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评分细则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从 2018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原颁布的《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电研字 [2017] 04 号)自行废止。未尽事宜由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第一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9-10月评审。. 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次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次 ...
为进一步规范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人员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提及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必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 ...
各培养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湖大研字[2015]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 ...
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鼓励优秀博士生潜心研究、致力于创新,进一步创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设立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并制订本办法。. 主要面向学业成绩优秀、创新意识强、科研 ...
5.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在湖南大学重点期刊目录规定的学术期刊上或者SCI、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②参加国际性、全国性或者省部级学术、科技
第一条 为了鼓励优秀博士生潜心研究、致力于创新,进一步创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设立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评分细则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从 2018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原颁布的《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电研字 [2017] 04 号)自行废止。未尽事宜由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第一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9-10月评审。. 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次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次 ...
为进一步规范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人员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提及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必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 ...
各培养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湖大研字[2015]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 ...
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鼓励优秀博士生潜心研究、致力于创新,进一步创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设立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并制订本办法。. 主要面向学业成绩优秀、创新意识强、科研 ...
5.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在湖南大学重点期刊目录规定的学术期刊上或者SCI、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②参加国际性、全国性或者省部级学术、科技
第一条 为了鼓励优秀博士生潜心研究、致力于创新,进一步创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设立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