请大家仔细阅读医学教育网编辑专门为您整理的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实施办法这篇文章吧。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教育 期刊简介:《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教育》是经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由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主管、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主办的连续型电子期刊。栏目设置有: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思想政治 ...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总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及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每年所获得的学分不得低于20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登记采取《继续教育证书》和《常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相结合的方法,由科教处每年11月份负责对卫技人员递交的参加认可的继续教育有效学分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后填入《常州市卫生专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工作的指导,我们对2003年发布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8.符合学分分值要求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汇总表》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网导出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不可缺少)。9.符合申报要求的从业以来累计1年或任现职以来累计半年进修、培训学习经历证明(不可缺少)。
为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和实效,确保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有序健康地开展,根据《省卫生厅、人事厅关于转发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通知》(苏卫科教[2001]5号),依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