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教师的《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和《徐州工程学院2017年拟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名单汇总表》发送电子版本至wgybgs@xzit.edu.cn信箱。 附件: 1.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 2.徐州工程学院2017年申报高级职务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送审材料袋封面
全院各部门: 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18】2号)相关要求及学院部署,为做好我院2018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论文(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材料送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送审论文(著)等代表作,须是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至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学科研成果。. 凡第二作者的论文以及在增刊、内刊、专集、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等,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2.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见附件 ...
《同行专家鉴定表》中的“鉴定结论意见(B)”须单页打印,当页“代表作题目”须自行填写。 (二)电子材料 1.送审论文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的扫描件,要求字迹清晰,保存为PDF格式(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可以仅提供文章全文)。
同行专家鉴定表-教师工作部-福建师范大学.DOC,编号:______ 福建师范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 单 位: 姓 名: 申报学科: 从事专业: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供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送审 ...
同行专家鉴定表试验技术人员-教师工作部-福建师范大学.DOC,编号:______ 福建师范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 单 位: 姓 名: 申报学科: 从事专业: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供实验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送审使用。
1.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3个代表性成果,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2个代表性成果。. 代表性成果形式包含:论文、著作、教材、获奖、发明专利、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及决策研究等,成果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2. 论文、著作须以徐州 ...
3.论文(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在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凡作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著)以及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刊登的论文(著)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每位教师的《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和《徐州工程学院2017年拟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名单汇总表》发送电子版本至wgybgs@xzit.edu.cn信箱。 附件: 1.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 2.徐州工程学院2017年申报高级职务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送审材料袋封面
全院各部门: 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18】2号)相关要求及学院部署,为做好我院2018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论文(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材料送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送审论文(著)等代表作,须是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至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学科研成果。. 凡第二作者的论文以及在增刊、内刊、专集、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等,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2.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见附件 ...
《同行专家鉴定表》中的“鉴定结论意见(B)”须单页打印,当页“代表作题目”须自行填写。 (二)电子材料 1.送审论文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的扫描件,要求字迹清晰,保存为PDF格式(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可以仅提供文章全文)。
同行专家鉴定表-教师工作部-福建师范大学.DOC,编号:______ 福建师范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 单 位: 姓 名: 申报学科: 从事专业: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供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送审 ...
同行专家鉴定表试验技术人员-教师工作部-福建师范大学.DOC,编号:______ 福建师范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 单 位: 姓 名: 申报学科: 从事专业: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供实验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送审使用。
1.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3个代表性成果,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2个代表性成果。. 代表性成果形式包含:论文、著作、教材、获奖、发明专利、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及决策研究等,成果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2. 论文、著作须以徐州 ...
3.论文(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在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凡作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著)以及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刊登的论文(著)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