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以前的报纸、期刊按合订本价格的20倍赔偿;1986年(含1986年)以后的报纸、期刊按合订本的10倍赔偿;外文期刊按合订本价格的5倍赔偿。 5、丢失图书报刊在办理完赔偿手续后又找到原书或买到相同图书报刊者,在赔书款未交校财务处前,可凭赔偿收据办理退款手续。
30天,借阅期内可续借一次。. 续借可通过登录本馆网站办理或电话办理,. 电话:88508952. 2.可在外文借阅室借阅国内版外文图书;. 3.可在中文期刊借阅室借阅过刊合订本。. 期刊合订本2册. 三、借阅证挂失、补证及退证办法:. 1. 借阅证如不慎遗失,应立即到 ...
(三)杂志单行本按原价的2倍赔偿,合订本按本期刊全年价赔偿。 第十七条 所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其交还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馆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可退还赔偿金,限定在遗失当学期内办理退赔手续。
图书馆书刊借阅管理办法图书馆对全院教职工、在校学生开放,馆藏书刊实行流通阅览一体化、全开架服务模式。为提高书刊资源流通利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师生的借阅需求,经图书馆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审议,现对《图书馆书刊借阅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如下:一、借阅 ...
4.“仅供阅览”的各类文献(古籍、特藏文献、报刊及合订本)不提供外借。 5.完成借阅手续后方可将图书带出图书馆。 (二)还书 1.读者所借各类图书应在到期之日前归还,可使用自助借还设备、还书箱或至各校区图书馆咨询台归 …
阅读次数: 183 次. 二十二、资料室管理制度. 本室对本院读者开放。. 借阅者请出示本人校园一卡通证件或有效借阅证后,每人可借书五册 (含图书与期刊),借期一个月,可续借一次。. 超过借期不还者将其图书借阅证作停借处理。. 请勿携带书、包等物品进入 ...
合订本期刊按合订本价格的5倍赔偿。 外文期刊:须以复制件赔偿,并交纳罚款20.00元;如找不到复制件按原价的5倍赔偿。 (4)偷窃书刊一经发现即处以最低300元至书价50倍罚款,并上报学校处理。
期刊管理规定. 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借阅期刊,校园卡不得转借。. 1、合订本可外借。. 已装订贴了条形码的期刊合订本,同图书一样可外借。. 2、仅供室内阅览的期刊。. 现期期刊及未贴条形码的过刊合订本均不外借。. 如需复印,须办理手续在馆内复印,且当天 ...
二、文献借阅管理规定 1、已办理读者注册的研究院工作人员和在学研究生均可进行文献借阅。 2、读者凭条码卡借阅图书,累计不得超过6本;正高职称累计不得超过10本。 3、外文原版图书、外文现刊及合订本期刊原则上不外借。
遗失合订本期刊或合订本报纸,按合订本原价的10倍赔偿。4) 遗失建国前出版的普通书刊,按现时估价的20倍赔偿。如损坏建国前出版的书刊至不能修复使用者,按遗失处理。5) 读者遗失特许借阅的线装书、特藏书、保存本图书等,按现时估价的30倍赔偿
1986年以前的报纸、期刊按合订本价格的20倍赔偿;1986年(含1986年)以后的报纸、期刊按合订本的10倍赔偿;外文期刊按合订本价格的5倍赔偿。 5、丢失图书报刊在办理完赔偿手续后又找到原书或买到相同图书报刊者,在赔书款未交校财务处前,可凭赔偿收据办理退款手续。
30天,借阅期内可续借一次。. 续借可通过登录本馆网站办理或电话办理,. 电话:88508952. 2.可在外文借阅室借阅国内版外文图书;. 3.可在中文期刊借阅室借阅过刊合订本。. 期刊合订本2册. 三、借阅证挂失、补证及退证办法:. 1. 借阅证如不慎遗失,应立即到 ...
(三)杂志单行本按原价的2倍赔偿,合订本按本期刊全年价赔偿。 第十七条 所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其交还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馆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可退还赔偿金,限定在遗失当学期内办理退赔手续。
图书馆书刊借阅管理办法图书馆对全院教职工、在校学生开放,馆藏书刊实行流通阅览一体化、全开架服务模式。为提高书刊资源流通利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师生的借阅需求,经图书馆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审议,现对《图书馆书刊借阅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如下:一、借阅 ...
4.“仅供阅览”的各类文献(古籍、特藏文献、报刊及合订本)不提供外借。 5.完成借阅手续后方可将图书带出图书馆。 (二)还书 1.读者所借各类图书应在到期之日前归还,可使用自助借还设备、还书箱或至各校区图书馆咨询台归 …
阅读次数: 183 次. 二十二、资料室管理制度. 本室对本院读者开放。. 借阅者请出示本人校园一卡通证件或有效借阅证后,每人可借书五册 (含图书与期刊),借期一个月,可续借一次。. 超过借期不还者将其图书借阅证作停借处理。. 请勿携带书、包等物品进入 ...
合订本期刊按合订本价格的5倍赔偿。 外文期刊:须以复制件赔偿,并交纳罚款20.00元;如找不到复制件按原价的5倍赔偿。 (4)偷窃书刊一经发现即处以最低300元至书价50倍罚款,并上报学校处理。
期刊管理规定. 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借阅期刊,校园卡不得转借。. 1、合订本可外借。. 已装订贴了条形码的期刊合订本,同图书一样可外借。. 2、仅供室内阅览的期刊。. 现期期刊及未贴条形码的过刊合订本均不外借。. 如需复印,须办理手续在馆内复印,且当天 ...
二、文献借阅管理规定 1、已办理读者注册的研究院工作人员和在学研究生均可进行文献借阅。 2、读者凭条码卡借阅图书,累计不得超过6本;正高职称累计不得超过10本。 3、外文原版图书、外文现刊及合订本期刊原则上不外借。
遗失合订本期刊或合订本报纸,按合订本原价的10倍赔偿。4) 遗失建国前出版的普通书刊,按现时估价的20倍赔偿。如损坏建国前出版的书刊至不能修复使用者,按遗失处理。5) 读者遗失特许借阅的线装书、特藏书、保存本图书等,按现时估价的30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