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研究生院组织开展了2021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初审工作,经审定,最终确定郑向春等325名同学通过2021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初审 ...
湖南师范大学2020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初审通过名单公示(补充版).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9〕39号)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经对参加我校(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考试的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现将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经对参加我校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的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现将初审通过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
初审是自主招生的门槛,是自招之路非常重要的一关。但是很多家长都不清楚初审到底审什么,我家孩子到底能不能过初审? 今天,在本文中首先解读了高校在初审阶段如何对学生进行审核,并由此推断哪些考生能轻易通过审核,最后分析了初审通过后还要迈过的两道门槛:自招考试和高考。
关于湖南中医药大学2019年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A1-A5岗位除外)及考试安排的公告 一、资格审查情况湖南中医药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已结束(A1-A5岗位除外),现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5月17日前向学校组织人事部或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反映。
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经过资格审查、学校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共有16人(具体名单见附件)资格初审合格,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环节,现场资格确认合格方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初选考试,有关安排如下:一、现场资格确认1.时间:11月2日(周五) 15:00-17:002.地点:中南大学校本部科教南楼402室 ...
一、资格审查情况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已结束,现将A类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7月13日前向学校组织人事部或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反映。个人名义反映要求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名义反映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研究生院组织开展了2021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初审工作,经审定,最终确定郑向春等325名同学通过2021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初审 ...
湖南师范大学2020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初审通过名单公示(补充版).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9〕39号)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经对参加我校(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考试的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现将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经对参加我校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的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现将初审通过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
初审是自主招生的门槛,是自招之路非常重要的一关。但是很多家长都不清楚初审到底审什么,我家孩子到底能不能过初审? 今天,在本文中首先解读了高校在初审阶段如何对学生进行审核,并由此推断哪些考生能轻易通过审核,最后分析了初审通过后还要迈过的两道门槛:自招考试和高考。
关于湖南中医药大学2019年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A1-A5岗位除外)及考试安排的公告 一、资格审查情况湖南中医药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已结束(A1-A5岗位除外),现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5月17日前向学校组织人事部或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反映。
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经过资格审查、学校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共有16人(具体名单见附件)资格初审合格,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环节,现场资格确认合格方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初选考试,有关安排如下:一、现场资格确认1.时间:11月2日(周五) 15:00-17:002.地点:中南大学校本部科教南楼402室 ...
一、资格审查情况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已结束,现将A类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7月13日前向学校组织人事部或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反映。个人名义反映要求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名义反映要求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